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市場監督局):
按照《質檢總局關于給予中國(遼寧)自貿區建設有關政策支持的批復》(國質檢函[2017]491號),省局決定在遼寧區域內實施定量包裝商品生產企業C標志承諾備案制度,具體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緊緊圍繞轉變政府職能、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的總體要求,對遼寧區域內定量包裝商品生產企業實施C標志承諾備案制度,由原來的政府考核、發證變為企業主動向社會承諾、向計量行政部門備案。將現行的“企業自愿申請—政府核查發證—市場監督”的管理模式改革為“企業自我聲明—政府后續監管—市場監督”的管理模式,強化企業主體責任,強化政府后續監管,強化市場投訴監督,促進定量包裝商品生產企業的誠信計量建設,更好地維護消費者權益和服務當地經濟社會發展。
二、完善制度健全機制
(一)建立自我承諾機制。自愿參加計量保證能力評價的定量包裝商品生產企業,應當按照《定量包裝商品生產企業計量保證能力評價規范》(以下簡稱《規范》)的有關要求,進行自我評價,評價其達到有關要求的,應當通過其企業門戶網站等能夠讓消費者獲知的渠道進行自我聲明,明示企業已達到《規范》要求,其生產的定量包裝商品的凈含量符合《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聲明后即可在生產的定量包裝商品上使用全國統一的計量保證能力合格標志(以下簡稱“C標志”)。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在其使用C標志前不再對其計量保證能力進行核查,停止頒發《定量包裝商品生產企業計量保證能力證書》,已經頒發的證書,允許其在有效期內繼續使用。
(二)建立信息公開機制。已進行自我聲明的定量包裝商品生產企業,應當向所在地市級質量技術監督局(市場監管局)進行備案,并在當地質量技術監督局網站上對其聲明內容進行公示。公示后如企業主體資格、生產的定量包裝商品品種或者規格發生變化的,企業要及時向備案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提出變更或注銷,并及時在質量技術監督局網站上進行公示。
(三)建立后續監管機制。建立對定量包裝商品生產企業的后續監督檢查機制,及時糾正和查處不實的自我聲明,完善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監督抽查和執法機制。如發現使用C標志的定量包裝商品生產企業發生計量違法行為的,要依法予以處理,責令其停止使用C標志,并在網站上進行曝光。
(四)完善守信激勵措施。將C標志列入企業質量信用檔案中的良好信用記錄,對于使用C標志的定量包裝商品生產企業連續一年未發生被確認的計量違法行為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當減少日常計量監督檢查的頻次。
(五)完善失信懲戒措施。對于未在網站上進行公示而使用C標志的定量包裝商品生產企業或者使用C標志的定量包裝商品生產企業發現計量違法行為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將其列入日常重點監管對象,增加日常計量監督檢查的頻次;根據失信行為性質和社會影響程度,可以對企業采取警示約談等措施;根據失信行為性質和社會影響程度,向社會公開曝光。
(六)建立市場監督投訴機制。暢通投訴舉報渠道,采取各種形式方便群眾投訴監督定量包裝商品計量違法行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通過C標志促進大中型定量包裝商品生產企業的計量保證能力,也有效提高小微定量包裝商品生產企業的計量管理水平。
三、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要按照方案要求,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緊密結合當地實際,建立健全工作機制,積極穩妥有序地推進工作。
(二)加強宣傳引導。加強宣傳,提高社會各屆對使用C標志重要意義的認識,提高企業對加強計量自律管理的認識,形成誠信透明的市場計量環境。
(三)加強協同配合。加強各個層面的溝通協作,將其納入企業質量誠信檔案和社會征信體系,合力推動工作扎實有效開展。
附件:1.定量包裝商品生產企業計量保證能力自我評價聲明(式樣)
2.遼寧省定量包裝商品生產企業誠信計量公開承諾書(式樣)
3.C標志使用備案材料清單
遼寧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2017年10月30日
附件1
定量包裝商品生產企業計量保證能力自我評價聲明(式樣)
按照《關于印發“定量包裝商品生產企業計量保證能力評價規范”及“定量包裝商品計量保證能力合格標志圖形使用規定”的通知》(質技監局量函〔2001〕106號)中規定的《定量包裝商品生產企業計量保證能力評價規范》(以下簡稱《規范》)的有關要求,本企業進行了自我評價,自身計量保證能力已達到《規范》要求,所生產的定量包裝商品(品種、規格見附頁)的凈含量符合《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質檢總局第75號令)的規定。自即日起,本企業將在相應定量包裝商品上使用全國統一的計量保證能力合格標志( “C”標志)。
特此聲明。
聲明單位(印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聲明時間:20XX年X月X日
附件2
遼寧省定量包裝商品生產企業誠信計量
公開承諾書(式樣)
為構建誠信經營、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促進遼寧省誠信體系建設,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不受侵害,打造遼寧省定量包裝商品生產企業的誠信守信形象,提升“C”標志商品的信譽和認可度,本企業向社會鄭重承諾:
一、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的有關規定。
二、配備使用符合國家標準明確使用的計量設備,用于商品量檢測的計量器具配備率達到100%;保證企業在用強檢計量器具的受檢率達到100%;非強檢計量器具應有有效期內的檢定證書或校準證書。
三、國家法定計量單位、商品凈含量標注、商品量值允許短缺量等符合《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要求。
四、加強企業計量器具監管,使其持續保持計量保證能力處于合格狀態,杜絕在非公示的商品種類及規格的其它商品上使用“C”標志。
五、如有違反“C”標志使用規定行為,本企業無條件接受《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等相關條款的處罰;給消費者帶來損失的,承擔相應民事責任。
本公司將嚴格履行以上承諾,如有違反,愿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接受負面信息公示,歡迎社會各界給予監督!
承諾單位(印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承諾時間:20XX年X月X日
附件3
C標志使用備案材料清單
一、定量包裝商品生產企業計量保證能力自我評價聲明(含附頁);
二、誠信計量公開承諾書;
三、自我評價材料(原《申報與評價資料》中的部分內容),包括:
1、定量包裝商品生產企業計量保證能力自我評價審查備案登記表;
2、開展評價的定量包裝商品目錄;
3、強制檢定計量器具登記表
4、生產定量包裝商品主要計量器具配備情況表;
5、定量包裝商品生產企業計量保證能力自我評價表
四、生產企業相關證件(復印件)
1、營業執照;
2、產品生產許可證;
3、組織機構代碼;
4、稅務登記證;
5、其它有效證件。
按照《質檢總局關于給予中國(遼寧)自貿區建設有關政策支持的批復》(國質檢函[2017]491號),省局決定在遼寧區域內實施定量包裝商品生產企業C標志承諾備案制度,具體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緊緊圍繞轉變政府職能、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的總體要求,對遼寧區域內定量包裝商品生產企業實施C標志承諾備案制度,由原來的政府考核、發證變為企業主動向社會承諾、向計量行政部門備案。將現行的“企業自愿申請—政府核查發證—市場監督”的管理模式改革為“企業自我聲明—政府后續監管—市場監督”的管理模式,強化企業主體責任,強化政府后續監管,強化市場投訴監督,促進定量包裝商品生產企業的誠信計量建設,更好地維護消費者權益和服務當地經濟社會發展。
二、完善制度健全機制
(一)建立自我承諾機制。自愿參加計量保證能力評價的定量包裝商品生產企業,應當按照《定量包裝商品生產企業計量保證能力評價規范》(以下簡稱《規范》)的有關要求,進行自我評價,評價其達到有關要求的,應當通過其企業門戶網站等能夠讓消費者獲知的渠道進行自我聲明,明示企業已達到《規范》要求,其生產的定量包裝商品的凈含量符合《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聲明后即可在生產的定量包裝商品上使用全國統一的計量保證能力合格標志(以下簡稱“C標志”)。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在其使用C標志前不再對其計量保證能力進行核查,停止頒發《定量包裝商品生產企業計量保證能力證書》,已經頒發的證書,允許其在有效期內繼續使用。
(二)建立信息公開機制。已進行自我聲明的定量包裝商品生產企業,應當向所在地市級質量技術監督局(市場監管局)進行備案,并在當地質量技術監督局網站上對其聲明內容進行公示。公示后如企業主體資格、生產的定量包裝商品品種或者規格發生變化的,企業要及時向備案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提出變更或注銷,并及時在質量技術監督局網站上進行公示。
(三)建立后續監管機制。建立對定量包裝商品生產企業的后續監督檢查機制,及時糾正和查處不實的自我聲明,完善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監督抽查和執法機制。如發現使用C標志的定量包裝商品生產企業發生計量違法行為的,要依法予以處理,責令其停止使用C標志,并在網站上進行曝光。
(四)完善守信激勵措施。將C標志列入企業質量信用檔案中的良好信用記錄,對于使用C標志的定量包裝商品生產企業連續一年未發生被確認的計量違法行為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當減少日常計量監督檢查的頻次。
(五)完善失信懲戒措施。對于未在網站上進行公示而使用C標志的定量包裝商品生產企業或者使用C標志的定量包裝商品生產企業發現計量違法行為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將其列入日常重點監管對象,增加日常計量監督檢查的頻次;根據失信行為性質和社會影響程度,可以對企業采取警示約談等措施;根據失信行為性質和社會影響程度,向社會公開曝光。
(六)建立市場監督投訴機制。暢通投訴舉報渠道,采取各種形式方便群眾投訴監督定量包裝商品計量違法行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通過C標志促進大中型定量包裝商品生產企業的計量保證能力,也有效提高小微定量包裝商品生產企業的計量管理水平。
三、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要按照方案要求,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緊密結合當地實際,建立健全工作機制,積極穩妥有序地推進工作。
(二)加強宣傳引導。加強宣傳,提高社會各屆對使用C標志重要意義的認識,提高企業對加強計量自律管理的認識,形成誠信透明的市場計量環境。
(三)加強協同配合。加強各個層面的溝通協作,將其納入企業質量誠信檔案和社會征信體系,合力推動工作扎實有效開展。
附件:1.定量包裝商品生產企業計量保證能力自我評價聲明(式樣)
2.遼寧省定量包裝商品生產企業誠信計量公開承諾書(式樣)
3.C標志使用備案材料清單
遼寧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2017年10月30日
附件1
定量包裝商品生產企業計量保證能力自我評價聲明(式樣)
按照《關于印發“定量包裝商品生產企業計量保證能力評價規范”及“定量包裝商品計量保證能力合格標志圖形使用規定”的通知》(質技監局量函〔2001〕106號)中規定的《定量包裝商品生產企業計量保證能力評價規范》(以下簡稱《規范》)的有關要求,本企業進行了自我評價,自身計量保證能力已達到《規范》要求,所生產的定量包裝商品(品種、規格見附頁)的凈含量符合《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質檢總局第75號令)的規定。自即日起,本企業將在相應定量包裝商品上使用全國統一的計量保證能力合格標志( “C”標志)。
特此聲明。
聲明單位(印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聲明時間:20XX年X月X日
附件2
遼寧省定量包裝商品生產企業誠信計量
公開承諾書(式樣)
為構建誠信經營、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促進遼寧省誠信體系建設,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不受侵害,打造遼寧省定量包裝商品生產企業的誠信守信形象,提升“C”標志商品的信譽和認可度,本企業向社會鄭重承諾:
一、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的有關規定。
二、配備使用符合國家標準明確使用的計量設備,用于商品量檢測的計量器具配備率達到100%;保證企業在用強檢計量器具的受檢率達到100%;非強檢計量器具應有有效期內的檢定證書或校準證書。
三、國家法定計量單位、商品凈含量標注、商品量值允許短缺量等符合《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要求。
四、加強企業計量器具監管,使其持續保持計量保證能力處于合格狀態,杜絕在非公示的商品種類及規格的其它商品上使用“C”標志。
五、如有違反“C”標志使用規定行為,本企業無條件接受《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等相關條款的處罰;給消費者帶來損失的,承擔相應民事責任。
本公司將嚴格履行以上承諾,如有違反,愿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接受負面信息公示,歡迎社會各界給予監督!
承諾單位(印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承諾時間:20XX年X月X日
附件3
C標志使用備案材料清單
一、定量包裝商品生產企業計量保證能力自我評價聲明(含附頁);
二、誠信計量公開承諾書;
三、自我評價材料(原《申報與評價資料》中的部分內容),包括:
1、定量包裝商品生產企業計量保證能力自我評價審查備案登記表;
2、開展評價的定量包裝商品目錄;
3、強制檢定計量器具登記表
4、生產定量包裝商品主要計量器具配備情況表;
5、定量包裝商品生產企業計量保證能力自我評價表
四、生產企業相關證件(復印件)
1、營業執照;
2、產品生產許可證;
3、組織機構代碼;
4、稅務登記證;
5、其它有效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