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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貫徹實施<食品安全法>工作方案(廊坊市人民政府(2009)48號)

   2011-06-21 808
核心提示:為做好《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以下簡稱食品安全法)學習宣傳和貫徹實施工作,確保各項規定得到嚴格執行。按照《河北省政府
為做好《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以下簡稱食品安全法)學習宣傳和貫徹實施工作,確保各項規定得到嚴格執行。按照《河北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河北省貫徹實施食品安全法工作方案>的通知》(辦字[2009]60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訂本方案。
 
  一、認真做好食品安全法學習、宣傳和培訓工作
 
  (一)深入廣泛宣傳。各級政府要充分認識食品安全法實施的重要意義,把學習、宣傳食品安全法列入議事日程,抓緊抓好。要對食品安全法的宣傳工作作出具體安排,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媒體的作用,廣泛宣傳食品安全法的立法宗旨和主要內容,增強人民群眾的食品安全意識和法律監督意識,為法律的貫徹實施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和社會環境。由市廣電局、《廊坊日報社》負責,市衛生、農業、質監、工商、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配合。
 
  (二)抓好學習培訓。市政府有關部門要抓緊制訂培訓方案,組織開展對本部門、本系統執法人員食品安全法的全員培訓,特別是要加強對基層執法人員的培訓,確保執法人員準確理解、全面掌握食品安全法的主要內容,提高執法人員依法行政意識和執法水平。要加強對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行業組織學習食品安全法的指導。食品生產經營者要加強食品安全法學習,熟練掌握食品安全法律知識,自覺守法經營。食品行業組織要加強行業自律,指導、監督食品生產經營者加強誠信建設。由市衛生、農業、質監、工商、食品藥品監管、商務、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負責。
 
  二、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監管職責
 
  (三)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政府統一負責、領導、組織、協調本地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和國務院有關規定,確定本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的職責,既要避免職責交叉,又要防止監管空白,確保監管工作統一、協調、有效;要結合實際,采取措施加強食品安全監管能力建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監管工作機制,形成監管合力;要統籌規劃,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信息網絡,實現食品安全信息、食品檢驗資源等的整合、共享;要根據本地實際,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的溝通協調機制,統一組織、協調有關部門依法開展食品安全監管工作;要明確、細化各監管環節的銜接措施,保證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整體性和有效性。
 
  (四)落實監管責任。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規定,依據各自職責,嚴格執行各項食品安全法律制度,采取有力措施,督促食品生產經營者切實承擔起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嚴肅查處食品生產經營違法行為。要依照食品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積極履行部門間的信息通報等責任,加強主動溝通和相互協作,努力實現各監管環節的無縫銜接。由市衛生、農業、質監、工商、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
 
  (五)嚴格責任追究。各級政府要建立并執行嚴格的食品安全監管責任追究制度,督促有關食品安全監管部門依法履職,嚴肅查處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中的失職、瀆職行為。在食品安全協調工作中,對不履行溝通協作責任、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等后果的監管部門,要依法嚴肅追究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
 
  (六)開展監督檢查。食品安全法實施后,各級各部門要及時組織開展本地、本系統執法情況檢查,研究、解決法律執行中的問題,及時改進工作,并對執法情況進行總結。年底前,各級各部門要將檢查情況、存在問題及改進措施和建議報市衛生局,市衛生局整理匯總后上報市政府。由市衛生、農業、質監、工商、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
 
  三、加強食品安全法制建設
 
  (七)抓緊清理、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市衛生局要根據食品安全法的有關規定,盡快著手清理我市現行地方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食品衛生標準、食品質量標準,統一整合為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做好食品安全標準的宣傳貫徹工作,依據統一的食品安全標準實施食品安全監管。要盡快與標準化管理部門做好工作銜接,制定企業標準備案管理辦法。
 
  (八)抓好清理、制定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等工作。市政府及市政府法制辦要依照食品安全法及其配套行政法規的規定,抓緊組織對現行與食品安全監管有關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進行清理,并及時提出修訂或廢止與食品安全法及其配套行政法規不一致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的建議。各級各部門要按照上述原則,立即著手清理、修改或廢止本地本部門制發的規范性文件,并于2009年6月1目前向社會公布清理結果。市衛生局要結合我市實際,盡快組織起草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市政府及市政府有關部門要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規定,按照各自職責,結合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實際需要,及時組織起草配套政府規章。由市政府法制辦、衛生、農業、質監、工商、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
 
  四、加強食品安全監管能力建設
 
  (九)加大經費投入。各級政府要對本地執行食品安全法確立的各項制度給予經費保障,對增強食品檢驗能力、提高執法隊伍的專業技術水平等食品安全監管能力建設給予必要的支持。要堅決杜絕監管部門通過實施食品安全監管向管理相對人違法收取費用的現象。各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嚴格依法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對通過實施食品安全監管違法收取費用的,要依法嚴肅處理,追究有關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五、扎實做好食品安全整頓工作
 
  (十)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各級政府要按照《廊坊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廊坊市貫徹實施食品安全法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和《廊坊市政府開展食品質量安全年行動工作方案》的總體要求,加強對食品安全整頓工作的組織領導,制訂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抓好督促檢查和指導工作,逐級落實整頓工作任務和責任,系統、有序地解決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繼續做好違法添加非食品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食品生產和進出口、食品流通、餐飲服務、禽畜屠宰和聲稱具有特定保健功能食品的集中整頓。進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各環節監管措施,努力提高食品安全監管水平,切實保障我市食品安全。由市衛生、農業、質監、工商、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


 
地區: 河北 廊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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