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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哈爾濱市2017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哈政辦規〔2017〕43號)

   2017-09-07 210
核心提示: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關委、辦、局,各有關單位: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哈爾濱市2017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
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關委、辦、局,各有關單位: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哈爾濱市2017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予以印發,請認真貫徹執行。
 
  哈爾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8月31日
 
  哈爾濱市2017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
 
  2017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總體思路是:以習近平總書記系列講話精神特別是對我省兩次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導,圍繞國家、省、市食品安全“十三五”規劃和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創建目標任務,以“四個最嚴”為統領,以健全嚴密高效、社會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體系為目標,以實施食品安全戰略,深化“雙安雙創”為抓手,堅持源頭治理、效能監管、綜合施策、全程控制,提升哈爾濱食品安全治理能力,推進綠色食品產業健康快速發展,推動我市由農業大市向綠色糧倉、綠色菜園、綠色廚房轉變,不斷提高食品安全總體保障水平。
 
  一、狠抓法律法規制度落實
 
  落實全省食品安全“十三五”規劃,確保年度目標實現。加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貫徹落實力度,依據《黑龍江省食品安全條例》,加快完善食品安全相關制度,落實處罰到人。貫徹落實新修訂的《農藥管理條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釋,加大摻假造假行為刑事追究力度(市委政法委牽頭,市法院、市檢察院、市公安局、市農委、市畜牧獸醫局、市衛生計生委、市市場監管局、市食藥監管局、哈爾濱海關、哈出入境檢驗檢疫局配合)。落實餐廚垃圾回收和資源化處理相關工作措施(市發改委、市城管局、市畜牧獸醫局、市政府法制辦、市食藥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落實學校(含托幼機構)食堂與外購學生集中用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市教育局、市衛生計生委、市食藥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貫徹食品相關產品監管措施,落實進出口食品安全管理辦法(市市場監管局、哈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按職責分工牽頭,市衛生計生委、市食藥監管局配合)。制定和落實《準予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生產加工的食品目錄》、《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核準管理辦法》、《食品小經營核準管理辦法》等配套制度。出臺小餐飲、校外托管機構核準審查條件,對符合條件的及時發證,對未取得小餐飲、小餐桌核準證的,依法查處(市食藥監管局、各區縣市政府負責)。建立健全校外托管機構安全工作部門聯動機制和信息通報制度,組織教育、公安、衛生計生、市場監管、食藥監管等部門對校外托管機構加強管理和綜合治理(各區縣市政府負責)。加強食品安全法治教育,各級食品安全監管人員、各類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主要從業人員全年接受不少于40小時的食品安全集中培訓。完善食品安全行政執法程序,加強行政處罰法律適用指導。規范執法行為,強化執法監督,開展執法檢查,做好行政復議和應訴工作(市直各有關部門、各區縣市政府負責)。
 
  二、加強食品安全源頭治理
 
  凈化農業生產環境,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實施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為食品安全提供良好生態保障(市環保局負責)。嚴格控制在優先保護類耕地集中區域新建有色金屬冶煉、石油加工、化工、焦化、電鍍、制革等行業企業,現有相關行業企業要采用新技術、新工藝,加快提標升級改造步伐(市建委、市環保局、市工信委按職責分工負責)。實施黑土地保護工程,深入推進減化肥、減化學農藥、減除草劑工作,繼續防控農業面源污染,探索開展散戶農民蔬菜種植規范使用農藥及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試點工作(市農委牽頭,市環保局配合)。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糧食重金屬污染治理的各項措施,處理好調整種植結構和保護農民利益的關系(市糧食局、市財政局、市農委會同相關區縣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加強種養環節源頭治理,推行良好農業規范,在規?;a經營主體落實生產記錄臺賬制度。加強農藥獸藥安全間隔期、休藥期管理。實施高毒農藥定點經營、實名購買制度,禁止高毒農藥用于蔬菜、瓜果、茶葉、中草藥等農作物生產,分期分批對高毒農藥采取禁限用措施。實施獸用處方藥管理和獸藥二維碼追溯制度。加大科學種養技術培訓力度,指導農戶依法科學合理使用農藥、獸藥、化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嚴禁使用“瘦肉精”、孔雀石綠、硝基呋喃等禁用物質(市農委、市畜牧獸醫局、市市場監管局按各自職責分工負責)。推行病蟲害、動物疫病統防統治專業化服務,扶持培育經營性服務組織(市農委、市畜牧獸醫局牽頭,市市場監管局、哈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市財政局配合)。推進食用農產品合格證管理試點。深入推進畜禽、水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集中治理農藥獸藥殘留超標突出問題(市農委、市畜牧獸醫局牽頭,市食藥監管局配合)。
 
  三、嚴格食品生產經營過程監管
 
  落實風險分級制度,完成食品生產經營者風險分級工作,實施表格化日程監督檢查,建立和完善企業信用檔案。加強日常監督檢查,加大對企業生產記錄缺失行為的懲處力度,提高問題發現率和整改合格率。按照“雙隨機、一公開”原則,通過徹查隱患、抽檢“亮項”、處罰到人、公開信息,曝光違法違規企業,倒逼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堅持問題導向,加大專項檢查和飛行檢查力度,推行檢查表格化、抽檢制度化、責任網格化,落實日常檢查和監督抽檢兩個責任。在大型食品和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全面推行危害分析和關鍵控制點(HACCP)體系,鼓勵獲得認證。推動企業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開展“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創建活動,發揮超市食品供應主渠道輻射帶動作用。督促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網絡第三方平臺開辦者落實食品安全管理責任。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對小攤販、小餐飲實行集中規范管理。嚴查旅游景區景點食品銷售、餐飲違法行為,為全市旅游事業發展提供食品安全保障。加強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監管,規范標識標注。嚴格實施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注冊,加強對已注冊企業事中事后監管。加大乳制品監管力度,開展風險隱患排查,強化以嬰幼兒配方乳粉、學生奶為重點的乳制品鏈條監管。指導保健品、化妝品生產企業換發許可證,做好備案及檢查工作。嚴查非法添加、冒牌生產、標簽說明書夸大功能和標稱療效等行為(各區縣市政府,市食藥監管局、市市場監管局、哈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加強“放心糧油”供應網絡質量安全監管(市糧食局負責)。深入開展農村食品安全治理,重點排查治理農村及城鄉結合部地區突出食品安全風險隱患,有針對性地強化長效機制建設(市農委、市畜牧獸醫局、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管局、市食藥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加大對校園及周邊地區食品安全監管力度,落實學校(含托幼機構)食堂、農村集體聚餐、旅游景點等行業主管部門食品安全管理責任,開展“雙隨機”檢查,嚴防發生群體性食物中毒事件,在學校(含托幼機構)食堂開展“陽光食堂”建設(市教育局、市旅游局、市建委、市食藥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開展“地溝油”治理,嚴防“地溝油”流向餐桌(市發改委、市食藥監管局、市畜牧獸醫局、哈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按職責分工負責)。開展膠囊制劑類保健食品專項檢查,確保質量安全(市食藥監管局負責)。實施餐飲業食品安全提升工程,大力倡導餐飲服務單位“明廚亮灶”,落實進貨查驗、原料控制、環境衛生等制度,落實餐飲單位質量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在4A級以上景區開展“看牌選飯店”試點,開展餐飲聚集街(區)、特色街(區)建設。加強對網絡訂餐的監管,及時查處網絡訂餐違法經營行為(各區縣市政府,市食藥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加強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管理,開展專項整治活動。(市衛生計生委、市食藥監管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嚴防嚴控食品安全風險
 
  組織實施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加大地方食品監測力度。按照國家統一部署,貫徹實施國民營養計劃,開展居民消費量調查和相關評估等工作;推進部門間、地區間風險監測、評估和監督抽檢信息共享,用好互聯網、大數據,加強風險監測結果通報與會商研判,為風險防控提供技術支持(市衛生計生委牽頭,市農委、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食藥監管局、市糧食局、市畜牧獸醫局、哈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等部門配合)。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隱患摸底排查,加強風險監測和監督抽檢(市農委、市畜牧獸醫局、市食藥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對重點產品、重點問題加強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對獲得食品生產許可證的食品生產企業和大型批發市場、超市、餐飲企業進行抽檢,重點加強農獸藥殘留、重金屬、有機污染物、添加劑等高風險項目的抽檢監測(各區縣市政府,市食藥監管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衛生計生委按職責分工負責)。按照下管一級的原則,統籌抽檢計劃,擴大抽檢覆蓋面,提高問題發現率和不合格產品核查處置率。加強風險預警交流,按上級要求及時發布食品安全抽檢信息、風險警示或消費提示。加強食品安全輿情監測預警,制定完善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各區縣市政府,市食藥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實施進口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加強對高風險、高關注度進口食品的監管。落實進口食品進出口商備案管理制度。進一步強化國境口岸食品安全監管,加強進出口食用農產品和飼料安全監管,開展風險監控(哈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負責)。推廣食品安全責任保險,鼓勵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投保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市政府食安辦牽頭,黑龍江保監局配合)。
 
  五、促進食品產業轉型升級
 
  嚴格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和農產品地理標志(“三品一標”)認證以及良好農業規范認證,圍繞市場需求調整農產品種養結構(市農委、市畜牧獸醫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貫徹落實國家、省食品工業健康發展指導意見,推動食品工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打造食品加工產業集群,引導食品加工企業向主產區、優勢產區、產業園區集中,加大技術改造支持力度,促進食品工業增品種、提品質、創品牌(市工信委負責)。加快國家級綠色食品、乳制品基地建設。進一步嚴格行業準入,推動嬰幼兒配方乳粉企業兼并重組,做好嬰幼兒配方乳粉追溯體系相關工作(市工信委牽頭,市發改委、市畜牧獸醫局、市食藥監管局配合)。推廣“生產基地+中央廚房+餐飲門店”、“生產基地+加工企業+商超銷售”等產銷模式(市農委、市畜牧獸醫局、市食藥監管局,各區縣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加強餐廚廢棄物、肉類加工廢棄物和不合格畜禽產品的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嚴防“地溝油”流向餐桌(市發改委、市工信委、市建委、市城管局、市畜牧獸醫局、市食藥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研究制定加快發展冷鏈物流保障食品安全促進消費升級措施,完善食品冷鏈物流標準體系,鼓勵社會力量和市場主體加強食品冷鏈物流基礎設施建設(市發改委牽頭,市畜牧獸醫局、市商務局、市衛生計生委、市市場監管局、哈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市食藥監管局等部門配合)。
 
  六、建立統一權威監管體制
 
  完善食品藥品安全監管體制,加強統一性、專業性和權威性,充實基層監管力量。實行綜合執法的地區,要把食品藥品安全監管作為首要職責(市食藥監管局牽頭,市編辦配合)。依托現有資源,加快建設職業化食品藥品檢查員隊伍,按照相應的專業技術崗位、技術職務,開展專業技能培訓,落實薪酬待遇,用專業性保證權威性(市食藥監管局牽頭,市人社局、市財政局配合)。
 
  七、加強食品安全基礎和能力建設
 
  增強食品安全監管統一性和專業性,切實提高食品安全監管水平和能力。落實市“十三五”食品安全規劃,將規劃實施情況納入對區縣(市)政府的考評內容。建立規劃實施情況年度監測評估機制。加強基層食品安全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機構與技術機構能力建設,推動實現業務用房、執法車輛、執法裝備配備標準化,促進標準化基層市場監管所建設。強化各級公安機關食品犯罪專業偵查力量。加強食品安全和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機構管理。加強食品相關產品檢驗檢測能力建設。貫徹實施《基層衛生機構食品安全工作指南》,開展食品安全示范區縣(市)創建工作(市食藥監管局、市公安局、市農委、市畜牧獸醫局、市衛生計生委、市市場監管局、哈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各區縣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制定鼓勵政策,發揮大專院校、科研院所等社會檢驗檢測資源作用。加強食品和農產品檢驗機構管理,加強檢查考核(市農委、市畜牧獸醫局、市衛生計生委、市市場監管局、市食藥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繼續推動食品檢驗檢測認證機構整合(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編辦、市食藥監管局配合)。加強糧食質量安全檢驗監測體系建設,強化基層糧食質量安全檢驗監測能力。開展農戶儲糧倉、產后服務中心和“智能化”糧庫建設,防控糧食真菌污染(市糧食局牽頭,市市場監管局、市農委、市食藥監管局、市財政局配合)。積極開展食品安全關鍵技術研發和科技創新活動(市科技局負責)。加快食品安全監管信息化建設,加強食品安全信息平臺建設,實現信息共享(市食藥監管局牽頭,市工信委、市農委、市商務局、市衛生計生委、市市場監管局、市糧食局、市畜牧獸醫局、哈出入境檢驗檢疫局配合)。完善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臺建設(市農委、市畜牧獸醫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加強肉類、嬰幼兒配方乳粉、蔬菜等重要產品追溯體系建設(市商務局牽頭,市工信委、市公安局、市農委、市畜牧獸醫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安監局、市食藥監管局配合)。(市政府食安辦牽頭,市食安委相關成員單位配合)。
 
  八、嚴懲重處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
 
  保持高壓震懾態勢,加大監督檢查頻次,嚴懲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重拳整治非法添加、超范圍超限量使用添加劑、濫用農藥獸藥等農業投入品、制假售假、私屠濫宰等違法行為。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均應追究到人,并適時向社會公開被處罰人信息。建立健全重大違法犯罪案件信息發布制度,控制產品風險和社會風險,保障公眾知情權(市公安局、市食藥監管局、市農委、市畜牧獸醫局、市政府食安辦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完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信息通報機制,解決食品安全違法犯罪案件取證難、移送難、入罪難以及檢驗認定經費、檢驗結論出具、涉案產品處置等問題(市委政法委、市食藥監管局牽頭,市檢察院、市公安局、市農委、市畜牧獸醫局、市市場監管局、哈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等部門配合)。加大對虛假違法食品廣告查處力度。進一步加大對食品相關產品執法打假力度(市市場監管局負責)。加大對重點敏感食品走私打擊力度(哈爾濱海關負責)。
 
  九、推動食品安全社會共治
 
  加強食品安全新聞宣傳,做好輿論監督,營造良好輿論環境(市委宣傳部負責)。開展“食品安全宣傳周”活動,展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農產品質量安全區縣(市)創建(“雙安雙創”)行動成果。充分發揮我市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引領和帶動作用,細化創建方案和考評驗收標準,推動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提升。深入開展食品安全法普法宣傳(市政府食安辦牽頭,市食安委相關成員單位配合)。強化食品安全科普網點建設,推進食品安全科普工作隊伍建設和示范創建,提高公眾食品安全科學素養(市科協負責)。通過多種形式開展學生食品安全教育(市教育局負責)。貫徹實施食品工業企業誠信管理體系國家標準,開展食品工業企業誠信管理相關工作(市工信委、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加強投訴舉報體系能力建設,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用檔案并依法及時向社會公布,加強對食品生產經營嚴重失信者的聯合懲戒(市食安委相關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落實食品安全責任制
 
  把加強食品安全工作作為重大政治任務來抓,作為公共安全問題來抓,各區縣(市)主要負責人親自抓,保證監管工作有責任、有崗位、有人員、有手段,支持監管部門履行職責。發揮食安委統一領導、食安辦綜合協調作用,加強食安辦力量,強化對食品安全工作的統籌協調,健全溝通協調機制,完善風險交流和形勢會商工作機制(各區縣市政府負責)。進一步加大食品安全投入力度,加強基層監管力量和基礎設施建設,推動實現基層裝備標準化,保障食品安全監管所需經費,特別是檢驗檢測經費(各區縣市政府、市食藥監管局、市財政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建立食品安全工作績效與履職評定、獎勵懲處掛鉤制度(各區縣市政府負責)。貫徹落實食品安全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依法依紀嚴肅追究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中的失職瀆職責任(市政府食安辦牽頭,市監察局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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