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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市場監管委關于做好食鹽生產企業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

   2020-08-20 1003
核心提示:各區市場監管局:為加強食鹽質量安全監督管理,保證食鹽質量安全,進一步督促食鹽生產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根據《食品安全
各區市場監管局:


    為加強食鹽質量安全監督管理,保證食鹽質量安全,進一步督促食鹽生產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根據《食品安全法》《食鹽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食品生產經營日常監督檢查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做好食鹽生產企業風險分級評定


    為規范食鹽生產企業風險分級評定工作,在《食品生產企業靜態風險因素量化分值表》“調味品”類別中增加“食鹽”,類別編號為“0306”。品種明細為“1.食用鹽:普通食用鹽、低鈉食用鹽、風味食用鹽、特殊工藝食用鹽,并根據加碘情況在品種明細名稱后注明“加碘”或“未加碘”;2.食品生產加工用鹽”。結合食鹽生產企業風險特點等風險因素,食鹽靜態風險因素量化分值確定為17分。請各區局按照《天津市食品生產企業風險分級管理規范(試行)》要求,完成風險分級評定工作。


    二、督促企業開展自查,落實主體責任


    各區局要督促食鹽生產企業嚴格依照法律法規、食品安全標準和生產許可條件組織生產,嚴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天津市食品生產企業落實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和風險問題報告管理辦法(試行)》等規定要求開展自查,切實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


    三、加強食鹽生產企業日常監督檢查


    各區局要按照風險分級監管要求,開展日常監督檢查,深入排查風險隱患。對食品生產日常監督檢查要點項目年度全覆蓋,對檢查發現的問題依法處理。要完善風險問題防控清單,結合食鹽生產企業特點,細化監管措施,明確監管重點,有針對性地實施監管。


    四、強化抽檢監測


    各區局要結合年度抽檢計劃,做好食鹽生產企業的抽檢監測工作,覆蓋轄區所有食鹽生產企業。對監督抽檢不合格食鹽生產企業,及時依法開展核查處置工作,督促企業立即采取控制措施,切實排查問題原因,責令企業徹底整改并嚴格檢查驗收。


    五、開展食鹽風險排查及監管措施研究


    組織有關區局開展食鹽風險排查及監管措施研究,從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和加強監管等方面出發,重點圍繞食鹽生產企業監管發現的食品安全風險問題,提出有針對性的監管建議,提升我市食鹽生產企業的質量安全水平。


    六、開展體系檢查


    市市場監管委將結合年度體系檢查計劃,適時開展食鹽生產企業體系檢查。各區局要按照《關于開展食品生產企業食品安全監督檢查的通知》要求,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請各區局及時將食鹽生產企業監管工作情況報市市場監管委食品生產處。


    聯系人:委食品生產處  李勃男


    電  話:27182158


    郵  箱:內網OA郵箱


    2020年8月18日


    (此件主動公開)


 
地區: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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