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縣(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屬單位:
《黑龍江省食品安全信息管理辦法》已經省政府領導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黑龍江省食品安全信息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綜合利用,規范信息的收集、報送、分析、通報和公布等工作,實現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制度化、規范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食品安全信息,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在履行職責中獲知的,以一定形式記錄、保存的食用農產品種植養殖、食品生產加工、食品流通、餐飲服務及食品安全事故等有關信息。
第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承擔食品安全監督協調職責的機構負責規范、指導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工作,匯總、分析、報送和公布本行政區域內的食品安全綜合信息,積極推動建立統一的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平臺,并對各有關監管部門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工作進行考核評價。
各有關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負責各自職責范圍內相關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分析、報送、通報和日常監督管理信息的公布等工作。
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承擔食品安全監督協調職責的機構和有關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應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制度,明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工作的分管領導,指定專人負責本轄區、本部門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工作,保障和促進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設,逐步實現食品安全信息共享。
第五條 食品安全信息管理應遵循科學、共享的原則,保證信息的全面、準確、及時、客觀。
第六條 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工作應當保守國家秘密和商業秘密,維護消費者和食品生產經營者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穩定。
第二章 信息收集和報送
第七條 食品安全信息收集的內容:
(一)本轄區、本部門監管職責范圍內食品安全總體情況信息;
?。ǘ┍O管對象基本情況和變化情況信息;
(三)食品安全行政許可信息;
?。ㄋ模┦称钒踩O督管理工作制度、日常監管工作部署和監督檢查結果等信息;
?。ㄎ澹┦称钒踩O督檢驗檢測計劃和檢驗檢測結果信息;
?。┦称钒踩珜m椪魏褪称飞a經營違法行為查處情況信息;
(七)食品安全地方性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信息;
?。ò耍┫M者和食品生產經營者反饋的信息;
(九)醫療機構日常發現的食源性疾病信息;
?。ㄊ?a target="_blank">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制定、修訂情況和企業標準備案情況信息;
(十一)省內首次出現的、已有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的食品安全風險因素信息;
(十二)影響僅限于省內全部或者部分地區的食品安全風險警示信息,包括對食品存在或潛在的有毒有害因素進行預警的信息;具有較高程度的食品安全風險警示信息及相應的監管措施和有關建議的信息;
?。ㄊ┦仁称钒踩鹿始捌涮幚硇畔ⅲ?/p>
(十四)其他應當收集和報送的食品安全信息。
第八條 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報送機制。
?。ㄒ唬┟吭鲁?,縣級人民政府承擔食品安全監督協調職責的機構負責匯總本轄區上月食品安全重點信息,上報市(地)人民政府(行署)承擔食品安全監督協調職責的機構。
?。ǘ┟吭拢保等涨?,省食品安全委員會各成員單位負責將本單位食品安全信息、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承擔食品安全監督協調職責的機構負責匯總本級和所轄縣(市、區)上月食品安全重點信息,上報省政府食品安全監督協調辦公室(以下簡稱省食安辦)。
?。ㄈ┟磕辏保苍拢保等涨?,市(地)人民政府(行署)承擔食品安全監督協調職責的機構和省食品安全委員會各成員單位負責匯總全年食品安全信息,并上報省食安辦。
?。ㄋ模┥鲜鰡挝怀匆蠖ㄆ趫笏褪称钒踩畔⑼猓€可根據工作需要隨時將重要信息報送有關部門,其中食品安全事故及其處理信息按照《黑龍江省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有關規定報送。
?。ㄎ澹┦∈嘲厕k負責匯總省食品安全委員會各成員單位和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承擔食品安全監督協調職責的機構上報的信息,上報省政府和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并視情況通報省直有關部門或市(地)、縣(市、區)人民政府(行署)。
第九條 加強輿情監測和媒體信息的收集、分析、報送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承擔食品安全監督協調職責的機構和有關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應當根據工作需要,收集國內外學術刊物、文獻資料、報刊、廣播、電視、互聯網等披露的與食品安全有關的技術、管理、新聞事件等信息,及時進行匯總分析可能對本地或本省食品安全工作產生重大影響的信息,并及時上報同級人民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
第三章 信息分析和通報
第十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承擔食品安全監督協調職責的機構負責本轄區食品安全信息的綜合分析和評估,組織開展重大食品安全問題的調查研究,并提出應對和處置等建議。
第十一條 各有關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應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通報制度,對信息通報的形式、內容、時限、要求和責任等作出具體規定。
第十二條 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應當相互通報獲知的食品安全信息。負有食品安全信息報送、通報、會商職責的有關部門應及時報送、通報和會商食品安全信息,不得瞞報、謊報、緩報。接到信息通報的部門應當及時對食品安全信息依據職責分工進行處理,對食品安全事故等緊急信息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立即進行處理。
縣級以上衛生、農業、畜牧獸醫、商務、質監、工商和食品藥品監管等同級監管部門每半年至少以書面形式相互通報1次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對象基本情況或變化情況、行政許可情況、監管中發現的問題、檢驗檢測結果、專項整治進展情況等信息。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信息和重大食品安全投訴案件信息應及時通報。
食品安全委員會其他成員單位應根據食品安全監管實際工作需要向相關部門通報食品安全信息。
第十三條 對涉及其他部門的食品安全信息,各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報相關部門。接到通報的部門應依據職責分工進行處理。出現監管空白和職責劃分不清的,應及時報告本級人民政府確定監管責任。
第四章 信息發布
第十四條 省食安辦負責全省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統一發布??h級以上人民政府承擔食品安全監督協調職責的機構及食品安全委員會各成員單位應規范食品安全信息發布行為,通過政府網站、政府公報、新聞發布會以及報刊、廣播、電視等方式向社會發布食品安全信息。確需召開省政府新聞發布會的,應報省政府有關領導審定后,由省食品安全委員會發布。
第十五條 食品安全監管部門依據各自職責依法發布日常監督管理信息。日常監督管理信息涉及兩個以上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職責的,由相關部門聯合發布。各有關部門應當向社會公布日常監督管理信息的咨詢、查詢方式,為公眾查閱提供便利,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第十六條 有關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應按照《黑龍江省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有關規定發布。
第十七條 各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在發布食品安全信息前,可以組織專家對信息內容進行研究和分析,提供科學意見和建議。在發布食品安全信息時,應當組織專家解釋和澄清食品安全信息中的科學問題,加強食品安全知識的宣傳、普及,倡導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公眾食品安全風險防范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第十八條 各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發布食品安全信息時,應當及時通報各有關部門,必要時應當與有關部門進行會商,并將會商情況報告本級人民政府承擔食品安全監督協調職責的機構。
第十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承擔食品安全監督協調職責的機構、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支持新聞媒體開展食品安全信息報道。對重大食品安全問題要在第一時間通過權威部門向新聞媒體公布,并適時通報事件進展情況及處理結果。及時調查處理新聞媒體反映的食品安全問題,并通過適當方式公開處理結果,對不實和錯誤報道,要及時予以澄清。
第二十條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違法發布食品安全信息。媒體報道本行政區域內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時,應當與本級人民政府承擔食品安全監督協調職責的機構或相關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溝通,保證發布的信息真實、準確。防止信息報道不真實造成不良影響和后果。
第五章 責任追究
第二十一條 食品安全信息公布實行“誰發布、誰負責”的原則,發布食品安全信息的部門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的職責對發布的信息承擔責任。
第二十二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承擔食品安全監督協調職責的機構應當對本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的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工作進行考核和評價。
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通報批評;造成嚴重后果的,按規定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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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報送、通報或發布的信息內容嚴重失實的;
?。ㄋ模┢渌`反本辦法的行為。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