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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進一步加強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阜食藥監食消〔2017〕115號)

   2017-05-09 374
核心提示:各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經濟園區分局:  為切實做好全市機關企事業單位職工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嚴防群
各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經濟園區分局:
 
  為切實做好全市機關企事業單位職工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嚴防群體性食品安全事故,切實保障廣大職工飲食安全,現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視機關企事業單位食堂食品安全工作
 
  機關企事業單位食堂食品安全關系到廣大職工身體健康,關系社會和諧穩定,檢查中發現部分單位食堂基礎條件不達標、管理制度和責任未有效落實,食堂負責人食品安全意識不強,甚至還存在不少單位食堂無證供餐現象,易引發食品安全事故和突發事件。各單位要充分認識機關企事業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不斷強化監管措施,做到日常監管與專項整治有機結合,不斷提高監管水平。
 
  二、強化主體責任,監督落實日常自查管理制度
 
  機關企事業單位是集體食堂食品安全的責任主體,單位法人代表(或主要負責人)為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食堂負責人為食品安全直接責任人。機關企事業單位還應配置專職或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確食品安全責任;加強《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培訓,不斷提高從業人員責任意識、法律意識和安全意識;要加強食堂采購、貯存、加工制作、清洗消毒和留樣等關鍵環節的管理,嚴格執行食品原料進貨查驗和采購索證索票制度,健全臺帳記錄;制訂和完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預案,提高食物中毒防控能力,發生食品安全事件時,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
 
  三、依法持證經營,規范經營行為
 
  機關企事業單位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應依法持證經營。組織開展對轄區機關企事業單位食堂的摸底調查,全面開展清理規范,對未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的,督促其依法辦證。要嚴把準入關,認真審核許可申請材料,嚴格按照許可審查規范要求對其硬件設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從業人員健康條件等進行全面審查,對符合許可條件的,依法核發《食品經營許可證》,對不符合許可條件的,一律不予許可,并依法督促其停業整改。對無證經營或超范圍、超有效期經營,采購和使用假冒偽劣食品,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或超范圍、超劑量使用食品添加劑,餐飲具清洗消毒不合格等各類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嚴厲查處;構成犯罪的及時移交公安機關。
 
  四、加強信息溝通,推進社會共治
 
  各單位要加強信息溝通,妥善處理工作中發現的各種問題。要與基層監管力量有效整合,充分發揮食品安全管理員作用,引導職工參與食品安全監督,建立健全分區劃片、包干負責的群眾監督網,形成食品安全群防群控的工作格局。要及時將轄區機關企事業單位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的摸底調查和檢查情況通報當地工會組織及鄉鎮街道居委會食安辦,及時排查安全隱患,確保工作有序推進。
 
  各單位工作小結和摸底調查臺賬請于2017年7月底前報送至市局食品消費監管科。
 
  電話(傳真):0558-2182298
 
  電子郵箱:fuyangyaojian@126.com
 
  阜陽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7年4月25日


 
地區: 安徽 阜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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