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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辦公廳關于印發《產地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工作暫行規定》的通知 (農辦漁〔2009〕18號)

   2019-12-16 644
核心提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漁業主管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水利局,質檢中心,有關單位:  為加強產地水產品質量安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漁業主管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水利局,質檢中心,有關單位: 
  為加強產地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規范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工作,確保監督抽查工作的科學性、有效性、公正性,根據《漁業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規定,我部制訂了《產地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工作暫行規定》。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執行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請及時反饋我部漁業局。
 
  聯系人:郭云峰
 
  聯系電話:010-59192927
 
  電子信箱:Fishmarket@agri.gov.cn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三日
 
    附件:
    附件.doc
 
  農辦漁〔2009〕18號.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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