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轄市人民政府、濟源示范區管委會,省人民政府各部門:
現將《政府工作報告》提出的2021年重點工作任務予以分解并明確到各責任單位。各責任單位要盡快制定具體落實方案,明確時間節點、責任領導、主要措施,并于報告期滿10日內向省政府報告重點工作進展情況(報告期分別為第一季度、前5個月、上半年、前8個月、前三季度、前11個月),2021年年底前向省政府報告全年落實情況。各省轄市政府、濟源示范區管委會要主動對接,扛起屬地責任,切實抓好落實。省政府辦公廳要對各責任單位重點工作任務落實情況跟蹤督辦,定期通報進展情況。審計部門要加強對重點工作的審計監督。省政府將適時開展督查,確保年度重點工作任務圓滿完成。
一、推動產業轉型升級,加快新舊動能轉換
(一)培育壯大新興產業
1.圍繞打造10大新興產業鏈,健全以省領導為鏈長的推進機制,制定省市互補銜接的支持政策,重點培育10個千億級產業集群、100家引領型企業和100個高水平創新平臺。(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科技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2.對基礎較好的生物醫藥、節能環保、尼龍新材料、智能裝備、新能源及網聯汽車5個產業,重點突破新技術、發展新產品,強化協作配套能力,推動規模和質量提升。(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科技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3.對有一定基礎的新型顯示和智能終端、網絡安全、智能傳感器3個產業,積極引進頭部企業,培育“專精特新”企業,盡快做優做強。(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科技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4.對處于起步階段的5G、新一代人工智能2個產業,深入拓展應用場景,強化示范應用,搶占發展先機。(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發展改革委、通信管理局、科技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5.對于有前景、有條件的量子信息等未來產業,加強跟蹤研究,力爭實現突破。(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科技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加快產業升級換代
6.圍繞打造6個戰略支柱產業鏈,針對斷點堵點實施延鏈補鏈,提升裝備制造關鍵基礎件供應能力,推動智能化、成套化和服務化。(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7.支持綠色食品業瞄準細分市場,擴大市場影響力和份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農業農村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8.增強電子制造競爭力,加快發展電腦、可穿戴設備等整機產品和核心零部件。(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9.提升先進金屬材料產品附加值,大力發展合金鋼、新型鋁合金、超薄銅板帶。(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10.發展新型建材,依托骨干企業布局建設一批綠色建材生產基地。(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廳、自然資源廳、生態環境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11.加快輕紡企業智能化和綠色化改造,重點發展品質服裝、智能家居。(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12.加快傳統產業轉型升級,推進鋼鐵、鋁加工、煤化工、水泥、煤電等產業綠色、減量、提質發展,實施鋼鐵企業重組整合和裝備大型化、產能保持在3000萬噸左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政府國資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13.合理布局鉛鋅高端加工項目,堅決淘汰落后產能。(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14.加快發展綠色建筑和裝配式建筑,提升新型建筑工業化水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15.推動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制造業深度融合,打造跨行業的工業互聯網平臺,開展產業園區數字化改造,再推進5萬家企業上云,選樹智能制造標桿企業,帶動上下游企業向網絡化、數字化、智能化方向梯次演進。(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科技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大力發展現代服務業
16.深入開展先進制造業與現代服務業“兩業”融合試點,培育30家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平臺),創建5家省級以上工業設計中心,提升研發設計、咨詢評估、法律服務等生產性服務業發展水平。(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科技廳、住房城鄉建設廳、司法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17.加快物流運營體系建設,持續提升航空、冷鏈、快遞、電商等特色物流競爭優勢,大力發展多式聯運,爭創1—2個國家級物流樞紐。(省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廳、商務廳、郵政管理局、鄭州商品交易所按職責分工負責)
18.支持鄭州等有條件的地方利用高校院所等科研資源,探索建立覆蓋全產業鏈條的科研孵化園區,完善創業扶持、樣品試制、知識產權、市場推廣等服務功能。(省科技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教育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市場監管局及鄭州、洛陽、新鄉市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9.引導鼓勵更多社會資本進入生活性服務業,培育壯大家政、育幼、養老、健康、旅游等“幸福產業”,推進各類服務機構規范化、標準化發展。(省發展改革委、教育廳、民政廳、衛生健康委、文化和旅游廳、商務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增強招商引資實效
20.聚焦土地、資金、平臺等關鍵要素,做好工業用地收儲、標準廠房建設、手續報批等準備工作,為項目盡快落地創造條件。(省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廳、財政廳、工業和信息化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21.打造創新平臺,吸引企業落戶,服務產業發展。(省科技廳、發展改革委、商務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22.充分發揮投融資平臺和產業基金的作用,開展資本招商,提供招商項目融資服務。(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財政廳、地方金融監管局、商務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23.準確把握產業現狀和發展趨勢,精準尋找與目標企業的契合點,理解企業家產業投資路線,產生共鳴、建立信任,支持企業做優做強。(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發展改革委、商務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24.落實省領導牽頭推進重點項目、省市縣三級領導分包、重點項目直通車和聯審聯批協調等四個制度。(省發展改革委牽頭,其他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5.深入推動我省與京滬蘇浙等地戰略合作,推進技術轉化轉移合作機制建設,練強內功、借好外力,加快提升產業鏈技術水平。(省發展改革委牽頭,其他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全面塑造發展新優勢
(五)構建高能級創新平臺
26.充分發揮國家超算鄭州中心的算力支撐作用,在精準醫學、生態保護、裝備制造等8個領域實施10項以上超算創新生態專項。(省科技廳牽頭,省大數據局及鄭州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27.加快國家生物育種產業創新中心、國家農機裝備制造業創新中心建設,拓展綠色高產高效農作物新品種、大馬力無人駕駛拖拉機等創新成果應用。(省農科院、工業和信息化廳、農業農村廳、科技廳、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28.加快超短超強激光平臺等項目建設,重點在地下工程裝備、光通信、診斷檢測、高端軸承等優勢領域爭創國家級創新平臺,努力打造充滿活力的創新平臺集群。(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科技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29.推動黃河實驗室建設,在黃河生態保護修復、水沙科學等研究領域取得重大進展。(省科技廳、河南黃河河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0.發揮好省產業技術研究院作用,推廣“研究院+創新平臺+合作項目”運行模式,打通科技創新與產業發展的轉化通道。(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牽頭,省科技廳、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31.支持鄭州大學、河南大學等高校和科研機構加強原始創新,自主布局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省科技廳、教育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32.實施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在智慧礦山成套裝備、小麥新品種選育等領域,突破一批“卡脖子”技術,提升產業鏈創新整體效能。(省科技廳牽頭,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農業農村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集聚高端創新資源
33.強化鄭洛新自創區龍頭帶動作用,用好20條支持政策,在全省有條件的地方復制推廣,做實“一區多園”,放大自創區的集聚效應。(省科技廳牽頭,其他相關部門及鄭州、洛陽、新鄉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34.推動中原科技城、鄭開科創走廊等創新功能區綜合開發,促進新興業態集群發展。(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科技廳等相關部門及鄭州、開封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35.推動高新區創新提質發展,探索異地孵化、飛地經濟、伙伴園區等多種合作模式,帶動區域經濟和科技一體化發展。(省科技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商務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36.積極對接創新優勢區域,深化與知名高校院所合作,推動上海藥物所河南中藥創新研究院等項目落地,開展創新資源共享、科技聯合攻關和科技成果協同轉化,打造科技創新共同體。(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科技廳、教育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深化科技體制機制創新
37.完善落實企業研發投入獎補、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等扶持政策,改進科技項目組織管理方式,實行重點項目攻關“揭榜掛帥”等制度,加快科研院所改革,賦予科研人員更大人財物支配權。(省科技廳牽頭,省財政廳、市場監管局、地方金融監管局、發展改革委、河南銀保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8.完善柔性引才機制,鼓勵各地在人才管理、引進培養、評價激勵等方面拉高標桿,敢于創新,以貢獻為導向,在榮譽稱號、科研經費、住房保障、子女就學就業等方面出臺更有吸引力的激勵措施。(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省財政廳、住房城鄉建設廳、教育廳、科技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39.推動國家技術轉移鄭州中心建成投用,引育一批市場化技術轉移機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省科技廳、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及鄭州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40.加快國家級雙創示范基地建設,培育一批有影響力的眾創空間、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等創業孵化載體。(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科技廳、教育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41.實施培育創新型企業三年行動計劃,建立完善“微成長、小升高、高變強”梯次培育機制,力爭新培育1000家高新技術企業,遴選100家本土“瞪羚”企業。(省科技廳負責)
三、充分挖掘內需潛力,保持經濟穩定增長
(八)擴大有效投資
42.在產業、交通、能源等9大領域接續實施8000個左右的重大項目,力爭年度完成投資2萬億元。(省發展改革委牽頭)
43.加快建設新一代信息網絡和一體化融合基礎設施,新建5G基站5萬個,加快實施省大數據中心等項目。(省通信管理局牽頭,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大數據局、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44.開工建設京雄商高鐵雄安新區至商丘段、鄭州樞紐小李莊站,力爭開工京港臺高鐵阜陽經信陽至黃岡段、呼南高鐵焦作經洛陽至平頂山段,積極推進平漯周高鐵項目前期工作。(省發展改革委牽頭)
45.加快安陽機場建設。(省發展改革委、安陽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46.持續實施高速公路“13445”工程,推動普通國道省際路段、斷頭路、低等級瓶頸路等改造建設。(省交通運輸廳負責)
47.實施西氣東輸三線中段、中原大型煤炭儲備基地等能源項目。(省發展改革委牽頭)
48.加快實施鄭開同城東部供水、袁灣水庫等“四水同治”重大工程。(省水利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生態環境廳、自然資源廳等相關部門及鄭州、開封、信陽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49.推進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新院、殷墟遺址博物館等重大項目。(省文化和旅游廳、文物局及鄭州、安陽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50.引導各地完善項目儲備庫,穩步提高項目儲備總量和質量。(省發展改革委牽頭)
(九)培育提升消費能力
51.發揮耐用消費品的帶動作用,完善落實新能源汽車購置、家電更新等政策,促進商品消費潛力釋放。(省商務廳、發展改革委、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52.培育發展新興消費業態,完善“互聯網+消費”生態體系,積極推進網絡零售、在線教育、遠程醫療等線上消費,鼓勵發展首店經濟、小店經濟等業態模式。(省商務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教育廳、衛生健康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53.以改善民生為導向擴大消費,挖掘縣鄉消費潛力,完善農村流通體系,加快發展農村電商,提高城鄉配送效率。(省商務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農業農村廳、供銷社、郵政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54.適當增加公共消費,提高教育、醫療、養老、育幼等公共服務支出效率。(省財政廳牽頭,省教育廳、衛生健康委、醫保局、民政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支持服務實體經濟
55.落實好國家減稅降費讓利政策,密切關注國家階段性政策調整對市場主體的影響,完善政策工具箱,努力為企業創造穩定有序的發展環境。(省財政廳牽頭,省稅務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56.進一步暢通金融服務實體經濟渠道,加強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建設,完善省金融服務共享平臺功能,提高農戶、中小微企業首貸率和信用貸款占比。(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牽頭,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大數據局、人行鄭州中心支行、河南銀保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57.充分利用資本市場融資,加快推進企業在境內外資本市場上市,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牽頭,人行鄭州中心支行、河南銀保監局、證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58.倡樹企業家精神,加強企業家培訓,提升企業經營管理水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牽頭,省工商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59.以“兩個健康”百縣提升及“一聯三幫”為著力點,推動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省工商聯、工業和信息化廳、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防范化解各類風險
60.穩妥防范化解企業風險,強化資產負債約束,維護良好信用環境。(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地方金融監管局、市場監管局、省政府國資委、人行鄭州中心支行、河南銀保監局、證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61.嚴格管控地方政府債務,密切關注縣級財政運行狀況,切實保障“三保”支出。(省財政廳牽頭,各省轄市政府、濟源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62.抓好金融風險防控,嚴厲打擊非法集資等非法金融活動。(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牽頭,其他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63.著力應對疫情衍生出的各類風險,防范風險向其他領域傳導蔓延。(各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堅持中心帶動整體聯動,著力構建優勢互補的區域經濟布局
(十二)強化兩大都市圈引領作用
64.支持鄭州加快高水平對外開放和高品質城市建設,增強國家中心城市引擎功能。(省發展改革委牽頭,其他相關部門及鄭州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65.突出抓好航空港實驗區新興產業培育,加快智能終端、生物醫藥、新能源汽車等項目建設。(省發展改革委牽頭,其他相關部門及鄭州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66.探索設立鄭開同城化示范區,深入推進鄭新、鄭焦、鄭許一體化發展,推進構建“軌道上的都市圈”,引導產業在都市圈節點城市合理布局、錯位發展,不斷擴大基礎設施、公共服務一體化覆蓋面。(省發展改革委牽頭,其他相關部門及鄭州、開封、新鄉、焦作、許昌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67.支持洛陽發揮制造業和科技等比較優勢,壯大裝備制造、新材料等產業,增強產業創新、交通樞紐、人文交流等副中心城市功能。(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科技廳、交通運輸廳、文化和旅游廳及洛陽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68.推進洛濟高端石化等產業帶建設,促進洛陽與平頂山、三門峽、焦作聯動發展。(省發展改革委牽頭,其他相關部門及洛陽、平頂山、三門峽、焦作市政府、濟源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推動區域協同發展
69.全面啟動鄭洛西高質量發展合作帶建設,探索晉陜豫毗鄰地區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機制。(省發展改革委牽頭)
70.支持南陽發揮生態和文化優勢,深度融入淮河、漢江生態經濟帶建設。(省發展改革委牽頭,其他相關部門及南陽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71.編制實施大別山革命老區新一輪振興發展規劃和紅色旅游規劃,支持信陽發展高效生態經濟,支持駐馬店打造國際農都。(省發展改革委牽頭,其他相關部門及信陽、駐馬店、南陽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72.支持商丘強化東向開放,推進周口新興臨港經濟城市、漯河國際食品名城建設,對接長三角一體化發展。(省發展改革委牽頭,其他相關部門及商丘、周口、漯河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73.支持安陽、鶴壁、濮陽深度融入京津冀協同發展戰略,大力承接先進制造、現代物流等產業轉移。(省發展改革委牽頭,其他相關部門及安陽、鶴壁、濮陽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加快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
74.深入開展產業集聚區“百園增效”行動,培育一批百億級特色產業集群,強化縣域產業支撐。(省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75.以蘭考、鄢陵、新安、南樂、新鄭5個國家級縣城新型城鎮化建設示范縣為引領,強化縣城綜合承載能力,滿足農村人口向縣城轉移的需求。(省發展改革委牽頭)
76.深化縣域治理“三起來”示范創建,推廣典型經驗,推動縣域發展取得新成效。(省發展改革委牽頭)
(十五)持續提升城市品質
77.嚴格國土空間管控,合理確定城市規模,科學劃定城鎮開發邊界,走緊湊型、內涵式發展路子。(省自然資源廳牽頭)
78.深入實施百城建設提質工程,開展城市有機更新,建設安全、整潔、有序、智能的城市。(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自然資源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79.加強城市和建筑風貌管理,統籌地上地下,推廣海綿城市、韌性城市建設,加快重點區域智慧停車、智能充電設施建設,穩步推進生活垃圾分類,新開工棚改安置房10萬套、基本建成13萬套,讓群眾感受到城市溫度。(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自然資源廳、發展改革委、公安廳、交通運輸廳、市場監管局、人防辦按職責分工負責)
80.堅持“房住不炒”,探索解決大城市住房突出問題,規范發展住房租賃市場,落實支持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和長租房政策,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自然資源廳、公安廳、市場監管局、人行鄭州中心支行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
(十六)堅決扛穩糧食安全重任
81.落實藏糧于地、藏糧于技戰略,啟動實施新時期糧食生產核心區建設,加快建設國家區域性農作物種質資源保護利用中心庫、國際玉米小麥研究中心等研發平臺,抓好良種繁育推廣示范,鞏固提升糧食綜合生產能力。(省農業農村廳、農科院、科技廳、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82.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堅決遏制耕地“非農化”、防止“非糧化”。(省自然資源廳、農業農村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83.新建高標準農田750萬畝,確保糧食種植面積穩定在1.6億畝以上。(省農業農村廳負責)
84.堅持不懈制止餐飲浪費。(省市場監管局、商務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85.認真落實糧食安全責任制,提升收儲調控能力,深入推進優質糧食工程,延伸糧食產業鏈、提升價值鏈、打造供應鏈。(省糧食和儲備局、農業農村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
86.落實五年過渡期內“四個不摘”要求,保持主要幫扶政策總體穩定。(省扶貧辦牽頭,其他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87.加強防止返貧動態監測預警,促進脫貧人口穩定就業,發展壯大脫貧地區鄉村特色產業,持續做好易地扶貧搬遷后續扶持和黃河灘區居民遷建工作,分層分類做好農村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救助,堅決防止發生規模性返貧現象,推動脫貧地區在現代化進程中加快趕上來。(省扶貧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農業農村廳、發展改革委、民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八)促進農業提質增效
88.優化現代農業產業體系,持續推進重要農產品基地建設,推動生豬存欄量恢復至常年水平,大力發展農產品加工業。(省農業農村廳負責)
89.積極構建現代農業生產體系,大力發展智慧農業,提升農業技術裝備水平,推進作物種植自動化、精細化。(省農業農村廳牽頭,省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90.積極創建周口國家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范區。(省科技廳、農業農村廳、周口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91.發展綠色有機農產品,推動品種培優、品質提升、品牌打造和標準化生產,開拓北京、上海等地高端市場。(省農業農村廳牽頭,省商務廳、市場監管局、農科院按職責分工負責)
92.深入構建現代農業經營體系,規范提升發展農民合作社,加大家庭農場培育力度,新培育5000個農民合作社、1萬個家庭農場。(省農業農村廳負責)
(十九)實施鄉村建設行動
93.統籌推進縣域城鎮和村莊規劃編制。(省自然資源廳負責)
94.堅持分類指導,鄉村建設要充分尊重農民意愿,防止一刀切。(省農業農村廳、住房城鄉建設廳、自然資源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95.啟動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動,因地制宜推進農村改廁、生活垃圾處理和污水處理,規范農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省農業農村廳牽頭,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生態環境廳、自然資源廳、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96.加快推進小城鎮環境綜合整治,實施鄉鎮服務能力提升工程,打造高品質特色小鎮。(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農業農村廳、發展改革委、水利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97.加快農村基礎設施提檔升級,加快實施“氣化鄉村”工程,新增農村天然氣用戶200萬戶,優化提升農村水、電、路、通信、廣播電視、物流等基礎設施,提升農村公共服務水平。(省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廳、水利廳、農業農村廳、電力公司、通信管理局、廣電局、交通運輸廳、商務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98.加強傳統村落、傳統民居和歷史文化名鎮名村保護,深化文明村鎮創建,不斷提升鄉風文明程度。(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省文化和旅游廳、農業農村廳、自然資源廳、文物局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扎實推進農村改革
99.鞏固擴大農村承包地“三權分置”改革和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成果,深化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細化落實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配套政策,加快發展農村集體經濟。(省農業農村廳、自然資源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100.積極穩妥開展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三十年試點工作。(省農業農村廳、自然資源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101.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財政廳、農業農村廳、水利廳、電力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突出黃河流域生態保護,推動生態文明建設
(二十一)加強生態保護治理
102.按照黃河流域中游“治山”、下游“治灘”、受水區“織網”的思路,分區分段、因地制宜推進流域生態建設。(省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廳、農業農村廳、水利廳、林業局、河南黃河河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03.實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保護修復重大工程,推進沿黃生態廊道建設,率先實現鄭汴洛段全線貫通。(省自然資源廳、林業局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廳、財政廳、水利廳、河南黃河河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04.持續開展國土綠化行動。(省自然資源廳、林業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05.完成南太行地區生態保護修復國家試點工程。(省自然資源廳、財政廳牽頭,省生態環境廳、農業農村廳、水利廳、林業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06.分類推進水污染治理,全面消除劣Ⅴ類水體。(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自然資源廳、水利廳、住房城鄉建設廳、農業農村廳、林業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07.對影響黃河生態的企業和項目進行嚴格控制、適當調整,嚴禁在沿黃生態廊道周邊建設各類產業園區。(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自然資源廳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108.完善水沙調控機制,實施干支流后續防洪工程,加快推動貫孟堤擴建工程立項,謀劃推進溫孟灘防護堤加固、黃河下游灘區綜合提升治理等工程。(河南黃河河務局、省水利廳、自然資源廳、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109.健全常態化監管機制,深入實施“河長+檢察長”制,持續加大執法力度,鞏固提升“清四亂”成效,確保黃河安瀾。(省水利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公安廳、自然資源廳、生態環境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農業農村廳、文化和旅游廳、林業局、大數據局、河南黃河河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二)繼續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
110.深入推進大氣污染防治,在抓好重點企業、重點時段、重點區域管控等治標工作的同時,以更大力度調整產業、能源、運輸、用地和農業投入結構,推進細顆粒物和臭氧協同控制,實現減污降碳協同效應。(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交通運輸廳、自然資源廳、農業農村廳、住房城鄉建設廳、商務廳、公安廳、市場監管局、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111.提升城鎮污水處理能力,加大縣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整治力度,推進地表水質持續改善。(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生態環境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112.嚴格土壤污染源頭風險防控,加強危險廢物、醫療廢物收集處理。(省生態環境廳牽頭)
(二十三)大力推進節能降碳
113.制定碳排放達峰行動方案,探索用能預算管理和區域能評,完善能源消費雙控制度,建立健全用能權、碳排放權等初始分配和市場化交易機制。(省發展改革委負責)
114.推動以煤為主的能源體系加快轉型,積極發展可再生能源等新興能源產業,謀劃推進外電入豫第三通道。(省發展改革委、電力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115.推動重點行業清潔生產和綠色化改造,推廣使用環保節能裝備和產品,實施鐵路專用線進企入園工程,開展多領域低碳試點創建,提升綠色發展水平。(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生態環境廳、中國鐵路鄭州局集團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更大力度推進改革開放,不斷優化營商環境
(二十四)深化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
116.扎實推進國企改革三年行動,探索設立混合所有制改革基金,重點在省屬企業二、三級層面培育一批優質混改企業。(省發展改革委、省政府國資委、省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117.優化國有經濟布局結構,推動國有企業戰略性重組和專業化整合,建立以管資本為主的國有資產監管體制。(省發展改革委、省政府國資委、省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118.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推進省本級零基預算,探索市級零基預算。(省財政廳負責)
119.繼續深化投資項目審批改革,統籌推進交通、鐵路、水利等領域投融資體制改革,規范有序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穩步推進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試點。(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財政廳、交通運輸廳、水利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120.深化地方法人金融機構改革,推廣普惠金融蘭考模式,支持鄭商所上市更多品種工具,提升鄭州龍子湖基金島集聚效應,力爭全省創投及產業基金規模突破1000億元。(省地方金融監管局、財政廳、發展改革委、人行鄭州中心支行、河南證監局、銀保監局、鄭州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121.加強地方金融監管能力建設。(省地方金融監管局負責)
122.全面推開全省150家開發區體制機制改革。(省發展改革委負責)
123.推進教育評價改革,進一步深化醫藥衛生、文化等領域改革。(省教育廳、衛生健康委、醫保局、文化和旅游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五)推動更高水平對外開放
124.推進“四條絲綢之路”融合發展,鞏固提升鄭州—盧森堡貨航品牌優勢,深化航空電子貨運試點,力爭中歐班列(鄭州)國際直達線路超過10條,依托內河港口創新發展河海聯運。(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商務廳、交通運輸廳、機場集團、省政府外辦、鄭州海關、河南航投集團、鄭州國際陸港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125.拓展口岸和海關特殊監管區功能,進一步壓縮口岸整體通關時間。(省發展改革委、鄭州海關按職責分工負責)
126.以投資和貿易便利化為核心,持續深化自貿區制度創新。(省商務廳、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局、交通運輸廳、鄭州海關、人行鄭州中心支行及鄭州、開封、洛陽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127.加快構建鄭州國際航空貨運樞紐,高標準建設跨境電商綜試區。(省發展改革委、商務廳、機場集團、省政府外辦、鄭州海關、河南航投集團及鄭州、洛陽、南陽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128.完善外貿企業“白名單”制度,培育壯大外貿綜合服務企業,穩定外貿增長勢頭。(省商務廳負責)
(二十六)打造良好營商環境
129.縱深推進“放管服”改革,全面清理重復、變相和違規審批,廣泛推行告知承諾制。(省大數據局牽頭,省司法廳、市場監管局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130.推進政府數字化轉型,加快數據聯通歸集共享、有序開放和應用,優化提升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豫事辦”功能,推動更多事項“一網通辦”“掌上可辦”。(省大數據局牽頭,其他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131.加快“互聯網+監管”系統建設,提升監管水平。(省大數據局牽頭,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32.加強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執法,依法規范發展平臺經濟。(省市場監管局負責)
133.落實河南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和社會信用條例,政府帶頭重信踐諾,引導市場主體恪守契約精神。(省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34.落實規范政商交往行為正負面清單,構建親清政商關系。(各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135.深入開展營商環境評價,實現縣域全覆蓋,重點考核政府服務意識和工作效率,持續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省發展改革委負責)
八、積極發展社會事業,創造人民群眾高品質生活
(二十七)毫不松懈抓好常態化疫情防控
136.始終繃緊疫情防控這根弦,堅持外防輸入、內防反彈,落實人物同防、閉環管理。(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137.加強口岸入境、進口商品、冷鏈物流等重點部位關鍵環節管控,規范做好直接接觸進口物品人員的個人防護、日常監測和定期核酸檢測。(省發展改革委、衛生健康委、商務廳、市場監管局、鄭州海關按職責分工負責)
138.對重點場所采取嚴格的環境監測和衛生措施,落實重點人群排查管理和應檢盡檢。(省衛生健康委、市場監管局、商務廳、文化和旅游廳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139.強化防控物資儲備。(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衛生健康委、糧食和儲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40.認真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種工作。發揮發熱門診等“哨點”作用,強化醫療檢驗、院感控制等工作。做好零星病例應急處置,嚴格按照應急預案,做好防控救治、信息發布、流調溯源等工作,及時調整風險等級,合理確定管控區域,堅決防止疫情擴散。(省衛生健康委、醫保局、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141.精準科學做好春節期間疫情防控,引導人員有序合理流動,嚴控大型活動,抓好村莊和社區防控,減少人員集聚,最大程度減少傳播風險,確保群眾過一個祥和安康的春節。(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八)持續辦好民生實事
142.免費開展農村適齡婦女、納入城市低保適齡婦女宮頸癌、乳腺癌篩查和出生缺陷產前篩查、新生兒疾病篩查。(省婦聯牽頭,省衛生健康委、民政廳、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143.實施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全年救助不少于1.9萬人,基本實現有需求殘疾兒童應救盡救。(省殘聯牽頭,省發展改革委、教育廳、民政廳、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衛生健康委、審計廳、市場監管局、醫保局、扶貧辦按職責分工負責)
144.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提升,完成改造不少于50萬戶。(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民政廳、自然資源廳、財政廳、通信管理局、電力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145.改善農村出行條件,實現約9000個自然村通硬化路,基本實現全省20戶以上具備條件的自然村通硬化路。(省交通運輸廳牽頭,省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146.推動農村電網提檔升級,完成5000個配電臺區升級改造,新建改造10千伏及以下線路5000千米。(省電力公司牽頭,省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147.開展全省窨井設施隱患排查工作,對存在安全隱患的窨井設施進行更換改造。(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省教育廳、公安廳、財政廳、交通運輸廳、商務廳、衛生健康委、應急廳、市場監管局、廣電局、體育局、電力公司、河南有線電視網絡集團有限公司、中國移動河南分公司、中國聯通河南分公司、中國電信河南分公司、中國鐵塔河南分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148.提高5G網絡覆蓋面,加快推進5G重點場景應用,實現鄉鎮、農村熱點區域全覆蓋。(省通信管理局牽頭,省工業和信息化廳、中國移動河南分公司、中國聯通河南分公司、中國電信河南分公司、中國鐵塔河南分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149.提升移動政務服務能力,逐步實現各地各部門移動端應用在“豫事辦”匯聚。(省大數據局牽頭,其他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150.加快補齊鄉村教育短板,為農村學校招聘特崗教師1.5萬名,完工或交付使用農村教師周轉宿舍7000套。(省教育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151.擴大村(居)法律顧問服務面,專業律師擔任村(居)法律顧問的比例達到80%。(省司法廳牽頭,省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九)推動高質量就業
152.繼續做好援企穩崗工作,增強就業崗位韌性。(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153.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支持發展新就業形態、多渠道靈活就業,擴大就業容量,提升就業質量。(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教育廳、退役軍人廳、商務廳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154.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促進和基層成長計劃。(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教育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155.加強退役軍人就業工作,支持農民工、下崗失業人員、殘疾人多渠道就業。(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退役軍人廳、農業農村廳、發展改革委、民政廳、殘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156.持續實施全民技能振興工程,完成職業技能培訓300萬人次。(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省教育廳、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157.新增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40萬人,新增返鄉下鄉創業15萬人。(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負責)
158.加強勞動關系協調和勞動監察,保障勞動者待遇和權益。(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負責)
(三十)提升社會保障水平
159.實施全民參保計劃攻堅行動,以新經濟、新業態從業人員為重點,擴大企業職工參保覆蓋范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醫保局、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160.持續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制度。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喪葬補助制度。適當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161.規范發展第三支柱養老保險。(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河南銀保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62.實現失業保險省級統籌、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醫保局、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163.持續推動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省醫保局牽頭,省衛生健康委、藥監局、工業和信息化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164.落實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適當提高城鄉低保、特困人員供養、孤兒養育保障標準,切實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省發展改革委、民政廳、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一)推進教育改革發展
165.繼續推進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擴容計劃,提高公辦幼兒園比例,增加公辦學位供給。實施義務教育優質均衡行動,加快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和管理能力提升。支持高中階段學校多樣化發展。(省教育廳負責)
166.繼續支持鄭州大學、河南大學“雙一流”建設,加強特色骨干大學和特色骨干學科建設,積極引進國內外優質教育資源,引導高校針對十大新興產業鏈加快學科培育和專業優化布局,啟動智慧教育三年行動計劃,造就更多適應產業升級換代的人才。(省教育廳負責)
167.深化職業教育產教融合,打造職教品牌,持續推進高水平職業院校建設,打造一批專業化產教融合實訓基地、產教融合型企業。(省教育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168.樹立良好師德師風,建設高素質專業化教師隊伍。(省教育廳負責)
169.加大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力度,改善特殊教育辦學條件,努力讓每一個孩子都能接受優質公平的教育。(省教育廳、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二)增強衛生健康服務能力
170.積極擴充高端優質醫療資源,加快完善兒童、心血管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功能,爭取呼吸等專科納入國家區域醫療中心第二批建設試點。(省衛生健康委、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171.推進15個省醫學中心和60個省區域醫療中心建設,每個縣建設一個縣域醫療中心。(省衛生健康委負責)
172.新增20所縣級綜合醫院、8所縣級中醫院達到三級醫院水平,600所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服務能力達到國家基本標準。完善緊密型縣域醫共體運行機制。(省衛生健康委牽頭)
173.實施中醫藥傳承創新能力提升工程,加快建設26個省級中醫專科診療中心。(省衛生健康委負責)
174.推進省級重大疫情救治基地、省轄市傳染病醫院、縣級公共衛生醫學中心建設。(省衛生健康委負責)
175.倡導全民健身,持續打造15分鐘健身圈,提升競技體育水平。(省體育局負責)
(三十三)大力傳承弘揚優秀文化
176.深入挖掘焦裕祿精神、紅旗渠精神、愚公移山精神、大別山精神時代價值。(省文化和旅游廳、廣電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77.傳承發展黃河文化,講好新時代“黃河故事”,統籌推進黃河、大運河、長城、長征國家文化公園建設,加快懸河文化展示館、黃河文化中心等黃河文化地標工程建設,提升黃帝故里拜祖大典等活動水平,發揮鄭州、開封、洛陽全國文化和旅游消費試點、示范城市作用,打造鄭汴洛黃河歷史文化主地標城市,推進鄭焦文旅融合產業帶發展,建設沿黃國際旅游目的地。(省文化和旅游廳、發展改革委及鄭州、開封、洛陽、焦作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178.加快完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保護利用,做好洛陽龍門等石窟寺保護與考古工作。(省文化和旅游廳、文物局、洛陽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179.加強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深入實施宋都古城保護與修繕等重大工程。(省文化和旅游廳、住房城鄉建設廳、文物局、開封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180.以全域旅游為主導,突出歷史文化、紅色文化、生態休閑、鄉村旅游等內容,促進文旅融合發展。(省文化和旅游廳負責)
181.大力推動媒體融合,支持融媒體平臺建設,發展積極健康的網絡文化。(省廣電局、河南廣播電視臺、河南日報報業集團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四)提高社會治理能力
182.推動社會治理重心向基層下移、向網絡延伸,加強城鄉社區治理、服務體系和網絡綜合治理體系建設,持續做好“一村(格)一警”工作。(省民政廳、公安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183.扎實做好村民委員會和城市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省民政廳負責)
184.加強和改進信訪工作,完善社會矛盾糾紛多元預防調處化解綜合機制,扎實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省信訪局、司法廳、公安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185.加強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依法預防和打擊各類違法犯罪和暴力恐怖活動,常態化推進掃黑除惡。(省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領導小組有關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186.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深入實施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抓好建筑施工、城市運營、交通運輸、城鄉消防、危化、礦山、林區等領域隱患排查整改,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省安全生產委員會有關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187.加強預警監測,提升應急處置能力,有效應對自然災害,強化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省應急廳、市場監管局、自然資源廳、水利廳、林業局、氣象局、地震局、藥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88.支持國防和軍隊建設,做好國防教育、國防動員、人民防空、雙擁共建等工作,鞏固軍政軍民團結。(省教育廳、人防辦、退役軍人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189.全面貫徹黨的民族宗教政策,促進民族團結、宗教和諧。(省民族宗教委負責)
190.支持外事、僑務、對臺工作。支持工會、共青團、婦聯、殘聯、紅十字會等群團組織更好發揮橋梁紐帶作用。(各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191.加強統計、港澳、參事、史志、文史、檔案、氣象、地震、測繪、地質、郵政、社科、援疆等工作。(省統計局、省政府港澳辦、參事室、省史志辦、文史館、檔案局、氣象局、地震局、自然資源廳、地礦局、有色地礦局、郵政管理局、社科院、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21年2月8日
現將《政府工作報告》提出的2021年重點工作任務予以分解并明確到各責任單位。各責任單位要盡快制定具體落實方案,明確時間節點、責任領導、主要措施,并于報告期滿10日內向省政府報告重點工作進展情況(報告期分別為第一季度、前5個月、上半年、前8個月、前三季度、前11個月),2021年年底前向省政府報告全年落實情況。各省轄市政府、濟源示范區管委會要主動對接,扛起屬地責任,切實抓好落實。省政府辦公廳要對各責任單位重點工作任務落實情況跟蹤督辦,定期通報進展情況。審計部門要加強對重點工作的審計監督。省政府將適時開展督查,確保年度重點工作任務圓滿完成。
一、推動產業轉型升級,加快新舊動能轉換
(一)培育壯大新興產業
1.圍繞打造10大新興產業鏈,健全以省領導為鏈長的推進機制,制定省市互補銜接的支持政策,重點培育10個千億級產業集群、100家引領型企業和100個高水平創新平臺。(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科技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2.對基礎較好的生物醫藥、節能環保、尼龍新材料、智能裝備、新能源及網聯汽車5個產業,重點突破新技術、發展新產品,強化協作配套能力,推動規模和質量提升。(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科技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3.對有一定基礎的新型顯示和智能終端、網絡安全、智能傳感器3個產業,積極引進頭部企業,培育“專精特新”企業,盡快做優做強。(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科技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4.對處于起步階段的5G、新一代人工智能2個產業,深入拓展應用場景,強化示范應用,搶占發展先機。(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發展改革委、通信管理局、科技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5.對于有前景、有條件的量子信息等未來產業,加強跟蹤研究,力爭實現突破。(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科技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加快產業升級換代
6.圍繞打造6個戰略支柱產業鏈,針對斷點堵點實施延鏈補鏈,提升裝備制造關鍵基礎件供應能力,推動智能化、成套化和服務化。(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7.支持綠色食品業瞄準細分市場,擴大市場影響力和份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農業農村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8.增強電子制造競爭力,加快發展電腦、可穿戴設備等整機產品和核心零部件。(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9.提升先進金屬材料產品附加值,大力發展合金鋼、新型鋁合金、超薄銅板帶。(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10.發展新型建材,依托骨干企業布局建設一批綠色建材生產基地。(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廳、自然資源廳、生態環境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11.加快輕紡企業智能化和綠色化改造,重點發展品質服裝、智能家居。(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12.加快傳統產業轉型升級,推進鋼鐵、鋁加工、煤化工、水泥、煤電等產業綠色、減量、提質發展,實施鋼鐵企業重組整合和裝備大型化、產能保持在3000萬噸左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政府國資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13.合理布局鉛鋅高端加工項目,堅決淘汰落后產能。(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14.加快發展綠色建筑和裝配式建筑,提升新型建筑工業化水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15.推動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制造業深度融合,打造跨行業的工業互聯網平臺,開展產業園區數字化改造,再推進5萬家企業上云,選樹智能制造標桿企業,帶動上下游企業向網絡化、數字化、智能化方向梯次演進。(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科技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大力發展現代服務業
16.深入開展先進制造業與現代服務業“兩業”融合試點,培育30家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平臺),創建5家省級以上工業設計中心,提升研發設計、咨詢評估、法律服務等生產性服務業發展水平。(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科技廳、住房城鄉建設廳、司法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17.加快物流運營體系建設,持續提升航空、冷鏈、快遞、電商等特色物流競爭優勢,大力發展多式聯運,爭創1—2個國家級物流樞紐。(省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廳、商務廳、郵政管理局、鄭州商品交易所按職責分工負責)
18.支持鄭州等有條件的地方利用高校院所等科研資源,探索建立覆蓋全產業鏈條的科研孵化園區,完善創業扶持、樣品試制、知識產權、市場推廣等服務功能。(省科技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教育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市場監管局及鄭州、洛陽、新鄉市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9.引導鼓勵更多社會資本進入生活性服務業,培育壯大家政、育幼、養老、健康、旅游等“幸福產業”,推進各類服務機構規范化、標準化發展。(省發展改革委、教育廳、民政廳、衛生健康委、文化和旅游廳、商務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增強招商引資實效
20.聚焦土地、資金、平臺等關鍵要素,做好工業用地收儲、標準廠房建設、手續報批等準備工作,為項目盡快落地創造條件。(省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廳、財政廳、工業和信息化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21.打造創新平臺,吸引企業落戶,服務產業發展。(省科技廳、發展改革委、商務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22.充分發揮投融資平臺和產業基金的作用,開展資本招商,提供招商項目融資服務。(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財政廳、地方金融監管局、商務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23.準確把握產業現狀和發展趨勢,精準尋找與目標企業的契合點,理解企業家產業投資路線,產生共鳴、建立信任,支持企業做優做強。(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發展改革委、商務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24.落實省領導牽頭推進重點項目、省市縣三級領導分包、重點項目直通車和聯審聯批協調等四個制度。(省發展改革委牽頭,其他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5.深入推動我省與京滬蘇浙等地戰略合作,推進技術轉化轉移合作機制建設,練強內功、借好外力,加快提升產業鏈技術水平。(省發展改革委牽頭,其他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全面塑造發展新優勢
(五)構建高能級創新平臺
26.充分發揮國家超算鄭州中心的算力支撐作用,在精準醫學、生態保護、裝備制造等8個領域實施10項以上超算創新生態專項。(省科技廳牽頭,省大數據局及鄭州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27.加快國家生物育種產業創新中心、國家農機裝備制造業創新中心建設,拓展綠色高產高效農作物新品種、大馬力無人駕駛拖拉機等創新成果應用。(省農科院、工業和信息化廳、農業農村廳、科技廳、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28.加快超短超強激光平臺等項目建設,重點在地下工程裝備、光通信、診斷檢測、高端軸承等優勢領域爭創國家級創新平臺,努力打造充滿活力的創新平臺集群。(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科技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29.推動黃河實驗室建設,在黃河生態保護修復、水沙科學等研究領域取得重大進展。(省科技廳、河南黃河河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0.發揮好省產業技術研究院作用,推廣“研究院+創新平臺+合作項目”運行模式,打通科技創新與產業發展的轉化通道。(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牽頭,省科技廳、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31.支持鄭州大學、河南大學等高校和科研機構加強原始創新,自主布局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省科技廳、教育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32.實施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在智慧礦山成套裝備、小麥新品種選育等領域,突破一批“卡脖子”技術,提升產業鏈創新整體效能。(省科技廳牽頭,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農業農村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集聚高端創新資源
33.強化鄭洛新自創區龍頭帶動作用,用好20條支持政策,在全省有條件的地方復制推廣,做實“一區多園”,放大自創區的集聚效應。(省科技廳牽頭,其他相關部門及鄭州、洛陽、新鄉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34.推動中原科技城、鄭開科創走廊等創新功能區綜合開發,促進新興業態集群發展。(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科技廳等相關部門及鄭州、開封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35.推動高新區創新提質發展,探索異地孵化、飛地經濟、伙伴園區等多種合作模式,帶動區域經濟和科技一體化發展。(省科技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商務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36.積極對接創新優勢區域,深化與知名高校院所合作,推動上海藥物所河南中藥創新研究院等項目落地,開展創新資源共享、科技聯合攻關和科技成果協同轉化,打造科技創新共同體。(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科技廳、教育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深化科技體制機制創新
37.完善落實企業研發投入獎補、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等扶持政策,改進科技項目組織管理方式,實行重點項目攻關“揭榜掛帥”等制度,加快科研院所改革,賦予科研人員更大人財物支配權。(省科技廳牽頭,省財政廳、市場監管局、地方金融監管局、發展改革委、河南銀保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8.完善柔性引才機制,鼓勵各地在人才管理、引進培養、評價激勵等方面拉高標桿,敢于創新,以貢獻為導向,在榮譽稱號、科研經費、住房保障、子女就學就業等方面出臺更有吸引力的激勵措施。(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省財政廳、住房城鄉建設廳、教育廳、科技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39.推動國家技術轉移鄭州中心建成投用,引育一批市場化技術轉移機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省科技廳、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及鄭州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40.加快國家級雙創示范基地建設,培育一批有影響力的眾創空間、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等創業孵化載體。(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科技廳、教育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41.實施培育創新型企業三年行動計劃,建立完善“微成長、小升高、高變強”梯次培育機制,力爭新培育1000家高新技術企業,遴選100家本土“瞪羚”企業。(省科技廳負責)
三、充分挖掘內需潛力,保持經濟穩定增長
(八)擴大有效投資
42.在產業、交通、能源等9大領域接續實施8000個左右的重大項目,力爭年度完成投資2萬億元。(省發展改革委牽頭)
43.加快建設新一代信息網絡和一體化融合基礎設施,新建5G基站5萬個,加快實施省大數據中心等項目。(省通信管理局牽頭,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大數據局、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44.開工建設京雄商高鐵雄安新區至商丘段、鄭州樞紐小李莊站,力爭開工京港臺高鐵阜陽經信陽至黃岡段、呼南高鐵焦作經洛陽至平頂山段,積極推進平漯周高鐵項目前期工作。(省發展改革委牽頭)
45.加快安陽機場建設。(省發展改革委、安陽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46.持續實施高速公路“13445”工程,推動普通國道省際路段、斷頭路、低等級瓶頸路等改造建設。(省交通運輸廳負責)
47.實施西氣東輸三線中段、中原大型煤炭儲備基地等能源項目。(省發展改革委牽頭)
48.加快實施鄭開同城東部供水、袁灣水庫等“四水同治”重大工程。(省水利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生態環境廳、自然資源廳等相關部門及鄭州、開封、信陽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49.推進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新院、殷墟遺址博物館等重大項目。(省文化和旅游廳、文物局及鄭州、安陽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50.引導各地完善項目儲備庫,穩步提高項目儲備總量和質量。(省發展改革委牽頭)
(九)培育提升消費能力
51.發揮耐用消費品的帶動作用,完善落實新能源汽車購置、家電更新等政策,促進商品消費潛力釋放。(省商務廳、發展改革委、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52.培育發展新興消費業態,完善“互聯網+消費”生態體系,積極推進網絡零售、在線教育、遠程醫療等線上消費,鼓勵發展首店經濟、小店經濟等業態模式。(省商務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教育廳、衛生健康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53.以改善民生為導向擴大消費,挖掘縣鄉消費潛力,完善農村流通體系,加快發展農村電商,提高城鄉配送效率。(省商務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農業農村廳、供銷社、郵政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54.適當增加公共消費,提高教育、醫療、養老、育幼等公共服務支出效率。(省財政廳牽頭,省教育廳、衛生健康委、醫保局、民政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支持服務實體經濟
55.落實好國家減稅降費讓利政策,密切關注國家階段性政策調整對市場主體的影響,完善政策工具箱,努力為企業創造穩定有序的發展環境。(省財政廳牽頭,省稅務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56.進一步暢通金融服務實體經濟渠道,加強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建設,完善省金融服務共享平臺功能,提高農戶、中小微企業首貸率和信用貸款占比。(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牽頭,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大數據局、人行鄭州中心支行、河南銀保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57.充分利用資本市場融資,加快推進企業在境內外資本市場上市,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牽頭,人行鄭州中心支行、河南銀保監局、證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58.倡樹企業家精神,加強企業家培訓,提升企業經營管理水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牽頭,省工商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59.以“兩個健康”百縣提升及“一聯三幫”為著力點,推動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省工商聯、工業和信息化廳、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防范化解各類風險
60.穩妥防范化解企業風險,強化資產負債約束,維護良好信用環境。(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地方金融監管局、市場監管局、省政府國資委、人行鄭州中心支行、河南銀保監局、證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61.嚴格管控地方政府債務,密切關注縣級財政運行狀況,切實保障“三保”支出。(省財政廳牽頭,各省轄市政府、濟源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62.抓好金融風險防控,嚴厲打擊非法集資等非法金融活動。(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牽頭,其他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63.著力應對疫情衍生出的各類風險,防范風險向其他領域傳導蔓延。(各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堅持中心帶動整體聯動,著力構建優勢互補的區域經濟布局
(十二)強化兩大都市圈引領作用
64.支持鄭州加快高水平對外開放和高品質城市建設,增強國家中心城市引擎功能。(省發展改革委牽頭,其他相關部門及鄭州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65.突出抓好航空港實驗區新興產業培育,加快智能終端、生物醫藥、新能源汽車等項目建設。(省發展改革委牽頭,其他相關部門及鄭州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66.探索設立鄭開同城化示范區,深入推進鄭新、鄭焦、鄭許一體化發展,推進構建“軌道上的都市圈”,引導產業在都市圈節點城市合理布局、錯位發展,不斷擴大基礎設施、公共服務一體化覆蓋面。(省發展改革委牽頭,其他相關部門及鄭州、開封、新鄉、焦作、許昌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67.支持洛陽發揮制造業和科技等比較優勢,壯大裝備制造、新材料等產業,增強產業創新、交通樞紐、人文交流等副中心城市功能。(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科技廳、交通運輸廳、文化和旅游廳及洛陽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68.推進洛濟高端石化等產業帶建設,促進洛陽與平頂山、三門峽、焦作聯動發展。(省發展改革委牽頭,其他相關部門及洛陽、平頂山、三門峽、焦作市政府、濟源示范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推動區域協同發展
69.全面啟動鄭洛西高質量發展合作帶建設,探索晉陜豫毗鄰地區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機制。(省發展改革委牽頭)
70.支持南陽發揮生態和文化優勢,深度融入淮河、漢江生態經濟帶建設。(省發展改革委牽頭,其他相關部門及南陽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71.編制實施大別山革命老區新一輪振興發展規劃和紅色旅游規劃,支持信陽發展高效生態經濟,支持駐馬店打造國際農都。(省發展改革委牽頭,其他相關部門及信陽、駐馬店、南陽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72.支持商丘強化東向開放,推進周口新興臨港經濟城市、漯河國際食品名城建設,對接長三角一體化發展。(省發展改革委牽頭,其他相關部門及商丘、周口、漯河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73.支持安陽、鶴壁、濮陽深度融入京津冀協同發展戰略,大力承接先進制造、現代物流等產業轉移。(省發展改革委牽頭,其他相關部門及安陽、鶴壁、濮陽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加快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
74.深入開展產業集聚區“百園增效”行動,培育一批百億級特色產業集群,強化縣域產業支撐。(省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75.以蘭考、鄢陵、新安、南樂、新鄭5個國家級縣城新型城鎮化建設示范縣為引領,強化縣城綜合承載能力,滿足農村人口向縣城轉移的需求。(省發展改革委牽頭)
76.深化縣域治理“三起來”示范創建,推廣典型經驗,推動縣域發展取得新成效。(省發展改革委牽頭)
(十五)持續提升城市品質
77.嚴格國土空間管控,合理確定城市規模,科學劃定城鎮開發邊界,走緊湊型、內涵式發展路子。(省自然資源廳牽頭)
78.深入實施百城建設提質工程,開展城市有機更新,建設安全、整潔、有序、智能的城市。(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自然資源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79.加強城市和建筑風貌管理,統籌地上地下,推廣海綿城市、韌性城市建設,加快重點區域智慧停車、智能充電設施建設,穩步推進生活垃圾分類,新開工棚改安置房10萬套、基本建成13萬套,讓群眾感受到城市溫度。(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自然資源廳、發展改革委、公安廳、交通運輸廳、市場監管局、人防辦按職責分工負責)
80.堅持“房住不炒”,探索解決大城市住房突出問題,規范發展住房租賃市場,落實支持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和長租房政策,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自然資源廳、公安廳、市場監管局、人行鄭州中心支行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
(十六)堅決扛穩糧食安全重任
81.落實藏糧于地、藏糧于技戰略,啟動實施新時期糧食生產核心區建設,加快建設國家區域性農作物種質資源保護利用中心庫、國際玉米小麥研究中心等研發平臺,抓好良種繁育推廣示范,鞏固提升糧食綜合生產能力。(省農業農村廳、農科院、科技廳、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82.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堅決遏制耕地“非農化”、防止“非糧化”。(省自然資源廳、農業農村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83.新建高標準農田750萬畝,確保糧食種植面積穩定在1.6億畝以上。(省農業農村廳負責)
84.堅持不懈制止餐飲浪費。(省市場監管局、商務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85.認真落實糧食安全責任制,提升收儲調控能力,深入推進優質糧食工程,延伸糧食產業鏈、提升價值鏈、打造供應鏈。(省糧食和儲備局、農業農村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
86.落實五年過渡期內“四個不摘”要求,保持主要幫扶政策總體穩定。(省扶貧辦牽頭,其他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87.加強防止返貧動態監測預警,促進脫貧人口穩定就業,發展壯大脫貧地區鄉村特色產業,持續做好易地扶貧搬遷后續扶持和黃河灘區居民遷建工作,分層分類做好農村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救助,堅決防止發生規模性返貧現象,推動脫貧地區在現代化進程中加快趕上來。(省扶貧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農業農村廳、發展改革委、民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八)促進農業提質增效
88.優化現代農業產業體系,持續推進重要農產品基地建設,推動生豬存欄量恢復至常年水平,大力發展農產品加工業。(省農業農村廳負責)
89.積極構建現代農業生產體系,大力發展智慧農業,提升農業技術裝備水平,推進作物種植自動化、精細化。(省農業農村廳牽頭,省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90.積極創建周口國家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范區。(省科技廳、農業農村廳、周口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91.發展綠色有機農產品,推動品種培優、品質提升、品牌打造和標準化生產,開拓北京、上海等地高端市場。(省農業農村廳牽頭,省商務廳、市場監管局、農科院按職責分工負責)
92.深入構建現代農業經營體系,規范提升發展農民合作社,加大家庭農場培育力度,新培育5000個農民合作社、1萬個家庭農場。(省農業農村廳負責)
(十九)實施鄉村建設行動
93.統籌推進縣域城鎮和村莊規劃編制。(省自然資源廳負責)
94.堅持分類指導,鄉村建設要充分尊重農民意愿,防止一刀切。(省農業農村廳、住房城鄉建設廳、自然資源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95.啟動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動,因地制宜推進農村改廁、生活垃圾處理和污水處理,規范農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省農業農村廳牽頭,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生態環境廳、自然資源廳、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96.加快推進小城鎮環境綜合整治,實施鄉鎮服務能力提升工程,打造高品質特色小鎮。(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農業農村廳、發展改革委、水利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97.加快農村基礎設施提檔升級,加快實施“氣化鄉村”工程,新增農村天然氣用戶200萬戶,優化提升農村水、電、路、通信、廣播電視、物流等基礎設施,提升農村公共服務水平。(省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廳、水利廳、農業農村廳、電力公司、通信管理局、廣電局、交通運輸廳、商務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98.加強傳統村落、傳統民居和歷史文化名鎮名村保護,深化文明村鎮創建,不斷提升鄉風文明程度。(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省文化和旅游廳、農業農村廳、自然資源廳、文物局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扎實推進農村改革
99.鞏固擴大農村承包地“三權分置”改革和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成果,深化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細化落實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配套政策,加快發展農村集體經濟。(省農業農村廳、自然資源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100.積極穩妥開展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三十年試點工作。(省農業農村廳、自然資源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101.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財政廳、農業農村廳、水利廳、電力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突出黃河流域生態保護,推動生態文明建設
(二十一)加強生態保護治理
102.按照黃河流域中游“治山”、下游“治灘”、受水區“織網”的思路,分區分段、因地制宜推進流域生態建設。(省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廳、農業農村廳、水利廳、林業局、河南黃河河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03.實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保護修復重大工程,推進沿黃生態廊道建設,率先實現鄭汴洛段全線貫通。(省自然資源廳、林業局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廳、財政廳、水利廳、河南黃河河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04.持續開展國土綠化行動。(省自然資源廳、林業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05.完成南太行地區生態保護修復國家試點工程。(省自然資源廳、財政廳牽頭,省生態環境廳、農業農村廳、水利廳、林業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06.分類推進水污染治理,全面消除劣Ⅴ類水體。(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自然資源廳、水利廳、住房城鄉建設廳、農業農村廳、林業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07.對影響黃河生態的企業和項目進行嚴格控制、適當調整,嚴禁在沿黃生態廊道周邊建設各類產業園區。(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自然資源廳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108.完善水沙調控機制,實施干支流后續防洪工程,加快推動貫孟堤擴建工程立項,謀劃推進溫孟灘防護堤加固、黃河下游灘區綜合提升治理等工程。(河南黃河河務局、省水利廳、自然資源廳、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109.健全常態化監管機制,深入實施“河長+檢察長”制,持續加大執法力度,鞏固提升“清四亂”成效,確保黃河安瀾。(省水利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公安廳、自然資源廳、生態環境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農業農村廳、文化和旅游廳、林業局、大數據局、河南黃河河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二)繼續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
110.深入推進大氣污染防治,在抓好重點企業、重點時段、重點區域管控等治標工作的同時,以更大力度調整產業、能源、運輸、用地和農業投入結構,推進細顆粒物和臭氧協同控制,實現減污降碳協同效應。(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交通運輸廳、自然資源廳、農業農村廳、住房城鄉建設廳、商務廳、公安廳、市場監管局、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111.提升城鎮污水處理能力,加大縣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整治力度,推進地表水質持續改善。(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生態環境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112.嚴格土壤污染源頭風險防控,加強危險廢物、醫療廢物收集處理。(省生態環境廳牽頭)
(二十三)大力推進節能降碳
113.制定碳排放達峰行動方案,探索用能預算管理和區域能評,完善能源消費雙控制度,建立健全用能權、碳排放權等初始分配和市場化交易機制。(省發展改革委負責)
114.推動以煤為主的能源體系加快轉型,積極發展可再生能源等新興能源產業,謀劃推進外電入豫第三通道。(省發展改革委、電力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115.推動重點行業清潔生產和綠色化改造,推廣使用環保節能裝備和產品,實施鐵路專用線進企入園工程,開展多領域低碳試點創建,提升綠色發展水平。(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生態環境廳、中國鐵路鄭州局集團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更大力度推進改革開放,不斷優化營商環境
(二十四)深化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
116.扎實推進國企改革三年行動,探索設立混合所有制改革基金,重點在省屬企業二、三級層面培育一批優質混改企業。(省發展改革委、省政府國資委、省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117.優化國有經濟布局結構,推動國有企業戰略性重組和專業化整合,建立以管資本為主的國有資產監管體制。(省發展改革委、省政府國資委、省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118.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推進省本級零基預算,探索市級零基預算。(省財政廳負責)
119.繼續深化投資項目審批改革,統籌推進交通、鐵路、水利等領域投融資體制改革,規范有序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穩步推進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試點。(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財政廳、交通運輸廳、水利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120.深化地方法人金融機構改革,推廣普惠金融蘭考模式,支持鄭商所上市更多品種工具,提升鄭州龍子湖基金島集聚效應,力爭全省創投及產業基金規模突破1000億元。(省地方金融監管局、財政廳、發展改革委、人行鄭州中心支行、河南證監局、銀保監局、鄭州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121.加強地方金融監管能力建設。(省地方金融監管局負責)
122.全面推開全省150家開發區體制機制改革。(省發展改革委負責)
123.推進教育評價改革,進一步深化醫藥衛生、文化等領域改革。(省教育廳、衛生健康委、醫保局、文化和旅游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五)推動更高水平對外開放
124.推進“四條絲綢之路”融合發展,鞏固提升鄭州—盧森堡貨航品牌優勢,深化航空電子貨運試點,力爭中歐班列(鄭州)國際直達線路超過10條,依托內河港口創新發展河海聯運。(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商務廳、交通運輸廳、機場集團、省政府外辦、鄭州海關、河南航投集團、鄭州國際陸港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125.拓展口岸和海關特殊監管區功能,進一步壓縮口岸整體通關時間。(省發展改革委、鄭州海關按職責分工負責)
126.以投資和貿易便利化為核心,持續深化自貿區制度創新。(省商務廳、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局、交通運輸廳、鄭州海關、人行鄭州中心支行及鄭州、開封、洛陽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127.加快構建鄭州國際航空貨運樞紐,高標準建設跨境電商綜試區。(省發展改革委、商務廳、機場集團、省政府外辦、鄭州海關、河南航投集團及鄭州、洛陽、南陽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128.完善外貿企業“白名單”制度,培育壯大外貿綜合服務企業,穩定外貿增長勢頭。(省商務廳負責)
(二十六)打造良好營商環境
129.縱深推進“放管服”改革,全面清理重復、變相和違規審批,廣泛推行告知承諾制。(省大數據局牽頭,省司法廳、市場監管局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130.推進政府數字化轉型,加快數據聯通歸集共享、有序開放和應用,優化提升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豫事辦”功能,推動更多事項“一網通辦”“掌上可辦”。(省大數據局牽頭,其他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131.加快“互聯網+監管”系統建設,提升監管水平。(省大數據局牽頭,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32.加強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執法,依法規范發展平臺經濟。(省市場監管局負責)
133.落實河南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和社會信用條例,政府帶頭重信踐諾,引導市場主體恪守契約精神。(省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34.落實規范政商交往行為正負面清單,構建親清政商關系。(各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135.深入開展營商環境評價,實現縣域全覆蓋,重點考核政府服務意識和工作效率,持續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省發展改革委負責)
八、積極發展社會事業,創造人民群眾高品質生活
(二十七)毫不松懈抓好常態化疫情防控
136.始終繃緊疫情防控這根弦,堅持外防輸入、內防反彈,落實人物同防、閉環管理。(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137.加強口岸入境、進口商品、冷鏈物流等重點部位關鍵環節管控,規范做好直接接觸進口物品人員的個人防護、日常監測和定期核酸檢測。(省發展改革委、衛生健康委、商務廳、市場監管局、鄭州海關按職責分工負責)
138.對重點場所采取嚴格的環境監測和衛生措施,落實重點人群排查管理和應檢盡檢。(省衛生健康委、市場監管局、商務廳、文化和旅游廳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139.強化防控物資儲備。(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衛生健康委、糧食和儲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40.認真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種工作。發揮發熱門診等“哨點”作用,強化醫療檢驗、院感控制等工作。做好零星病例應急處置,嚴格按照應急預案,做好防控救治、信息發布、流調溯源等工作,及時調整風險等級,合理確定管控區域,堅決防止疫情擴散。(省衛生健康委、醫保局、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141.精準科學做好春節期間疫情防控,引導人員有序合理流動,嚴控大型活動,抓好村莊和社區防控,減少人員集聚,最大程度減少傳播風險,確保群眾過一個祥和安康的春節。(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八)持續辦好民生實事
142.免費開展農村適齡婦女、納入城市低保適齡婦女宮頸癌、乳腺癌篩查和出生缺陷產前篩查、新生兒疾病篩查。(省婦聯牽頭,省衛生健康委、民政廳、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143.實施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全年救助不少于1.9萬人,基本實現有需求殘疾兒童應救盡救。(省殘聯牽頭,省發展改革委、教育廳、民政廳、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衛生健康委、審計廳、市場監管局、醫保局、扶貧辦按職責分工負責)
144.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提升,完成改造不少于50萬戶。(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民政廳、自然資源廳、財政廳、通信管理局、電力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145.改善農村出行條件,實現約9000個自然村通硬化路,基本實現全省20戶以上具備條件的自然村通硬化路。(省交通運輸廳牽頭,省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146.推動農村電網提檔升級,完成5000個配電臺區升級改造,新建改造10千伏及以下線路5000千米。(省電力公司牽頭,省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147.開展全省窨井設施隱患排查工作,對存在安全隱患的窨井設施進行更換改造。(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省教育廳、公安廳、財政廳、交通運輸廳、商務廳、衛生健康委、應急廳、市場監管局、廣電局、體育局、電力公司、河南有線電視網絡集團有限公司、中國移動河南分公司、中國聯通河南分公司、中國電信河南分公司、中國鐵塔河南分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148.提高5G網絡覆蓋面,加快推進5G重點場景應用,實現鄉鎮、農村熱點區域全覆蓋。(省通信管理局牽頭,省工業和信息化廳、中國移動河南分公司、中國聯通河南分公司、中國電信河南分公司、中國鐵塔河南分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149.提升移動政務服務能力,逐步實現各地各部門移動端應用在“豫事辦”匯聚。(省大數據局牽頭,其他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150.加快補齊鄉村教育短板,為農村學校招聘特崗教師1.5萬名,完工或交付使用農村教師周轉宿舍7000套。(省教育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151.擴大村(居)法律顧問服務面,專業律師擔任村(居)法律顧問的比例達到80%。(省司法廳牽頭,省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九)推動高質量就業
152.繼續做好援企穩崗工作,增強就業崗位韌性。(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153.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支持發展新就業形態、多渠道靈活就業,擴大就業容量,提升就業質量。(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教育廳、退役軍人廳、商務廳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154.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促進和基層成長計劃。(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教育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155.加強退役軍人就業工作,支持農民工、下崗失業人員、殘疾人多渠道就業。(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退役軍人廳、農業農村廳、發展改革委、民政廳、殘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156.持續實施全民技能振興工程,完成職業技能培訓300萬人次。(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省教育廳、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157.新增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40萬人,新增返鄉下鄉創業15萬人。(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負責)
158.加強勞動關系協調和勞動監察,保障勞動者待遇和權益。(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負責)
(三十)提升社會保障水平
159.實施全民參保計劃攻堅行動,以新經濟、新業態從業人員為重點,擴大企業職工參保覆蓋范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醫保局、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160.持續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制度。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喪葬補助制度。適當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161.規范發展第三支柱養老保險。(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河南銀保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62.實現失業保險省級統籌、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醫保局、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163.持續推動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省醫保局牽頭,省衛生健康委、藥監局、工業和信息化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164.落實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適當提高城鄉低保、特困人員供養、孤兒養育保障標準,切實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省發展改革委、民政廳、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一)推進教育改革發展
165.繼續推進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擴容計劃,提高公辦幼兒園比例,增加公辦學位供給。實施義務教育優質均衡行動,加快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和管理能力提升。支持高中階段學校多樣化發展。(省教育廳負責)
166.繼續支持鄭州大學、河南大學“雙一流”建設,加強特色骨干大學和特色骨干學科建設,積極引進國內外優質教育資源,引導高校針對十大新興產業鏈加快學科培育和專業優化布局,啟動智慧教育三年行動計劃,造就更多適應產業升級換代的人才。(省教育廳負責)
167.深化職業教育產教融合,打造職教品牌,持續推進高水平職業院校建設,打造一批專業化產教融合實訓基地、產教融合型企業。(省教育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168.樹立良好師德師風,建設高素質專業化教師隊伍。(省教育廳負責)
169.加大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力度,改善特殊教育辦學條件,努力讓每一個孩子都能接受優質公平的教育。(省教育廳、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二)增強衛生健康服務能力
170.積極擴充高端優質醫療資源,加快完善兒童、心血管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功能,爭取呼吸等專科納入國家區域醫療中心第二批建設試點。(省衛生健康委、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171.推進15個省醫學中心和60個省區域醫療中心建設,每個縣建設一個縣域醫療中心。(省衛生健康委負責)
172.新增20所縣級綜合醫院、8所縣級中醫院達到三級醫院水平,600所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服務能力達到國家基本標準。完善緊密型縣域醫共體運行機制。(省衛生健康委牽頭)
173.實施中醫藥傳承創新能力提升工程,加快建設26個省級中醫專科診療中心。(省衛生健康委負責)
174.推進省級重大疫情救治基地、省轄市傳染病醫院、縣級公共衛生醫學中心建設。(省衛生健康委負責)
175.倡導全民健身,持續打造15分鐘健身圈,提升競技體育水平。(省體育局負責)
(三十三)大力傳承弘揚優秀文化
176.深入挖掘焦裕祿精神、紅旗渠精神、愚公移山精神、大別山精神時代價值。(省文化和旅游廳、廣電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77.傳承發展黃河文化,講好新時代“黃河故事”,統籌推進黃河、大運河、長城、長征國家文化公園建設,加快懸河文化展示館、黃河文化中心等黃河文化地標工程建設,提升黃帝故里拜祖大典等活動水平,發揮鄭州、開封、洛陽全國文化和旅游消費試點、示范城市作用,打造鄭汴洛黃河歷史文化主地標城市,推進鄭焦文旅融合產業帶發展,建設沿黃國際旅游目的地。(省文化和旅游廳、發展改革委及鄭州、開封、洛陽、焦作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178.加快完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保護利用,做好洛陽龍門等石窟寺保護與考古工作。(省文化和旅游廳、文物局、洛陽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179.加強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深入實施宋都古城保護與修繕等重大工程。(省文化和旅游廳、住房城鄉建設廳、文物局、開封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180.以全域旅游為主導,突出歷史文化、紅色文化、生態休閑、鄉村旅游等內容,促進文旅融合發展。(省文化和旅游廳負責)
181.大力推動媒體融合,支持融媒體平臺建設,發展積極健康的網絡文化。(省廣電局、河南廣播電視臺、河南日報報業集團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四)提高社會治理能力
182.推動社會治理重心向基層下移、向網絡延伸,加強城鄉社區治理、服務體系和網絡綜合治理體系建設,持續做好“一村(格)一警”工作。(省民政廳、公安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183.扎實做好村民委員會和城市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省民政廳負責)
184.加強和改進信訪工作,完善社會矛盾糾紛多元預防調處化解綜合機制,扎實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省信訪局、司法廳、公安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185.加強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依法預防和打擊各類違法犯罪和暴力恐怖活動,常態化推進掃黑除惡。(省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領導小組有關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186.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深入實施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抓好建筑施工、城市運營、交通運輸、城鄉消防、危化、礦山、林區等領域隱患排查整改,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省安全生產委員會有關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187.加強預警監測,提升應急處置能力,有效應對自然災害,強化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省應急廳、市場監管局、自然資源廳、水利廳、林業局、氣象局、地震局、藥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88.支持國防和軍隊建設,做好國防教育、國防動員、人民防空、雙擁共建等工作,鞏固軍政軍民團結。(省教育廳、人防辦、退役軍人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189.全面貫徹黨的民族宗教政策,促進民族團結、宗教和諧。(省民族宗教委負責)
190.支持外事、僑務、對臺工作。支持工會、共青團、婦聯、殘聯、紅十字會等群團組織更好發揮橋梁紐帶作用。(各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191.加強統計、港澳、參事、史志、文史、檔案、氣象、地震、測繪、地質、郵政、社科、援疆等工作。(省統計局、省政府港澳辦、參事室、省史志辦、文史館、檔案局、氣象局、地震局、自然資源廳、地礦局、有色地礦局、郵政管理局、社科院、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2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