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全區預防野生動物帶來的疫源疫情的危害,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健康,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禁止賓館、酒樓、飯店、燒烤店等單位和個人非法收購、加工、銷售野生動物及產品、禁止農貿市場等場所非法擺售野生動物活體、死體及其產品。
二、禁止亂捕濫獵野生動物,禁止出售、攜帶、運輸、食用野生動物。
三、野生動物馴養場所、賓館、飯店等經營單位要加強管理,嚴格遵守野生動物保護的法律法規,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疫源疫病的防控工作。
四、林業部門將會同相關部門依照各自職責,加強監管,認真查處非法和經營利用野生動物的行為,對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刑事責任。
五、發現非法獵捕、濫殺、出售、販賣、收購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違法行為,要及時向林業部門舉報。舉報電話:2596385
六、大力宣傳保護野生動物,做到拒食、拒售野生動物,爭做文明公民。
屯溪區林業局
2020年1月23日
一、禁止賓館、酒樓、飯店、燒烤店等單位和個人非法收購、加工、銷售野生動物及產品、禁止農貿市場等場所非法擺售野生動物活體、死體及其產品。
二、禁止亂捕濫獵野生動物,禁止出售、攜帶、運輸、食用野生動物。
三、野生動物馴養場所、賓館、飯店等經營單位要加強管理,嚴格遵守野生動物保護的法律法規,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疫源疫病的防控工作。
四、林業部門將會同相關部門依照各自職責,加強監管,認真查處非法和經營利用野生動物的行為,對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刑事責任。
五、發現非法獵捕、濫殺、出售、販賣、收購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違法行為,要及時向林業部門舉報。舉報電話:2596385
六、大力宣傳保護野生動物,做到拒食、拒售野生動物,爭做文明公民。
屯溪區林業局
2020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