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市、區)農業局(農委)、水產畜牧獸醫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為貫徹落實《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印發〈關于推進健康廣西建設的決定〉及〈“健康廣西2030”規劃〉的通知》(桂發〔2017〕10號)精神,進一步做好從源頭治理重大人畜(禽)共患傳染病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自治區農業廳、自治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自治區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了《加強源頭治理 抓好重大畜(禽)共患傳染病防控工作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貫徹執行。
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業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廣西壯族自治區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3月29日
附件:關于印發加強源頭治理 抓好重大人畜(禽)共患傳染病防控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桂農業發〔2018〕53號)
為貫徹落實《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印發〈關于推進健康廣西建設的決定〉及〈“健康廣西2030”規劃〉的通知》(桂發〔2017〕10號)精神,進一步做好從源頭治理重大人畜(禽)共患傳染病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自治區農業廳、自治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自治區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了《加強源頭治理 抓好重大畜(禽)共患傳染病防控工作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貫徹執行。
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業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廣西壯族自治區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3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