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省局稽查局:
《食品藥品行政處罰案卷評查辦法(試行)》《食品藥品行政處罰案件評查標準(試行)》經2016年省局第4次局長辦公會議研究通過,現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具體實施中遇有問題,請報省局法制處。
云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6年7月25日
食品藥品行政處罰案卷評查辦法(試行)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我省食品藥品執法行為,加強行政執法監督,提高行政處罰案卷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和《食品藥品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等法律法規規章,以及《云南省行政執法案卷評查辦法》《云南省食品藥品行政處罰程序規定實施細則》《云南省食品藥品行政處罰文書格式》和云南省縣級市場監督管理行政執法文書格式等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食品藥品行政處罰案卷評查,是指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通過對本機關和下級執法單位的食品藥品行政處罰案卷實施檢查評比,對行政執法行為的合法性、合理性和行政執法文書的規范性等情況進行客觀評價審查,并對發現的問題進行督促整改的活動。
本辦法所稱行政處罰案卷是指食品藥品監管執法部門按照法律、法規、規章和執法文書檔案管理要求,將行政處罰實施過程中制作和收集的有關立案、調查取證、處罰決定、執行結案等執法文書和材料,整理歸檔而形成的卷宗材料。
第三條 案卷評查包括食品藥品監管職權范圍內的食品(含保健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行政處罰案卷。
第四條 案卷評查工作堅持從嚴、整改、規范、提高的原則,層級監督與內部監督相結合,由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組織開展。省局法制處負責組織全省行政處罰案卷評查工作,各州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組織本行政轄區內案卷評查。
案卷評查工作采用定期和不定期抽查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梢愿鶕ぷ餍枰瑖@執法中存在的重點、難點和突出問題,組織專項案卷評查。
第五條 省局法制處根據《食品藥品行政處罰程序規定》以及省政府法制辦有關案卷評查標準,制定《云南省食品藥品行政處罰案卷評查標準》。
《云南省食品藥品處罰案卷評查標準》所明確的執法程序、執法文書與云南省縣級市場監督管理行政執法文書格式不同的,執行相關規定,允許合理缺項。
第六條 案卷評查工作實行一案一評,對所抽取的案卷按《云南省食品藥品行政處罰案卷評查標準》逐一審查、評分。
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可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結合當地行政執法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反復整改的不規范頑疾等,對《云南省食品藥品行政處罰案卷評查標準》增加評查內容、調整有關評查內容分值。
各州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省局稽查局組織開展案卷評查工作,應當在評查工作結束后15日內將評查工作總結、整改通報等有關資料報送省局法制處。
第七條 案卷評查標準分為基本要素審查和一般要求審查?;疽貙彶槭菍Π妇矸从车膶嵸|內容是否合法、合理、準確的審查;一般要求審查是對卷內文書制作是否符合有關規定的審查。
案卷評查總分為350分,含10種直接否決情形,其中:基本要素滿分150分,含10種直接否決情形;一般要求評查滿分200分。評查結果分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等級。評查得分320分(含320分)以上且無否決情形為優秀,210-320分(含210分)且無否決情形為合格,210分以下或有任一否決情形的為不合格。
第八條 為確保案卷評查工作客觀公正,組織開展案卷評查工作時,應當在全省或本行政區域內抽調法制、稽查機構業務骨干組成案卷評查小組和審定組,必要時邀請政府法制部門、法律顧問室成員參與。
案卷評查應當實施回避制度,評查小組成員不得評查本單位案卷。
案卷評查應當采取分組評查與集中討論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遇有行政執法中新問題、法律法規適用爭議較大等問題,應當組織集體討論,確定評查意見。
第九條 評查小組應當公平、公正進行案卷評查,不得故意隱瞞案卷問題或者篡改案卷內容。
第十條 案卷評查應當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ㄒ唬┲贫ò妇碓u查工作計劃,確定評查方式、案卷選取方法、具體評查步驟和評查小組組成方式等內容;
?。ǘ嫱ㄖ獏⒃u單位評查的有關事項,告知評查步驟、范圍、形式、時限、標準、調閱案卷的數量和工作要求等;
?。ㄈ┙M建案卷評查小組,對照標準分組評查案卷,并填寫案卷評查表,由評查小組組長簽字確認;
?。ㄋ模┏闪妇碓u查審定組對評查小組提交的案卷初評結果和主要問題進行復核確認,并在評查表上注明復核意見,最終確認案卷成績結果;
(五)通報案卷評查情況,提出整改要求;
?。┮颉对颇鲜∈称匪幤沸姓幜P案卷評查標準(基本要素)》10個否決項而直接判定為不合格的案件,以及評查得分210分以下扣分項足以影響案件定性的,督促案件查辦單位自行糾錯,或按分級管理原則提請其上級業務主管部門糾錯。
第十一條 省局根據最終確認的案卷成績,對各州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省局稽查局案卷質量和水平,進行綜合排名并通報全省。案卷評查結果納入省局年度依法行政、稽查局工作考核。
第十二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食品藥品行政處罰案卷評查標準(試行)
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省政府法制辦有關行政處罰程序、文書和評查辦法制定本標準。本標準所明確的執法程序、文書與云南省縣級市場監督管理行政執法文書格式不同的,執行相關規定,允許合理缺項。
評查卷標準分為基本要素和一般要求標準。
第一部分 行政處罰案卷基本要素標準
基本要素是指反映行政處罰行為合法性的基本標準和要素,包括:主體、事實、適用法律和程序。案卷嚴重不符合基本要素規定的,直接評定為不合格案卷。
一、主體合法
?。ㄒ唬┨幜P主體合法。實施行政處罰的部門、單位具備行政處罰主體資格;行政處罰符合法定權限;印章使用符合《行政處罰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執法人員必須持有合法、有效執法證件且2人以上。
(二)被處罰主體認定準確。被處罰主體必須是違法行為的當事人,被處罰主體名稱(姓名)應與資質(資格)證明材料一致。受委托其代理行使接收執法文書材料、陳述申辯、聽證等重要權利的人員,應當有當事人進行明確授權的授權委托書。
二、事實清楚、證據確鑿
(一)違法行為是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當給予處罰的行為;
?。ǘ蚀_記載違法時間、地點、情節、程度和后果(如有);
(三)卷內證據合法、有效,足以證明違法行為的性質、情節、程度和后果(如有)。
三、適用法律正確。處罰依據必須是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規章,名稱應使用全稱,并準確引用到條、款、項、目;處罰種類、幅度合法適當。
四、程序合法。應按照《行政處罰法》、《行政強制法》、《食品藥品行政處罰程序規定》《云南省食品藥品行政處罰程序規定實施細則》實施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
第二部分 行政處罰案卷一般要求標準
一般要求是指案卷和文書制作與使用規范的要求。
一、一般程序處罰案卷標準
(一)案件來源登記。主要法律文書有案件來源登記表,該表應符合下列要求:
1.應當對登記表預先設定選擇項的欄目作出選擇,空項應當用杠線表示(其他文書同此要求)。
2.登記表填寫應完整,并有基本情況介紹。
3.應有現場檢查筆錄、投訴舉報材料、檢測(檢驗)報告和相關部門移送材料等附件。
?。ǘ┝浮V饕晌臅辛笇徟?,該表應符合下列要求:
1.案由書寫形式為“涉嫌+具體違法行為(法律責任禁止性說明)+案”,自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時,不再使用“涉嫌”二字。
2.立案審批表編號應規范,可參照(地區簡稱)+執法類別+執法性質+[年份]+順序號統一編制。
3.當事人基本情況。當事人名稱(姓名)應與資質(資格)證明材料一致。
4.案情記載。發生違法行為的時間、地點,列舉已取得的相關證據材料。
5.承辦人意見。應引用適用的法律、法規、規章全稱,并注明具體條、款、項、目等,以及承辦人簽名和時間。
6.辦案機構意見。有辦案機構負責人意見、簽名及時間。
7.審批意見。符合立案條件的,應當在7個工作日內立案。有行政機關分管負責人審批意見、簽名及時間。
?。ㄈ┱{查取證。主要法律文書有現場檢查筆錄、調查筆錄、抽樣取證文書、先行登記保存文書、查封扣押文書、鑒定結論、調查終結報告等。調查取證文書中有兩名以上行政執法人員共同執法的簽名,涂改之處應經當事人通過指印、簽名或蓋章予以確認。
1.現場檢查筆錄(一個案件有多處現場的,應分別制作筆錄)應載明:
(1)檢查的時間、地點。
?。?)被檢查人的基本情況。被檢查人是公民的,記載其姓名、年齡、住址、單位等情況;被檢查人是單位的,記載其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職務;其他在場有關人員的相關情況。
?。?)執法人員表明身份和檢查范圍,告知被檢查人申請回避的權利和如實接受調查的法律義務。
(4)檢查的完整內容記錄,包括現場檢查過程描述、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相關數據應具體明確,必要時應附圖、附表、照片或錄像)。
?。?)如實施先行登記保存或查封扣押,應記載采取措施情況。
?。?)檢查、記錄人員簽名。
(7)被檢查人對檢查記錄真實性的意見,應由被檢查人注明“情況屬實”字樣并簽名或蓋章。
?。?)被檢查人拒絕簽字,應注明原因,并采取邀請見證人簽章、或錄音、錄像方式記錄。
2.調查筆錄。每份調查筆錄只能對應一個被調查人,應載明:
?。?)詢問人和記錄人姓名。
(2)詢問起止的時間和地點。
(3)被調查人的基本情況。
?。?)執法人員表明身份,告知被調查人申請回避的權利和如實接受調查的法律義務。
(5)詢問內容,反映本案事實的時間、地點、行為、情節、后果等。
?。?)被調查人對筆錄真實性的意見,應在筆錄終了處注明“以上筆錄與我所述一致”等字樣并由被調查人逐頁簽名確認。
?。?)被調查人拒絕簽字,應注明原因,并采取邀請見證人簽章、或錄音、錄像方式記錄。
(8)執法人員應在筆錄終了處右下角簽字并注明日期。
3.行政強制、證據保存文書
(1)決定書(通知書)應載明當事人的名稱(姓名);采取查封扣押或先行登記保存物品的法律依據、理由以及物品名稱、規格、數量等物品性狀描述;先行登記保存物品的條件(按照規定填寫)、期限和地點;行政機關印章及時間。
?。?)物品清單填寫合法規范準確完整,并與通知書內容一致。
?。?)審批文書應填寫合法規范準確完整。
?。?)應在規定時間內作出處理,轉為其他處理方式應在規定時限內書面告知當事人。
4.書證、物證
?。?)調取的書證、物證應當是原件原物,由提交證據的單位或個人在證據上簽字或加蓋公章,并注明提交證據的日期。確有客觀原因無法調取原件的,調取復印件時,由提交證據的單位和個人注明“此件由XXX提供,經核對與原件相同”字樣或文字說明。
?。?)其他行政機關出具的證明文件(協查回復函),結論具體明確,能夠證明相關事實。有其他證據足以使回復函認定結論存疑的,應當進一步調查取證核實。
5.檢驗(鑒定、認定)意見
法定機構依法出具的檢驗報告書應載明:抽樣記錄憑證;明確的結論性意見;檢驗機構印章、時間及簽發人簽名。
鑒定、認定結論應與案件涉及的違法事實、涉案物品具有關聯性,不得有涂改模糊不清之處,復印件應加蓋原出具機構公章或有充分理由認定其真實性。
6.其他證據
其他證據可包括視聽資料、證人證言、當事人陳述和電子數據等。
視聽資料或電子數據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1)提供有關資料的原始載體,在提供原始載體確有困難時,可以提供復制件;
?。?)注明制作方法、制作時間、制作人和證明對象等;
(3)音資料應當附有該聲音內容的文字記錄。
證人證言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明證人的姓名、年齡、性別、職業、住址等基本情況;
?。?)有證人的簽名,如果證人不能簽名的,應當以蓋章等方式證明;
?。?)注明證人出具證言的日期;
?。?)附有居民身份證復印件等證明證人身份的材料。
7.調查終結報告
應載明:案件來源,調查經過;當事人的基本情況;違法事實和證據;處罰的依據以及自由裁量的理由;案件調查人員處理建議;案件承辦人簽名。
?。ㄋ模彶闆Q定。主要法律文書有:案件合議記錄、案件集體討論記錄、聽證文書、行政處罰決定書等。
1.案件合議記錄。參加人員應有3人(含)以上,合議記錄應如實反映合議全過程,合議記錄應有所有參加人員簽字。合議應載明予以處罰、補充證據、重新調查或撤銷案件等最終意見。
2.重大、復雜案件集體討論記錄。重大、復雜案件集體討論記錄應載明:討論時間、地點;案由;主持人、出席人員、列席人員、記錄人員的姓名;承辦人員匯報案情;參加討論人員的主要觀點和意見;結論性意見及參加人簽名。
3.行政處罰事先告知及聽證文書
?。?)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應載明: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告知當事人違法事實、理由和依據;告知當事人陳述、申辯權利;告知當事人擬給予行政處罰的內容;行政執法主體的名稱、印章及日期。
?。?)聽證文書。包括:聽證告知書、舉行聽證通知書或聽證公告、聽證筆錄、聽證意見書等。
聽證告知書應載明:當事人的基本情況;當事人的違法事實、理由和依據;擬給予行政處罰的內容;要求聽證的權利和期限;行政機關印章及日期。
聽證通知書應載明:當事人的基本情況;舉行聽證的具體時間、地點和方式;聽證主持人、聽證員、書記員的姓名;告知當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參加聽證和有要求聽證主持人回避的權利;行政機關印章及日期。
聽證公告應載明:案由;聽證的時間、地點、內容及有關事項;行政執法機關印章及日期。
聽證筆錄應載明:舉行聽證的起止時間、地點;聽證主持人、聽證員、記錄人、案件調查人、當事人、代理人、證人的基本情況;聽證過程中的陳述、質證等詳細內容;聽證主持人、聽證員、記錄人、當事人、代理人、有關證人簽名等。
聽證意見書應當包括:聽證的時間、地點、方式和參加人情況;當事人針對行政機關認定的違法事實、情節、適用法律等提出的意見、理由和證據,及從輕、減輕或不予處罰的要求;主持人意見及簽名;報告形成日期等。
4.行政處罰決定審批表應載明:案由;當事人的基本情況;主要違法事實;行政處罰的內容和依據;從重、從輕、減輕處罰的依據;按批準權限進行審批(經集體討論的重大案件應報主持討論的負責人審批)。
5.責令改正通知書應載明:當事人的基本情況;違法事實情節;責令改正法律依據;責令改正的內容。
6.行政處罰決定書應載明:當事人的基本情況;違法事實和相關證據;行政處罰的內容和依據。有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實行罰繳分離,應告知當事人罰款繳付的指定銀行的名稱、地址等,并告知若逾期繳納罰款有加處罰款或繳納滯納金的規定;告知當事人不服行政處罰決定,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日期(以行政機關負責人批準或決定處罰的日期為準);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執法主體名稱、印章。
?。ㄎ澹┧瓦_和執行
1.送達文書主要是送達回執,適用于發生法律效力和具有法律意義文書的送達。送達回執應載明:送達文書的名稱;受送達人的名稱(姓名);送達時間、地點;送達方式(代收送達、留置送達的應在備注中注明;公告送達應將公告文書歸檔入卷;郵寄送達的可以將掛號信回執粘貼于備注中);行政機關印章;送達人簽名、被送達人或見證人簽名。當事人委托代理人接收執法文書的,應當查驗、留存委托書和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2.執行文書
?。?)給予罰款、沒收違法所得的處罰應有合法票據。
?。?)給予沒收物品處罰的應完備相關文書,沒收物品憑證填寫完整,有審批表、處理清單、并附有銷毀記錄及照片或視聽資料等,《沒收物品憑證》應當與《行政處罰決定書》日期一致;《沒收物品處理清單》應當有2名以上承辦人簽字,且應一案一單。
?。?)處罰延期或分期履行的,應有相應的審批文書。當事人確有經濟困難,可以提出延期或者分期繳納罰款的申請,并提交書面材料。經案件承辦人員審核,確定延期或者分期繳納罰款的期限和金額,報行政機關分管負責人批準后執行。
?。?)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應有相應的履行行政處罰決定催告書和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文書。
?。┙Y案
結案報告應載明:案由、案情、送達情況、執行情況及其結果和相關證據、承辦人意見及簽名、行政機關負責人意見及簽名、結案日期等。
案件移送的應附案件移送文書,應載明當事人基本情況、案件移送理由、移送內容、移送機關名稱、印章及移送時間。
?。ㄆ撸┝⒕須w檔
1.卷內文書應當使用藍黑色或者黑色的墨水筆或者簽字筆填寫,保證字跡清楚、文字規范、頁面清潔。當事人提供的材料使用鉛筆或圓珠筆的,入卷前應予復印。
2.使用檔案法統一規定的卷皮。
3.卷內目錄和備考表填寫規范,并符合檔案法的其他要求。
4.卷內材料排列順序及頁碼執行《云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云南省檔案局關于印發〈云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行政執法案件檔案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云食藥監發〔2012〕24號)規定。
5.不能隨文書裝訂立卷的證據,應放入證據袋中,隨卷歸檔,并在證物袋上注明證據的名稱、數量、拍攝時間、地點等內容;錄音、錄像或實物證據,需在備考表中注明錄制的內容、數量、時間、地點、責任人及存放地點等內容。
6.紙張無破損,破損文書應修補或復制。文書大小規格統一。
7.案卷中如有涂改,必須在涂改處捺手印或簽字蓋章,并注明涂改的原因及理由。
二、簡易程序處罰案卷文書標準
簡易程序處罰案卷文書標準,只適用于違法事實確鑿并有法定依據,對公民當場處以五十元以下,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當場處以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警告的行政處罰案卷。
簡易程序處罰決定書應具備以下內容:
?。ㄒ唬┦褂妙A定格式和編有號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二)有當事人姓名、住址或單位名稱、地址;
?。ㄈ┯羞`法行為的具體時間、地點;
(四)有違法行為的事項和證據;
(五)有罰款金額或警告內容;
?。┯行姓幜P依據(條、款、項);
?。ㄆ撸┯行姓幜P履行方式和期限;實行罰繳分離的,應告知當事人罰款繳付的指定銀行名稱、地址等,并告知若逾期繳納罰款是否有加處罰款的規定;
(八)有告知當事人不服行政處罰決定,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九)有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執法主體的名稱和蓋章;
?。ㄊ┯挟攬鰧嵤┬姓幜P的執法人員的行政執法證件號碼、簽名或蓋章;
?。ㄊ唬┯凶鞒鲂姓幜P決定的日期;
(十二)當場執行行政處罰決定的要有備注。
簡易程序處罰的現場檢查筆錄和調查筆錄應符合一般程序處罰案卷標準的要求,案卷中應有聽取當事人陳述、申辯的記錄。
附件:
云南省食品藥品行政處罰案卷評查標準(基本要素).xls
云南省食品藥品行政處罰案卷評查標準(一般要求).xls
《食品藥品行政處罰案卷評查辦法(試行)》《食品藥品行政處罰案件評查標準(試行)》經2016年省局第4次局長辦公會議研究通過,現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具體實施中遇有問題,請報省局法制處。
云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6年7月25日
食品藥品行政處罰案卷評查辦法(試行)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我省食品藥品執法行為,加強行政執法監督,提高行政處罰案卷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和《食品藥品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等法律法規規章,以及《云南省行政執法案卷評查辦法》《云南省食品藥品行政處罰程序規定實施細則》《云南省食品藥品行政處罰文書格式》和云南省縣級市場監督管理行政執法文書格式等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食品藥品行政處罰案卷評查,是指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通過對本機關和下級執法單位的食品藥品行政處罰案卷實施檢查評比,對行政執法行為的合法性、合理性和行政執法文書的規范性等情況進行客觀評價審查,并對發現的問題進行督促整改的活動。
本辦法所稱行政處罰案卷是指食品藥品監管執法部門按照法律、法規、規章和執法文書檔案管理要求,將行政處罰實施過程中制作和收集的有關立案、調查取證、處罰決定、執行結案等執法文書和材料,整理歸檔而形成的卷宗材料。
第三條 案卷評查包括食品藥品監管職權范圍內的食品(含保健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行政處罰案卷。
第四條 案卷評查工作堅持從嚴、整改、規范、提高的原則,層級監督與內部監督相結合,由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組織開展。省局法制處負責組織全省行政處罰案卷評查工作,各州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組織本行政轄區內案卷評查。
案卷評查工作采用定期和不定期抽查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梢愿鶕ぷ餍枰瑖@執法中存在的重點、難點和突出問題,組織專項案卷評查。
第五條 省局法制處根據《食品藥品行政處罰程序規定》以及省政府法制辦有關案卷評查標準,制定《云南省食品藥品行政處罰案卷評查標準》。
《云南省食品藥品處罰案卷評查標準》所明確的執法程序、執法文書與云南省縣級市場監督管理行政執法文書格式不同的,執行相關規定,允許合理缺項。
第六條 案卷評查工作實行一案一評,對所抽取的案卷按《云南省食品藥品行政處罰案卷評查標準》逐一審查、評分。
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可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結合當地行政執法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反復整改的不規范頑疾等,對《云南省食品藥品行政處罰案卷評查標準》增加評查內容、調整有關評查內容分值。
各州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省局稽查局組織開展案卷評查工作,應當在評查工作結束后15日內將評查工作總結、整改通報等有關資料報送省局法制處。
第七條 案卷評查標準分為基本要素審查和一般要求審查?;疽貙彶槭菍Π妇矸从车膶嵸|內容是否合法、合理、準確的審查;一般要求審查是對卷內文書制作是否符合有關規定的審查。
案卷評查總分為350分,含10種直接否決情形,其中:基本要素滿分150分,含10種直接否決情形;一般要求評查滿分200分。評查結果分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等級。評查得分320分(含320分)以上且無否決情形為優秀,210-320分(含210分)且無否決情形為合格,210分以下或有任一否決情形的為不合格。
第八條 為確保案卷評查工作客觀公正,組織開展案卷評查工作時,應當在全省或本行政區域內抽調法制、稽查機構業務骨干組成案卷評查小組和審定組,必要時邀請政府法制部門、法律顧問室成員參與。
案卷評查應當實施回避制度,評查小組成員不得評查本單位案卷。
案卷評查應當采取分組評查與集中討論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遇有行政執法中新問題、法律法規適用爭議較大等問題,應當組織集體討論,確定評查意見。
第九條 評查小組應當公平、公正進行案卷評查,不得故意隱瞞案卷問題或者篡改案卷內容。
第十條 案卷評查應當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ㄒ唬┲贫ò妇碓u查工作計劃,確定評查方式、案卷選取方法、具體評查步驟和評查小組組成方式等內容;
?。ǘ嫱ㄖ獏⒃u單位評查的有關事項,告知評查步驟、范圍、形式、時限、標準、調閱案卷的數量和工作要求等;
?。ㄈ┙M建案卷評查小組,對照標準分組評查案卷,并填寫案卷評查表,由評查小組組長簽字確認;
?。ㄋ模┏闪妇碓u查審定組對評查小組提交的案卷初評結果和主要問題進行復核確認,并在評查表上注明復核意見,最終確認案卷成績結果;
(五)通報案卷評查情況,提出整改要求;
?。┮颉对颇鲜∈称匪幤沸姓幜P案卷評查標準(基本要素)》10個否決項而直接判定為不合格的案件,以及評查得分210分以下扣分項足以影響案件定性的,督促案件查辦單位自行糾錯,或按分級管理原則提請其上級業務主管部門糾錯。
第十一條 省局根據最終確認的案卷成績,對各州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省局稽查局案卷質量和水平,進行綜合排名并通報全省。案卷評查結果納入省局年度依法行政、稽查局工作考核。
第十二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食品藥品行政處罰案卷評查標準(試行)
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省政府法制辦有關行政處罰程序、文書和評查辦法制定本標準。本標準所明確的執法程序、文書與云南省縣級市場監督管理行政執法文書格式不同的,執行相關規定,允許合理缺項。
評查卷標準分為基本要素和一般要求標準。
第一部分 行政處罰案卷基本要素標準
基本要素是指反映行政處罰行為合法性的基本標準和要素,包括:主體、事實、適用法律和程序。案卷嚴重不符合基本要素規定的,直接評定為不合格案卷。
一、主體合法
?。ㄒ唬┨幜P主體合法。實施行政處罰的部門、單位具備行政處罰主體資格;行政處罰符合法定權限;印章使用符合《行政處罰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執法人員必須持有合法、有效執法證件且2人以上。
(二)被處罰主體認定準確。被處罰主體必須是違法行為的當事人,被處罰主體名稱(姓名)應與資質(資格)證明材料一致。受委托其代理行使接收執法文書材料、陳述申辯、聽證等重要權利的人員,應當有當事人進行明確授權的授權委托書。
二、事實清楚、證據確鑿
(一)違法行為是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當給予處罰的行為;
?。ǘ蚀_記載違法時間、地點、情節、程度和后果(如有);
(三)卷內證據合法、有效,足以證明違法行為的性質、情節、程度和后果(如有)。
三、適用法律正確。處罰依據必須是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規章,名稱應使用全稱,并準確引用到條、款、項、目;處罰種類、幅度合法適當。
四、程序合法。應按照《行政處罰法》、《行政強制法》、《食品藥品行政處罰程序規定》《云南省食品藥品行政處罰程序規定實施細則》實施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
第二部分 行政處罰案卷一般要求標準
一般要求是指案卷和文書制作與使用規范的要求。
一、一般程序處罰案卷標準
(一)案件來源登記。主要法律文書有案件來源登記表,該表應符合下列要求:
1.應當對登記表預先設定選擇項的欄目作出選擇,空項應當用杠線表示(其他文書同此要求)。
2.登記表填寫應完整,并有基本情況介紹。
3.應有現場檢查筆錄、投訴舉報材料、檢測(檢驗)報告和相關部門移送材料等附件。
?。ǘ┝浮V饕晌臅辛笇徟?,該表應符合下列要求:
1.案由書寫形式為“涉嫌+具體違法行為(法律責任禁止性說明)+案”,自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時,不再使用“涉嫌”二字。
2.立案審批表編號應規范,可參照(地區簡稱)+執法類別+執法性質+[年份]+順序號統一編制。
3.當事人基本情況。當事人名稱(姓名)應與資質(資格)證明材料一致。
4.案情記載。發生違法行為的時間、地點,列舉已取得的相關證據材料。
5.承辦人意見。應引用適用的法律、法規、規章全稱,并注明具體條、款、項、目等,以及承辦人簽名和時間。
6.辦案機構意見。有辦案機構負責人意見、簽名及時間。
7.審批意見。符合立案條件的,應當在7個工作日內立案。有行政機關分管負責人審批意見、簽名及時間。
?。ㄈ┱{查取證。主要法律文書有現場檢查筆錄、調查筆錄、抽樣取證文書、先行登記保存文書、查封扣押文書、鑒定結論、調查終結報告等。調查取證文書中有兩名以上行政執法人員共同執法的簽名,涂改之處應經當事人通過指印、簽名或蓋章予以確認。
1.現場檢查筆錄(一個案件有多處現場的,應分別制作筆錄)應載明:
(1)檢查的時間、地點。
?。?)被檢查人的基本情況。被檢查人是公民的,記載其姓名、年齡、住址、單位等情況;被檢查人是單位的,記載其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職務;其他在場有關人員的相關情況。
?。?)執法人員表明身份和檢查范圍,告知被檢查人申請回避的權利和如實接受調查的法律義務。
(4)檢查的完整內容記錄,包括現場檢查過程描述、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相關數據應具體明確,必要時應附圖、附表、照片或錄像)。
?。?)如實施先行登記保存或查封扣押,應記載采取措施情況。
?。?)檢查、記錄人員簽名。
(7)被檢查人對檢查記錄真實性的意見,應由被檢查人注明“情況屬實”字樣并簽名或蓋章。
?。?)被檢查人拒絕簽字,應注明原因,并采取邀請見證人簽章、或錄音、錄像方式記錄。
2.調查筆錄。每份調查筆錄只能對應一個被調查人,應載明:
?。?)詢問人和記錄人姓名。
(2)詢問起止的時間和地點。
(3)被調查人的基本情況。
?。?)執法人員表明身份,告知被調查人申請回避的權利和如實接受調查的法律義務。
(5)詢問內容,反映本案事實的時間、地點、行為、情節、后果等。
?。?)被調查人對筆錄真實性的意見,應在筆錄終了處注明“以上筆錄與我所述一致”等字樣并由被調查人逐頁簽名確認。
?。?)被調查人拒絕簽字,應注明原因,并采取邀請見證人簽章、或錄音、錄像方式記錄。
(8)執法人員應在筆錄終了處右下角簽字并注明日期。
3.行政強制、證據保存文書
(1)決定書(通知書)應載明當事人的名稱(姓名);采取查封扣押或先行登記保存物品的法律依據、理由以及物品名稱、規格、數量等物品性狀描述;先行登記保存物品的條件(按照規定填寫)、期限和地點;行政機關印章及時間。
?。?)物品清單填寫合法規范準確完整,并與通知書內容一致。
?。?)審批文書應填寫合法規范準確完整。
?。?)應在規定時間內作出處理,轉為其他處理方式應在規定時限內書面告知當事人。
4.書證、物證
?。?)調取的書證、物證應當是原件原物,由提交證據的單位或個人在證據上簽字或加蓋公章,并注明提交證據的日期。確有客觀原因無法調取原件的,調取復印件時,由提交證據的單位和個人注明“此件由XXX提供,經核對與原件相同”字樣或文字說明。
?。?)其他行政機關出具的證明文件(協查回復函),結論具體明確,能夠證明相關事實。有其他證據足以使回復函認定結論存疑的,應當進一步調查取證核實。
5.檢驗(鑒定、認定)意見
法定機構依法出具的檢驗報告書應載明:抽樣記錄憑證;明確的結論性意見;檢驗機構印章、時間及簽發人簽名。
鑒定、認定結論應與案件涉及的違法事實、涉案物品具有關聯性,不得有涂改模糊不清之處,復印件應加蓋原出具機構公章或有充分理由認定其真實性。
6.其他證據
其他證據可包括視聽資料、證人證言、當事人陳述和電子數據等。
視聽資料或電子數據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1)提供有關資料的原始載體,在提供原始載體確有困難時,可以提供復制件;
?。?)注明制作方法、制作時間、制作人和證明對象等;
(3)音資料應當附有該聲音內容的文字記錄。
證人證言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明證人的姓名、年齡、性別、職業、住址等基本情況;
?。?)有證人的簽名,如果證人不能簽名的,應當以蓋章等方式證明;
?。?)注明證人出具證言的日期;
?。?)附有居民身份證復印件等證明證人身份的材料。
7.調查終結報告
應載明:案件來源,調查經過;當事人的基本情況;違法事實和證據;處罰的依據以及自由裁量的理由;案件調查人員處理建議;案件承辦人簽名。
?。ㄋ模彶闆Q定。主要法律文書有:案件合議記錄、案件集體討論記錄、聽證文書、行政處罰決定書等。
1.案件合議記錄。參加人員應有3人(含)以上,合議記錄應如實反映合議全過程,合議記錄應有所有參加人員簽字。合議應載明予以處罰、補充證據、重新調查或撤銷案件等最終意見。
2.重大、復雜案件集體討論記錄。重大、復雜案件集體討論記錄應載明:討論時間、地點;案由;主持人、出席人員、列席人員、記錄人員的姓名;承辦人員匯報案情;參加討論人員的主要觀點和意見;結論性意見及參加人簽名。
3.行政處罰事先告知及聽證文書
?。?)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應載明: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告知當事人違法事實、理由和依據;告知當事人陳述、申辯權利;告知當事人擬給予行政處罰的內容;行政執法主體的名稱、印章及日期。
?。?)聽證文書。包括:聽證告知書、舉行聽證通知書或聽證公告、聽證筆錄、聽證意見書等。
聽證告知書應載明:當事人的基本情況;當事人的違法事實、理由和依據;擬給予行政處罰的內容;要求聽證的權利和期限;行政機關印章及日期。
聽證通知書應載明:當事人的基本情況;舉行聽證的具體時間、地點和方式;聽證主持人、聽證員、書記員的姓名;告知當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參加聽證和有要求聽證主持人回避的權利;行政機關印章及日期。
聽證公告應載明:案由;聽證的時間、地點、內容及有關事項;行政執法機關印章及日期。
聽證筆錄應載明:舉行聽證的起止時間、地點;聽證主持人、聽證員、記錄人、案件調查人、當事人、代理人、證人的基本情況;聽證過程中的陳述、質證等詳細內容;聽證主持人、聽證員、記錄人、當事人、代理人、有關證人簽名等。
聽證意見書應當包括:聽證的時間、地點、方式和參加人情況;當事人針對行政機關認定的違法事實、情節、適用法律等提出的意見、理由和證據,及從輕、減輕或不予處罰的要求;主持人意見及簽名;報告形成日期等。
4.行政處罰決定審批表應載明:案由;當事人的基本情況;主要違法事實;行政處罰的內容和依據;從重、從輕、減輕處罰的依據;按批準權限進行審批(經集體討論的重大案件應報主持討論的負責人審批)。
5.責令改正通知書應載明:當事人的基本情況;違法事實情節;責令改正法律依據;責令改正的內容。
6.行政處罰決定書應載明:當事人的基本情況;違法事實和相關證據;行政處罰的內容和依據。有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實行罰繳分離,應告知當事人罰款繳付的指定銀行的名稱、地址等,并告知若逾期繳納罰款有加處罰款或繳納滯納金的規定;告知當事人不服行政處罰決定,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日期(以行政機關負責人批準或決定處罰的日期為準);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執法主體名稱、印章。
?。ㄎ澹┧瓦_和執行
1.送達文書主要是送達回執,適用于發生法律效力和具有法律意義文書的送達。送達回執應載明:送達文書的名稱;受送達人的名稱(姓名);送達時間、地點;送達方式(代收送達、留置送達的應在備注中注明;公告送達應將公告文書歸檔入卷;郵寄送達的可以將掛號信回執粘貼于備注中);行政機關印章;送達人簽名、被送達人或見證人簽名。當事人委托代理人接收執法文書的,應當查驗、留存委托書和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2.執行文書
?。?)給予罰款、沒收違法所得的處罰應有合法票據。
?。?)給予沒收物品處罰的應完備相關文書,沒收物品憑證填寫完整,有審批表、處理清單、并附有銷毀記錄及照片或視聽資料等,《沒收物品憑證》應當與《行政處罰決定書》日期一致;《沒收物品處理清單》應當有2名以上承辦人簽字,且應一案一單。
?。?)處罰延期或分期履行的,應有相應的審批文書。當事人確有經濟困難,可以提出延期或者分期繳納罰款的申請,并提交書面材料。經案件承辦人員審核,確定延期或者分期繳納罰款的期限和金額,報行政機關分管負責人批準后執行。
?。?)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應有相應的履行行政處罰決定催告書和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文書。
?。┙Y案
結案報告應載明:案由、案情、送達情況、執行情況及其結果和相關證據、承辦人意見及簽名、行政機關負責人意見及簽名、結案日期等。
案件移送的應附案件移送文書,應載明當事人基本情況、案件移送理由、移送內容、移送機關名稱、印章及移送時間。
?。ㄆ撸┝⒕須w檔
1.卷內文書應當使用藍黑色或者黑色的墨水筆或者簽字筆填寫,保證字跡清楚、文字規范、頁面清潔。當事人提供的材料使用鉛筆或圓珠筆的,入卷前應予復印。
2.使用檔案法統一規定的卷皮。
3.卷內目錄和備考表填寫規范,并符合檔案法的其他要求。
4.卷內材料排列順序及頁碼執行《云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云南省檔案局關于印發〈云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行政執法案件檔案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云食藥監發〔2012〕24號)規定。
5.不能隨文書裝訂立卷的證據,應放入證據袋中,隨卷歸檔,并在證物袋上注明證據的名稱、數量、拍攝時間、地點等內容;錄音、錄像或實物證據,需在備考表中注明錄制的內容、數量、時間、地點、責任人及存放地點等內容。
6.紙張無破損,破損文書應修補或復制。文書大小規格統一。
7.案卷中如有涂改,必須在涂改處捺手印或簽字蓋章,并注明涂改的原因及理由。
二、簡易程序處罰案卷文書標準
簡易程序處罰案卷文書標準,只適用于違法事實確鑿并有法定依據,對公民當場處以五十元以下,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當場處以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警告的行政處罰案卷。
簡易程序處罰決定書應具備以下內容:
?。ㄒ唬┦褂妙A定格式和編有號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二)有當事人姓名、住址或單位名稱、地址;
?。ㄈ┯羞`法行為的具體時間、地點;
(四)有違法行為的事項和證據;
(五)有罰款金額或警告內容;
?。┯行姓幜P依據(條、款、項);
?。ㄆ撸┯行姓幜P履行方式和期限;實行罰繳分離的,應告知當事人罰款繳付的指定銀行名稱、地址等,并告知若逾期繳納罰款是否有加處罰款的規定;
(八)有告知當事人不服行政處罰決定,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九)有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執法主體的名稱和蓋章;
?。ㄊ┯挟攬鰧嵤┬姓幜P的執法人員的行政執法證件號碼、簽名或蓋章;
?。ㄊ唬┯凶鞒鲂姓幜P決定的日期;
(十二)當場執行行政處罰決定的要有備注。
簡易程序處罰的現場檢查筆錄和調查筆錄應符合一般程序處罰案卷標準的要求,案卷中應有聽取當事人陳述、申辯的記錄。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