為貫徹落實國務院、省市關于深化行政體制改革,加快轉變政府職能,進一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部署和要求,根據《長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長春市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長府辦發【2017】16號),結合我局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 目標指向
按照國務院和省市政府的部署,大力推進隨機抽查,規范監管行為,創新管理方式,進一步完善行政檢查,強化市場主體自律和社會監督,著力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提高監管效能,激發市場活力。
二、主要內容
“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是指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向社會公開檢查結果。本系統除處理投訴舉報、大數據監測、轉辦交辦或上級部門有特殊要求以外,均應采取“雙隨機一公開”方式進行監管。
三、 監管原則
--堅持依法監管。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范事中事后監管,落實監管責任,確保事中事后監管依法有序進行,推進隨機抽查制度化、規范化。
--堅持公正高效。規范行政權力運行,切實做到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提升監管能力,減輕市場主體負擔,優化市場環境。
--堅持公開透明。實施隨機抽查事項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實行“陽光執法”,保障市場主體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
--堅持協同推進。在事中事后監管領域建立健全隨機抽查機制,逐步形成上下貫通、平行聯動的市場監管信息平臺,有效推進跨區域聯合隨機抽查。
四、工作任務
(一)編制清單
1、制定隨機抽查清單。5月上旬,在各業務處室依據法律、法規、規章梳理市場執法檢查事項基礎上,法制處統籌制定“長春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初稿),明確檢查依據、檢查主體、檢查內容、檢查方式等。經各業務處室核對無誤后,報局務會審核通過。5月底前報市工商局并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吉林)向社會公布。
2、建立檢查對象和檢查人員名錄庫。5月下旬,按照市政府相關部門部署和我局實際,由監管處室依據職責和業務范圍,建立檢查人員名錄庫和檢查對象名錄庫,最后報法制處匯總形成我局覆蓋“四品一械”的檢查人員名錄庫和檢查對象名錄庫。6月底前,檢查人員名錄庫和檢查對象名錄庫報市工商局并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吉林)向社會公布。
3、強化抽查結果運用。對抽查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依規加大懲處力度,形成有效震懾,增強市場主體守法的自覺性。抽查情況和查處結果要及時向社會公布,接收社會監督。
(二)規范管理
4、制定“雙隨機”抽查細則。5月底前完成“雙隨機”抽查細則的研究制定。按照“隨機抽查事項清單”確認事項,把握抽查主體、對象、內容,統籌設定抽查比例、頻次;按照“檢查對象名錄庫”信息,參照同類主體抽查百分比和類型、領域、性質及社會反映度、熱點等條件,結合使用相應的抽查方式;按照“市場檢查人員名錄庫”信息,結合執法人員類別、進行分類選用。
5、應用綜合監管平臺。依托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吉林)和全省統一的“雙隨機一公開”綜合監管平臺,強化“四品一械”協同監管,形成監管合力。將本部門“一單兩庫一細則”(即隨機抽查事項清單、檢查對象名錄庫、檢查人員名錄庫、抽查細則)錄入該平臺,通過該平臺隨機生成檢查任務、檢查對象名單和檢查人員名單,及時公開檢查結果。
6、編制年度隨機抽查計劃。局機關各監管處室應當根據監管工作實際情況,每年初編制年度抽查計劃,報主管領導審核后,由法制處匯總形成我局年度抽查計劃,經局務會審核通過后報法制辦備案。派出機構應當制定年度抽查計劃并報對應處室備案。
(三)深化推進
7、合理確定“雙隨機一公開”抽查比例和頻次。原則上隨機抽查比例不得低于檢查對象的3%,涉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不得低于20%,確有必要的檢查比例可達到100%。對社會關注度高、投訴舉報多、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有嚴重違法違規記錄等情況的檢查對象,要適當增加抽查頻次。系統各單位要將“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日常監管和行業標準化監管有機結合,科學制定、統籌安排抽查計劃,避免重復執法和監管缺位。
8、嚴格規范隨機抽查行為。開展“雙隨機一公開”抽查,要按照確定檢查事項、抽取檢查對象和檢查人員、發布檢查公告、組織實施檢查、公布檢查結果的順序依次實施。實施抽查時,行政執法人員不得少于兩人,并出示執法證件。檢查人員與被檢查對象有利害關系的,應當依法回避。開展檢查時,除法律、法規有明確規定外,一律不得收取費用。
9、探索開展聯合抽查。要加強局機關職能處室之間協同檢查,配合工商等業務交叉管理部門開展跨部門跨行業的聯合抽查,有效運用監管資源,節約公共管理成本。
10、推進隨機抽查與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相銜接。建立健全市場主體誠信檔案、失信聯合懲罰和“行政處罰信息公開”制度。在隨機抽查工作中,根據市場主體的信用情況,采取針對性強的監督檢查方式,將隨機抽查結果納入市場主體的社會信用記錄和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等信息系統,營造“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社會環境。
11、各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各區(開發區)分局在市局的指導下,負責組織、開展、落實本轄區“雙隨機一公開”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依法建立清單,準確報送名錄信息。隨機抽查事項清單是我局履行監管職責,開展抽查的重要依據,各有關處室對抽查依據、抽查主體、抽查事項、抽查內容、抽查方式要認真填報,并于5月中旬交法制處匯總。對法律、法規、規章沒有規定的,一律不得納入清單之中。6月底上報檢查對象名錄和執法檢查人員名錄,無備案市場主體不在隨機抽查之列,無備案或審查未通過人員不具備執法權。
(二)實施動態管理。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和檢查對象名錄庫、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均是動態變化的,要根據法律法規規章修訂情況和工作態勢變化,對隨機抽查事項清單進行適時調整,及時發布調整信息和變化項目,確保清單、名錄庫真實、合法。
(三)高度重視隨機抽查工作。隨機抽查是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重要舉措,是事中事后監管方式的探索和創新。各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城區(開發區)分局、相關處室要本著誰履責誰普法的原則,加大宣傳力度,轉變執法理念,提升依法管理能力,探索完善隨機抽查監管辦法,不斷提高檢查水平,切實把隨機抽查監管落到實處。
(四)納入系統年度工作績效考評體系。市軟環境辦、市政府督查室、市人社局將跟蹤督查和定期考評我局“雙隨機一公開”工作落實情況。
一、 目標指向
按照國務院和省市政府的部署,大力推進隨機抽查,規范監管行為,創新管理方式,進一步完善行政檢查,強化市場主體自律和社會監督,著力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提高監管效能,激發市場活力。
二、主要內容
“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是指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向社會公開檢查結果。本系統除處理投訴舉報、大數據監測、轉辦交辦或上級部門有特殊要求以外,均應采取“雙隨機一公開”方式進行監管。
三、 監管原則
--堅持依法監管。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范事中事后監管,落實監管責任,確保事中事后監管依法有序進行,推進隨機抽查制度化、規范化。
--堅持公正高效。規范行政權力運行,切實做到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提升監管能力,減輕市場主體負擔,優化市場環境。
--堅持公開透明。實施隨機抽查事項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實行“陽光執法”,保障市場主體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
--堅持協同推進。在事中事后監管領域建立健全隨機抽查機制,逐步形成上下貫通、平行聯動的市場監管信息平臺,有效推進跨區域聯合隨機抽查。
四、工作任務
(一)編制清單
1、制定隨機抽查清單。5月上旬,在各業務處室依據法律、法規、規章梳理市場執法檢查事項基礎上,法制處統籌制定“長春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初稿),明確檢查依據、檢查主體、檢查內容、檢查方式等。經各業務處室核對無誤后,報局務會審核通過。5月底前報市工商局并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吉林)向社會公布。
2、建立檢查對象和檢查人員名錄庫。5月下旬,按照市政府相關部門部署和我局實際,由監管處室依據職責和業務范圍,建立檢查人員名錄庫和檢查對象名錄庫,最后報法制處匯總形成我局覆蓋“四品一械”的檢查人員名錄庫和檢查對象名錄庫。6月底前,檢查人員名錄庫和檢查對象名錄庫報市工商局并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吉林)向社會公布。
3、強化抽查結果運用。對抽查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依規加大懲處力度,形成有效震懾,增強市場主體守法的自覺性。抽查情況和查處結果要及時向社會公布,接收社會監督。
(二)規范管理
4、制定“雙隨機”抽查細則。5月底前完成“雙隨機”抽查細則的研究制定。按照“隨機抽查事項清單”確認事項,把握抽查主體、對象、內容,統籌設定抽查比例、頻次;按照“檢查對象名錄庫”信息,參照同類主體抽查百分比和類型、領域、性質及社會反映度、熱點等條件,結合使用相應的抽查方式;按照“市場檢查人員名錄庫”信息,結合執法人員類別、進行分類選用。
5、應用綜合監管平臺。依托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吉林)和全省統一的“雙隨機一公開”綜合監管平臺,強化“四品一械”協同監管,形成監管合力。將本部門“一單兩庫一細則”(即隨機抽查事項清單、檢查對象名錄庫、檢查人員名錄庫、抽查細則)錄入該平臺,通過該平臺隨機生成檢查任務、檢查對象名單和檢查人員名單,及時公開檢查結果。
6、編制年度隨機抽查計劃。局機關各監管處室應當根據監管工作實際情況,每年初編制年度抽查計劃,報主管領導審核后,由法制處匯總形成我局年度抽查計劃,經局務會審核通過后報法制辦備案。派出機構應當制定年度抽查計劃并報對應處室備案。
(三)深化推進
7、合理確定“雙隨機一公開”抽查比例和頻次。原則上隨機抽查比例不得低于檢查對象的3%,涉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不得低于20%,確有必要的檢查比例可達到100%。對社會關注度高、投訴舉報多、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有嚴重違法違規記錄等情況的檢查對象,要適當增加抽查頻次。系統各單位要將“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日常監管和行業標準化監管有機結合,科學制定、統籌安排抽查計劃,避免重復執法和監管缺位。
8、嚴格規范隨機抽查行為。開展“雙隨機一公開”抽查,要按照確定檢查事項、抽取檢查對象和檢查人員、發布檢查公告、組織實施檢查、公布檢查結果的順序依次實施。實施抽查時,行政執法人員不得少于兩人,并出示執法證件。檢查人員與被檢查對象有利害關系的,應當依法回避。開展檢查時,除法律、法規有明確規定外,一律不得收取費用。
9、探索開展聯合抽查。要加強局機關職能處室之間協同檢查,配合工商等業務交叉管理部門開展跨部門跨行業的聯合抽查,有效運用監管資源,節約公共管理成本。
10、推進隨機抽查與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相銜接。建立健全市場主體誠信檔案、失信聯合懲罰和“行政處罰信息公開”制度。在隨機抽查工作中,根據市場主體的信用情況,采取針對性強的監督檢查方式,將隨機抽查結果納入市場主體的社會信用記錄和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等信息系統,營造“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社會環境。
11、各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各區(開發區)分局在市局的指導下,負責組織、開展、落實本轄區“雙隨機一公開”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依法建立清單,準確報送名錄信息。隨機抽查事項清單是我局履行監管職責,開展抽查的重要依據,各有關處室對抽查依據、抽查主體、抽查事項、抽查內容、抽查方式要認真填報,并于5月中旬交法制處匯總。對法律、法規、規章沒有規定的,一律不得納入清單之中。6月底上報檢查對象名錄和執法檢查人員名錄,無備案市場主體不在隨機抽查之列,無備案或審查未通過人員不具備執法權。
(二)實施動態管理。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和檢查對象名錄庫、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均是動態變化的,要根據法律法規規章修訂情況和工作態勢變化,對隨機抽查事項清單進行適時調整,及時發布調整信息和變化項目,確保清單、名錄庫真實、合法。
(三)高度重視隨機抽查工作。隨機抽查是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重要舉措,是事中事后監管方式的探索和創新。各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城區(開發區)分局、相關處室要本著誰履責誰普法的原則,加大宣傳力度,轉變執法理念,提升依法管理能力,探索完善隨機抽查監管辦法,不斷提高檢查水平,切實把隨機抽查監管落到實處。
(四)納入系統年度工作績效考評體系。市軟環境辦、市政府督查室、市人社局將跟蹤督查和定期考評我局“雙隨機一公開”工作落實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