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4年,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按照省局《青海省藥店銷售嬰幼兒配方乳粉管理辦法(試行)》和《藥店試點銷售嬰幼兒配方乳粉工作實施方案》的具體部署,精心組織安排,積極有效的開展了藥店試點銷售嬰幼兒配方乳粉工作,全省完成銷售嬰幼兒配方乳粉試點的藥店19家。試點工作的開展,即探索了用藥品監管模式管理嬰幼兒配方乳粉的有益經驗,又達到了方便群眾購買,保障質量安全的目標,取得了階段性成效。為了進一步擴大藥店試點銷售嬰幼兒配方乳粉范圍,鞏固試點成果,經省局研究決定,2015年全省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在去年試點的基礎上繼續深入擴大試點范圍,確保試點工作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扎實推進 鞏固試點成果
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在去年試點的基礎上,繼續扎實推進試點工作,進一步擴大藥店銷售嬰幼兒配方乳粉試點的范圍和區域,實現2015年全省藥店試點銷售嬰幼兒配方乳粉的總體規模比2014年有較大增幅。各地擴大試點藥店的數量原則上不得少于去年,具體數量由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根據各地具體情況確定。同時,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將確定的試點企業數量和名單于5月20日前上報省局食品流通消費監督管理處備案。試點名單確定后,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積極指導藥店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增加嬰幼兒配方乳粉經營項目,及時開展上貨銷售。
二、認真遴選 確保試點質量
此次擴大試點工作,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以自愿申報和扎實遴選相結合的原則,成熟一家、擴大一家、規范一家、監管一家,穩重推進,扎實開展藥店試點銷售嬰幼兒配方乳粉工作,積極用藥店有效的管理模式推廣、用運到銷售嬰幼兒配方乳粉管理當中,確保試點質量。同時,逐步把藥店試點銷售嬰幼兒配方乳粉的進、銷、存等重要環節參照藥品零售納入監管范疇,將藥品經營領域有效的管理模式推廣、運用到嬰幼兒配方乳粉的管理中,鞏固試點成果,進一步完善長效監管機制,切實保障藥店試點銷售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
三、統一要求 規范經營行為
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和責任意識,對擴大藥店試點銷售嬰幼兒配方乳粉的企業加大督促、規范、指導、督導頻次,規范經營行為,扎實落實“五個統一”(統一銷售區域、統一標志、統一安全承諾書、統一亮證經營、統一監督電話)和“四個規范”(經營主體資格合法規范、乳粉質量合格和入市退市規范、食品經營行為合法規范、各項制度健全規范)。重點指導索取批批檢驗合格證明,建立建全索票索證制度,進貨查驗制度,退市制度,進、銷貨臺賬記錄。確保擴大藥店試點銷售嬰幼兒配方乳粉的企業經營行為規范有序。
四、加強執法 打擊違法行為
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加強對擴大藥店試點銷售嬰幼兒配方乳粉及乳制品定期不定期的監督檢查。確保乳粉及乳制品的質量關,重點查處銷售“五不準”嬰幼兒乳粉,(即:不準委托加工,不準貼牌生產,不準分裝生產,不準用同一配方生產不同品牌的嬰幼兒配方乳粉,不準使用牛、羊乳粉以外的原料乳(粉)生產嬰幼兒配方乳粉)的違法行為,對監督抽驗中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問題乳粉及乳制品,藥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第11號令《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管理辦法》和第12號令《食品召回管理辦法》依法妥善處理,切實保障藥店試點銷售嬰幼兒配方乳粉的質量安全。
五、突出宣傳 強化輿論引導
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適時對藥店試點銷售嬰幼兒配方乳粉的企業從業人員進行培訓,指導企業做好宣傳工作,并利用購藥顧客群體,大力宣傳藥店銷售嬰幼兒配方乳粉的批批合法檢驗報告、進貨渠道以及用藥品模式監管嬰幼兒配方乳粉的重要信息,進一步提振廣大人民群眾消費信心,提高藥店試點銷售嬰幼兒配方乳粉的美譽度、信譽度和知名度,切實達到既方便群眾購買,又保障質量安全的目標。
聯系電話:0971-8290732
聯系人:楊建偉
電子郵箱:qhspjd@163.com
青海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5年4月8日
2014年,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按照省局《青海省藥店銷售嬰幼兒配方乳粉管理辦法(試行)》和《藥店試點銷售嬰幼兒配方乳粉工作實施方案》的具體部署,精心組織安排,積極有效的開展了藥店試點銷售嬰幼兒配方乳粉工作,全省完成銷售嬰幼兒配方乳粉試點的藥店19家。試點工作的開展,即探索了用藥品監管模式管理嬰幼兒配方乳粉的有益經驗,又達到了方便群眾購買,保障質量安全的目標,取得了階段性成效。為了進一步擴大藥店試點銷售嬰幼兒配方乳粉范圍,鞏固試點成果,經省局研究決定,2015年全省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在去年試點的基礎上繼續深入擴大試點范圍,確保試點工作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扎實推進 鞏固試點成果
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在去年試點的基礎上,繼續扎實推進試點工作,進一步擴大藥店銷售嬰幼兒配方乳粉試點的范圍和區域,實現2015年全省藥店試點銷售嬰幼兒配方乳粉的總體規模比2014年有較大增幅。各地擴大試點藥店的數量原則上不得少于去年,具體數量由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根據各地具體情況確定。同時,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將確定的試點企業數量和名單于5月20日前上報省局食品流通消費監督管理處備案。試點名單確定后,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積極指導藥店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增加嬰幼兒配方乳粉經營項目,及時開展上貨銷售。
二、認真遴選 確保試點質量
此次擴大試點工作,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以自愿申報和扎實遴選相結合的原則,成熟一家、擴大一家、規范一家、監管一家,穩重推進,扎實開展藥店試點銷售嬰幼兒配方乳粉工作,積極用藥店有效的管理模式推廣、用運到銷售嬰幼兒配方乳粉管理當中,確保試點質量。同時,逐步把藥店試點銷售嬰幼兒配方乳粉的進、銷、存等重要環節參照藥品零售納入監管范疇,將藥品經營領域有效的管理模式推廣、運用到嬰幼兒配方乳粉的管理中,鞏固試點成果,進一步完善長效監管機制,切實保障藥店試點銷售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
三、統一要求 規范經營行為
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和責任意識,對擴大藥店試點銷售嬰幼兒配方乳粉的企業加大督促、規范、指導、督導頻次,規范經營行為,扎實落實“五個統一”(統一銷售區域、統一標志、統一安全承諾書、統一亮證經營、統一監督電話)和“四個規范”(經營主體資格合法規范、乳粉質量合格和入市退市規范、食品經營行為合法規范、各項制度健全規范)。重點指導索取批批檢驗合格證明,建立建全索票索證制度,進貨查驗制度,退市制度,進、銷貨臺賬記錄。確保擴大藥店試點銷售嬰幼兒配方乳粉的企業經營行為規范有序。
四、加強執法 打擊違法行為
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加強對擴大藥店試點銷售嬰幼兒配方乳粉及乳制品定期不定期的監督檢查。確保乳粉及乳制品的質量關,重點查處銷售“五不準”嬰幼兒乳粉,(即:不準委托加工,不準貼牌生產,不準分裝生產,不準用同一配方生產不同品牌的嬰幼兒配方乳粉,不準使用牛、羊乳粉以外的原料乳(粉)生產嬰幼兒配方乳粉)的違法行為,對監督抽驗中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問題乳粉及乳制品,藥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第11號令《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管理辦法》和第12號令《食品召回管理辦法》依法妥善處理,切實保障藥店試點銷售嬰幼兒配方乳粉的質量安全。
五、突出宣傳 強化輿論引導
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適時對藥店試點銷售嬰幼兒配方乳粉的企業從業人員進行培訓,指導企業做好宣傳工作,并利用購藥顧客群體,大力宣傳藥店銷售嬰幼兒配方乳粉的批批合法檢驗報告、進貨渠道以及用藥品模式監管嬰幼兒配方乳粉的重要信息,進一步提振廣大人民群眾消費信心,提高藥店試點銷售嬰幼兒配方乳粉的美譽度、信譽度和知名度,切實達到既方便群眾購買,又保障質量安全的目標。
聯系電話:0971-8290732
聯系人:楊建偉
電子郵箱:qhspjd@163.com
青海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