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食品網

沈陽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沈陽市“證照分離”改革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沈政發〔2018〕12號)

   2018-03-28 863
核心提示: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現將《沈陽市證照分離改革試點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
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現將《沈陽市“證照分離”改革試點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沈陽市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2日
 
    (此件公開發布)
 
    沈陽市“證照分離”改革試點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中國(遼寧)自由貿易試驗區“證照分離”改革試點方案〉的通知》(遼政發〔2017〕55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改革目標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全面落實新發展理念和“四個著力”“三個推進”工作要求,圍繞推進“放管服”改革,學習借鑒上海先進經驗,扎實開展“證照分離”改革。通過全面清理規范各類涉企行政許可等事項,進一步破解企業“辦照容易辦證難”“準入不準營”的問題,充分釋放企業創新創業活力,加快打造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營商環境。
 
    二、實施范圍
 
    在中國(遼寧)自由貿易試驗區沈陽片區(以下簡稱自貿試驗區沈陽片區)、沈大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沈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沈陽經濟技術開發區、沈陽輝山經濟技術開發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試點,統籌推進“放管服”改革。試點期為本方案印發之日起至2018年12月21日。
 
    三、主要任務
 
    (一)清理規范各類許可。
 
    選擇審批頻次較高且與企業經營活動密切相關的93項行政許可,分類推進,深入試點。
 
    1.取消審批(共3項)。對于不影響重大公共利益、市場競爭機制能夠有效調節、行業組織或中介機構能夠有效實現行業自律管理、采用事后監管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夠有效監督的事項,允許市場主體自主決策,取消行政審批,實行行業自律管理,允許企業直接開展相關經營活動。
 
    2.審批改備案(共2項)。由行政審批機關制定并公布備案標準,企業根據備案標準將相關材料報送行政審批機關后,即可開展相關經營活動。備案項目無需核實的要即來即辦,發現企業有違法違規行為,通過加強事中事后監管,予以糾正或依法處罰。
 
    3.實行告知承諾制(共23項)。由行政審批機關制作告知承諾書,并向申請人提供示范文本,一次性告知企業審批條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行政審批機關收到經申請人簽章的告知承諾書及所需要件后,能夠當場作出行政審批決定的應當場作出行政審批決定。申請人達到法定許可條件后,方可從事被許可行為。
 
    4.提高透明度和可預期性(共33項)。由行政審批機關編制并公開行政審批事項目錄和辦事指南,明晰具體受理條件和辦理標準,列明審查要求和時限,推進審批事項標準化和網上辦理,簡化辦理流程,最大程度減少審批的自由裁量權,實現辦理過程公開透明、辦理結果明確可預期。
 
    5.強化準入監管(共32項)。對于直接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態環境保護及直接關系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等特定領域的行政許可事項,按照國際通行規則,嚴格風險控制,強化市場準入管理。
 
    (二)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1.加強政府綜合監管。堅持“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原則,對于取消審批、審批改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制等事項,有關部門要逐項研究細化自律準則和標準,強化日常監管,做到放開準入和嚴格監管相結合,確保無縫銜接、不留死角;對于提高透明度和可預期性、強化準入監管的事項,有關部門要逐項制定操作規程,明確辦事依據、申報材料、申報程序、辦理時限和事中事后監管措施,優化辦理流程,縮減自由裁量空間,提高工作效率。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從對市場主體的審批監管轉變為合規監管,通過抽查、指導行業協會自查、信用評級等事中事后監管方式,督促指導企業嚴格執行行業規范,守法守規守信經營。健全企業信息公示制度和公示信息抽查制度,完善企業經營異常名錄制度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制度。加強跨部門聯動響應,實現工商部門、審批部門、行業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間的信息實時共享和工作聯動,構建“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聯合懲戒機制。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懲戒力度,采取視情節依法吊銷營業執照、吊銷注銷撤銷許可證、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和“黑名單”等懲戒措施。對于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等開放型市場行為,按照鼓勵創新、包容審慎的原則,實行包容性管理,探索適合其特點的監管方式,有效防范和化解潛在風險,對非主觀故意、輕微違法行為實行監管容忍。
 
    2.加強市場主體自律監管。積極引導市場主體自治,推進行業自律,促進市場主體自我約束、誠信經營,共同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積極發揮行業協會作用,鼓勵行業協會制訂行規行約和行業內爭議處理規則。支持行業協會監督會員遵守行業自律規范、公約和職業道德準則。
 
    3.加強社會力量監督。引導社會力量積極參與事中事后監管。依法委托具備法定資質的專業技術機構進行檢查、檢驗、檢測。積極發揮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公證機構、檢驗檢測認證機構等專業服務機構的監督作用。推進監管執法信息公開,暢通公眾知情和參與渠道,健全公眾參與監督的激勵機制。進一步發揮新聞媒體作用,強化輿論監督。
 
    4.積極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和綜合執法改革。在權限范圍內,將對市場主體檢查事項全部納入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合理確定隨機抽查的比例和頻次,對投訴舉報多、安全隱患大、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有失信行為、有違法違規記錄等情況的市場主體,要加大檢查力度,適當增加高風險企業的抽查比例和頻次,并將隨機抽查結果納入市場主體的社會信用記錄,推送至市信用數據平臺并向社會公示。全面歸集企業登記注冊、行政許可、生產經營、行政處罰等信息,運用大數據分析,為綜合監管提供參考,實現對企業全生命周期的監管。探索推進綜合執法改革,努力做到“一支隊伍綜合執法”。充分運用大數據等現代信息技術,提高監管效率,積極解決多頭執法、重復執法問題,破解“任性執法、執法擾民”等難題。
 
    (三)加快推進信息互通共享。全力推行“互聯網+政務服務”,加快推進企業注冊、項目投資、生產經營、稅費辦理、咨詢服務等事項網上辦理,打造“線上、線下”聯動機制。力爭實現凡是網絡共享和網絡核驗的信息,不要求重復提供;凡是實現網上辦理的事項,不要求必須到現場辦理;“網上辦、不見面”常態化。自貿試驗區沈陽片區要提前完成接入國家和省、市政務信息共享交換平臺的工作,盡快實現跨部門、跨層級、跨區域信息共享。
 
    (四)統籌推進“證照分離”和“多證合一”改革。全面梳理、分類處理各類涉企證照事項,“證照分離”改革后屬于信息采集、記載公示和管理備查類的各種證照,按照“成熟一批、整合一批”的原則,進一步整合到營業執照上。有關部門要在各自領域認可、使用、推廣“多證合一”營業執照,推進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營業執照在不同區域、不同行業互認和應用。對于市場機制能夠有效調節、企業能夠自主管理的事項及通過事中事后監管可以達到原設定涉企證照事項目的的事項,要逐步取消或改為備案管理。
 
    (五)進一步優化政務服務。深化審批制度改革,強化行政審批標準建設,依法在政府網站、審批辦理場所及時、準確、全面公開行政審批事項目錄、辦事指南、中介服務事項清單及審批受理、辦理進展情況和結果等行政審批信息,實行“陽光審批”;減少審批環節,推行并聯審批、集中審批,實行“一個窗口”受理、“一站式”審批;推行受理單制度,對符合規定的申報材料要出具受理單,不予受理的要出具書面憑證;提供“全程代辦”,為企業提供接洽、聯系、申請、辦結等全流程精準服務,對主要申報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條件的行政許可事項實施“容缺受理”,先行進入審查程序,待材料補正后及時作出審批決定。
 
    四、工作步驟
 
    (一)制定方案(2018年3月25日前)。按照遼政發〔2017〕55號文件要求,由自貿試驗區沈陽片區管委會會同市編委辦、工商局、法制辦等部門,制定我市改革試點工作方案。經市政府同意后,報省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定。
 
    (二)組織實施(2018年3月26日至12月21日)。落實國家和省直有關部門針對審批改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制改革事項制定的相關程序和舉措;提高透明度和可預期性,強化準入監管的改革事項涉及市、區縣(市)權限的,由有關部門制定具體措施并推進實施。同時,要進一步優化辦理流程,提升審批效率,完善事中事后監管。自貿試驗區沈陽片區管委會、市編委辦、工商局、法制辦等部門共同負責,做好對試點地區的指導督促工作。
 
    (三)綜合評估(2018年8月底前)。自貿試驗區沈陽片區管委會、市編委辦、工商局、法制辦等部門共同負責,組織對試點地區的“證照分離”改革完成情況進行總體評估,形成評估報告報送省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總結經驗(2018年10月底前)。市直有關部門、區縣(市)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要及時總結“證照分離”改革試點的典型經驗和成功做法,加強對各領域改革經驗的系統集成,逐步完善改革試點措施。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直有關部門、區縣(市)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要充分認識“證照分離”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復雜性和艱巨性,將此項改革作為重點工作任務,明確分管領導和具體責任人,做好推進落實工作。自貿試驗區沈陽片區管委會、市編委辦、工商局、法制辦等有關部門要建立議事協調機制,定期召開會議,研究改革過程中的重大問題。有關部門要根據“證照分離”改革工作方案的責任分工和完成時限,制定工作計劃,細化分工,確保各項改革任務有序開展。
 
    (二)加大督查考核力度。自貿試驗區沈陽片區管委會、市編委辦、工商局、法制辦要對市直有關部門推進此項工作情況進行督促檢查,落實到位、積極作為的予以激勵,遇到問題困難的加強指導、幫助解決,敷衍塞責、延誤改革、工作不力、刁難市場主體的依法依規嚴肅問責,確保各項改革任務按時完成。(三)及時總結經驗。有關部門要及時總結“證照分離”改革試點的典型經驗和成功做法,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成果。及時宣傳“證照分離”改革試點的新舉措、新成效,形成全社會關心改革、支持改革、參與改革的良好氛圍。
 
       附件:
1.“證照分離”改革試點具體事項匯總表
 
    2.“證照分離”改革試點重點任務分工表


 
地區: 遼寧 沈陽市
反對 0舉報 0 收藏 0 打賞 0
 
更多>同類法規
 
鹽池灘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