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山東省推廣上海自貿試驗區可復制改革試點經驗工作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5年5月6日
山東省推廣上海自貿試驗區可復制改革試點經驗工作方案
為加快轉變政府管理理念,積極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以開放促改革,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推廣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可復制改革試點經驗的通知》(國發〔2014〕65號)要求,按照國務院及各部門部署,與落實全省全面深化改革各項任務緊密結合,統籌推進,分步實施,推動上海自貿試驗區各項可復制改革試點經驗盡快落到實處,見到實效。
二、企業設立實行“單一窗口”
具體任務: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推進審批規范化標準化管理,推進市縣兩級加大“兩集中、兩到位”,即逐步將部門行政審批權集中到該部門的一個內設機構,并將該機構集中到政務服務中心,逐步實現部門行政審批權向政務服務中心窗口授權到位,行政審批事項在政務服務中心辦理到位。依托各級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建立企業設立的“單一窗口”,各級工商部門、質監部門、稅務部門實行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改革。加快推進省、市、縣三級行政審批系統聯網工作,推進行政審批事項網上辦理。
時間節點: 2015年年底前,全面推開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一證三號”,探索試行“一證一號”;建立開通省級網上政務大廳。2016年年底前實現省市縣網上政務大廳三級互聯互通。
可檢驗成果:開通省級網上政務大廳。市、縣兩級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實現“一口受理、協同辦理、統一發證”。
負責單位:省編辦、省政府辦公廳、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省地稅局、省國稅局、省商務廳(排第一位的部門為牽頭部門,下同)。
三、加快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具體任務:圍繞政務誠信、商務誠信、社會誠信和司法公信等重點領域,強化行業信用、地方信用和信用服務市場發展支撐,健全信用法規和標準體系,形成覆蓋全省的公共信用信息平臺。結合“法治山東”建設,褒揚誠信,懲戒失信,完善社會治理體系,加快“信用山東”建設。
時間節點:一是2015年年底前出臺全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2015-2020年)和全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辦法。二是加強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建設。省級層面率先建立“一網三庫一平臺”的公共信用信息系統,即:“信用山東”官方網站、企業公共信用基礎數據庫、個人公共信用基礎數據庫、非企業法人公共信用基礎數據庫和省級公共信用信息交換和共享平臺。2016年6月30日前,完成第一期平臺建設;2020年之前,省直信源單位全部接入省級公共信用信息交換和共享平臺。三是2017年年底前基本建立事業單位法人信用管理制度,按照基本信息、良好信息、異常名錄等模式采集、歸類事業單位的信用信息,建立信用檔案。
可檢驗成果:出臺實施全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2015-2020年),梯次推進全省公共信用信息平臺整合,建立事業單位法人信用管理制度,出臺與全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相關的法規、規章和配套政策文件,使全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有法可依。
負責單位:省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濟南分行、省編辦、省商務廳,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等有關行業監管部門。
四、推進綜合執法
具體任務:結合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依法治省的重大部署,積極推進大部門體制,建立部門聯動執法、協調合作機制。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整合執法主體,相對集中執法權,探索跨部門、跨行業綜合執法。減少執法層級,支持有條件的地方實行市和市轄區只保留一個執法層級,明確市、縣兩級政府的行政執法權限,推進執法重心下移,創新縣鄉綜合執法機制。
時間節點:一是根據中央編辦部署,指導青島西海岸新區、萊蕪、膠州、高密、滕州等研究制定改革試點工作方案,扎實開展綜合執法改革試點。在總結試點基礎上,2015年年底前研究制定關于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二是結合推進大部門體制改革,相應整合農業、城市管理、文化、衛生計生、食品藥品監管、市場監管等部門的監管職責和執法隊伍,實行綜合執法。探索推進安全生產、資源環境、交通運輸、城鄉建設、海洋與漁業等領域綜合執法工作。三是探索推行跨部門、跨行業綜合執法。探索在縣級政府設立統一的綜合行政執法機構,完善執法部門與相關管理部門的銜接配合機制。四是強化屬地監管責任,合理劃分市、縣兩級政府行政執法權限,凡可交由縣級行使或由縣級行使更方便有效的行政執法權限,一律下移到縣級政府行使。有條件的地方,市和市轄區只保留一個行政執法層級。五是推進鄉鎮綜合執法體制機制建設。結合經濟發達鎮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試點,進一步理順縣鄉執法關系,建立健全鄉鎮綜合執法平臺,推動建立指揮統一、運轉協調的縣鄉綜合執法機制。
可檢驗成果:制定關于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
負責單位:省編辦、省法制辦、有關行政執法部門。
五、建立企業年度報告公示和經營異常名錄制度
具體任務:貫徹落實《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堅持放管結合,放活和監管同步,創新市場監管方式,充分發揮信息公示和信用約束在市場監管中的作用,把工作重心更多地放在事中事后監管和市場行為監管上,努力構建以企業信息公示制度為核心的新型監管模式。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引導企業增強信用意識,強化社會責任。
時間節點:一是建立企業年度報告公示制度。組織指導全省企業于2015年6月30日前,向工商部門報送2013年、2014年年度報告并公示。二是建立經營異常名錄管理制度。2015年年底前,將未按照《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規定公示企業年度報告的、未在責令期限內公示有關企業信息的、公示企業信息隱瞞真實情況或弄虛作假的、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取得聯系等情形的,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三是實行信用約束。在政府采購、工程招標投標、國有土地出讓、授予榮譽稱號等工作中,將企業信息作為重要考量因素,對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的企業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可檢驗成果:建立企業年度報告公示和經營異常名錄制度。
負責單位:省工商局等有關行業監管部門。
六、建立社會力量參與市場監督制度
具體任務:按照政社分開、事社分開的原則,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事業單位改革,將部分職能交由行業協會、商會承擔,培育規范行業協會、商會發展,發揮行業協會、商會自律作用,加強市場監督。結合推行權力清單和事業單位改革,梳理政府部門行政權力和事業單位職責,厘清適合由行業協會、商會承擔的職能,對行規行約制定、行業團體標準制定、行業統計分析、信息預警、行業學術和科技成果評審推廣、行業糾紛調解等行業管理事項,以委托或購買服務方式轉移給行業組織承擔;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水平能力評價、認定,以及相關從業、執業資格、資質類管理,交由社會組織自律管理,鼓勵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市場監督。
時間節點:一是深化登記制度改革。將行業協會、商會作為培育發展重點,簡化程序,實行民政部門直接登記,引入競爭機制,探索一業多會,在2017年年底前培育一批獨立公正、行為規范、運作有序、公信力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要求的行業協會、商會。二是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制定全省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方案,明確具體政策措施,2015年開展試點工作,2017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全省行業協會、商會脫鉤任務,理順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的管理、職能分工、資產財務、人事、黨建外事服務等方面的關系,使行業協會、商會真正成為自主辦會、自我管理、自律發展、依法自治的現代社會組織。三是推進行業協會、商會誠信自律建設。2016年年底前出臺全省行業協會商會自律誠信建設意見。四是支持行業協會、商會承接政府購買服務。落實省政府《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辦法》,積極推進政府購買社會組織服務工作,推動有關政府部門對自身職能進行梳理,明確可以轉移給行業協會、商會的職能范圍,將行業管理、基本公共服務、技術服務等事項采取政府采購的方式交由行業協會、商會承擔。2015年年底前建立社會組織等級評估制度。
可檢驗成果:制定政府向行業協會、商會轉移職能目錄,建立社會組織等級評估制度,出臺全省行業協會商會自律誠信建設意見。
負責單位:省民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編辦、省財政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質監局。
七、完善專業監管制度
具體任務:堅持放管結合,配合行業監管部門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完善專業監管制度。
時間節點:2015年6月30日前制定加強行政審批事中事后監管的指導意見,理順部門職責,推動行業監管部門建立完善科學有效的抽查、責任追溯等監管制度;結合編制部門責任清單,逐項制定行政審批事中事后監管措施辦法,督促部門履行監管責任。
可檢驗成果:制定加強行政審批事中事后監管的指導意見。
負責單位:省編辦、有關行業監管部門。
八、加強與國務院有關部門銜接
對國發〔2014〕65號文件明確由國務院有關部門負責復制推廣的改革事項,省政府各部門、單位要積極主動與國務院有關部門進行溝通銜接,及時掌握政策動向,并做好實施準備工作,抓好落實。
(一)投資管理領域。
1.涉稅事項網上審批備案。按照國家稅務總局下發的《全國稅務機關納稅服務規范》和統一的征管規范,做好網上審批和備案系統的升級測試,實現電子文書受理、網上審批備案、過程查詢和結果告知等功能。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創新稅收服務措施逐步復制推廣方案〉的通知》(稅總函〔2014〕545號)要求,2015年7月起,在省會以上城市以及國家級高新技術、經濟技術、經濟開發、工業園區等具備條件的區域逐步推廣涉稅事項網上審批、網上備案,并適時逐步擴大應用范圍,為納稅人提供多元化的辦稅模式。
2.稅務登記號碼網上自動賦碼。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和省政府統一部署,工商、質監、稅務等部門合作,共同編制業務需求,開發網上自動賦碼系統,完成系統功能測試,將網上自動賦碼系統與金稅三期系統對接。按照稅總函〔2014〕545號文件要求,2015年7月起,在具備條件且經稅務總局認可的高新技術、經濟技術、經濟開發、工業園區等區域逐步推廣,并結合免填單管理系統,提高稅務登記辦理效率。
3.網上自主辦稅:全面應用改版后的網上辦稅服務廳,充分發揮申報征收、網上預審、涉稅業務查詢、辦稅指南、辦稅地圖、納稅人學堂、12366在線答疑等模塊功能;全面啟用增值稅新增申報表、消費稅新調整申報表網上申報和新版企業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網上申報,其他拓展功能將按照金稅三期系統升級改造統一部署實施。
4.納稅信用管理的網上信用評級。按照稅務總局《納稅信用管理辦法(試行)》和《納稅信用評價指標和評價方式(試行)》的規定,完成納稅信用管理系統的需求編寫和開發測試工作,實現納稅信用評價指標從金稅三期等業務系統自動采集、分數自動計算、級別自動評價。同時,借助省政府推行的“厚道魯商”倡樹行動,探索與各地政府及相關單位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對接,逐步實現納稅人信用信息在各部門間的共享利用。
(二)貿易便利化領域。
1.海關監管制度創新。按照海關總署的要求,青島海關、濟南海關在客觀評估業務需求、實施條件和軟硬件差距的基礎上,按照“成熟一項,實施一項”的原則,對保稅展示交易、倉儲企業聯網監管、智能化卡口驗放3項創新制度,加快信息化系統研發和卡口監管設施改造,根據企業實際需求加快復制實施;對于期貨保稅交割、境內外維修、融資租賃和內銷選擇性征稅4項創新制度,根據企業經營需要,爭取國務院有關部門許可,按程序報請海關總署批準后開展;對“先進區、后報關”制度,加快改造海關現有輔助管理系統,盡快復制推廣。
2.檢驗檢疫制度創新。按照國家質檢總局的部署,在全省范圍建立健全全球維修產業監管制度、中轉貨物產地來源證管理制度、檢驗檢疫通關無紙化、第三方檢驗結果采信制度、出入境生物材料制品風險管理改革等5項制度,在全省海關特殊監管區域范圍內建立健全進口貨物預檢驗制度、檢驗檢疫分線監督管理模式、動植物及其產品檢疫審批負面清單3項制度。
(三)金融領域。
1.個人其他經常項下人民幣結算業務。由人民銀行濟南分行加強調研分析,積極向人民銀行總行爭取政策支持。
2.外商投資企業外匯資本金意愿結匯。加快青島市財富管理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試點建設。2015年6月1日起,按照國家外匯管理局部署,在全省推廣。
3.銀行辦理大宗商品衍生品柜臺交易涉及的結售匯業務。推動中國工商銀行山東省分行進一步完善相關業務系統,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辦理以人民幣報價的大宗商品衍生產品交易涉及的結售匯業務。
4.直接投資項下外匯登記及變更登記下放銀行辦理。由省外匯管理局密切關注政策動態,第一時間在全省落實有關政策要求。同時,進一步加強監測分析,加大事后核查力度,提高資本項下事中、事后管理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提升跨境資金流動監測預警和風險應對能力,防范有關風險。
(四)服務業開放領域。
對于允許融資租賃公司兼營與主營業務有關的商業保理業務、允許設立外商投資資信調查公司、允許設立股份制外資投資性公司、融資租賃公司設立子公司不設最低資本限制、允許內外資企業從事游戲游藝設備生產和銷售等5項工作,由省商務廳和省文化廳負責與國家有關部門對接,并抓好落實。
九、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推廣上海自貿試驗區可復制改革試點經驗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舉措,為確保改革取得實效,省政府建立推廣工作協調推進機制,負責全省推廣工作,涉及部門分別明確一名負責人和一名工作人員作為成員和聯絡員。在明確各單位分工職責基礎上,建立每季度定期調度制度和工作臺帳制度,及時了解可復制改革試點經驗推廣的具體進展、存在問題和意見建議。
(二)周密部署,穩步實施。對省政府推廣的改革事項,各牽頭部門要高度負責,統籌安排,參與部門要積極配合,形成合力,推動各項改革任務穩步實施。對國務院有關部門負責推廣的改革任務,要按照相關部署,做好對接和各項實施準備工作,確保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三)廣泛宣傳,及時總結。全省各級、各部門要充分利用電視、報紙、網站、微博等多種形式,向社會各界深入宣傳復制推廣改革試點經驗的積極作用和重要意義。對在推廣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研究解決,要認真總結歸納落實過程中的經驗與做法,特別要全面提煉創新經驗,有關情況及時報省政府。
《山東省推廣上海自貿試驗區可復制改革試點經驗工作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5年5月6日
山東省推廣上海自貿試驗區可復制改革試點經驗工作方案
為加快轉變政府管理理念,積極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以開放促改革,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推廣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可復制改革試點經驗的通知》(國發〔2014〕65號)要求,按照國務院及各部門部署,與落實全省全面深化改革各項任務緊密結合,統籌推進,分步實施,推動上海自貿試驗區各項可復制改革試點經驗盡快落到實處,見到實效。
二、企業設立實行“單一窗口”
具體任務: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推進審批規范化標準化管理,推進市縣兩級加大“兩集中、兩到位”,即逐步將部門行政審批權集中到該部門的一個內設機構,并將該機構集中到政務服務中心,逐步實現部門行政審批權向政務服務中心窗口授權到位,行政審批事項在政務服務中心辦理到位。依托各級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建立企業設立的“單一窗口”,各級工商部門、質監部門、稅務部門實行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改革。加快推進省、市、縣三級行政審批系統聯網工作,推進行政審批事項網上辦理。
時間節點: 2015年年底前,全面推開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一證三號”,探索試行“一證一號”;建立開通省級網上政務大廳。2016年年底前實現省市縣網上政務大廳三級互聯互通。
可檢驗成果:開通省級網上政務大廳。市、縣兩級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實現“一口受理、協同辦理、統一發證”。
負責單位:省編辦、省政府辦公廳、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省地稅局、省國稅局、省商務廳(排第一位的部門為牽頭部門,下同)。
三、加快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具體任務:圍繞政務誠信、商務誠信、社會誠信和司法公信等重點領域,強化行業信用、地方信用和信用服務市場發展支撐,健全信用法規和標準體系,形成覆蓋全省的公共信用信息平臺。結合“法治山東”建設,褒揚誠信,懲戒失信,完善社會治理體系,加快“信用山東”建設。
時間節點:一是2015年年底前出臺全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2015-2020年)和全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辦法。二是加強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建設。省級層面率先建立“一網三庫一平臺”的公共信用信息系統,即:“信用山東”官方網站、企業公共信用基礎數據庫、個人公共信用基礎數據庫、非企業法人公共信用基礎數據庫和省級公共信用信息交換和共享平臺。2016年6月30日前,完成第一期平臺建設;2020年之前,省直信源單位全部接入省級公共信用信息交換和共享平臺。三是2017年年底前基本建立事業單位法人信用管理制度,按照基本信息、良好信息、異常名錄等模式采集、歸類事業單位的信用信息,建立信用檔案。
可檢驗成果:出臺實施全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2015-2020年),梯次推進全省公共信用信息平臺整合,建立事業單位法人信用管理制度,出臺與全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相關的法規、規章和配套政策文件,使全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有法可依。
負責單位:省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濟南分行、省編辦、省商務廳,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等有關行業監管部門。
四、推進綜合執法
具體任務:結合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依法治省的重大部署,積極推進大部門體制,建立部門聯動執法、協調合作機制。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整合執法主體,相對集中執法權,探索跨部門、跨行業綜合執法。減少執法層級,支持有條件的地方實行市和市轄區只保留一個執法層級,明確市、縣兩級政府的行政執法權限,推進執法重心下移,創新縣鄉綜合執法機制。
時間節點:一是根據中央編辦部署,指導青島西海岸新區、萊蕪、膠州、高密、滕州等研究制定改革試點工作方案,扎實開展綜合執法改革試點。在總結試點基礎上,2015年年底前研究制定關于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二是結合推進大部門體制改革,相應整合農業、城市管理、文化、衛生計生、食品藥品監管、市場監管等部門的監管職責和執法隊伍,實行綜合執法。探索推進安全生產、資源環境、交通運輸、城鄉建設、海洋與漁業等領域綜合執法工作。三是探索推行跨部門、跨行業綜合執法。探索在縣級政府設立統一的綜合行政執法機構,完善執法部門與相關管理部門的銜接配合機制。四是強化屬地監管責任,合理劃分市、縣兩級政府行政執法權限,凡可交由縣級行使或由縣級行使更方便有效的行政執法權限,一律下移到縣級政府行使。有條件的地方,市和市轄區只保留一個行政執法層級。五是推進鄉鎮綜合執法體制機制建設。結合經濟發達鎮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試點,進一步理順縣鄉執法關系,建立健全鄉鎮綜合執法平臺,推動建立指揮統一、運轉協調的縣鄉綜合執法機制。
可檢驗成果:制定關于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
負責單位:省編辦、省法制辦、有關行政執法部門。
五、建立企業年度報告公示和經營異常名錄制度
具體任務:貫徹落實《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堅持放管結合,放活和監管同步,創新市場監管方式,充分發揮信息公示和信用約束在市場監管中的作用,把工作重心更多地放在事中事后監管和市場行為監管上,努力構建以企業信息公示制度為核心的新型監管模式。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引導企業增強信用意識,強化社會責任。
時間節點:一是建立企業年度報告公示制度。組織指導全省企業于2015年6月30日前,向工商部門報送2013年、2014年年度報告并公示。二是建立經營異常名錄管理制度。2015年年底前,將未按照《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規定公示企業年度報告的、未在責令期限內公示有關企業信息的、公示企業信息隱瞞真實情況或弄虛作假的、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取得聯系等情形的,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三是實行信用約束。在政府采購、工程招標投標、國有土地出讓、授予榮譽稱號等工作中,將企業信息作為重要考量因素,對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的企業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可檢驗成果:建立企業年度報告公示和經營異常名錄制度。
負責單位:省工商局等有關行業監管部門。
六、建立社會力量參與市場監督制度
具體任務:按照政社分開、事社分開的原則,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事業單位改革,將部分職能交由行業協會、商會承擔,培育規范行業協會、商會發展,發揮行業協會、商會自律作用,加強市場監督。結合推行權力清單和事業單位改革,梳理政府部門行政權力和事業單位職責,厘清適合由行業協會、商會承擔的職能,對行規行約制定、行業團體標準制定、行業統計分析、信息預警、行業學術和科技成果評審推廣、行業糾紛調解等行業管理事項,以委托或購買服務方式轉移給行業組織承擔;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水平能力評價、認定,以及相關從業、執業資格、資質類管理,交由社會組織自律管理,鼓勵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市場監督。
時間節點:一是深化登記制度改革。將行業協會、商會作為培育發展重點,簡化程序,實行民政部門直接登記,引入競爭機制,探索一業多會,在2017年年底前培育一批獨立公正、行為規范、運作有序、公信力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要求的行業協會、商會。二是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制定全省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方案,明確具體政策措施,2015年開展試點工作,2017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全省行業協會、商會脫鉤任務,理順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的管理、職能分工、資產財務、人事、黨建外事服務等方面的關系,使行業協會、商會真正成為自主辦會、自我管理、自律發展、依法自治的現代社會組織。三是推進行業協會、商會誠信自律建設。2016年年底前出臺全省行業協會商會自律誠信建設意見。四是支持行業協會、商會承接政府購買服務。落實省政府《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辦法》,積極推進政府購買社會組織服務工作,推動有關政府部門對自身職能進行梳理,明確可以轉移給行業協會、商會的職能范圍,將行業管理、基本公共服務、技術服務等事項采取政府采購的方式交由行業協會、商會承擔。2015年年底前建立社會組織等級評估制度。
可檢驗成果:制定政府向行業協會、商會轉移職能目錄,建立社會組織等級評估制度,出臺全省行業協會商會自律誠信建設意見。
負責單位:省民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編辦、省財政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質監局。
七、完善專業監管制度
具體任務:堅持放管結合,配合行業監管部門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完善專業監管制度。
時間節點:2015年6月30日前制定加強行政審批事中事后監管的指導意見,理順部門職責,推動行業監管部門建立完善科學有效的抽查、責任追溯等監管制度;結合編制部門責任清單,逐項制定行政審批事中事后監管措施辦法,督促部門履行監管責任。
可檢驗成果:制定加強行政審批事中事后監管的指導意見。
負責單位:省編辦、有關行業監管部門。
八、加強與國務院有關部門銜接
對國發〔2014〕65號文件明確由國務院有關部門負責復制推廣的改革事項,省政府各部門、單位要積極主動與國務院有關部門進行溝通銜接,及時掌握政策動向,并做好實施準備工作,抓好落實。
(一)投資管理領域。
1.涉稅事項網上審批備案。按照國家稅務總局下發的《全國稅務機關納稅服務規范》和統一的征管規范,做好網上審批和備案系統的升級測試,實現電子文書受理、網上審批備案、過程查詢和結果告知等功能。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創新稅收服務措施逐步復制推廣方案〉的通知》(稅總函〔2014〕545號)要求,2015年7月起,在省會以上城市以及國家級高新技術、經濟技術、經濟開發、工業園區等具備條件的區域逐步推廣涉稅事項網上審批、網上備案,并適時逐步擴大應用范圍,為納稅人提供多元化的辦稅模式。
2.稅務登記號碼網上自動賦碼。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和省政府統一部署,工商、質監、稅務等部門合作,共同編制業務需求,開發網上自動賦碼系統,完成系統功能測試,將網上自動賦碼系統與金稅三期系統對接。按照稅總函〔2014〕545號文件要求,2015年7月起,在具備條件且經稅務總局認可的高新技術、經濟技術、經濟開發、工業園區等區域逐步推廣,并結合免填單管理系統,提高稅務登記辦理效率。
3.網上自主辦稅:全面應用改版后的網上辦稅服務廳,充分發揮申報征收、網上預審、涉稅業務查詢、辦稅指南、辦稅地圖、納稅人學堂、12366在線答疑等模塊功能;全面啟用增值稅新增申報表、消費稅新調整申報表網上申報和新版企業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網上申報,其他拓展功能將按照金稅三期系統升級改造統一部署實施。
4.納稅信用管理的網上信用評級。按照稅務總局《納稅信用管理辦法(試行)》和《納稅信用評價指標和評價方式(試行)》的規定,完成納稅信用管理系統的需求編寫和開發測試工作,實現納稅信用評價指標從金稅三期等業務系統自動采集、分數自動計算、級別自動評價。同時,借助省政府推行的“厚道魯商”倡樹行動,探索與各地政府及相關單位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對接,逐步實現納稅人信用信息在各部門間的共享利用。
(二)貿易便利化領域。
1.海關監管制度創新。按照海關總署的要求,青島海關、濟南海關在客觀評估業務需求、實施條件和軟硬件差距的基礎上,按照“成熟一項,實施一項”的原則,對保稅展示交易、倉儲企業聯網監管、智能化卡口驗放3項創新制度,加快信息化系統研發和卡口監管設施改造,根據企業實際需求加快復制實施;對于期貨保稅交割、境內外維修、融資租賃和內銷選擇性征稅4項創新制度,根據企業經營需要,爭取國務院有關部門許可,按程序報請海關總署批準后開展;對“先進區、后報關”制度,加快改造海關現有輔助管理系統,盡快復制推廣。
2.檢驗檢疫制度創新。按照國家質檢總局的部署,在全省范圍建立健全全球維修產業監管制度、中轉貨物產地來源證管理制度、檢驗檢疫通關無紙化、第三方檢驗結果采信制度、出入境生物材料制品風險管理改革等5項制度,在全省海關特殊監管區域范圍內建立健全進口貨物預檢驗制度、檢驗檢疫分線監督管理模式、動植物及其產品檢疫審批負面清單3項制度。
(三)金融領域。
1.個人其他經常項下人民幣結算業務。由人民銀行濟南分行加強調研分析,積極向人民銀行總行爭取政策支持。
2.外商投資企業外匯資本金意愿結匯。加快青島市財富管理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試點建設。2015年6月1日起,按照國家外匯管理局部署,在全省推廣。
3.銀行辦理大宗商品衍生品柜臺交易涉及的結售匯業務。推動中國工商銀行山東省分行進一步完善相關業務系統,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辦理以人民幣報價的大宗商品衍生產品交易涉及的結售匯業務。
4.直接投資項下外匯登記及變更登記下放銀行辦理。由省外匯管理局密切關注政策動態,第一時間在全省落實有關政策要求。同時,進一步加強監測分析,加大事后核查力度,提高資本項下事中、事后管理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提升跨境資金流動監測預警和風險應對能力,防范有關風險。
(四)服務業開放領域。
對于允許融資租賃公司兼營與主營業務有關的商業保理業務、允許設立外商投資資信調查公司、允許設立股份制外資投資性公司、融資租賃公司設立子公司不設最低資本限制、允許內外資企業從事游戲游藝設備生產和銷售等5項工作,由省商務廳和省文化廳負責與國家有關部門對接,并抓好落實。
九、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推廣上海自貿試驗區可復制改革試點經驗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舉措,為確保改革取得實效,省政府建立推廣工作協調推進機制,負責全省推廣工作,涉及部門分別明確一名負責人和一名工作人員作為成員和聯絡員。在明確各單位分工職責基礎上,建立每季度定期調度制度和工作臺帳制度,及時了解可復制改革試點經驗推廣的具體進展、存在問題和意見建議。
(二)周密部署,穩步實施。對省政府推廣的改革事項,各牽頭部門要高度負責,統籌安排,參與部門要積極配合,形成合力,推動各項改革任務穩步實施。對國務院有關部門負責推廣的改革任務,要按照相關部署,做好對接和各項實施準備工作,確保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三)廣泛宣傳,及時總結。全省各級、各部門要充分利用電視、報紙、網站、微博等多種形式,向社會各界深入宣傳復制推廣改革試點經驗的積極作用和重要意義。對在推廣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研究解決,要認真總結歸納落實過程中的經驗與做法,特別要全面提煉創新經驗,有關情況及時報省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