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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市場監管局關于加強調味面制品生產企業監管的通知 (蘇市監食生函〔2021〕83號)

   2021-04-16 649
核心提示:各設區市市場監管局:  為進一步加強全省調味面制品(包括俗稱的辣條類食品,下同)生產企業監管,督促其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
各設區市市場監管局:
 
  為進一步加強全省調味面制品(包括俗稱的“辣條”類食品,下同)生產企業監管,督促其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根據市場監管總局部署和《2021年全省食品生產安全監管工作要點》安排,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面梳理摸底
 
  根據《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加強調味面制品質量安全監管的公告》(2019年第56號),“辣條”類食品應統一按照“方便食品(調味面制品)”進行生產許可類別管理,與此不一致的,應于2020年1月31日前調整到位。各地市場監管局要全面開展本地區調味面制品生產企業的梳理摸底工作,在排查“方便食品(調味面制品)”生產企業的同時,要注意對“辣條”類食品可能涉及的其他生產許可種類,比如糕點(冷加工糕點-熟粉糕點-擠壓糕點類)、膨化食品(直接擠壓型)等進行甄別,對照“調味面制品是以小麥粉和/或其他谷物粉等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輔料,經配料、擠壓熟制、成型、調味、包裝等工藝加工而成的即食食品”這一定義,將目前仍可能存在誤歸類現象的“辣條”類食品生產企業梳理出來,通報至本地區生產許可審批部門予以糾正,同時納入調味面制品生產企業底數,按照調味面制品相關要求進行監管。
 
  二、督促企業自查
 
  各地市場監管局在摸清本地區調味面制品生產企業底數后,要督促相關生產企業按照《江蘇省食品生產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規定(試行)》要求進行食品安全自查,重點如下:
 
  (一)生產許可情況。生產“辣條”類食品是否按照“方便食品(調味面制品)”獲得生產許可。
 
  (二)產品執行標準情況。生產執行的標準是否是經過當地衛健委備案的有效企業標準;是否接受外省有關單位委托,按照外省地方標準或企業標準進行生產,外省有關標準是否與GB2760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抵觸。
 
  (三)食品添加劑使用和非法添加情況。食品添加劑(重點是防腐劑、甜味劑、著色劑)的使用是否按照GB 2760中方便米面制品的規定執行;生產過程中是否使用富馬酸二甲酯等非食用物質。
 
  (四)產品微生物污染控制情況。企業選址、原輔料存放、設備清洗消毒、衛生條件、從業人員健康管理等,是否符合GB14881的有關規定;是否按照GB14881附錄A《食品加工過程的微生物監控程序指南》建立并實施微生物監控程序。
 
  (五)產品出廠檢驗和留樣情況。是否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規定逐批進行出廠檢驗;不具備自檢能力的,是否委托有檢驗資質的第三方檢驗機構進行出廠檢驗,并妥善保存全部委托檢驗報告;自檢的生產企業,是否具備與所檢項目適應的檢驗室和檢驗能力,是否有檢驗相關設備及化學試劑,檢驗儀器設備是否按期檢定,是否妥善保存原始記錄和檢驗報告;是否按規定時限保存留樣并記錄留樣情況。
 
  (六)產品標簽標識情況。產品名稱是否反映產品真實屬性,是否規范使用產品名稱,是否符合GB7718相關要求;是否存在不標注、部分標注或虛假標注生產企業信息、SC號、產品執行標準、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
 
  三、依法加強監管
 
  各地市場監管局要在企業食品安全自查的基礎上,綜合利用日常監督檢查、專項檢查、飛行檢查等各種監督檢查方式,依法加強對相關企業的全覆蓋監管。重點核查企業上述自查內容是否真實準確,嚴防嚴控食品安全風險。省局將在中央轉移支付食品安全抽檢監測和省局本級食品安全抽檢工作中有序開展“辣條”抽檢。如有必要,各地市場監管局也可參照總局《國家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實施細則(2021年版)》中的方便食品(調味面制品)對本轄區有關生產企業進行抽檢。在監督檢查和抽檢監測中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從嚴從重查處。涉嫌犯罪的,及時移交公安機關。
 
  四、及時總結工作
 
  各設區市市場監管局于8月31日前,將本地區調味面制品生產企業的監管情況匯總形成總結,內容包括本地區企業基本情況、開展的主要工作及做法、工作取得的成績、典型案例、下一步工作打算等,連同《調味面制品生產企業監督檢查情況匯總表》(附件)一并報送至省局食品生產安全監管處。聯系人:彭弘雷、崔誠。電話:025-85537780、85537782。
 
  附件:   調味面制品生產企業監督檢查情況匯總表.doc
 
  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3月30日
 
  (此件公開發布)


 
地區: 江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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