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企業:
為了加強企業產品標準的監督管理,提高企業產品標準水平,規范我市企業產品標準備案,保障產品質量安全,現將國家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關于印發<企業產品標準管理規定>的通知》(國質檢標聯[2009]84號,以下簡稱:《規定》,內容點擊藍色文件名)轉發給你們,同時提出如下意見,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提高認識,明確責任
企業產品標準,是企業組織生產的依據,是企業貫徹落實國家政策、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的要求,保證產品質量安全的規范性技術文件。各相關企業應按《規定》的各項要求,加強標準制(修)訂工作的自主管理,嚴格按照程序組織標準制(修)訂工作,促進企業標準制(修)訂工作實現科學化、規范化和制度化,保證企業產品標準的質量和水平。企業是標準實施的主體,必須對其產品標準的內容及其實施后果負責。
二、嚴格規范程序,做好備案工作
1、自2009年9月1日起,我局受理的企業產品標準備案按《規定》的要求進行,各相關企業應嚴格按照《規定》第十九條的要求提交企業產品標準備案材料,企業產品標準備案的管轄仍按《關于加強企業產品標準管理的通知》(桂質技監發[2001]24號)的規定。
2、企業產品標準備案材料的表格可從“南寧政務信息網→其他部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辦事指南”中下載(網址:http://zj.nanning.gov.cn/2512/index.htm)。
3、自2009年6月1日起,我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已經不再受理屬于食品類的企業產品標準備案,相關企業的企業產品標準應向自治區衛生行政部門申請備案。
4、如有疑問,可致電3221256、2838673、2829835咨詢。
附件:
1、《關于印發<企業產品標準管理規定>的通知》(國質檢標聯[2009]84號)
2、《企業產品標準備案/復審備案申請表》
3、《企業產品標準審查單(會議紀要)》
4、《聲明》
南寧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