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委員會各成員單位,各市州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為進一步優化公共資源交易服務,推動公共資源交易項目開復工和企業復工復產,《優化公共資源交易服務精準穩妥推進復工復產的若干措施》已經省優化經濟發展環境聯席會議審定,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落實。
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湖南省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2020年4月1日
優化公共資源交易服務精準穩妥推進復工復產的若干措施
為進一步優化公共資源交易服務,積極應對疫情影響,推動公共資源交易項目開復工和企業復工復產,支持企業渡過難關,促進經濟平穩健康發展,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積極應對疫情創新做好招投標工作保障經濟平穩運行的通知》(發改電〔2020〕170號)和《湖南省政府關于印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促進企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發〔2020〕3號),現制定如下措施。
一、開啟綠色通道,提速重點項目。各地各部門應將各級重點項目、國計民生項目、復工復產項目納入公共資源交易綠色通道。進入綠色通道的項目,資料不全且確需先行辦理公共資源交易手續的,在項目發起方提交對后續公共資源交易無實質性影響的風險承諾書后,有關部門可根據規定予以容缺受理,有效保障綠色通道重大項目公共資源交易相關環節快速辦理。
二、全面推進公共資源交易全流程電子化,推行網上“不見面”開標。各地各部門有條件實行電子招投標的一律采用電子招投標,實行不見面開標,實現CA網上辦理、網上認證。推行遠程異地評標和專家分散評標,目前全流程電子化程度不具備的市州,可以選擇周邊電子化程度較高的市州開展電子化交易。不得提出項目負責人必須到場開標的要求,取消評審現場答辯等環節,減少交易平臺現場人員。
三、加快推進全流程網上抽取專家,優化評標委員會組建工作。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進場交易系統增加專家網上抽取申請功能,并與綜合評標專家庫對接,實現信息錄入、定時抽取、異常處理等專家抽取全流程網上辦理。項目行政監督部門依據《湖南省綜合評標專家庫和評標專家管理辦法》(湘發改法規〔2016〕1010號)相關規定對專家評標活動進行監管。
四、推行保證金承諾方式。在疫情防控期間,鼓勵各類保證金采用承諾制方式(國土保證金除外),投標人可以承諾方式替代現金、銀行保函、商業保險、第三方擔保方式參與投標。投標人不履行承諾的,全面實施聯合懲戒,嚴格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等24部委《關于對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的備忘錄》和《湖南省公共資源交易失信行為聯合懲戒辦法》(湘發改法規〔2017〕966號)規定的措施執行,并將懲戒信息推送中國信用信息平臺。
五、實行包容審慎監管。合理設置廢標條款,對于投標人在疫情防控期間未及時辦理人員社保延續、資質變更等非實質性的問題,情節輕微,且不影響后續履行合同的,可不作為廢標條款,各相關行政監督部門可采取其他行政方式進行處理,確保招投標項目高效運行。
六、免收交易服務費用。自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各級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暫停收取建設工程項目施工、裝飾裝修以及與項目有關的設備和材料采購;建設工程項目勘察、設計、監理、代建管理和其他服務等交易服務費,減輕企業負擔。
七、精簡進場交易項目。疫情防控期間,非依法必須招標項目不進場交易。鼓勵項目發起方采用競爭性談判、比選等方式加速推進項目交易。
八、加強現場管理,優化交易服務。疫情防控期間,各級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要優化公共服務職能,堅持“兩手抓”,在防控工作不放松的前提下,全力支持和保障各類公共資源交易活動,全面恢復正常交易。
以上措施除有明確日期的外,執行期限為發布之日起至我省疫情解除之日止。國家出臺相關支持政策的,遵照執行。?
為進一步優化公共資源交易服務,推動公共資源交易項目開復工和企業復工復產,《優化公共資源交易服務精準穩妥推進復工復產的若干措施》已經省優化經濟發展環境聯席會議審定,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落實。
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湖南省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2020年4月1日
優化公共資源交易服務精準穩妥推進復工復產的若干措施
為進一步優化公共資源交易服務,積極應對疫情影響,推動公共資源交易項目開復工和企業復工復產,支持企業渡過難關,促進經濟平穩健康發展,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積極應對疫情創新做好招投標工作保障經濟平穩運行的通知》(發改電〔2020〕170號)和《湖南省政府關于印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促進企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發〔2020〕3號),現制定如下措施。
一、開啟綠色通道,提速重點項目。各地各部門應將各級重點項目、國計民生項目、復工復產項目納入公共資源交易綠色通道。進入綠色通道的項目,資料不全且確需先行辦理公共資源交易手續的,在項目發起方提交對后續公共資源交易無實質性影響的風險承諾書后,有關部門可根據規定予以容缺受理,有效保障綠色通道重大項目公共資源交易相關環節快速辦理。
二、全面推進公共資源交易全流程電子化,推行網上“不見面”開標。各地各部門有條件實行電子招投標的一律采用電子招投標,實行不見面開標,實現CA網上辦理、網上認證。推行遠程異地評標和專家分散評標,目前全流程電子化程度不具備的市州,可以選擇周邊電子化程度較高的市州開展電子化交易。不得提出項目負責人必須到場開標的要求,取消評審現場答辯等環節,減少交易平臺現場人員。
三、加快推進全流程網上抽取專家,優化評標委員會組建工作。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進場交易系統增加專家網上抽取申請功能,并與綜合評標專家庫對接,實現信息錄入、定時抽取、異常處理等專家抽取全流程網上辦理。項目行政監督部門依據《湖南省綜合評標專家庫和評標專家管理辦法》(湘發改法規〔2016〕1010號)相關規定對專家評標活動進行監管。
四、推行保證金承諾方式。在疫情防控期間,鼓勵各類保證金采用承諾制方式(國土保證金除外),投標人可以承諾方式替代現金、銀行保函、商業保險、第三方擔保方式參與投標。投標人不履行承諾的,全面實施聯合懲戒,嚴格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等24部委《關于對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的備忘錄》和《湖南省公共資源交易失信行為聯合懲戒辦法》(湘發改法規〔2017〕966號)規定的措施執行,并將懲戒信息推送中國信用信息平臺。
五、實行包容審慎監管。合理設置廢標條款,對于投標人在疫情防控期間未及時辦理人員社保延續、資質變更等非實質性的問題,情節輕微,且不影響后續履行合同的,可不作為廢標條款,各相關行政監督部門可采取其他行政方式進行處理,確保招投標項目高效運行。
六、免收交易服務費用。自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各級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暫停收取建設工程項目施工、裝飾裝修以及與項目有關的設備和材料采購;建設工程項目勘察、設計、監理、代建管理和其他服務等交易服務費,減輕企業負擔。
七、精簡進場交易項目。疫情防控期間,非依法必須招標項目不進場交易。鼓勵項目發起方采用競爭性談判、比選等方式加速推進項目交易。
八、加強現場管理,優化交易服務。疫情防控期間,各級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要優化公共服務職能,堅持“兩手抓”,在防控工作不放松的前提下,全力支持和保障各類公共資源交易活動,全面恢復正常交易。
以上措施除有明確日期的外,執行期限為發布之日起至我省疫情解除之日止。國家出臺相關支持政策的,遵照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