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和捷克共和國農業部關于捷克輸華配合飼料檢疫和衛生要求的議定書》規定,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允許符合相關要求的捷克配合飼料進口。現將進口捷克配合飼料檢疫和衛生要求予以公布(見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
進口捷克配合飼料檢疫和衛生要求.docx
海關總署
2021年3月18日
公告正文下載鏈接:
海關總署關于進口捷克配合飼料檢疫和衛生要求的公告.doc
海關總署關于進口捷克配合飼料檢疫和衛生要求的公告.pdf
特此公告。
附件:

海關總署
2021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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