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農業、林業、海洋與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平潭綜合實驗區農村發展局:
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品牌農業建設七條措施》(閩政辦〔2017〕90號)和省農業廳、省林業廳、省海洋與漁業廳聯合印發的《福建省著名農業品牌評選認定管理暫行辦法》(閩農綠〔2017〕203號),經研究決定開展2017年度福建省著名農業品牌評選認定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從種植和畜牧業類、林產類、水產類初級產品中, 評定“2017年度福建十大農產品區域公用品牌”和“2017年度福建名牌農產品”。
二、申報條件
申報人及申報的產品應符合《福建省著名農業品牌評選認定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
三、申報要求
(一)申報材料
申報人填寫《2017年度福建十大農產品區域公用品牌申報書》(附件1)或《2017年度福建名牌農產品申報書》(附件2),并提供相關文字和證明材料,一式兩份裝訂成冊(申報書格式可從福建農業信息網三品一標頻道下載)。
(二)申報程序
各設區市農業、林業、海洋與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和平潭綜合實驗區農村發展局根據推薦名額(見附件3) ,組織本轄區符合條件的對象開展申報,并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進行審查把關。審查通過的簽署推薦意見,將紙質件及電子文檔于2017年10月31日前分別對應報送到省農業廳或省林業廳或省海洋與漁業廳,省級主管部門分別組織專家初評,按照附件4名額推薦正選名單和備選名單,于2017年11月15日前將初評結果及相關材料報送省品評辦,由省品評辦匯總進行統一公示、評審。
四、聯系方式
省農業廳:
聯系單位:福建省綠色食品發展中心
聯系人: 羅維祿
聯系電話:0591-87814181
Email:873695908@qq.com
省林業廳:
聯系單位: 福建省林業廳產業發展處
聯系人: 伍清亮
聯系電話:0591-87852232
Email:lytcyc@126.com
省海洋與漁業廳:
聯系單位: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廳
聯系人: 于槚槚
聯系電話:0591-87873731
Email:fjfqs@163.com
附件:1.
2017年度福建十大農產品區域公用品牌評選申報書.doc
2.
2017年度福建名牌農產品申報書.doc
3.
2017年度評選福建著名農業品牌申報名額分配表.doc
4.
2017年評選福建著名農業品牌名額分配表.doc
福建省農業廳 福建省林業廳 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廳
2017年10月19日
(此件主動公開)
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品牌農業建設七條措施》(閩政辦〔2017〕90號)和省農業廳、省林業廳、省海洋與漁業廳聯合印發的《福建省著名農業品牌評選認定管理暫行辦法》(閩農綠〔2017〕203號),經研究決定開展2017年度福建省著名農業品牌評選認定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從種植和畜牧業類、林產類、水產類初級產品中, 評定“2017年度福建十大農產品區域公用品牌”和“2017年度福建名牌農產品”。
二、申報條件
申報人及申報的產品應符合《福建省著名農業品牌評選認定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
三、申報要求
(一)申報材料
申報人填寫《2017年度福建十大農產品區域公用品牌申報書》(附件1)或《2017年度福建名牌農產品申報書》(附件2),并提供相關文字和證明材料,一式兩份裝訂成冊(申報書格式可從福建農業信息網三品一標頻道下載)。
(二)申報程序
各設區市農業、林業、海洋與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和平潭綜合實驗區農村發展局根據推薦名額(見附件3) ,組織本轄區符合條件的對象開展申報,并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進行審查把關。審查通過的簽署推薦意見,將紙質件及電子文檔于2017年10月31日前分別對應報送到省農業廳或省林業廳或省海洋與漁業廳,省級主管部門分別組織專家初評,按照附件4名額推薦正選名單和備選名單,于2017年11月15日前將初評結果及相關材料報送省品評辦,由省品評辦匯總進行統一公示、評審。
四、聯系方式
省農業廳:
聯系單位:福建省綠色食品發展中心
聯系人: 羅維祿
聯系電話:0591-87814181
Email:873695908@qq.com
省林業廳:
聯系單位: 福建省林業廳產業發展處
聯系人: 伍清亮
聯系電話:0591-87852232
Email:lytcyc@126.com
省海洋與漁業廳:
聯系單位: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廳
聯系人: 于槚槚
聯系電話:0591-87873731
Email:fjfqs@163.com
附件:1.

2.

3.

4.

福建省農業廳 福建省林業廳 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廳
2017年10月19日
(此件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