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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17年全省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贛府廳字〔2017〕77號)

   2017-09-13 733
核心提示: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2017年全省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2017年全省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17年6月27日
 
  (此件主動公開)
 
  2017年全省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
 
  食品安全關系廣大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強食品安全工作是各級黨委、政府的重大政治任務。2016年,我省食品安全形勢總體穩定向好,在國務院食安委考核中進入全國前十位,但食品安全問題依然復雜嚴峻。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2017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國辦發〔2017〕28號)文件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進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現就2017年全省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如下:
 
  一、完成“雙安雙創”階段性任務
 
  以創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食品安全示范街、“潔廚亮灶”示范店、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工程等為引領,深入推進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創建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縣創建“雙安雙創”工作,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層層落實責任,以創建促規范,以規范保安全。(省食安辦會同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農業廳,各市、縣〔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推進出口食品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區和出口食品“同線同標同質示范企業”創建。(江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各市、縣〔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落實食品安全責任制
 
  認真貫徹落實《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見》(贛府發〔2016〕33號),主要負責同志親自抓,保證監管工作有責任、有崗位、有人員、有手段,支持監管部門履行日常監管、監督抽檢和查辦案件職責。發揮各級食安委統一領導、食安辦綜合協調作用,加強各級食安辦力量,完善開發區、新區、風景區管委會和鄉鎮(街道)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強化食品安全工作的統籌協調,完善溝通協調、風險交流和形勢會商工作機制。(各市、縣〔區〕政府負責)進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經費投入力度,加強基層監管力量和基礎設施建設,推動實現基層裝備標準化,保障各級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所需經費,特別是檢驗檢測經費。(各市、縣〔區〕政府,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農業廳、省財政廳、省發改委按職責分工負責)上級政府組織對下級政府食品安全工作進行督查和現場考核,強化督查考核結果運用。(各級食安辦牽頭,各級食安委相關成員單位配合)建立食品安全工作績效與履職評定、獎勵懲處掛鉤制度。(各市、縣〔區〕政府負責)依法依紀嚴肅追究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中失職瀆職責任。(省監察廳負責)
 
  三、加強食品安全基礎和能力建設
 
  落實《“十三五”國家食品安全規劃》《江西省食品藥品安全“十三五”規劃》。認真實施全省加強基層市場和質量(食品藥品)監管機構規范化建設“五規范、五優化”工程,統籌解決基層市場監管體制改革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保證食品藥品安全監管的統一性、專業性和權威性。綜合設置市場和質量(食品藥品)監管機構的市、縣,要把食品藥品安全監管作為首要職責,繼續完善屠宰監管體系建設,提高行業監管能力。加強基層食品安全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管機構與技術機構能力建設,推動實現業務用房、執法車輛、執法裝備配備標準化。加快建設職業化食品藥品檢查員隊伍。省、市、縣三級公安機關100%明確機構和人員專職負責打擊食品安全犯罪。加強食品安全和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機構管理。加強食品相關產品檢驗檢測能力建設。(省工商局、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衛生計生委、省編辦、省公安廳、省財政廳、省發改委等部門,各市、縣〔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制定鼓勵政策,發揮大專院校、科研院所等社會檢驗檢測資源作用。加強食品和農產品檢驗機構資質認定工作,引入第三方檢驗服務。(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農業廳、省質量技術監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繼續推動食品檢驗檢測認證機構整合。(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省編辦牽頭,省食品藥品監管局配合)加強糧食質量安全檢驗監測體系建設,強化基層糧食質量安全檢驗監測能力。(省糧食局牽頭,省質量技術監督局配合)應用“互聯網+”檢驗檢測技術,推動食品安全檢驗檢測新業態發展。通過國家和省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開展食品安全關鍵技術研發和科技創新示范。(省科技廳負責)加快食品安全監管信息化工程項目建設,建立全省統一的食品安全信息平臺。(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牽頭,省工商局、省工信委、省商務廳、省衛生計生委、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省糧食局配合)完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與追溯體系,爭取列入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臺試運行省。(省農業廳負責)加強肉類、嬰幼兒配方乳粉、蔬菜等重要產品追溯體系建設,加快推進省級重要產品追溯管理平臺建設。(省工信委、省商務廳按職責分工負責)編制食品安全年度報告。(省食安辦牽頭,省食安委相關成員單位配合)
 
  四、健全食品安全法規標準
 
  推動完善食品安全相關配套法規規章,依法落實處罰到人。完善食品安全標準認定、檢測鑒定、風險評估,依法依規統一證據證明標準、法律適用尺度,加強食品安全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省衛生計生委、省公安廳、省農業廳、省食品藥品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實施《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小食雜店小攤販管理條例》。貫徹落實新修訂的農藥管理條例。對餐廚垃圾回收和資源化處理相關工作進行前期立法調研。(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農業廳、省公安廳、省發改委、省政府法制辦按職責分工負責)修訂出臺學校食堂與外購學生集中用餐食品安全管理規定。(省教育廳牽頭,省衛生計生委、省食品藥品監管局配合)依據國家質檢總局關于食品相關產品監管的有關規定,制定我省食品相關產品監管辦法;修訂進出口食品安全管理辦法。(省質量技術監督局、江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牽頭,省衛生計生委、省食品藥品監管局配合)加快制修訂一批重點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和農產品地方標準,完善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目錄,強化標準制定工作與監管執法工作的銜接,開展重點標準實施的跟蹤評價。(省衛生計生委、省農業廳會同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質量技術監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加強食品安全法治教育,各級食品安全監管人員、各類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主要從業人員全年接受不少于40小時的食品安全集中培訓。完善食品安全行政執法程序,加強行政處罰法律適用的指導。規范執法行為,強化執法監督,開展執法檢查,做好行政復議和應訴工作。(省政府有關部門,各市、縣〔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改善農業生產環境
 
  落實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啟動土壤污染狀況詳查,開展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試點。(省環保廳負責)嚴格控制在優先保護類耕地集中區域建設有色冶煉、石油加工、化工、焦化、電鍍、制革以及涉重金屬排放的高能耗、高污染建設項目,現有相關行業企業要采用新技術、新工藝,加快提標升級改造步伐。(省環保廳、省發改委牽頭,省工信委配合)深入開展耕地質量保護與提升行動,推進農業面源污染防治攻堅行動,貫徹落實《江西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推進農用地土壤污染詳查,為開展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劃定等農用地分類保護工作做好準備。(省農業廳、省環保廳、省國土資源廳按職責分工負責)落實省政府關于加強糧食重金屬污染治理的各項措施,處理好調整種植結構和保護農民利益的關系。(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農業廳、省糧食局等部門會同相關市、縣〔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加強種養環節源頭治理
 
  推行良好農業規范,在規模化生產經營主體落實生產記錄臺賬制度。加強農藥獸藥安全間隔期、休藥期管理。推行高毒農藥定點經營、實名購買制度,禁止高毒農藥用于蔬菜、瓜果、茶葉、中草藥等農作物的生產,分期分批對高毒農藥采取禁限用措施。實施獸用處方藥管理和獸藥二維碼追溯制度。加大科學種養技術培訓力度,指導農戶依法科學合理使用農藥、獸藥、化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嚴禁使用“瘦肉精”、孔雀石綠、硝基呋喃等禁用物質。(省農業廳牽頭)推行病蟲害、動物疫病統防統治專業化服務,扶持培育經營性服務組織。(省農業廳牽頭,省財政廳配合)推進食用農產品合格證管理試點。深入推進畜禽、水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集中治理農藥獸藥殘留超標突出問題。(省農業廳牽頭,省食品藥品監管局配合)
 
  七、嚴格生產經營過程監管
 
  推進風險分級制度落地,在風險分級基礎上加強日常監督檢查,貫徹“雙隨機、一公開”原則,通過徹查隱患、抽檢“亮項”、處罰到人、公開信息,曝光所有違法違規企業,倒逼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堅持問題導向,加大專項檢查和飛行檢查力度,推行檢查表格化、抽檢制度化、責任網格化,落實日常檢查和監督抽檢兩個責任。對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進行食品安全生產規范體系檢查。(省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在大型食品和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全面推行危害分析和關鍵控制點(HACCP)體系,鼓勵獲得認證。推動企業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督促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網絡第三方平臺開辦者落實食品安全管理責任。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對小攤販、小餐飲實行集中規范管理。加強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監管,規范標識標注。推進“進口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強化國境口岸食品安全監管,嚴格落實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注冊制度和進口食品進出口商備案管理制度。(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質量技術監督局、江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加強“放心糧油”供應網絡質量安全監管。(省糧食局負責)深入開展農村食品安全治理,重點排查治理農村及城鄉結合部地區突出食品安全風險隱患,有針對性地強化長效機制建設。(省農業廳、省工商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加大對校園及周邊地區食品安全監管力度,落實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責任,嚴防發生群體性食物中毒事件。(省教育廳、省食品藥品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貫徹實施鐵路運營食品安全管理辦法,推進列車快餐供應商資質管理,做好春暑運鐵路食品安全工作。(南昌鐵路局負責)實施餐飲業食品安全提升工程,大力倡導餐飲服務單位“潔廚亮灶”,落實進貨查驗、原料控制、環境衛生等制度,落實餐飲單位質量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加強對網絡訂餐的監管,及時查處網絡訂餐違法經營行為。(省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
 
  八、強化食品安全風險防控
 
  組織實施全省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加大風險監測評估力度。推進部門間、地區間風險監測、評估和監督抽檢信息共享,用好互聯網、大數據,加強風險監測結果通報與會商研判,為風險防控提供技術支持。(省衛生計生委牽頭,省農業廳、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糧食局、省質量技術監督局配合)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隱患摸底排查,加強風險監測、評估和監督抽檢,依法公布抽檢信息。(省農業廳負責)對重點產品、重點問題加強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衛生計生委按職責分工負責)統籌國家、省、市、縣四級抽檢計劃,擴大抽檢覆蓋面,提高問題發現率和不合格產品核查處置率。規范食品快速檢測方法評價工作。建立風險預警交流工作體系,及時發布食品安全抽檢信息、風險警示或消費提示。探索開展大型食品企業風險交流,完善重要信息直報制度和直報網絡,加強食品安全輿情監測預警,制修訂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省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開展進出口食品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工作,開展風險監控。(江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負責)推廣食品安全責任保險,鼓勵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投保食品安全責任保險。(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牽頭)
 
  九、嚴厲打擊食品安全違法犯罪
 
  保持高壓震懾態勢,加大監督檢查頻次,嚴懲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重拳整治非法添加、超范圍超限量使用添加劑、濫用農藥獸藥等農業投入品、制假售假、私屠濫宰等違法行為。所有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均應追究到人,并向社會公開處罰信息。執行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釋,推動摻假造假行為直接入刑。建立健全重大違法犯罪案件信息發布制度,控制產品風險和社會風險,保障公眾知情權。(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農業廳、省公安廳按職責分工負責)加大對虛假違法食品廣告的查處力度。(省工商局、省新聞出版廣電局按職責分工負責)進一步加大對食品相關產品的執法打假力度。(省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加大對重點敏感食品走私的打擊力度。(南昌海關負責)
 
  十、推進食品產業轉型升級
 
  深入實施農業標準化戰略,突出優質、安全和綠色導向,嚴格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和農產品地理標志(“三品一標”)認證,以及圍繞市場需求調整農產品種養結構。(省農業廳負責)推進食品工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打造食品加工產業集群,引導食品加工企業向主產區、優勢產區、產業園區集中,加大技術改造支持力度,促進食品工業增品種、提品質、創品牌。(省發改委、省工信委按職責分工負責)推廣“生產基地+中央廚房+餐飲門店”“生產基地+加工企業+商超銷售”等產銷模式。(省農業廳、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和各市、縣〔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加強餐廚廢棄物、肉類加工廢棄物和不合格畜禽產品的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嚴防“地溝油”流向餐桌。(省發改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業廳、省工信委按職責分工負責)研究制定加快發展冷鏈物流保障食品安全促進消費升級的意見,完善食品冷鏈物流標準體系,鼓勵社會力量和市場主體加強食品冷鏈物流基礎設施建設。(省發改委牽頭,省農業廳、省商務廳、省衛生計生委、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等部門配合)
 
  十一、推動食品安全社會共治
 
  加強食品安全新聞宣傳,做好輿論監督,營造良好輿論環境。(省委宣傳部負責)舉辦“全省食品安全宣傳周”活動,深入開展食品安全法普法宣傳。(省食安辦牽頭,省食安委相關成員單位配合)強化食品安全科普網點建設,推進食品安全科普工作隊伍建設和示范創建,提高公眾食品安全科學素養。(省科協負責)通過多種形式開展學生食品安全教育。(省教育廳負責)貫徹實施食品工業企業誠信管理體系國家標準,開展食品工業企業誠信管理體系評價。(省工信委負責)加強投訴舉報體系能力建設,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用檔案并依法及時向社會公布,加強對食品生產經營嚴重失信者的聯合懲戒。(省食安委相關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地區: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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