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省政府關于食品安全監管體制調整的決定,省衛生廳和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于7月25日完成食品安全監管職責劃轉交接工作。
省衛生廳承擔的綜合協調食品安全、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和牽頭建立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制、負責食品安全綜合監督及確定食品安全檢驗機構資質認定條件以及制定檢驗規范的職責已劃轉給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自公告之日起,凡涉及上述工作事項的,請與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聯系。
省衛生廳繼續承擔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制定和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的職責。涉及上述工作事項的,請直接與省衛生廳聯系。
聯系人:朱妮 吳蕾
聯系電話:027—87827172
特此公告。
湖北省衛生廳
2013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