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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畜禽定點屠宰企業設置規劃(2010—2015)(晉政辦發〔2010〕25號)

   2011-04-29 589
核心提示:  根據《山西省畜禽屠宰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制訂本規劃。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國務

  根據《山西省畜禽屠宰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制訂本規劃。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國務院《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及《山西省畜禽屠宰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加強畜禽屠宰管理,規范畜禽定點屠宰企業的設立,引導畜禽屠宰行業科學、有序、健康發展,促進行業結構調整和技術進步,提高肉品衛生和質量安全水平。

  二、設置的原則

  (一)嚴格標準,保障肉品衛生和質量安全。嚴格執行《條例》規定的畜禽定點屠宰企業的設置條件和標準,淘汰落后產能,推動行業技術進步,推行機械化屠宰、標準化管理、規模化和品牌化經營,強化畜禽定點屠宰企業責任意識,提高肉品衛生和質量安全保障水平。

  (二)大力減控總量,優化行業布局。結合城市規劃,綜合考慮當地和周邊地區畜禽養殖規模、屠宰加工能力、市場消費能力、交通狀況以及資源環境承載力,壓縮過剩屠宰產能,推動兼并重組,優化行業布局,遏制重復建設和過度競爭。

  (三)實施分級管理,提高產業集中度。根據畜禽定點屠宰企業的設備設施、衛生安全條件、工藝流程、管理水平和屠宰規模等標準,對畜禽定點屠宰企業實行分級管理,鼓勵等級高的畜禽定點屠宰企業實施品牌化戰略,開展跨區域經營,提高冷鏈配送能力,擴大市場占有率。

  (四)凈化市場環境,促進公平競爭。完善法規標準,加強執法隊伍建設,嚴厲打擊畜禽私屠濫宰,依法規范畜禽定點屠宰企業經營行為,清理并廢止阻礙畜禽定點屠宰企業跨區域經營的有關政策措施。

  三、發展目標

  通過實施規劃,行業集中度進一步提升,規模化、品牌化經營發展壯大;行業技術管理水平顯著提高,機械化屠宰、標準化管理再上新臺階;肉品結構得到優化,綜合利用率有所提高;采用現代經營方式的企業明顯增加,冷鏈流通得到廣泛應用;淘汰落后產能取得重大進展,市場秩序明顯好轉。到2015年,在全省培育一批年屠宰生豬30萬頭以上、牛5萬頭以上、羊10萬只以上、雞3000萬只以上的大中型畜禽定點屠宰企業。畜禽定點屠宰企業的待宰間、急宰間、廠房、屠宰設備、預冷間以及工藝流程等全部達到相關標準,建立并使用與屠宰規模相適應的污水處理設施,實現達標排放。培育一批以大中城市為重點銷售范圍的區域性肉品加工配送企業,跨區域銷售的畜禽定點屠宰企業全部配置與流通范圍相適應的冷鏈設施、運輸車輛。全省手工和半機械化等落后的生豬屠宰產能淘汰50%左右,其中發達市縣力爭淘汰80%左右。畜禽私屠濫宰現象明顯減少,形成公平有序的競爭環境。規劃期末,在全省范圍內逐步形成以跨區域流通的現代化屠宰加工企業為主體,區域性肉品加工企業發揮重要功能作用,以供應本地市場的定點屠宰企業為補充,梯次配置、布局合理、有序流通的產業布局,確保消費者吃上“放心肉”。

  四、定點屠宰企業的設置

  (一)生豬定點屠宰企業的設置

  鑒于我省生豬屠宰落后產能過剩,以及肉品大市場大流通格局的形成,為鼓勵在生豬主產區設立大型現代化屠宰加工企業,鼓勵在主銷區發展具有分割、配送功能的肉品加工配送企業,全省各地應對現有生豬定點屠宰企業采取兼并重組、產業升級、市場淘汰等措施,用3-5年時間,使人口超過百萬的大城市市區最多保留1-2個生豬定點屠宰企業,使人口不超過百萬的中小城市市區和縣城最多保留1個生豬定點屠宰企業。市區、縣城生豬定點屠宰企業產品供應能輻射到的鄉、鎮不得再設生豬屠宰場點,通過發展配送和設立專賣店(點)來滿足這些地方的市場供應;不能輻射到的交通不便的偏遠山區鄉(鎮)或工礦區,按區域中心,一般可設1個小型生豬定點屠宰場點。

  (二)牛羊禽定點屠宰企業的設置

  牛羊禽定點屠宰企業的設置數量在人口超過百萬的大城市市區分別為1-2個,在人口不超過百萬的中小城市市區和縣城分別為1個,市區、縣城牛羊禽定點屠宰企業產品供應能輻射到的鄉、鎮不得再設牛羊禽屠宰場點,通過發展配送和設立專賣店(點)來滿足這些地方的市場供應;不能輻射到的交通不便的偏遠山區鄉(鎮)或工礦區,按區域中心,一般可分別設1個小型牛羊禽定點屠宰場點。牛羊禽養殖生產基地和集散加工地可適當增設點。供應清真消費需求的牛羊定點屠宰企業的設置應按照《山西省清真食品監督管理條例》的規定執行。

  (三)驢、兔定點屠宰企業的設置數量

  鑒于目前我省只有部分地區宰殺驢兔,所以驢兔定點屠宰企業的設置規劃由設區的市商務行政主管部門會同當地有關部門提出編制意見,征得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報省商務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實施。

  五、畜禽定點屠宰企業的設置條件

  畜禽定點屠宰企業的設置條件,應符合《條例》第十條的規定。其中:生豬定點屠宰企業必須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豬屠宰與分割車間設計規范》,牛羊驢兔定點屠宰企業符合《山西省牛羊驢兔屠宰廠(場)設置規定》,雞鴨鵝定點屠宰企業符合《山西省雞鴨鵝屠宰廠(場)設置規定》。

  六、畜禽定點屠宰企業的設置程序

  畜禽定點屠宰企業的設置程序,應符合《條例》第十一條的規定。設區的市商務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同級畜牧獸醫、城鄉規劃、環境保護等部門進行審查時,應當公開、透明,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公示無異義后再上報省商務行政主管部門征求意見。

  七、保證措施

  (一)設立和改造畜禽定點屠宰企業,各地人民政府應當給予引導扶持,公開招標,吸納社會投資。邊遠和交通不便的山區鄉、鎮小型畜禽定點屠宰場的設立和運行,縣級(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從公益事業出發,給予必要的支持。

  (二)嚴厲打擊畜禽私屠濫宰,取締不符合本規劃要求設立的畜禽屠宰場點。

  (三)規范畜禽養殖戶、畜禽收購者、畜禽定點屠宰企業和畜禽產品經營者的生產經營行為。

  (四)凈化屠宰肉食市場,維護畜禽屠宰行業的公平競爭,推動畜禽定點屠宰企業健康發展。

  (五)本規劃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地區: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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