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區市市場監管局: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更好地督促全省食品生產經營者全面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現結合市場監管總局“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年”行動要求,就督促指導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四個最嚴”要求和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決策部署,嚴格踐行省局黨組“守住底線、營造環境、規范競爭、提升質量、促進發展”的工作思路,將提升全省食品安全水平作為主線,以不斷強化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意識、全面提高食品生產經營者履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的能力為重點,督促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的各項規定要求,推進全省食品安全再上新水平。
(二)工作原則
堅持嚴守底線,風險管理。杜絕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出現系統性區域性食品安全風險。運用風險分級管理,發揮監管效能。
堅持預防為主,全程控制。要把督促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工作的關口前移,通過加強監督檢查,防患未然。要強化全鏈條監管,不留盲區。
堅持依法依規,科學監管。將監管的著力點放在督促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上,將監管的突破點放在提高主動及時發現食品生產經營者問題的能力上,將監管的立足點放在改進食品安全監管的技術手段上。
堅持整體推進,社會共治。全面考慮整體與局部、當前與長遠,統籌兼顧,分步實施。要注重調動社會各方力量,共同參與推動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形成各方良性互動、有序參與、共同監督的社會共治格局。
二、工作目標
(三)整體目標。各地區要按照法律、法規、規章、食品安全標準和我省出臺的有關工作規范要求,在深入研判的基礎上,對本地區督促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進行全面部署。通過兩到三年努力,爭取在2021年底,形成全省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得到嚴格落實、各項食品安全標準規范得到嚴格遵守的良好局面。
(四)食品、特殊食品生產企業自查率和自查報告率。從2019年起,食品生產企業自查率每年要達到100%。2019年,食品生產企業自查報告率要達到95%以上,從2020年起,每年要達到100%。從2019年起,特殊食品生產企業自查率和自查報告率每年均要達到100%。
(五)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大型品牌連鎖超市、特大型餐飲服務企業、中央廚房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食鹽批發企業(含省內各級食鹽批發企業及跨省經營食鹽批發企業設立的分公司、辦事處等)自查率和自查報告率。2019年,自查率要達到80%以上,自查報告率要達到70%以上。2020年,自查率要達到90%以上,自查報告率要達到80%以上。2021年,自查率要達到100%,自查報告率要達到95%以上。
(六)學校食堂自查率和自查報告率。2019年,自查率要達到90%以上,自查報告率要達到80%以上。2020年,自查率要達到100%,自查報告率要達到90%以上。2021年,自查率要達到100%,自查報告率要達到95%以上。
(七)食品生產企業、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大型品牌連鎖超市、特大型餐飲服務企業、學校食堂、中央廚房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食鹽批發企業(含省內各級食鹽批發企業及跨省經營食鹽批發企業設立的分公司、辦事處等)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監督抽考率和監督抽考合格率。2019年,分別要達到90%以上、 85%以上。2020年,分別要達到95%以上、 90%以上。2021年,分別要達到100%、 95%以上。
三、工作措施
結合全省實際,在推進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落實方面下“細功夫”,從六個方面著手,推動并督促全省食品生產經營者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食品安全標準的要求,全面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
(八)組建一張食品安全管理網絡。食品生產企業應設置食品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生產企業主要負責人為企業的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企業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負責。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當按照企業規模和崗位要求配備,包括企業主要負責人、質量安全管理人員、生產管理人員等,經企業主要負責人書面授權后分別負責本企業食品安全相應的管理工作。食品小作坊應配備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可由負責人兼任,管理食品小作坊的食品安全。食品經營者、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食鹽批發企業(含省內各級食鹽批發企業及跨省經營食鹽批發企業設立的分公司、辦事處等)應有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學校、養老機構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為專職。中央廚房、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連鎖餐飲企業總部應設立食品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要以食品生產經營者建立的食品安全管理機構和配備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為抓手,做到底數清、情況明,組建一張食品安全管理網絡,確保與監管部門能有效互動,發生突發事件能第一時間響應,為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提供堅定的組織和人力保障。
(九)健全一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健全并認真落實保證食品安全的各項管理制度。制度應結合企業的生產規模、工藝技術水平、生產食品的種類特性、經營業態、經營項目等因素制定,并根據生產經營實際和實施經驗不斷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涵蓋實施人員、工作內容、工作要求和記錄要求等內容,經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批準后實施,同時應注明批準人、批準日期和實施日期,確保實際使用的制度文件均為有效版本,并按各項制度要求一一抓好落實。要探索制定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目錄和模板框架,指導其健全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十)制定一個分類培訓標準。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應根據單位類型、單位主要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和從業人員的不同特點和實際需求,按人員類別制定和實施年度食品安全培訓考核計劃。培訓考核內容應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章、食品安全標準、企業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操作技能等內容。當上述內容發生變動時,應及時開展培訓和考核。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崗。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應定期審核和修訂培訓考核計劃,評估培訓考核效果,并將培訓考核計劃、培訓考核情況及評估效果記入培訓考核檔案,至少保存兩年。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每年對單位主要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和從業人員的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0小時。
(十一)建立一套自查報告規范。食品安全自查和報告應由食品生產經營主要負責人或食品安全管理負責人組織實施。要督促食品生產經營者明確自查準備、自查計劃(包括頻次、項目)、自查實施、自查匯總、整改措施、自查報告、整改驗收、緊急處置方案、自查檔案管理等自查要求,真正做到將食品安全自查和報告全面落到實處。其中,食品生產企業的自查內容分別按照《江蘇省食品生產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自查清單》(附件1)、《江蘇省食品添加劑生產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自查清單》(附件2)進行。食品小作坊的自查要求由各設區市局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食品經營自查頻次、自查內容等要求具體見自查指南。特殊食品生產企業的自查按照《省市場監管局關于督促特殊食品生產企業嚴格落實生產質量管理體系自查工作的通知》(蘇市監特食函〔2019〕222號)執行。
(十二)確定一套抽查考核題庫。食品生產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按照《市場監管總局關于開展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監督抽查考核有關事宜的公告》要求和總局建立的《食品生產企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必備知識考試題庫》內容接受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的隨機監督抽查考核。省局將組織編寫食品銷售經營者和餐飲服務經營者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抽查考核題庫,在題庫未出臺之前,各設區市局可以自行確定題庫,組織對經營企業主要負責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進行監督抽查考核。省局題庫建立后,經營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按照建好的題庫內容接受各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的隨機監督抽查考核。在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抽考中不合格的,應參加補考,直至合格為止。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從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十三)完善一項監督抽查機制。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全面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各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按照法律、法規、規章和食品安全標準的要求,綜合運用日常監督檢查、專項檢查、執法檢查、飛行檢查、體系檢查等各種監督檢查方式以及監督抽查考核方式來督促指導或實施對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的監督檢查和監督抽考工作。必要時可依法對其生產經營的食品進行監督抽檢。
四、組織保障
(十四)加強領導,全面落實。督促食品生產經營者全面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是履行食品安全監管職責的根本。全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統一認識,加強領導,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推動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在充分發揮食品生產者自主性的同時,及時了解掌握落實過程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支持和幫助食品生產經營者解決實際困難。
(十五)查漏補缺,完善制度。全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按照省局制定的《江蘇省食品生產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自查清單》、《江蘇省食品添加劑生產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自查清單》、《食品銷售經營者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清單》(附件3)、《餐飲服務經營者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清單》(附件4)、《食鹽批發企業食鹽經營安全主體責任清單》(附件5)要求,認真進行學習宣貫,督促食品生產經營者對照清單深化落實,確保其全面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下一步,省局還將出臺《江蘇省食品生產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工作指南》,進一步細化完善有關制度要求。
(十六)嚴格監管,嚴厲處罰。全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把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列為執法檢查的重要內容。對未采取相關措施落實主體責任的,可以約談食品生產經營者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并實施重點監督檢查。對存在食品安全事故潛在風險或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規加大處罰力度,并予以公開曝光。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加大對事故單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責任追究力度,嚴格實施行業禁入規定。
(十七)創新手段,智慧監管。全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落實國家和省關于“互聯網+政務服務”、“互聯網+監管”工作部署,聚焦業務系統整合,推進食品安全監管業務系統應用開發,將“互聯網+”技術應用于督促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之中,建設食品安全大數據資源共享平臺,積極推進食品安全由“傳統監管”向“智慧監管”的轉型升級,切實降低監管成本、提高監管效能,實現科學決策、精準監管和智慧服務。
(十八)多管齊下,社會共治。全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綜合利用監督檢查、宣貫培訓、抽查考核等手段來督促指導食品生產經營者全面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要充分發揮廣大消費者、新聞媒體、行業協會、生產經營者內部、第三方機構等的監督作用,充分發揮食品安全責任保險的分散風險作用。要把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作為加強行業自律和誠信管理的重要內容,促進食品安全主體責任體系更加完善。要開展監管部門與監管對象間的良性互動,提升監管科學化水平,著力構建政府監管、市場引導、社會監督、行業自律共同發揮作用的食品安全社會共建共治格局。
附件:
省市場監管局關于督促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的指導意見.pdf
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9年10月8日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更好地督促全省食品生產經營者全面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現結合市場監管總局“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年”行動要求,就督促指導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四個最嚴”要求和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決策部署,嚴格踐行省局黨組“守住底線、營造環境、規范競爭、提升質量、促進發展”的工作思路,將提升全省食品安全水平作為主線,以不斷強化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意識、全面提高食品生產經營者履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的能力為重點,督促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的各項規定要求,推進全省食品安全再上新水平。
(二)工作原則
堅持嚴守底線,風險管理。杜絕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出現系統性區域性食品安全風險。運用風險分級管理,發揮監管效能。
堅持預防為主,全程控制。要把督促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工作的關口前移,通過加強監督檢查,防患未然。要強化全鏈條監管,不留盲區。
堅持依法依規,科學監管。將監管的著力點放在督促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上,將監管的突破點放在提高主動及時發現食品生產經營者問題的能力上,將監管的立足點放在改進食品安全監管的技術手段上。
堅持整體推進,社會共治。全面考慮整體與局部、當前與長遠,統籌兼顧,分步實施。要注重調動社會各方力量,共同參與推動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形成各方良性互動、有序參與、共同監督的社會共治格局。
二、工作目標
(三)整體目標。各地區要按照法律、法規、規章、食品安全標準和我省出臺的有關工作規范要求,在深入研判的基礎上,對本地區督促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進行全面部署。通過兩到三年努力,爭取在2021年底,形成全省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得到嚴格落實、各項食品安全標準規范得到嚴格遵守的良好局面。
(四)食品、特殊食品生產企業自查率和自查報告率。從2019年起,食品生產企業自查率每年要達到100%。2019年,食品生產企業自查報告率要達到95%以上,從2020年起,每年要達到100%。從2019年起,特殊食品生產企業自查率和自查報告率每年均要達到100%。
(五)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大型品牌連鎖超市、特大型餐飲服務企業、中央廚房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食鹽批發企業(含省內各級食鹽批發企業及跨省經營食鹽批發企業設立的分公司、辦事處等)自查率和自查報告率。2019年,自查率要達到80%以上,自查報告率要達到70%以上。2020年,自查率要達到90%以上,自查報告率要達到80%以上。2021年,自查率要達到100%,自查報告率要達到95%以上。
(六)學校食堂自查率和自查報告率。2019年,自查率要達到90%以上,自查報告率要達到80%以上。2020年,自查率要達到100%,自查報告率要達到90%以上。2021年,自查率要達到100%,自查報告率要達到95%以上。
(七)食品生產企業、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大型品牌連鎖超市、特大型餐飲服務企業、學校食堂、中央廚房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食鹽批發企業(含省內各級食鹽批發企業及跨省經營食鹽批發企業設立的分公司、辦事處等)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監督抽考率和監督抽考合格率。2019年,分別要達到90%以上、 85%以上。2020年,分別要達到95%以上、 90%以上。2021年,分別要達到100%、 95%以上。
三、工作措施
結合全省實際,在推進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落實方面下“細功夫”,從六個方面著手,推動并督促全省食品生產經營者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食品安全標準的要求,全面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
(八)組建一張食品安全管理網絡。食品生產企業應設置食品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生產企業主要負責人為企業的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企業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負責。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當按照企業規模和崗位要求配備,包括企業主要負責人、質量安全管理人員、生產管理人員等,經企業主要負責人書面授權后分別負責本企業食品安全相應的管理工作。食品小作坊應配備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可由負責人兼任,管理食品小作坊的食品安全。食品經營者、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食鹽批發企業(含省內各級食鹽批發企業及跨省經營食鹽批發企業設立的分公司、辦事處等)應有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學校、養老機構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為專職。中央廚房、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連鎖餐飲企業總部應設立食品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要以食品生產經營者建立的食品安全管理機構和配備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為抓手,做到底數清、情況明,組建一張食品安全管理網絡,確保與監管部門能有效互動,發生突發事件能第一時間響應,為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提供堅定的組織和人力保障。
(九)健全一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健全并認真落實保證食品安全的各項管理制度。制度應結合企業的生產規模、工藝技術水平、生產食品的種類特性、經營業態、經營項目等因素制定,并根據生產經營實際和實施經驗不斷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涵蓋實施人員、工作內容、工作要求和記錄要求等內容,經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批準后實施,同時應注明批準人、批準日期和實施日期,確保實際使用的制度文件均為有效版本,并按各項制度要求一一抓好落實。要探索制定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目錄和模板框架,指導其健全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十)制定一個分類培訓標準。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應根據單位類型、單位主要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和從業人員的不同特點和實際需求,按人員類別制定和實施年度食品安全培訓考核計劃。培訓考核內容應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章、食品安全標準、企業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操作技能等內容。當上述內容發生變動時,應及時開展培訓和考核。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崗。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應定期審核和修訂培訓考核計劃,評估培訓考核效果,并將培訓考核計劃、培訓考核情況及評估效果記入培訓考核檔案,至少保存兩年。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每年對單位主要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和從業人員的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0小時。
(十一)建立一套自查報告規范。食品安全自查和報告應由食品生產經營主要負責人或食品安全管理負責人組織實施。要督促食品生產經營者明確自查準備、自查計劃(包括頻次、項目)、自查實施、自查匯總、整改措施、自查報告、整改驗收、緊急處置方案、自查檔案管理等自查要求,真正做到將食品安全自查和報告全面落到實處。其中,食品生產企業的自查內容分別按照《江蘇省食品生產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自查清單》(附件1)、《江蘇省食品添加劑生產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自查清單》(附件2)進行。食品小作坊的自查要求由各設區市局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食品經營自查頻次、自查內容等要求具體見自查指南。特殊食品生產企業的自查按照《省市場監管局關于督促特殊食品生產企業嚴格落實生產質量管理體系自查工作的通知》(蘇市監特食函〔2019〕222號)執行。
(十二)確定一套抽查考核題庫。食品生產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按照《市場監管總局關于開展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監督抽查考核有關事宜的公告》要求和總局建立的《食品生產企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必備知識考試題庫》內容接受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的隨機監督抽查考核。省局將組織編寫食品銷售經營者和餐飲服務經營者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抽查考核題庫,在題庫未出臺之前,各設區市局可以自行確定題庫,組織對經營企業主要負責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進行監督抽查考核。省局題庫建立后,經營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按照建好的題庫內容接受各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的隨機監督抽查考核。在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抽考中不合格的,應參加補考,直至合格為止。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從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十三)完善一項監督抽查機制。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全面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各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按照法律、法規、規章和食品安全標準的要求,綜合運用日常監督檢查、專項檢查、執法檢查、飛行檢查、體系檢查等各種監督檢查方式以及監督抽查考核方式來督促指導或實施對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的監督檢查和監督抽考工作。必要時可依法對其生產經營的食品進行監督抽檢。
四、組織保障
(十四)加強領導,全面落實。督促食品生產經營者全面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是履行食品安全監管職責的根本。全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統一認識,加強領導,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推動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在充分發揮食品生產者自主性的同時,及時了解掌握落實過程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支持和幫助食品生產經營者解決實際困難。
(十五)查漏補缺,完善制度。全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按照省局制定的《江蘇省食品生產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自查清單》、《江蘇省食品添加劑生產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自查清單》、《食品銷售經營者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清單》(附件3)、《餐飲服務經營者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清單》(附件4)、《食鹽批發企業食鹽經營安全主體責任清單》(附件5)要求,認真進行學習宣貫,督促食品生產經營者對照清單深化落實,確保其全面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下一步,省局還將出臺《江蘇省食品生產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工作指南》,進一步細化完善有關制度要求。
(十六)嚴格監管,嚴厲處罰。全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把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列為執法檢查的重要內容。對未采取相關措施落實主體責任的,可以約談食品生產經營者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并實施重點監督檢查。對存在食品安全事故潛在風險或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規加大處罰力度,并予以公開曝光。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加大對事故單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責任追究力度,嚴格實施行業禁入規定。
(十七)創新手段,智慧監管。全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落實國家和省關于“互聯網+政務服務”、“互聯網+監管”工作部署,聚焦業務系統整合,推進食品安全監管業務系統應用開發,將“互聯網+”技術應用于督促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之中,建設食品安全大數據資源共享平臺,積極推進食品安全由“傳統監管”向“智慧監管”的轉型升級,切實降低監管成本、提高監管效能,實現科學決策、精準監管和智慧服務。
(十八)多管齊下,社會共治。全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綜合利用監督檢查、宣貫培訓、抽查考核等手段來督促指導食品生產經營者全面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要充分發揮廣大消費者、新聞媒體、行業協會、生產經營者內部、第三方機構等的監督作用,充分發揮食品安全責任保險的分散風險作用。要把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作為加強行業自律和誠信管理的重要內容,促進食品安全主體責任體系更加完善。要開展監管部門與監管對象間的良性互動,提升監管科學化水平,著力構建政府監管、市場引導、社會監督、行業自律共同發揮作用的食品安全社會共建共治格局。
附件:

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