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委、辦、局:
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天津市2020年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計劃》印發給你們,請照此執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0年6月4日
天津市2020年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計劃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食品安全“四個最嚴”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進一步做好本市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根據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2020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計劃。
一、年度重點工作任務
1.落實食品安全責任制。貫徹《地方黨政領導干部食品安全責任制規定》和本市《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措施》要求,各區出臺具體落實舉措,建立區級黨政領導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責任和監管事權清單,確保不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各區區委、區政府年底前向市委、市政府報告食品安全工作情況。把保障食品安全作為市場監管首要職責。(各區負責)強化食品安全委員會及其辦公室建設,調整食品安全委員會組成,完善食品安全委員會工作規則。各級食品安全委員會加強形勢分析,建立統計數據定期共享機制。(各級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負責)研發天津市食品安全信息化評議考核系統。(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負責)發布市、區兩級食品安全白皮書。(市、區兩級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負責)按照有關規定,對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對沒有履行職責的,按照有關規定嚴肅問責。(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2.完善法規制度。加快天津市食品安全條例立法進度,完成有關資料匯編。(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及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開展天津市糧食儲備管理條例的立法工作,完成有關資料的收集、整理和匯總。(市糧食和物資局負責)修訂《天津市食品銷售經營風險分級管理辦法(試行)》。(市市場監管委負責)探索食品安全領域民事公益訴訟懲罰性賠償制度。(市檢察院負責)
3.實施風險監測和標準制定專項行動。制定2020年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實施方案。加強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開展風險監測結果分析和通報會商。(市衛生健康委牽頭,市市場監管委、市農業農村委、市規劃資源局、天津海關、市糧食和物資局按職責分工配合)加強食源性疾病監測報告,開展食物消費量調查等評估基礎工作。(市衛生健康委負責)征集和研究制定地方特色食品的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及標準跟蹤評價方案并組織實施,完成年度跟蹤評價報告。啟動居家老人社區營養餐地方標準制定工作。(市衛生健康委負責)制修訂小站稻栽培技術、鵲山雞養殖規范等農產品地方標準20項。(市農業農村委負責)
4.實施農藥獸藥使用減量和產地凈化行動。農藥利用率和主要農作物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杜絕使用禁用農藥獸藥及非法添加物。推進獸用抗菌藥使用減量化行動試點工作,規范獸藥生產經營活動。在寧河區、寶坻區等淡水池塘養殖密集區開展水產用藥減量試點行動。(市農業農村委負責)開展涉鎘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排查整治,加大對企業揮發性有機物(VOCs)無組織排放環節執法檢查,切斷污染物進入農田的鏈條。(市生態環境局負責)優化蔬菜農藥殘留綜合治理控制系統功能并擴大試點覆蓋面。(寧河區人民政府負責)
5.實施國產嬰幼兒配方乳粉提升行動。推動本市生產企業納入工業和信息化部嬰幼兒配方乳粉企業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試點范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指導監督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全面推行良好生產規范、危害分析和關鍵控制點體系,企業自查報告率和體系檢查率達到100%。(市市場監管委負責)
6.實施校園食品安全守護行動。制定教育系統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寫中小學食品安全知識手冊,建立家長參與監管機制。落實校長(園長)負責制、陪餐制。指導學校食堂、供餐單位建立追溯體系,米、面、油、肉和調料等大宗原材料政府招標采購,其他原材料學校集中定點采購。鞏固學校食堂、中央廚房“明廚亮灶”建設成果,及時公開學生用餐信息,降低群體性食源性疾病事件發生率。(市教委負責)對學校食堂、學校配餐單位、校園周邊食品經營者實行全覆蓋檢查。(市市場監管委、市教委、市城市管理委按職責分工負責)落實本市《中小學學生餐營養指南》(DB12/T 914—2019)。(市教委牽頭,市衛生健康委配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加大監管力度,加強宣傳指導,減少各類集體聚餐活動,降低疫情傳播風險。(市教委、市衛生健康委、市市場監管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7.實施農村假冒偽劣食品治理行動。嚴厲打擊農村地區、城鄉結合部制售“三無”食品、假冒食品、劣質食品、過期食品等違法違規行為,堅決取締“黑工廠”、“黑窩點”、“黑作坊”。新建農村便民消費網點20個,搭建1至2個線上銷售平臺,提升農村便民消費網絡連鎖化經營、統一配送水平。(市農業農村委、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委、市公安局、市供銷合作總社按職責分工負責)
8.實施餐飲質量安全提升行動。嚴格食品經營風險分級管理,探索餐飲服務提供者“紅黑榜”公示制度。推動建設市、區兩級互聯互通的“互聯網+明廚亮灶”平臺,提高食品安全監管效能。強化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落實網絡訂餐平臺主體責任。(市市場監管委負責)支持一批品牌餐飲企業連鎖經營,推動一批中央廚房改造提升,開展鉆級酒家評定,引導一批品牌餐飲企業達到鉆級水平。(市商務局負責)推進西青區、東麗區、北辰區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能力建設。(市城市管理委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和相關區人民政府配合)推動農家院智慧監管平臺建設并逐步擴大覆蓋范圍。(薊州區人民政府及相關有農業的區人民政府負責)
9.實施保健食品行業專項清理整治行動。嚴格直銷保健食品備案管理,開展備案集中檢查。嚴格落實保健食品標簽標注警示用語規定,規范企業營銷行為。加大保健食品違法案件查辦和曝光力度,打擊欺詐、虛假宣傳、虛假廣告、傳銷等違法犯罪行為,開展識騙、防騙宣傳教育活動。(市市場監管委、市商務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0.實施“優質糧食工程”行動。實施“中國好糧油”行動計劃,打造示范企業,提高綠色優質安全糧油產品供給水平。(市糧食和物資局、市財政局、相關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加強糧食質量監督檢查,每半年對市級儲備糧進行強制檢驗,重點檢驗質量指標和儲存判定指標。按照不低于5%比例對全市糧食收購企業開展檢查,督促企業建立單倉質量檔案。(市糧食和物資局負責)制定天津市庫存糧食質量安全監測方案和2020年新收獲糧食質量安全監測方案,對“放心糧油”和軍供糧質量進行檢測,做好超過衛生標準糧食處置,杜絕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糧食流入市場。(市糧食和物資局、相關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11.實施進口食品“國門守護”行動。開展進口食品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控,落實跨境電商零售進口監管政策,嚴防輸入型食品安全風險。進口保健食品100%聯網核查監管,不合格進口食品100%退運銷毀處理。(天津海關、市商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2.實施“雙安雙創”示范引領行動。和平區、西青區、津南區、寧河區、武清區、寶坻區、薊州區做好第二批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驗收準備,本市其他區完成市級初評。(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牽頭組織,各區人民政府負責)啟動濱海新區和東麗區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區創建工作,組織產銷對接,參與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縣“響亮行動”、“質量興農萬里行”活動。(市農業農村委牽頭組織,各區人民政府負責)
13.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建立健全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工作規范,督促企業建立公開承諾、自查風險報告制度,落實安全管理、風險管控、檢驗檢測等主體責任。推動正常生產的食品生產企業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和獲證食品生產企業監督抽查考核100%全覆蓋,嬰幼兒食品、大型肉制品企業自查風險報告率達到100%。監督高風險大型食品企業建立實施危害分析和關鍵控制點體系。完成50家食品生產企業信息化追溯體系建設,年底覆蓋全市249家重點食品生產企業,實現消費者掃碼即可查詢產品信息。開展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諾活動。督促重點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開展自查。(市市場監管委負責)推動全市肉菜類重要產品追溯體系節點企業追溯數據上傳平均達標率超過60%。(市商務局牽頭,各區人民政府負責)
14.提高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開展放心農產品基地“回頭看”,確保放心肉雞、放心生豬、放心水產品基地規范運行。試行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農產品離地前通過自檢或承諾方式出具質量安全合格證,隨貨同行、憑證銷售。規模化農業企業、市級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種植業)100%納入追溯平臺,通過平臺出具二維碼追溯標識的電子合格證。(市農業農村委負責)
15.提高食用林產品質量安全水平。成立食用林產品質量安全領導小組,聘請具有監測資質單位開展監測。以薊州區為重點對食用林產品進行監督檢查,推動生產經營者建立健全產地環境管理、生產過程管控、包裝標識、檢驗檢測等制度,嚴防、嚴控、嚴管食用林產品質量安全風險。(市規劃資源局負責)
16.加強食品抽檢和核查處置。依職責制定食品安全抽檢計劃,全年農產品和食品抽檢量不少于4批次/千人,主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總體合格率達97%以上,食品安全抽檢合格率達到98%。(市農業農村委、市規劃資源局、市市場監管委、市糧食和物資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嚴格執行海關總署抽查檢驗計劃。(天津海關負責)國家級監督抽檢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完成率要達到100%。落實本市食品安全承檢機構考核管理規定,強化承檢機構管理。(市市場監管委負責)
17.嚴厲打擊違法犯罪行為。推進行刑銜接制度機制建設,加強案件查辦工作指導,適時召開會議研究解決食品安全領域具體執法司法問題。(市委政法委牽頭,市政法各單位、市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啟動農資打假“春雷”行動和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利劍”行動。(市農業農村委負責)加大食品生產經營環節案件查處力度,爭取在國務院食品安全工作年度考核工作中進入第一梯隊。將嚴重違法生產經營者列入“黑名單”,建立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市市場監管委負責)開展食用林產品安全執法專項行動。(市規劃資源局負責)開展城市建成區占路經營食品專項治理活動。(市城市管理委負責)嚴厲打擊食品走私。(天津海關負責)嚴格落實本市辦理食品違法案件適用行政拘留指導意見,開展“昆侖”行動,保持對食品安全犯罪高壓態勢。(市公安局負責)開展落實食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專項行動,完善檢察機關提前介入機制,針對校園食品、學生用餐、嬰幼兒配方乳粉等消費者高度關注的領域開展民事和行政公益訴訟。(市檢察院負責)在全市法院推行審理危害食品安全案件內部報備機制,造成重大社會影響、重大案件由市高法院掛牌督辦。(市高法院負責)
二、長期推進工作
18.推動產業轉型升級。實施地理標志農產品保護工程,建設保護發展項目庫,擴大地產農產品的影響力。(市農業農村委負責)推動重要產品追溯體系建設,協同推進放心食品平臺、食品生產企業電子追溯系統與重要產品追溯管理平臺對接。(市商務局牽頭,市農業農村委、市市場監管委配合)鼓勵支持商貿流通企業建立追溯系統,引導與市級重要產品追溯管理平臺對接,實現信息互通互享。推廣京津冀冷鏈物流區域協同標準,籌備成立冷鏈物流行業協會,通過行業自律加強食品安全。(市商務局負責)推進食品工業企業誠信體系建設,組織對規上食品工業企業開展培訓。(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鼓勵企業、學校投保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天津銀保監局、市教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19.防范重點領域和時段食品安全風險。加強旅游景區、養老機構、建筑工地、醫療機構、民航、鐵路、國境口岸等食品安全管理。(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衛生健康委、天津海關、市市場監管委、中國鐵路北京局集團有限公司天津鐵路辦事處按職責分工負責)加強航空食品配餐企業和國境口岸食品安全監管。(天津海關負責)加大節假日、重大活動期間等重點時段食品安全監督檢查力度。(市農業農村委、市市場監管委、市規劃資源局、天津海關按職責分工負責)
20.提升許可便利化水平。深化“放管服”改革,推進食品生產經營許可電子證書管理。食品經營許可開展低風險食品告知承諾。推進保健食品注冊備案雙軌運行。推動食品相關產品生產許可告知承諾改革。(市市場監管委負責)
21.加強監管能力建設。完成區級農業農村、市場監管執法隊伍組建。(市委編辦、市農業農村委、市市場監管委、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開展食源性疾病暴發事件練兵比武,組織疾控機構實驗室能力驗證,提升區域實驗室檢測能力。(市衛生健康委負責)組織全市獲得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資質證書(CATL)的農產品質檢機構開展能力驗證,加強鄉鎮檢測站點和企業檢測人員技術培訓。(市農業農村委負責)依托現有資源加強食品檢查隊伍專業化、職業化建設。(市市場監管委負責)強化食品專業偵查力量建設,提升打擊效能。(市公安局負責)加強糧食質量安全監管能力建設,開展市級儲備糧承儲庫化驗人員培訓。(市糧食和物資局負責)將食品安全納入全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公需科目指導目錄和天津市國家工作人員網上學法用法考試內容。(市人社局、市司法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2.加強科技支撐和信息化建設。支持一批食品安全領域科技項目,引導關鍵技術研發,推動開展示范應用。(市科技局負責)制定天津市食品安全檢測技術研究院2020—2025發展規劃,補齊實驗室面積、檢測儀器和專業能力短板,完成糧食質量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CMA),提升龍頭機構檢驗檢測能力。(市市場監管委、市糧食和物資局、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強化區級檢驗檢測機構能力建設,鼓勵各區引進社會第三方專業機構規范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示范快檢室(中心)運行。(各區人民政府負責)推廣“互聯網+食品安全”監管,重點運用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區塊鏈技術,建立重點產品食品追溯協作平臺,推動追溯體系互聯互通。(市委網信辦、市市場監管委、市衛生健康委、市商務局、市糧食和物資局、市科技局按職責分工負責)開展預警交流,提高風險管理能力。(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23.加強科普宣傳和教育引導。制定食品安全網絡輿情工作應急預案,加大網絡輿情監看,對接、協助相關部門通過“天津辟謠”官方微博平臺發布權威辟謠信息,強化正面宣傳、輿論引導和負面管控。(市委網信辦牽頭,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配合)組織全國食品安全宣傳周活動。(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會同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負責)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加強食品安全法治宣傳教育。(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牽頭,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強化科普宣傳,落實有獎舉報,及時答復便民服務熱線涉及的食品安全問題,推動社會共治。(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天津市2020年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計劃》印發給你們,請照此執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0年6月4日
天津市2020年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計劃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食品安全“四個最嚴”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進一步做好本市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根據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2020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計劃。
一、年度重點工作任務
1.落實食品安全責任制。貫徹《地方黨政領導干部食品安全責任制規定》和本市《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措施》要求,各區出臺具體落實舉措,建立區級黨政領導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責任和監管事權清單,確保不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各區區委、區政府年底前向市委、市政府報告食品安全工作情況。把保障食品安全作為市場監管首要職責。(各區負責)強化食品安全委員會及其辦公室建設,調整食品安全委員會組成,完善食品安全委員會工作規則。各級食品安全委員會加強形勢分析,建立統計數據定期共享機制。(各級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負責)研發天津市食品安全信息化評議考核系統。(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負責)發布市、區兩級食品安全白皮書。(市、區兩級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負責)按照有關規定,對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對沒有履行職責的,按照有關規定嚴肅問責。(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2.完善法規制度。加快天津市食品安全條例立法進度,完成有關資料匯編。(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及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開展天津市糧食儲備管理條例的立法工作,完成有關資料的收集、整理和匯總。(市糧食和物資局負責)修訂《天津市食品銷售經營風險分級管理辦法(試行)》。(市市場監管委負責)探索食品安全領域民事公益訴訟懲罰性賠償制度。(市檢察院負責)
3.實施風險監測和標準制定專項行動。制定2020年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實施方案。加強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開展風險監測結果分析和通報會商。(市衛生健康委牽頭,市市場監管委、市農業農村委、市規劃資源局、天津海關、市糧食和物資局按職責分工配合)加強食源性疾病監測報告,開展食物消費量調查等評估基礎工作。(市衛生健康委負責)征集和研究制定地方特色食品的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及標準跟蹤評價方案并組織實施,完成年度跟蹤評價報告。啟動居家老人社區營養餐地方標準制定工作。(市衛生健康委負責)制修訂小站稻栽培技術、鵲山雞養殖規范等農產品地方標準20項。(市農業農村委負責)
4.實施農藥獸藥使用減量和產地凈化行動。農藥利用率和主要農作物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杜絕使用禁用農藥獸藥及非法添加物。推進獸用抗菌藥使用減量化行動試點工作,規范獸藥生產經營活動。在寧河區、寶坻區等淡水池塘養殖密集區開展水產用藥減量試點行動。(市農業農村委負責)開展涉鎘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排查整治,加大對企業揮發性有機物(VOCs)無組織排放環節執法檢查,切斷污染物進入農田的鏈條。(市生態環境局負責)優化蔬菜農藥殘留綜合治理控制系統功能并擴大試點覆蓋面。(寧河區人民政府負責)
5.實施國產嬰幼兒配方乳粉提升行動。推動本市生產企業納入工業和信息化部嬰幼兒配方乳粉企業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試點范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指導監督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全面推行良好生產規范、危害分析和關鍵控制點體系,企業自查報告率和體系檢查率達到100%。(市市場監管委負責)
6.實施校園食品安全守護行動。制定教育系統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寫中小學食品安全知識手冊,建立家長參與監管機制。落實校長(園長)負責制、陪餐制。指導學校食堂、供餐單位建立追溯體系,米、面、油、肉和調料等大宗原材料政府招標采購,其他原材料學校集中定點采購。鞏固學校食堂、中央廚房“明廚亮灶”建設成果,及時公開學生用餐信息,降低群體性食源性疾病事件發生率。(市教委負責)對學校食堂、學校配餐單位、校園周邊食品經營者實行全覆蓋檢查。(市市場監管委、市教委、市城市管理委按職責分工負責)落實本市《中小學學生餐營養指南》(DB12/T 914—2019)。(市教委牽頭,市衛生健康委配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加大監管力度,加強宣傳指導,減少各類集體聚餐活動,降低疫情傳播風險。(市教委、市衛生健康委、市市場監管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7.實施農村假冒偽劣食品治理行動。嚴厲打擊農村地區、城鄉結合部制售“三無”食品、假冒食品、劣質食品、過期食品等違法違規行為,堅決取締“黑工廠”、“黑窩點”、“黑作坊”。新建農村便民消費網點20個,搭建1至2個線上銷售平臺,提升農村便民消費網絡連鎖化經營、統一配送水平。(市農業農村委、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委、市公安局、市供銷合作總社按職責分工負責)
8.實施餐飲質量安全提升行動。嚴格食品經營風險分級管理,探索餐飲服務提供者“紅黑榜”公示制度。推動建設市、區兩級互聯互通的“互聯網+明廚亮灶”平臺,提高食品安全監管效能。強化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落實網絡訂餐平臺主體責任。(市市場監管委負責)支持一批品牌餐飲企業連鎖經營,推動一批中央廚房改造提升,開展鉆級酒家評定,引導一批品牌餐飲企業達到鉆級水平。(市商務局負責)推進西青區、東麗區、北辰區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能力建設。(市城市管理委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和相關區人民政府配合)推動農家院智慧監管平臺建設并逐步擴大覆蓋范圍。(薊州區人民政府及相關有農業的區人民政府負責)
9.實施保健食品行業專項清理整治行動。嚴格直銷保健食品備案管理,開展備案集中檢查。嚴格落實保健食品標簽標注警示用語規定,規范企業營銷行為。加大保健食品違法案件查辦和曝光力度,打擊欺詐、虛假宣傳、虛假廣告、傳銷等違法犯罪行為,開展識騙、防騙宣傳教育活動。(市市場監管委、市商務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0.實施“優質糧食工程”行動。實施“中國好糧油”行動計劃,打造示范企業,提高綠色優質安全糧油產品供給水平。(市糧食和物資局、市財政局、相關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加強糧食質量監督檢查,每半年對市級儲備糧進行強制檢驗,重點檢驗質量指標和儲存判定指標。按照不低于5%比例對全市糧食收購企業開展檢查,督促企業建立單倉質量檔案。(市糧食和物資局負責)制定天津市庫存糧食質量安全監測方案和2020年新收獲糧食質量安全監測方案,對“放心糧油”和軍供糧質量進行檢測,做好超過衛生標準糧食處置,杜絕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糧食流入市場。(市糧食和物資局、相關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11.實施進口食品“國門守護”行動。開展進口食品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控,落實跨境電商零售進口監管政策,嚴防輸入型食品安全風險。進口保健食品100%聯網核查監管,不合格進口食品100%退運銷毀處理。(天津海關、市商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2.實施“雙安雙創”示范引領行動。和平區、西青區、津南區、寧河區、武清區、寶坻區、薊州區做好第二批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驗收準備,本市其他區完成市級初評。(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牽頭組織,各區人民政府負責)啟動濱海新區和東麗區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區創建工作,組織產銷對接,參與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縣“響亮行動”、“質量興農萬里行”活動。(市農業農村委牽頭組織,各區人民政府負責)
13.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建立健全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工作規范,督促企業建立公開承諾、自查風險報告制度,落實安全管理、風險管控、檢驗檢測等主體責任。推動正常生產的食品生產企業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和獲證食品生產企業監督抽查考核100%全覆蓋,嬰幼兒食品、大型肉制品企業自查風險報告率達到100%。監督高風險大型食品企業建立實施危害分析和關鍵控制點體系。完成50家食品生產企業信息化追溯體系建設,年底覆蓋全市249家重點食品生產企業,實現消費者掃碼即可查詢產品信息。開展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諾活動。督促重點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開展自查。(市市場監管委負責)推動全市肉菜類重要產品追溯體系節點企業追溯數據上傳平均達標率超過60%。(市商務局牽頭,各區人民政府負責)
14.提高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開展放心農產品基地“回頭看”,確保放心肉雞、放心生豬、放心水產品基地規范運行。試行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農產品離地前通過自檢或承諾方式出具質量安全合格證,隨貨同行、憑證銷售。規模化農業企業、市級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種植業)100%納入追溯平臺,通過平臺出具二維碼追溯標識的電子合格證。(市農業農村委負責)
15.提高食用林產品質量安全水平。成立食用林產品質量安全領導小組,聘請具有監測資質單位開展監測。以薊州區為重點對食用林產品進行監督檢查,推動生產經營者建立健全產地環境管理、生產過程管控、包裝標識、檢驗檢測等制度,嚴防、嚴控、嚴管食用林產品質量安全風險。(市規劃資源局負責)
16.加強食品抽檢和核查處置。依職責制定食品安全抽檢計劃,全年農產品和食品抽檢量不少于4批次/千人,主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總體合格率達97%以上,食品安全抽檢合格率達到98%。(市農業農村委、市規劃資源局、市市場監管委、市糧食和物資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嚴格執行海關總署抽查檢驗計劃。(天津海關負責)國家級監督抽檢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完成率要達到100%。落實本市食品安全承檢機構考核管理規定,強化承檢機構管理。(市市場監管委負責)
17.嚴厲打擊違法犯罪行為。推進行刑銜接制度機制建設,加強案件查辦工作指導,適時召開會議研究解決食品安全領域具體執法司法問題。(市委政法委牽頭,市政法各單位、市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啟動農資打假“春雷”行動和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利劍”行動。(市農業農村委負責)加大食品生產經營環節案件查處力度,爭取在國務院食品安全工作年度考核工作中進入第一梯隊。將嚴重違法生產經營者列入“黑名單”,建立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市市場監管委負責)開展食用林產品安全執法專項行動。(市規劃資源局負責)開展城市建成區占路經營食品專項治理活動。(市城市管理委負責)嚴厲打擊食品走私。(天津海關負責)嚴格落實本市辦理食品違法案件適用行政拘留指導意見,開展“昆侖”行動,保持對食品安全犯罪高壓態勢。(市公安局負責)開展落實食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專項行動,完善檢察機關提前介入機制,針對校園食品、學生用餐、嬰幼兒配方乳粉等消費者高度關注的領域開展民事和行政公益訴訟。(市檢察院負責)在全市法院推行審理危害食品安全案件內部報備機制,造成重大社會影響、重大案件由市高法院掛牌督辦。(市高法院負責)
二、長期推進工作
18.推動產業轉型升級。實施地理標志農產品保護工程,建設保護發展項目庫,擴大地產農產品的影響力。(市農業農村委負責)推動重要產品追溯體系建設,協同推進放心食品平臺、食品生產企業電子追溯系統與重要產品追溯管理平臺對接。(市商務局牽頭,市農業農村委、市市場監管委配合)鼓勵支持商貿流通企業建立追溯系統,引導與市級重要產品追溯管理平臺對接,實現信息互通互享。推廣京津冀冷鏈物流區域協同標準,籌備成立冷鏈物流行業協會,通過行業自律加強食品安全。(市商務局負責)推進食品工業企業誠信體系建設,組織對規上食品工業企業開展培訓。(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鼓勵企業、學校投保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天津銀保監局、市教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19.防范重點領域和時段食品安全風險。加強旅游景區、養老機構、建筑工地、醫療機構、民航、鐵路、國境口岸等食品安全管理。(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衛生健康委、天津海關、市市場監管委、中國鐵路北京局集團有限公司天津鐵路辦事處按職責分工負責)加強航空食品配餐企業和國境口岸食品安全監管。(天津海關負責)加大節假日、重大活動期間等重點時段食品安全監督檢查力度。(市農業農村委、市市場監管委、市規劃資源局、天津海關按職責分工負責)
20.提升許可便利化水平。深化“放管服”改革,推進食品生產經營許可電子證書管理。食品經營許可開展低風險食品告知承諾。推進保健食品注冊備案雙軌運行。推動食品相關產品生產許可告知承諾改革。(市市場監管委負責)
21.加強監管能力建設。完成區級農業農村、市場監管執法隊伍組建。(市委編辦、市農業農村委、市市場監管委、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開展食源性疾病暴發事件練兵比武,組織疾控機構實驗室能力驗證,提升區域實驗室檢測能力。(市衛生健康委負責)組織全市獲得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資質證書(CATL)的農產品質檢機構開展能力驗證,加強鄉鎮檢測站點和企業檢測人員技術培訓。(市農業農村委負責)依托現有資源加強食品檢查隊伍專業化、職業化建設。(市市場監管委負責)強化食品專業偵查力量建設,提升打擊效能。(市公安局負責)加強糧食質量安全監管能力建設,開展市級儲備糧承儲庫化驗人員培訓。(市糧食和物資局負責)將食品安全納入全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公需科目指導目錄和天津市國家工作人員網上學法用法考試內容。(市人社局、市司法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2.加強科技支撐和信息化建設。支持一批食品安全領域科技項目,引導關鍵技術研發,推動開展示范應用。(市科技局負責)制定天津市食品安全檢測技術研究院2020—2025發展規劃,補齊實驗室面積、檢測儀器和專業能力短板,完成糧食質量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CMA),提升龍頭機構檢驗檢測能力。(市市場監管委、市糧食和物資局、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強化區級檢驗檢測機構能力建設,鼓勵各區引進社會第三方專業機構規范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示范快檢室(中心)運行。(各區人民政府負責)推廣“互聯網+食品安全”監管,重點運用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區塊鏈技術,建立重點產品食品追溯協作平臺,推動追溯體系互聯互通。(市委網信辦、市市場監管委、市衛生健康委、市商務局、市糧食和物資局、市科技局按職責分工負責)開展預警交流,提高風險管理能力。(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23.加強科普宣傳和教育引導。制定食品安全網絡輿情工作應急預案,加大網絡輿情監看,對接、協助相關部門通過“天津辟謠”官方微博平臺發布權威辟謠信息,強化正面宣傳、輿論引導和負面管控。(市委網信辦牽頭,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配合)組織全國食品安全宣傳周活動。(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會同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負責)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加強食品安全法治宣傳教育。(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牽頭,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強化科普宣傳,落實有獎舉報,及時答復便民服務熱線涉及的食品安全問題,推動社會共治。(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