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濱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打擊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方案(濱政辦發〔2008〕75號)

   2011-11-28 880
核心提示:  市食品藥品監管局 市經貿委 市公安局 市監察局市農業局 市海洋與漁業局 市衛生局 市工商局 市質監局  市畜牧獸醫局

  市食品藥品監管局 市經貿委 市公安局 市監察局市農業局 市海洋與漁業局 市衛生局 市工商局 市質監局

  市畜牧獸醫局 濱州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根據《全省打擊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方案》要求,確定在全市范圍內開展為期4個月的打擊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活動(以下簡稱專項整治),現制定如下方案:

  一、整治目標

  全面整治食品添加劑生產、流通和使用,堅決依法打擊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的違法犯罪行為,堅決依法打擊生產銷售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為,依法嚴厲懲處一批違法犯罪分子,使在食品生產經營中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的問題得到有效遏制,切實保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促進食品和食品添加劑行業健康發展。

  二、工作安排

  堅持標本兼治、著力治本,嚴厲打擊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的違法犯罪行為,同時把整治與規范、監管與自律的各項措施有效結合,著力建立長效監管機制。利用4個月的時間,分三個階段完成專項整治的任務和目標。

  (一)自查自糾階段(2008年12月20日—2009年1月10日)。

  1.主要任務。(1)督促食品和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企業開展自查自糾工作。(2)調查掌握非法食品添加物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的品種和易被添加的食品類別。2.具體措施。(1)督促公告落實。按照國務院有關部門聯合發布的公告,明確專項整治的目的、范圍和要求。各級監管部門要按照公告要求,督促各食品和食品添加劑生產加工企業、銷售單位以及餐飲經營單位對食品中添加和使用非食用物質和不規范使用食品添加劑的行為進行自查自糾。(2)設立投訴舉報電話。各級監管部門要在各自網站或采取其他方式及時公布食品質量安全投訴舉報電話或電子郵箱。廣泛宣傳,發動群眾舉報違法犯罪行為,根據群眾舉報線索及時追蹤調查,對舉報屬實者實施獎勵。(3)摸底排查。各級監管部門要迅速摸清和掌握當地各自監管范圍內食品和食品添加劑生產加工企業、銷售單位以及餐飲經營單位使用食品添加劑的情況,采取明查暗訪等方式,調查摸清各自監管范圍內非法食品添加物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的品種及易被添加的食品類別,并向同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報送相關信息。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收集、分析和匯總非法食品添加物和違法超范圍、超劑量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名單以及被添加的食品類別,及時通報有關部門。(4)強化抽檢。各級監管部門負責按照各自監管職責、監管對象和范圍,有針對性地開展抽檢工作,要根據以往食品安全監督監測和投訴舉報等渠道發現的非法食品添加物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的線索,制定食品抽檢計劃,確定抽檢的重點品種、重點食品類別。(5)匯總分析。各級監管部門要匯總、歸類以往發生的各種問題,分析產生問題的主要原因,對已有監管措施的實施情況進行分析研究,進一步完善現有措施或制定新的監管措施。

  (二)清理整頓階段(2009年1月21日—3月5日)。

  1.主要任務。(1)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監督檢查力度,使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現象得到切實糾正。(2)曝光一批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查處一批違法犯罪單位和個人,震懾違法犯罪分子。2.具體措施。(1)依法查處。根據第一階段掌握的情況,各級監管部門組織對重點產品、重點區域和重點單位,特別是食品添加劑生產企業、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小作坊,開展突擊檢查行動,依法嚴厲查處在食品中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的單位和相關責任人員。(2)追根溯源。各級監管部門根據發現的問題,追溯非法食品添加物源頭,依法嚴厲查處其生產、銷售和使用的單位和個人。采取有效措施切斷非法食品添加物的供應鏈,嚴防流入食品生產加工環節。(3)清理規范。規范食品添加劑的生產、流通和使用,清理未列入食品添加劑衛生標準仍在違法使用的食品添加物品種,依法嚴厲查處以非食用物質作為食品添加劑銷售的行為。

  (三)規范鞏固階段(2009年3月21日—4月5日)。

  1.主要任務。(1)完善治本措施,建立健全有效的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和使用的監管機制。(2)建立和實施規范食品添加劑生產、銷售和使用的管理制度。2.具體措施。(1)建立有效的監管制度。各級監管部門建立針對在食品中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的有效監督和管理制度,建立非法食品添加物和不合格添加劑快速追查溯源機制,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處理。(2)規范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行為。進一步推進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制度,嚴把食品添加劑企業條件審查關,嚴厲查處企業無證生產食品添加劑的行為。加大對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活動的監督力度,規范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單位的行為。依法取締非法食品添加物加工銷售的黑窩點。嚴格食品添加劑運輸、倉儲的管理措施,切斷非法食品添加物的供應渠道。(3)規范食品添加劑使用行為。建立食品生產企業食品添加劑使用備案制度。加強餐飲經營單位食品添加劑使用管理,督促餐飲經營單位嚴格落實采購食品添加劑索證索票制度。進一步加大日常監管力度,加強對食品生產經營單位以及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單位的日常巡回檢查和監督抽檢,發現仍在食品中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制售非法食品添加物的單位和個人,依法從重處理。(4)嚴格進出口檢驗監管。建立進出口食品添加劑檢驗監管長效機制。規范出口食品添加劑生產企業登記管理,提高食品添加劑生產企業質量安全管理水平。嚴格實施出口食品生產企業使用的添加劑備案管理制度,完善添加劑備案登記和檔案管理。加強進出口食品中非食用物質和添加劑的檢驗,進一步提高進出口食品和食品添加劑的質量安全水平。(5)增進企業誠信自律。加強食品行業誠信和自律機制建設,組織有關食品行業協會對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開展誠信教育活動,指導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建立和完善自身管理制度,強化食品生產經營者的守法意識。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周密部署安排。堅持“全市統一領導、地方政府負責、部門指導協調、各方聯合行動”的原則,統籌兼顧,合理安排,保證專項整治工作的成效。市政府成立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負責指導、協調專項整治工作的開展。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負責承擔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各級政府、各監管部門也要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各地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職責的部門負責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各級政府要依照本方案,結合當地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市直各監管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制定本系統的專項整治具體實施方案、督導檢查和考核驗收方案并認真組織實施。市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將適時組織有關部門對各地專項整治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二)加大打擊力度,嚴查違法行為。各級監管部門要加大對在食品中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行為的查處力度,對重大典型案件的查處要及時公布查處結果。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各監管部門對專項整治中發現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時向公安部門移送。移送涉嫌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和不符合衛生標準食品等案件,有關部門要出具相應的鑒定結論或認定意見。公安部門要嚴厲打擊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行為。監察部門要嚴肅查處監管部門中的失職瀆職、行政不作為和亂作為等違紀行為,構成犯罪的要及時移送司法機關。

  (三)強化協調配合,形成整治合力。各級監管部門要加強組織協調,各司其職、密切配合、齊抓共管、形成合力,提高整治效能。各級監管部門要集中力量,嚴格執法,重拳出擊,加大聯合執法力度,將各項整治措施落實到位。充分發揮各級食品安全專家作用,提供相關信息和技術咨詢,切實解決專項整治中遇到的技術性問題。各行業主管部門進一步加強對食品企業的規范化管理,健全企業誠信和自律機制,促進食品行業健康規范發展。

  (四)廣泛宣傳教育,營造良好氛圍。充分發揮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作用,向社會大力宣傳國家高度重視人民群眾生命健康、采取一系列措施保障食品安全,宣傳專項整治行動的進展和成效,曝光專項整治中查處的典型案例,讓群眾了解在食品中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的危害,提高消費者自我保護意識,形成專項整治的良好氛圍。對食品和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者進行培訓,提高自身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五)加強工作溝通,做好信息報送。切實做好專項整治信息工作,各級專項整治領導小組之間要建立聯絡暢通的信息溝通機制,建立全市專項整治工作信息報送制度。各縣(區)政府、市監管部門每月10日、25日分別向市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有關整治信息、監督檢查及檢測情況,專項整治中發現的大案要案線索及調查處理情況要隨時報送。各縣(區)政府、市監管部門在2009年1月10日、3月5日之前要分別報送自查自糾、清理整頓的階段性總結,在4月10日之前報送專項整治全面總結。

  各縣(區)政府、市監管部門的實施方案于2009年1月10日之前報送市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系人:齊爭先,聯系電話及傳真:3325990;電子郵箱:spk990@126.com)。

  附件:濱州市打擊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 長:王 博(市政府副秘書長、調研室主任)

  副組長:李 濤(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局長)

  杜建民(市農業局副局長)

  張凌燕(市衛生局副局長)

  趙云勇(市質監局副局長)

  成 員:李云峰(市經貿委副主任)

  樊守林(市公安局副局長)

  楊躍進(市監察局副局長)

  陳兆才(市海洋與漁業局副局長)

  王興華(市工商局副局長)

  許文波(市畜牧獸醫局副局長)

  李光明(濱州檢驗檢疫局副局長)

  祁少紅(濱州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副局長)

  專項整治工作結束之后,領導小組自行撤銷。

  濱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地區: 山東 濱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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