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內蒙古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內政辦發〔2013〕85號)和內蒙古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等3部門《關于做好改革過渡期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內食藥監〔2014〕12號)精神,現就食品生產環節監管職責調整情況公告如下:
一、原由內蒙古自治區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的生產加工環節食品安全監管職能(含食品、食品添加劑和化妝品)劃轉由內蒙古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食品相關產品的監管職能仍由內蒙古自治區質量技術監督局承擔。
二、自2014年1月1日起,原由內蒙古自治區質量技術監督局承辦的與食品、食品添加劑和化妝品監管有關的行政許可申請、質量投訴舉報、信訪、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等事項,由內蒙古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承辦(聯系電話:0471-4507136)。
三、在食品監管職能劃轉沒有到位之前,各盟市、旗縣(市、區)質量技術監督局的食品監管工作直接接受內蒙古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領導,食品生產環節的監管職責由各盟市、旗縣(市、區)質量技術監督局承擔。
特此公告。
內蒙古自治區質量技術監督局 內蒙古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4年1月30日
一、原由內蒙古自治區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的生產加工環節食品安全監管職能(含食品、食品添加劑和化妝品)劃轉由內蒙古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食品相關產品的監管職能仍由內蒙古自治區質量技術監督局承擔。
二、自2014年1月1日起,原由內蒙古自治區質量技術監督局承辦的與食品、食品添加劑和化妝品監管有關的行政許可申請、質量投訴舉報、信訪、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等事項,由內蒙古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承辦(聯系電話:0471-4507136)。
三、在食品監管職能劃轉沒有到位之前,各盟市、旗縣(市、區)質量技術監督局的食品監管工作直接接受內蒙古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領導,食品生產環節的監管職責由各盟市、旗縣(市、區)質量技術監督局承擔。
特此公告。
內蒙古自治區質量技術監督局 內蒙古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