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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貫徹落實國務院《計量發展規劃(2013—2020年)》實施意見的通知(青政[2014]26號)

   2014-06-06 694
核心提示: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計量發展規劃(20132020年)》(以下簡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計量發展規劃(2013—2020年)》(以下簡稱《規劃》),進一步夯實計量工作基礎,全面提升計量工作整體能力和水平,更好地發揮計量工作在推動科學發展、改善民生、環境保護和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中的技術支撐作用,結合我省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充分認識計量工作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基礎支撐作用

  計量是實現和保證單位統一、量值準確一致的科學活動,是經濟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的重要技術基礎,是提高企業綜合競爭力、促進社會節能減排的重要技術手段,是規范經濟秩序、維護群眾切身利益的重要技術支撐。省委十二屆五次全會部署了“堅持正確方向、全面深化改革、奮力打造‘三區’、建設全面小康”戰略任務,這對全省計量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發展特色工業,提升傳統優勢產業,壯大戰略性新興產業和發展高原特色生物產業,需要完善量傳溯源體系作為基礎;培育具有較強市場競爭力和成長性的大型企業、骨干企業,發展“專、精、特、

  新”中小微企業,需要可靠的計量檢測技術作為支持;加快轉變發展方式,發展循環經濟,實施資源轉換戰略,需要完備的能源資源計量監測手段和有效的能源資源計量數據管理能力作為支撐;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維護社會和諧穩定,需要有效的計量監管措施和健全的誠信計量體系作為保障。從當前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來看,我省計量工作基礎仍很薄弱,量傳溯源覆蓋率較低,高層次、復合型、創新型計量管理人才和計量技術人才缺乏,這些問題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計量監管、計量科研、計量服務等工作的有效性。因此,夯實計量基礎、健全計量監管體系、提升整體計量水平,對于在新的起點上促進民生改善、推動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

  二、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突出計量基礎建設、法制建設和人才隊伍建設,進一步完善量傳溯源體系、計量監管體系和計量誠信體系,為推動全省經濟社會發展提供重要的技術基礎和技術保障。

  (二)工作目標

  全省計量事業得到全面發展,法制計量建設更加健全,民生計量工作更加有效,科學計量基礎更加堅實,工業計量和能源資源計量得到切實強化,計量服務社會能力明顯提升。計量監管體系和量傳溯源保障體系基本滿足經濟社會建設需要,計量綜合實力顯著提高,初步形成有效支撐地方特色產業和區域經濟發展的計量檢測服務體系。

  到2016年,實現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電能表、水表、燃氣表、熱量表、衡器、加油機、出租車計價器等強制檢定計量器具受檢率達到95%;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抽樣合格率90%;培育誠信計量示范單位150家以上;以各級法定計量技術機構為主導的社會公用計量標準覆蓋率達到85%以上;全省年能耗5000噸標煤以上的用能企業能源計量器具配備率達到95%。

  到2020年,實現國家重點管理計量器具受檢率達到95%以上,貿易結算、醫療衛生、安全防護、環境監測等強制檢定計量器具受檢率達到95%以上;與群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抽樣合格率達到90%,引導培育誠信計量示范單位200家;建設符合全省循環經濟發展和生態文明建設要求的計量實驗基地2—3個,搭建計量檢測公共服務平臺1—2個,量傳溯源體系覆蓋率達到90%以上;企業計量基礎進一步夯實,年能耗5000噸標煤以上的用能單位進出用能源計量器具配備率達到100%,受檢率達到98%以上。

  三、主要任務

  (一)提升計量服務保障能力

  加強計量基礎設施和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建設。積極推進以鹽湖化工、石油、天然氣等產業為重點的柴達木地區計量實驗基地建設和以生物制藥、有色金屬和裝備制造等產業為重點的東部地區計量實驗基地建設;加大幾何量、熱工等全省社會公用計量標準裝置更新改造力度,加快建立石油、天然氣、光伏、光熱發電和鋰動力電池等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的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全面提升法定計量技術機構裝備水平和計量技術能力。

  加強計量科研能力建設。鼓勵和支持有關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業開展新興產業和特色產業計量技術、計量標準等方面研究,制定、完善計量檢定規程和技術規范,滿足我省產業發展需求。建立積極有效的計量科研機制和多元化的計量科研經費投入模式,鼓勵計量技術人員參與實用型、新型和專用計量測試技術研究,加強計量科研成果的轉化、推廣和應用,提升計量檢測水平和服務地方經濟發展的能力。

  拓展計量服務新領域。支持各級法定計量技術機構采取“檢學研”相結合的方式,加強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大型工業企業的技術交流,重點開展新能源、先進裝備制造、節能環保、鹽化工、石油化工等地方支柱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的計量檢測服務,推動計量檢測技術與產業發展的深度融合。

  開展多方計量技術合作。積極開展省際、省內間的多方計量技術機構合作,通過政策引導,構建省內外優勢互補的計量技術合作平臺,有效提升量傳溯源能力,形成定位準確、功能完備、分工合理、運行規范,能夠滿足全省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量傳溯源體系。

  (二)加強工業計量工作

  夯實工業計量基礎。強化企業計量主體責任意識,鼓勵企業積極采用先進的計量檢測技術,推動技術創新和產品升級。引導大、中型企業加大計量投入,建立符合產業要求的計量實驗室和計量控制中心,合理配置智能化計量檢測器具,加強對計量檢測數據的應用和管理,實現對生產全過程的有效監控,積極推廣企業計量精細化管理,建立和完善計量檢測體系。指導幫助小微企業建立健全計量管理制度、開展計量人員業務教育培訓,不斷提升計量檢測和管理水平。

  構建計量檢測公共服務平臺。充分利用高等院校大型儀器設備資源,發揮大、中型企業計量技術和計量管理優勢,在傳統特色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現代服務業等重點領域,積極搭建計量檢測公共服務平臺,為企業大宗物料交接和企業間計量技術合作提供計量檢測服務,提升我省傳統優勢產業與戰略性新興產業的市場競爭力。

  (三)推進能源資源計量工作

  加強用能單位能源資源計量工作。強化用能單位能源資源計量主體責任,積極引導用能單位配備滿足要求的能源資源計量器具,不斷強化用能單位能源資源計量檢測數據的應用管理。建立能源資源計量示范單位政府配套激勵機制,積極穩妥開展能源資源計量示范單位創建活動。加強重點用能單位能源計量器具配備管理,組織開展專項監督檢查和重點用能單位的能源計量審查工作。對重點用能單位水、電、氣、煤等進行能源平衡測試、能效對標計量診斷等計量檢測技術服務活動。

  (四)加強計量監管工作

  推進地方計量立法。認真做好《計量法》修訂發布后的工作銜接,積極推動《青海省計量監督管理規定》等地方法規制定工作,逐步形成監管措施有效、計量執法規范、違法懲處有力的地方性計量法制體系。

  強化民生計量監管。加大對涉及貿易結算、醫療衛生、安全防護和環境監測等領域在用計量器具的監管力度。加強供熱計量改革工作,對新建居住建筑和建筑節能改造的既有建筑進行分戶控制、分戶計量設計,供熱計量器具安裝檢定與采暖工程同步施工。強化對定量包裝商品等商品量的計量監督管理,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加強民生計量社會監督,在集貿市場、加油站、商場超市等領域設立計量監督員公益性崗位,積極拓寬計量監督投訴和舉報信息渠道,構建有效的社會計量監督平臺。

  推進誠信計量體系建設。大力實施“計量惠民生、誠信促和諧”工程,深入開展誠信計量示范單位創建活動,不斷強化經營者主體責任。在集貿市場、加油站、餐飲業、商場超市、醫療衛生機構、眼鏡店、交通運輸、公用事業、中小學校、社區鄉鎮等與人民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重點領域,積極推行經營者誠信計量自我承諾、檢定結果公示、負面信息披露、計量投訴處理等制度,構建服務業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

  強化計量風險管理。加強石油、化工、煤礦等重點領域安全用計量器具的強制檢定管理,督促使用單位建立和完善安全用計量器具的管理制度,確保安全用強制檢定計量器具依法處于受控狀態。強化涉及生產安全、環境安全、交通運輸安全等領域計量器具的風險預警管理,開展重點領域計量風險的分析評估,制定計量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提高主動預防風險、及時應對風險和妥善處置風險的能力。

  建立全省計量信息管理系統。建立科學、準確、清晰的量傳溯源與計量監管相統一的信息管理系統,提升全省計量工作信息化程度,實現計量監管部門與技術機構間的工作信息實時共享,不斷提高計量工作水平。

  嚴厲打擊計量違法違規行為。加強對行業性、區域性計量違法問題的集中整治,嚴厲查處利用高科技手段實施計量作弊和制造帶有作弊功能計量器具的違法行為。建立計量執法部門聯動機制和計量違法舉報獎勵制度,不斷提高快速查處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政府要加強對本地區計量工作的領導,把落實國務院《計量發展規劃(2013—2020年)》和本《實施意見》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明確責任分工,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見到實效。要建立貿易結算、安全防護、醫療衛生、環境監測、能源資源管理等領域計量工作部門協同聯動機制,定期或不定期牽頭召開由質監、經信、財政、科技、住建、商務、統計、環保、交通運輸、衛計、安監等部門參加的計量工作聯席會議,及時分析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充分發揮部門職能作用,共同推進全省計量工作發展。

  (二)提供經費保障。各級政府要結合本級財力實際,逐步加大對公益性計量技術機構所需的計量基礎建設改造、計量技術裝備引進、計量標準建設等方面的投入,把與人民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集貿市場和縣級以下公益性醫療衛生機構計量器具強制檢定、計量監督檢查和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抽查等工作經費納入年度財政預算。經信、財政、科技、人社、物價等部門要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制定相應支持計量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措施,保證計量工作在資金投入、實驗基地建設、人才培養引進、計量科研項目和計量創新激勵等方面得到重點支持。

  (三)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加強計量管理人才和計量技術人才隊伍建設,積極選拔年輕的技術骨干參與國家級計量課題項目研究等活動,為我省造就一批計量學術帶頭人。建設全省計量人才培養基地,充分發揮高等院校優勢,積極探索“檢學研”相結合的培訓模式,為全省培訓一批高層次計量技術和計量管理人才。落實注冊計量師職業資格制度,不斷完善計量人才培養機制。積極引進高層次人才、復合型人才、創新型人才和應用型人才,不斷提高全省計量隊伍整體素質。

  (四)加大宣傳力度。積極構建專業性計量宣傳載體和平臺,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傳播媒體和“世界計量日”等主題宣傳活動,全方位、多角度宣傳國務院《計量發展規劃(2013—2020年)》的重要意義。深入開展計量惠民活動,大力宣傳計量在科技進步、經濟發展、保障民生、節能減排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努力營造政府重視、企業參與、社會關注的良好工作氛圍,有效提升計量的社會認知度和影響力。

  (五)強化績效考核。各級政府要建立落實國務院《計量發展規劃(2013—2020年)》和本《實施意見》的工作責任制,按照部門職責分工,對本地區規劃實施進展情況、各項目標的落實情況定期進行評估、考核,并作為政府質量考核獎勵工作的重要內容,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2014年4月23日



 
地區: 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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