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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加強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皖安監健〔2017〕86號)

   2019-06-24 365
核心提示:各市、省直管縣安全監管局:  根據《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國家安監總局令第90號,簡稱《辦法》)和國
各市、省直管縣安全監管局: 
  根據《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國家安監總局令第90號,簡稱《辦法》)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有關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現就加強我省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簡稱“三同時”)監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辦法》的宣傳引導工作
 
  (一)營造貫徹《辦法》的良好環境。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認真學習《辦法》和本通知,提高貫徹《辦法》的自覺性和能力,努力營造貫徹《辦法》的良好環境。一是依托安全管理網格化基礎加強對鄉鎮(街道)政府、各類園區管委會的宣傳,依靠其及時督促轄區內建設單位執行“三同時”制度并向縣級以上安全監管部門報告有關情況;二是將“三同時”制度及有關規定納入各級政務服務中心網站及服務指南中宣傳,使有關部門、單位廣泛知曉;三是依托“安徽省安全生產信息化平臺”推送“三同時”制度與辦事指南,并通過組織培訓、發放宣傳手冊等方式,使有關建設(用人)單位廣泛知曉“三同時”制度;四是依靠各級工會做好對企業工會和廣大職工的宣傳,增強職工維護自身職業健康權益的意識,監督企業執行“三同時”制度,向安全監管部門舉報不執行該制度的行為。
 
  (二)指導建設(用人)單位實施《辦法》,要幫助建設(用人)單位從守法經營、維護職工健康、維護自身利益角度,提高對執行“三同時"制度重要性的認識,努力規范開展“三同時”工作。建設單位要按照工作流程(見附件1)、評審(驗收)工作程序(見附件2),依法依規開展職業病危害預評價、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組織職業病防護設施驗收。在開展“三同時”各環節工作時,建設單位要及時登錄“安徽省安全生產信息化平臺(企業端)”(見省安監局網站網上辦事欄目),填報驗收方案、工作過程報告等信息(參見附件3-6)
 
  建設單位要主動通過公告欄、網站等方式及時公布相關信息(參見附件7),接受本單位勞動者和外界監督。
 
  二、及時掌握涉及職業病危害的建設項目
 
  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采取多種方式,盡早發現本轄區可能存在職業病危害的建設項目,及時介入監管,督促指導建設單位執行“三同時”制度。一是通過“安徽省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的辦理結果公示欄目查詢本轄區建設項目信息;二是通過政務服務中心窗口主動與發展改革、經信、環保、國土、住建、規劃等部門溝通,及時了解建設項目信息;三是部署鄉鎮(街道)、各類園區及時向安全監管部門報告本轄區內涉及職業病危害的建設項目;四是按照安全生產與職業病防治工作一體化監管的要求加強內部聯動,確保安全監管部門直管行業執行“三同時”制度;五是鼓勵舉報不執行“三同時”制度的行為。
 
  三、運用安全生產信息化平臺及時監控“三同時制度落實情況
 
  (一)實施分級分類監管。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盡快轉變工作思路與監管方式,按照屬地監管、分級監管原則,依法在職責范圍內對本行政區域內的“三同時”工作實施監督管理;并根據建設項目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風險程度,對職業病危害一般、較重和嚴重項目實施分類監管。
 
  省安全監管局負責監管的建設項目: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依法委托實施的;省政府審批、核準或者備案的;跨設區的市(省直管縣)的;建設項目投資總額在20億元以上的非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實施監管的項目。
 
  省轄市安全監管局負責監管的建設項目:省有關投資主管部門審批、核準或者備案的;市政府及有關投資主管部門審批、核準或者備案的;跨縣(市、區)的;省安全監管局委托實施的。本轄區其他“三同時”監督管理工作的分工由省轄市安全監管局確定。
 
  省直管縣安全監管局負責監管的建設項目:本轄區內非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及省安全監管局負責監管的建設項目。
 
  (二)及時監控項目情況。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根據分工依托“安徽省安全生產信息化平臺”實施監管,督促建設單位及時登錄系統填報信息,并對填報的建設項目信息進行梳理分析,有針對性的對監管范圍內建設項目進行監督核查。要跟蹤監控已在系統內上報的建設項目“三同時”工作進度,在建設單位開展“三同時”各環節工作時,及時督促指導,確保各項工作依法依規開展。上級安全監管部門可委托建設項目所在地下級安全監管部門對本級監管的項目“三同時”工作實施現場核查、督辦,下級安全監管部門發現屬于上級安全監管部門監管的項目未執行“三同時”制度的要及時報告上級安全監管部門。安全監管部門可視情況抽查建設項目預評價報告、設計專篇、控制效果評價報告并現場監督建設單位組織的評審和驗收活動。
 
  四、依法糾正違反“三同時”制度行為
 
  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進一步加大“三同時”監管執法力度,對違反“三同時”有關規定的建設單位和提供評價、設計服務的單位,要嚴格依法查處、嚴厲處罰、嚴格追責,對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要按照規定實施聯合懲戒。2012年以后立項尚未投產的建設項目,未按規定實施“三同時”的,要給予警告、責令實施“三同時",逾期不改正的依法處罰;情節嚴重的,提請本級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權限責令停建2012年以來未實施“三同時就已投產的建設項目,要給予警告、責令建設單位限期完成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并按有關規定組織驗收;逾期不改正的依法處罰;驗收不合格或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責令停止產生職業病危害的作業,或者提請本級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權限責令關閉。
 
  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組織開展“三同時"專項執法檢查,每半年至少通報一次“三同時”工作情況,每年12月1日前由各市、省直管縣安全監管局將本地區監督檢查情況(見附件8)匯總后以紙質和電子版形式報送至省安全監管局職業健康處。
 
     附件:
   1.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工作流程圖
 
  2.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評審(驗收)工作程序
 
  3.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驗收方案(式樣)
 
  4.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工作過程報告(式樣)
 
  5.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工作過程報告(式樣)
 
  6.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和職業病防護設施驗收工作過程報告(式樣)
 
  7.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工作公示信息表(式樣)
 
  8.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監督檢查情況匯總表
 
  安徽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2017年8月8日


 
地區: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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