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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農村部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第4798號建議的答復摘要|關于切實加強動物防疫體系建設的建議 (農辦議〔2020〕535號)

   2020-11-25 430
核心提示:蔣小松代表:您提出的關于切實加強動物防疫體系建設的建議收悉。經商財政部、中央編辦、國家發展改革委,現答復如下。收到您的建議
蔣小松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切實加強動物防疫體系建設的建議收悉。經商財政部、中央編辦、國家發展改革委,現答復如下。
 
    收到您的建議后,農業農村部高度重視,組織開展遼寧、安徽、四川等7省份座談研討,并選取河北、江西、云南等13個省份開展專項書面調研。從前期掌握和近期調度的情況看,各地動物防疫體系工作力量總體較為薄弱,基層隊伍不穩定、基礎設施投入和財政保障不足等問題較為突出。迫切需要抓緊補短板、堵漏洞、強弱項,著力加強動物防疫體系建設,為加快現代畜牧業發展、推動鄉村振興、維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一、關于將動物防疫體系建設納入黨委政府的重要議事日程
 
    近年來,特別是2018年8月非洲豬瘟傳入我國之前,各地動物疫情形勢相對平穩,許多地方政府對動物防疫工作的重視程度有所降低,動物防疫體系建設不僅沒有隨著畜牧業生產規模擴大而加強,反而有所弱化。為此,2019年6月和9月,國務院辦公廳在先后印發的《關于加強非洲豬瘟防控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19〕31號)和《關于穩定生豬生產促進轉型升級的意見》(國辦發〔2019〕44號)中,均提出加強動物防疫體系建設、穩定基層動物防疫機構隊伍,明確了工作要求和任務分工。按照2020年中央1號文件“在生豬大縣實施鄉鎮動物防疫特聘計劃”要求,農業農村部指導各省級畜牧獸醫部門加強協調督促,加快設立特聘動物防疫專員。2020年9月,國務院辦公廳又印發了《關于促進畜牧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20〕31號),提出“堅持防疫優先”的基本原則,并從落實動物防疫主體責任、提升動物疫病防控能力、建立健全分區防控制度、提高動物防疫監管服務能力等四個方面對建立健全動物防疫體系提出了明確要求,再次強調要落實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防疫屬地管理責任,完善部門聯防聯控機制。
 
    二、關于將動物疫病防控納入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
 
    健全的動物疫病防控體系是保障養殖業生產安全和公共衛生安全的重要基礎。2016年,我部制定印發《全國獸醫衛生事業發展規劃(2016—2020年)》,對“十三五”時期動物防疫工作作出部署安排。2020年11月,《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中明確提出“健全動物防疫和農作物病蟲害防治體系”,將動物防疫體系建設作為提高農業質量效益和競爭力的重要內容。目前,各級地方政府普遍建立了重大動物疫病防控指揮部,集中各部門力量,開展聯防聯控。各級農業農村部門充分發揮牽頭抓總作用,會同同級相關部門在聯防聯控機制下分工協作,在非洲豬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疫情防控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三、關于將穩定和加強動物防疫隊伍納入黨委政府考核目標
 
    近年來,我部會同財政部不斷完善和強化動物防疫支持政策。為賦予地方政府更多自主權,落實屬地管理責任,2017年4月,財政部和我部聯合印發《動物防疫等補助經費管理辦法》,對強制免疫、無害化處理補助政策作出調整,實行“大專項+任務清單”管理方式,明確強制免疫和養殖環節無害化處理補助經費為指導性任務資金,地方可結合實際進行統籌使用,進一步發揮財政資金補貼精準性和有效性。國家還設立了畜牧獸醫醫療衛生津貼,執行范圍是畜牧獸醫工作單位中專職從事和直接接觸有毒有害、有傳染風險的人員,對增強基層動物防疫隊伍工作積極性發揮了重要作用。2020年,中央財政安排動物防疫等補助經費68.99億元,支持開展重點動物疫病強制免疫、強制撲殺和養殖環節無害化處理。
 
    我部從2012年起對各省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開展加強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延伸績效管理,持續對各地動物防疫隊伍建設情況進行考核評估,引導各地結合自身實際,將穩定和加強基層動物防疫隊伍相關工作完成情況納入地方黨委政府和業務主管部門的考核目標。
 
    下一步,農業農村部將會同有關部門加快建立機構完善、人員齊整、運行高效、保障有力的新型動物防疫體系。一是會同有關部門繼續指導各地依托現有機構編制資源,建立健全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和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突出強化動物防疫執法力量,推動生豬養殖大縣及時足額選強配齊特聘動物防疫專員。二是會同有關部門繼續推動將動物防疫體系建設納入公共衛生應急管理體系建設統籌研究、一體部署,加大人才和資金投入,加強科技創新和技術支撐,強化多部門信息共享和措施聯動,增強早期監測、發現、報告和處置能力。三是積極配合全國人大開展《動物防疫法》等相關法律的修訂工作,不斷完善配套規章制度,進一步壓實地方政府屬地管理責任。
 
    感謝您對我部工作的關心,希望繼續對“三農”工作給予支持。
 
    農業農村部
 
    2020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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