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與立陶宛共和國農業部關于立陶宛小麥輸華植物檢疫要求議定書》的規定,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允許符合相關檢疫要求的立陶宛小麥進口。現將《進口立陶宛小麥植物檢疫要求》(見附件)予以公布。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特此公告。
附件:
進口立陶宛小麥植物檢疫要求.doc
海關總署
2019年7月15日
公告正文下載鏈接:
海關總署關于允許進口立陶宛小麥的公告.doc
海關總署關于允許進口立陶宛小麥的公告.pdf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特此公告。
附件:

海關總署
2019年7月15日
公告正文下載鏈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