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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黑龍江省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通知 (黑政辦規〔2020〕19號)

   2020-10-21 472
核心提示:各市(地)、縣(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屬單位:《黑龍江省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
各市(地)、縣(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屬單位:


    《黑龍江省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落實并做好銜接工作。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0年10月16日


    (此件公開發布)


    黑龍江省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目  錄


    1總則


    1.1  編制目的


    1.2  編制依據


    1.3  事故分級


    1.4  適用范圍


    1.5  工作原則


    2  組織機構及職責


    2.1  省指揮部


    2.2  省指揮部辦公室


    2.3  成員單位


    2.4  工作組


    2.5  應急處置專業技術機構


    3  監測與預警


    4  應急處置


    4.1  信息報告與通報


    4.2  事故評估


    4.3  應急響應


    4.4  應急處置措施


    4.5  檢測分析評估


    4.6  響應級別調整


    4.7  信息發布


    5  后期工作


    5.1  善后處置


    5.2  總結


    5.3  獎懲


    6 應急保障


    6.1  信息保障


    6.2  醫療保障


    6.3  人員及技術保障


    6.4  物資與經費保障


    6.5  社會動員保障


    6.6  宣教培訓


    7  附則


    7.1  名詞術語


    7.2  預案管理與更新


    7.3  預案演練


    7.4  預案施行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應對食品安全事故運行機制,有效預防、積極應對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組織應急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眾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和《黑龍江省食品安全條例》《黑龍江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及相關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1.3 事故分級


    按照緊急程度、影響范圍和嚴重程度,食品安全事故分為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級)、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級)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級)四級(食品安全事故分級及響應標準見附件1)。


    1.4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發生在我省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級響應)的應對工作,指導全省食品安全事故應對工作。對食源性疾病中涉及傳染病疫情、食源性寄生蟲病的公共衛生事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黑龍江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等相關規定,由衛生健康部門開展疫情防控和應急處置。


    1.5 工作原則


    1.5.1 以人為本,減少危害。把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作為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的首要任務,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健康損害。


    1.5.2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省政府統一領導下,省級各有關部門按照分工密切合作、協同應對。各級政府根據各自職責,按照分級響應、屬地管理為主的要求,完善工作機制,落實工作責任。


    1.5.3 科學評估,依法處置。有效利用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預警等科學手段,充分發揮專業應急隊伍的作用,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科學有效應對食品安全事故。


    1.5.4 居安思危,預防為主。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做好應急準備;健全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加強食品安全風險管理;加強宣教培訓,提高公眾自我防范和應對食品安全事故的意識和能力。


    2 組織機構及職責


    2.1 省指揮部


    省政府設立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指揮部(以下簡稱省指揮部)??傊笓]由省政府分管食品安全工作的副省長擔任,副總指揮由省政府相關副秘書長和省市場監管局局長擔任,省直有關部門為成員單位。


    主要職責:負責統一領導、指揮、協調全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研究重大應急決策和部署;組織發布事故重要信息;審議批準省指揮部辦公室提交的應急處置工作報告和應急處置的其他重要事項。


    2.2 省指揮部辦公室


    省指揮部下設辦公室,為省指揮部日常工作機構,辦公室設在省市場監管局,辦公室主任由省市場監管局局長兼任。


    主要職責:承擔省指揮部的日常工作,貫徹落實省指揮部的各項部署,組織實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檢查督促相關地區和部門做好各項應急處置工作,防止事態蔓延擴大;研究協調解決事故應急處理工作中的具體問題;向省委、省政府以及省指揮部及其成員單位報告、通報事故應急處置的工作情況;根據省指揮部授權,統一組織信息發布、接受媒體采訪。建立聯絡會商、發文、信息發布和督查等制度,確??焖俜磻?、高效處置。


    2.3 成員單位


    各成員單位在省指揮部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并加強對事發地政府有關部門的督促、指導,積極參與應急救援和事故處置工作(各成員單位名單及具體職責見附件2)。


    2.4 工作組


    省指揮部成立若干工作組,發生重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時,各工作組在省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開展工作,并隨時向省指揮部報告工作開展情況(省指揮部工作組分工及職責見附件3)。


    2.5 應急處置專業技術機構


    醫療、疾病預防控制以及各有關部門的食品安全相關技術機構作為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專業技術機構,在有關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組織領導下開展應急處置相關工作。


    3 監測與預警


    省衛生健康委會同省政府有關部門根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需要,在綜合利用現有監測機構能力的基礎上,制定和實施我省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開展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和食品中有害因素監測。根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結果,對食品安全狀況進行綜合分析,對可能具有較高程度安全風險的食品,提出并發布食品安全風險警示信息。


    有關監管部門發現食品安全隱患或問題,應及時通報衛生健康部門和有關方面,依法及時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4  應急處置


    4.1 信息報告與通報


    4.1.1 事故信息來源


    (1)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單位與引發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報告的信息;


    (2)醫療機構報告的信息;


    (3)食品安全相關技術機構監測和分析結果;


    (4)經核實的公眾舉報信息;


    (5)經核實的媒體披露與報道的輿情信息;


    (6)各級政府和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報告的信息;


    (7)國家有關部門和其他省、市通報我省的信息;


    (8)其他信息來源。


    4.1.2 信息報告責任單位


    (1)食品生產經營者及發生可能與食品有關的急性群體性健康損害的單位;


    (2)各級醫療衛生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檢驗檢疫機構、教育機構等;


    (3)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發現)單位和其他有關單位;


    (4)各級政府、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及相關單位;


    (5)事發后的應急指揮機構;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報告責任單位。


    報告責任單位應當按照早發現、早報告的要求,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履行報告義務。


    4.1.3  報告及通報時限


    (1)省政府應急管理部門收到事故信息,按照監管職責及時通報省市場監管局及相關部門。


    (2)省市場監管局、衛生健康委接到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按照省政府突發事件信息報告工作規范規定時限向省政府報告信息。按照國務院及有關部門規定向國家主管部門報告信息,報國家主管部門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要同時或先行向省政府報告。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特殊情況,必須立即報告。需要通報相關部門的立即通報相關部門。


    (3)省直其他有關部門發現食品安全事故或接到食品安全事故報告或舉報,要立即組織核查;初步核實后,立即通報省市場監管局和其他有關部門。


    (4)食品安全事故涉及其他?。▍^、市)的,由省市場監管局及時向相關?。▍^、市)有關部門通報信息,加強協作。


    (5)食品安全事故涉及港、澳、臺地區人員或外國公民,或事故可能影響到境外,需要向港、澳、臺地區有關機構或有關國家通報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分為初報、續報和終報。信息報送、通報形式、時限另有要求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其他事故報告責任單位報告要求參見附件4。


    4.1.4 報告內容


    報告內容主要包括事發單位、事件、地點、可能涉及范圍、傷亡人數、事故報告單位信息(含報告時間、報告單位聯系人員及聯系方式)、已采取措施、事故簡要經過等內容,并隨時通報或者補報工作進展。


    4.2 事故評估


    食品安全事故評估是為核定食品安全事故級別及確定應采取的措施而進行的評估。如為疑似重大以上級別食品安全事故的,有關監管部門應當及時核實相關信息,并向省市場監管局提供核實后的信息和資料,由省市場監管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食品安全事故評估。較大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由市、縣兩級按照分級響應規定開展事故評估。評估內容包括:


    (1)污染食品可能導致的健康損害及所涉及的范圍,是否已造成健康損害后果及嚴重程度;


    (2)事故的影響范圍及嚴重程度;


    (3)事故發展蔓延趨勢。


    4.3 應急響應


    4.3.1 先期處置


    接到食品安全事故的報告后,省指揮部成員單位根據職責指導事發地政府以及市場監管、衛生健康、公安等有關部門負責人立即趕赴現場,組織開展先期處置,進行調查核實,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態擴大蔓延。重大以上級別食品安全事故的,省市場監管局、農業農村廳、衛生健康委、公安廳及其他相關單位視情派遣工作組立即趕往現場指導處置工作。


    (1)保護現場,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封存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相關產品,并責令進行清洗消毒;采樣檢測;對確認屬于被污染的食品及其原料,責令生產經營者依法召回或停產停業,防止危害蔓延擴大。


    (2)組織醫療衛生機構開展醫療救援,積極救治因食品安全事故導致人身傷害的人員。


    (3)排查事故原因,對事故現場進行衛生處理,開展流行病學調查,查明原因,及時向同級市場監管、衛生健康部門提交流行病學初步調查報告。


    (4)加強事故現場的治安管理,控制涉嫌犯罪人員。


    4.3.2 分級響應


    根據食品安全事故分級標準,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響應分為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食品安全事故分級響應標準見附件1)。


    4.3.2.1 Ⅳ級應急響應


    發生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由事發地縣級政府啟動Ⅳ級響應,組織、指揮、協調、調度相關應急力量和資源實施應急處置。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和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實施應急處置,并及時將處置情況向本級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4.3.2.2 Ⅲ級應急響應


    發生較大食品安全事故,由市級政府啟動Ⅲ級應急響應,視情啟動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指揮部工作,并參照本預案開展組織應急處置。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和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實施應急處置,并及時將處置情況向本級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4.3.2.3 Ⅱ級應急響應


    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由省市場監管局報請省政府批準并啟動Ⅱ級應急響應。省政府根據省市場監管局建議,視情啟動省指揮部工作,負責統一組織、指揮、協調、調度相關應急力量和資源,實施應急處置等工作。


    4.3.2.4 Ⅰ級應急響應


    發生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啟動Ⅰ級應急響應。省級政府在國家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并及時報告相關工作進展情況。


    4.4 應急處置措施


    4.4.1  特別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處置


    初判為重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省市場監管局向省指揮部提出啟動應急響應的建議,由省指揮部總指揮決定啟動響應,組織指揮應急處置,工作組按響應措施開展工作。響應措施:


    (1)組織醫療機構開展食品安全事故受害人員緊急救治,加強疾病監測,及時發現、報告可疑病例。


    (2)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或者減輕事件危害,控制事態蔓延。


    (3)開展事故調查,查找事故原因,并提出對責任單位、責任人的處理建議。


    (4)對涉事食品開展檢驗檢測,組織專家開展評估,提出處置意見和建議。


    (5)研判事故發展態勢,并向事故可能蔓延到的地方政府通報信息。食品安全事故可能影響到國(境)外時,應及時協調有關涉外部門做好事故通報等相關工作。


    (6)指導涉事地區做好事故現場的治安管理和穩定工作。


    (7)做好信息發布工作,依法對食品安全事故及處理情況進行發布,對可能產生的危害加以解釋說明。正確引導社會輿論,消除社會恐慌。


    (8)對需要國家有關方面支持或其他省(區、市)配合的,及時向國家有關方面和其他?。▍^、市)請求支援。


    (9)及時向國務院、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和省委、省政府報告相關信息。


    4.4.2 較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處置


    發生較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由市、縣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指揮機構統一組織指揮處置;對較大食品安全事故,省市場監管局視情派出工作組指導、協調事發地的應急處置工作。


    未達到一般級別的食品安全事故,由事發地縣級政府按有關規定組織開展調查處置工作。


    4.5 檢測分析評估


    應急處置專業技術機構及時對引發食品安全事故的相關危險因素進行檢測,專家組對檢測數據進行綜合分析和評估,分析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后果,為制定事故調查和現場處置方案提供參考。有關部門對食品安全事故相關危險因素消除或控制,事故中傷病人員救治,現場及受污染食品控制,食品與環境,次生及衍生事故隱患消除等情況進行分析評估。


    4.6 響應級別調整


    在食品安全事故處置過程中,根據事態發展和防控工作需要,及時調整應急響應級別。


    4.6.1 響應級別調整及終止


    在食品安全事故處置過程中,要遵循事故發生發展的客觀規律,結合實際情況和防控工作需要,根據評估結果,及時調整應急響應級別,直至響應終止。


    4.6.2 響應級別調整及終止條件


    (1)級別提升。


    當事故的影響和危害進一步擴大,并有蔓延趨勢,情況復雜難以控制時,應當及時提升響應級別。


    當學校或托幼機構、全國性或區域性重要活動期間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可相應提高響應級別,加大應急處置力度,確保迅速、有效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維護社會穩定。


    (2)級別降低。


    事故危害得到有效控制,且經研判認為事故危害降低到原級別評估標準以下或無進一步擴散趨勢的,可降低應急響應級別。


    (3)響應終止。


    當食品安全事故得到控制,并達到以下兩項要求,經分析評估認為可解除響應的,應當及時終止響應:


    ——食品安全事故傷病員全部得到救治,患者病情穩定24小時以上,且無新的急性病癥患者出現,食源性感染性疾病在末例患者后經過最長潛伏期無新病例出現。


    ——現場、受污染食品得以有效控制,食品與環境污染得到有效清理并符合相關標準,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


    4.6.3 響應級別調整及終止程序


    應急處置指揮機構組織對事故進行分析評估論證。評估認為符合級別調整條件的,提出調整響應級別建議,報同級政府批準后實施并采取相應措施。評估認為符合響應終止條件時,提出終止響應的建議,報同級政府批準后實施。


    上級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根據下級政府有關部門的請求,及時組織專家為食品安全事故響應級別調整和終止的分析論證提供技術支持與指導。


    4.7 信息發布


    4.7.1 Ⅲ級、Ⅳ級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分別由事發地所在市、縣級指揮部或其辦公室按照有關規定向社會發布。


    4.7.2 Ⅰ級、Ⅱ級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在省直有關部門、單位或事發地所在縣級政府的配合下,由省指揮部或其辦公室按照有關規定向社會發布。信息發布要及時、準確、客觀、全面。


    5 后期工作


    5.1 善后處置


    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處置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及交通運輸工具補償;應急及醫療機構墊付費用、事故受害者后續治療費用的及時支付以及產品抽樣及檢驗費用的及時撥付;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涉及外省的有關善后處置工作等。


    (1)事發地政府及有關部門要積極穩妥、深入細致地做好善后處置工作,盡快妥善安置、慰問受害和受影響人員,消除事故影響,恢復正常秩序。完善相關政策,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2)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保險機構應當及時開展應急處置人員保險受理和受災人員保險理賠工作。


    (3)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相關規定處理。損害賠償按有關規定執行。


    5.2總結


    食品安全事故善后處置工作結束后,省指揮部辦公室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及時對食品安全事故和應急處置工作進行總結,分析事故原因和影響因素,評估應急處置工作開展情況和效果,提出對類似事故的防范和處置建議,完成總結報告。


    5.3獎懲


    5.3.1 獎勵


    對在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按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5.3.2 責任追究


    對隱瞞、緩報、謊報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在食品安全事故預防、報告、通報、調查、控制和處理等處置過程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的,根據有關規定,依規依紀依法追究有關責任單位或責任人的責任。


    6 應急保障


    6.1 信息保障


    省市場監管局會同省衛生健康委等相關部門建立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監測報告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網絡,加強信息共享。


    有關部門應當設立信息報告和舉報電話,暢通信息報告渠道,確保食品安全事故的及時報告與相關信息的及時收集。


    6.2 醫療保障


    衛生健康部門建立功能完善、反應靈敏、運轉協調、持續發展的醫療救治體系,在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害時迅速開展醫療救治。


    6.3 人員及技術保障


    應急處置專業技術機構要結合本機構職責開展專業技術人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培訓,加強應急處置力量建設,提高快速應對能力和技術水平。健全專家隊伍,為事故核實、級別核定、事故隱患預警及應急響應等相關技術工作提供人才保障。省政府有關部門加強食品安全事故監測、評估、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等技術研發,為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提供技術保障。


    6.4 物資與經費保障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所需設施、設備和物資的儲備與調用應當得到保障;使用儲備物資后須及時補充;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產品抽樣及檢驗等所需經費應當列入同級財政預算,保障應急資金。


    6.5 社會動員保障


    根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的需要,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協助參與應急處置,必要時依法調用企業及個人物資。在動用社會力量或企業、個人物資進行應急處置后,應當及時歸還或給予補償。


    6.6 宣教培訓


    省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對食品安全專業人員、食品生產經營者及廣大消費者的食品安全知識宣傳、教育與培訓,促進專業人員掌握食品安全相關工作技能,增強食品生產經營者的責任意識,提高消費者的風險意識和防范能力。


    7 附則


    7.1 名詞術語


    食品安全事故,指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對人體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食源性疾病,指食品中致病因素進入人體引起的感染性、中毒性等疾病,包括食物中毒。


    以上、以下:“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7.2 預案管理與更新


    與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有關的法律法規被修訂,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應急預案在實施過程中出現新情況或新問題時,要結合實際及時修訂與完善本預案,各市、縣級政府應參照本預案,結合當地實際制訂或修訂本行政區域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7.3 預案演練


    各級政府要開展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演練,以檢驗和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并通過對演練的總結評估,完善應急預案。


    7.4 預案施行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黑龍江省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通知》(黑政辦函〔2017〕60號)同時廢止。


    附件:1.食品安全事故分級及響應標準


    2.各成員單位名單及具體職責


    3.省指揮部工作組分工及職責


    4.其他事故報告責任單位報告要求


    附件1


    食品安全事故分級及響應標準

分級

標準

響應級別

啟動級別

Ⅰ級

1.受污染食品流入2個以上省份或國(境)外(含港澳臺)造成特別嚴重健康損害后果的;或經評估認為事故危害特別嚴重的;

2.國務院認定的其他Ⅰ級食品安全事故。

Ⅰ級響應

國家級

Ⅱ級

1.受污染食品流入2個以上設區市,造成或經評估認為可能造成對社會公眾健康產生嚴重損害的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的;

2.發現在我國首次出現的新的污染物引起的食源性疾病,造成嚴重健康損害后果,并有擴散趨勢的;

3.1起食物中毒事件中毒人數在100人以上并出現死亡病例或出現10人以上死亡的;

4.省級以上政府認定的其他Ⅱ級食品安全事故。

Ⅱ級響應

省級

Ⅲ級

1.受污染食品流入2個以上縣(市、區),已造成嚴重健康損害后果的;

2.1起食物中毒事件中毒人數在100人以上;或出現死亡病例的;

3.市級以上政府認定的其他Ⅲ級食品安全事故。

Ⅲ級響應

市級

Ⅳ級

1.存在健康損害的污染食品,已造成嚴重健康損害后果的;

2.1起食物中毒事件人數在99人以下,且未出現死亡病例的;

3.縣級以上政府認定的其他Ⅳ級食品安全事故。

必要時啟動Ⅳ級響應

縣級



    附件2


    各成員單位名單及具體職責


    省市場監管局負責組織協調修訂應急預案;負責省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報告、通報及信息發布;組織開展食品及相關產品生產經營環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依法采取必要的應急處置措施;負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協調、監督、指導及責任調查處理工作,提出處理建議。


    省衛生健康委負責組織開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相關的醫療救治、流行病學調查和現場衛生處理,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與評估;負責督促指導醫療機構依法履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報告。


    省農業農村廳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前重大質量安全事故中違法行為的調查處理,并依法采取必要的應急處置措施,防止或者減輕社會危害;負責組織開展食用農產品相關檢測和風險評估,提出相關評估結論。


    省商務廳負責協調相關部門組織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所需生活必需品的調配供應。


    省糧食局負責糧食收購、儲存、運輸環節和政策性用糧購銷活動中發生的重大糧食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和違法行為的調查處理;對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糧食進行檢驗確認;協助相關部門依法封存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糧食;會同相關部門對確認的受污染糧食依法進行處理。


    省委宣傳部(省政府新聞辦)負責制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宣傳報道和輿論引導工作方案;組織新聞媒體及時報道省指揮部授權發布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引導媒體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進行客觀公正報道;宣傳食品安全有關法律法規,普及食品安全知識。


    省教育廳負責組織學校及幼兒園開展食品安全教育,督導學校及幼兒園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學校及幼兒園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調查和應急處置。


    省工信廳負責協助乳品、轉基因食品、酒類和食鹽等特定食品工業中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調查和應急處置;協助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所需設備、裝備及相關產品的保障供給。


    省通信管理局配合有關部門依法查處違法有害網站。


    省公安廳負責督促指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中涉嫌犯罪行為的偵查工作;加強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現場的治安管理,有效維護救治秩序、社會治安和交通秩序;參與事故調查工作;對發布食品安全事故虛假信息、造謠滋事的單位或個人予以調查處理。


    省民政廳負責做好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影響基本生活的群眾的基本生活救助工作。


    省財政廳按照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原則,負責省級承擔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等工作所需資金的保障和監管。


    省生態環境廳負責組織指導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環境污染事件調查處置工作,指導、協調開展環境污染處置;依法對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環境違法行為進行處理。


    省司法廳負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民事糾紛受害人的法律援助,組織人民調解委員會開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民事糾紛的調解工作;負責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監獄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省交通運輸廳負責協助提供事故應急處置過程中的道路、水路交通運力保障。


    省文化和旅游廳負責協助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對涉及旅游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進行應急處置。


    中國鐵路哈爾濱局集團有限公司負責協調落實鐵路運營食品安全監管與隱患排查,組織指導鐵路運營中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負責提供事故應急處置過程中的鐵路運輸保障。


    哈爾濱海關負責進出口環節及國境口岸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和違法行為的調查處理,并依法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和減輕社會危害;負責進出口食品監管,向有關部門通報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食品的進出口情況;依法對該類食品采取扣留、退運或移交相關部門等處置措施,并根據有關部門需求,協助提供相關業務情況。


    民航黑龍江監管局負責協調提供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過程中的民用航空運輸保障。


    各成員單位在省指揮部統一領導下開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省指揮部根據處置工作需要,可視情增加成員單位。


    附件3


    省指揮部工作組分工及職責


    一、事故調查組。由省市場監管局牽頭,省公安廳、農業農村廳、衛生健康委等部門參加。主要職責:調查事故發生原因,評估事故影響,查明致病原因,形成調查結論,提出事故防范意見;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對涉嫌犯罪的,督促、指導涉案地公安機關立案偵辦,查清事實,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監管部門及其他機關工作人員的失職、瀆職等行為進行調查。根據實際需要,事故調查組可以在事發地或派出部分人員赴現場開展事故調查。


    二、危害控制組。由事發環節的具體監管職能部門牽頭,相關監管部門參加。主要職責:監督、指導事發地政府職能部門召回、下架、封存有關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對問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的來源和流向進行追溯;采樣檢測;對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現場和可能污染的工具、設備等設施進行徹底消毒,防止危害蔓延擴大。


    三、醫療救治組。由省衛生健康委牽頭,省交通運輸廳等部門參加。主要職責:結合事故調查組的調查情況,制定最佳救治方案,指導事發地衛生健康部門組織對健康受到危害的人員進行醫療救治。


    四、檢測評估組。由省市場監管局牽頭,省農業農村廳、衛生健康委、哈爾濱海關等部門參加。主要職責:提出檢測方案和要求,組織實施相關檢測;查找事故致病因素,分析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后果,為制定現場搶救方案和采取控制措施提供參考。


    五、治安維護組。由省公安廳牽頭,相關部門參加。主要職責:指導事發地公安機關加強治安管理,維護社會穩定,開展刑事案件排查。


    六、新聞宣傳組。由省委宣傳部牽頭,省政府新聞辦、市場監管局等部門參加。主要職責:組織事故處置宣傳報道和輿論引導,配合相關部門做好信息發布工作。


    七、專家組。省市場監管局會同有關部門成立省指揮部專家組。主要職責:負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快速檢測、分析評估、趨勢研判,為應急響應的調整和解除以及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決策建議。


    根據實際工作需要,省指揮部可增設其他工作組。各工作組可派出人員趕赴事故現場,成立前方工作小組,指導開展現場處置工作。


    附件4


    其他事故報告責任單位報告要求


    一、食品生產經營者發現其生產經營的食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眾健康損害的情況和信息,要在2小時內向所在地縣級市場監管部門和負責本單位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有關部門報告。


    二、發生可能與食品有關的急性群體性健康損害的單位,要在2小時內向所在地縣級市場監管部門、衛生健康部門報告。


    三、接收食品安全事故病人治療的單位,要按照國家衛生健康委有關規定,及時向所在地縣級市場監管部門、衛生健康部門報告和舉報。


    四、食品安全相關技術機構、有關社會團體及個人發現食品安全事故相關情況,及時向所在地縣級市場監管部門、衛生健康部門報告和舉報。


    五、市場監管、衛生健康部門接到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在規定時限內向本級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初次報告信息。報上級主管部門的食品安全事故信息,要同時或先行向本級政府報告。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特殊情況,必須立即報告。需要通報相關部門的及時通報相關部門。


    六、其他有關部門發現食品安全事故或接到食品安全事故報告或舉報,要立即組織核查;初步核實后,立即向同級政府報告,并通報市場監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


    七、經初步核實為食品安全事故且需要啟動應急響應的,由市場監管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向同級政府及上級部門提出啟動響應的建議。


    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分為初報、續保和終報。信息報送、通報形式、時限另有要求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地區: 黑龍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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