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農委,省農業科學院、山西農業大學,廳屬有關單位:
為做好2017年農業轉基因監管工作,根據《農業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7年農業轉基因監管工作的通知》精神(農辦科〔2017〕4號),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突出監管重點
(一)加強試驗環節監管。嚴格農業轉基因生物試驗審批制度,嚴查中間試驗是否依法報告、環境釋放和生產性試驗是否依法報批、安全控制措施是否落實。對轄區內涉農科研育種單位試驗基地全覆蓋排查,通過抽樣檢測查處轉基因作物非法試驗。加強農業轉基因生物試驗基地的管理,對已經批復的轉基因試驗全覆蓋檢查,試驗前檢查控制措施和制度建設情況,試驗中檢查安全隔離等措施落實情況,試驗結束檢查殘余物和收獲物處理、保存情況,做到監管過程有記錄、監管內容有檔案、試驗材料可溯源。
(二)加強育種、制種、繁種基地監管。對全省境內育種、制種、繁種基地進行檢測監測。凡是在我省境內開展主要農作物育種、制種、繁種活動的單位和個人,都應報告育種、制種、繁種活動開展地農業主管部門,并逐級報省農業廳。其中,持有主要農作物雜交種子及其親本種子的生產經營許可證的種子企業的育種、制種、繁種活動要報告省種子管理部門。要嚴查私自開展轉基因試驗和育繁種行為,對違規試驗和繁種材料堅決鏟除。
(三)加強品種審定環節監管。申請單位要對參加區域試驗的玉米、水稻、大豆、小麥等品種進行轉基因成分檢測,省種子管理機構要進行轉基因成分復檢,發現非法含有轉基因成分的立即終止試驗。未獲得農業轉基因生物生產應用安全證書的轉基因品種一律不得進行區域試驗和品種審定。
(四)加強種子生產、加工經營環節監管。各市縣農委要對轄區內的種子生產基地開展拉網式排查,嚴查親本來源,防止非法轉基因種子下地,要加大苗期檢測力度,發現問題從嚴從速查處。開展種子加工和銷售環節轉基因成分抽檢,嚴防轉基因種子冒充非轉基因種子生產經營。
(五)突出抓好進口環節監管。嚴格落實轉基因生物進口和加工許可制度,嚴查進口商和加工企業的安全控制措施、檔案記錄和標識管理,重點核查裝卸、儲藏、運輸、加工過程中安全控制措施落實情況,產品采購、加工、銷售等管理檔案以及轉基因產品標識情況,開展抽樣檢測,確保進口轉基因生物全部用于原料加工,推動境外貿易商、國內進口商、國內加工企業監管工作一體化。
(六)開展番木瓜生產環節監管。對省內的番木瓜生產種植情況進行摸底排查,進行轉基因成分檢測,發現問題立即鏟除,依法處理。
二、加大查處力度
(一)在監督檢查中發現的違法開展田間試驗(中間試驗、環境釋放、生產性試驗)的情況要及時上報,由農業部或省農業廳依據職權,責令停止試驗,停止安全評價申請資格,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情節嚴重的停止科研項目,停止品種審定資格,追究單位領導責任。
(二)對違法制種、繁種、銷售轉基因種子(種苗)的,對以轉基因品種冒充非轉基因品種申請試驗審定的,嚴格按《種子法》第七十五條規定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三)對違規進口轉基因生物,安全管控措施落實不力的進口企業和加工企業,依法責令停止進口,停止加工資格,給予行政處罰。
三、落實管理制度
(一)強化屬地管理責任。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是本行政區域內農業轉基因生物的監管主體,主要領導負總責。要嚴格按照《種子法》《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要求,認真履責、勇于擔當、主動監管、嚴格執法,將轉基因監管工作制度化,并在人員、經費和裝備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二)建立協同監管機制。加強部門間分工合作,形成科教、農業綜合執法、種子系統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科教管理機構要牽頭抓總,依法履行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職責,承擔轉基因作物研究試驗階段的監督管理工作。農業綜合執法系統要將轉基因安全執法納入日常監管范圍,加強對制種企業、種子市場、經營門店的執法監督檢查,嚴厲打擊非法試驗、生產、銷售轉基因種子的行為,并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對涉及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查處。種子管理機構承擔轉基因作物品種試驗審定和種子生產加工監督管理工作,嚴防轉基因品種冒充非轉基因品種進行審定和生產加工,要加強對制種企業資質和生產基地監管,督促企業和基地執行種子生產轉基因檢測制度,做好種子生產基地抽檢工作。
(三)落實主體責任。督導研究試驗單位、種子企業、進口
企業、加工企業切實擔負起主體責任,進一步提高認識、建立制度、落實監管措施。督促種子生產經營者和進口加工企業依法持證經營,健全管理檔案,規范標識管理。
(四)落實長效機制。轉基因作物監管工作已納入農業部延伸績效考核范圍,各市縣也要將轉基因生物監管納入重點工作范圍,進一步落實好績效考核、約談問責、督導檢查制度,層層傳導壓力,層層壓實責任。落實好轉基因監管信息報送制度,案件查處信息實行月報,沒有案件的零報告。
(五)加大案件曝光力度。各市縣對已結案的違規違法案件,各地要及時公布查處結果。并及時將詳細案情和查處情況報告省農業廳。
(六)加強科普宣傳。落實轉基因科普宣傳“進黨校、進機關、進校園、進社區”的要求,各市要開展形式多樣的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政策和科普知識宣傳活動,至少要組織1次當地黨校對領導干部的轉基因專題講座,1次對農業系統干部的宣傳培訓,1次對在校青年學生的科普知識宣傳活動和1次社區科普宣傳活動。各市縣級農業主管部門門戶網站要鏈接農業部官方網站“熱點專題—轉基因權威關注”,注重統籌資源,創新機制,尊重科學,客觀公正,突出宣傳效果,形成科普合力,為轉基因科研和產業化營造良好輿論環境。
(七)主動接受社會監督。省農業廳設立舉報郵箱,各地也
要建立相應的舉報平臺,鼓勵社會各界對違規行為進行舉報。對
于舉報的線索,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接受群眾監督。
四、工作安排
(一)動員部署。各市及各責任部門要根據本通知要求,抓緊制定印發全年監管實施方案,明確工作重點、任務分工,細化工作措施和要求,抓緊部署監管工作。
(二)組織實施。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切實擔負屬地監管責任,根據實施方案落實年度任務,認真開展執法監管,確保各項監管措施落到實處。農業廳將對各市及相關責任部門監管情況進行督查。
(三)信息上報。各市要及時上報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管工作開展情況,對轉基因安全監管當中發現的問題和好的經驗做法及時總結,我廳將根據實際情況及時全面總結,發現問題,推廣經驗。
舉報郵箱:sxsnytkjc@163.com
附件:1.
山西省2017年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管工作方案
2.
山西省2017年玉米轉基因成分抽檢工作方案
3.種子生產經營單位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明白卡
山西省農業廳
2017年3月8日
為做好2017年農業轉基因監管工作,根據《農業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7年農業轉基因監管工作的通知》精神(農辦科〔2017〕4號),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突出監管重點
(一)加強試驗環節監管。嚴格農業轉基因生物試驗審批制度,嚴查中間試驗是否依法報告、環境釋放和生產性試驗是否依法報批、安全控制措施是否落實。對轄區內涉農科研育種單位試驗基地全覆蓋排查,通過抽樣檢測查處轉基因作物非法試驗。加強農業轉基因生物試驗基地的管理,對已經批復的轉基因試驗全覆蓋檢查,試驗前檢查控制措施和制度建設情況,試驗中檢查安全隔離等措施落實情況,試驗結束檢查殘余物和收獲物處理、保存情況,做到監管過程有記錄、監管內容有檔案、試驗材料可溯源。
(二)加強育種、制種、繁種基地監管。對全省境內育種、制種、繁種基地進行檢測監測。凡是在我省境內開展主要農作物育種、制種、繁種活動的單位和個人,都應報告育種、制種、繁種活動開展地農業主管部門,并逐級報省農業廳。其中,持有主要農作物雜交種子及其親本種子的生產經營許可證的種子企業的育種、制種、繁種活動要報告省種子管理部門。要嚴查私自開展轉基因試驗和育繁種行為,對違規試驗和繁種材料堅決鏟除。
(三)加強品種審定環節監管。申請單位要對參加區域試驗的玉米、水稻、大豆、小麥等品種進行轉基因成分檢測,省種子管理機構要進行轉基因成分復檢,發現非法含有轉基因成分的立即終止試驗。未獲得農業轉基因生物生產應用安全證書的轉基因品種一律不得進行區域試驗和品種審定。
(四)加強種子生產、加工經營環節監管。各市縣農委要對轄區內的種子生產基地開展拉網式排查,嚴查親本來源,防止非法轉基因種子下地,要加大苗期檢測力度,發現問題從嚴從速查處。開展種子加工和銷售環節轉基因成分抽檢,嚴防轉基因種子冒充非轉基因種子生產經營。
(五)突出抓好進口環節監管。嚴格落實轉基因生物進口和加工許可制度,嚴查進口商和加工企業的安全控制措施、檔案記錄和標識管理,重點核查裝卸、儲藏、運輸、加工過程中安全控制措施落實情況,產品采購、加工、銷售等管理檔案以及轉基因產品標識情況,開展抽樣檢測,確保進口轉基因生物全部用于原料加工,推動境外貿易商、國內進口商、國內加工企業監管工作一體化。
(六)開展番木瓜生產環節監管。對省內的番木瓜生產種植情況進行摸底排查,進行轉基因成分檢測,發現問題立即鏟除,依法處理。
二、加大查處力度
(一)在監督檢查中發現的違法開展田間試驗(中間試驗、環境釋放、生產性試驗)的情況要及時上報,由農業部或省農業廳依據職權,責令停止試驗,停止安全評價申請資格,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情節嚴重的停止科研項目,停止品種審定資格,追究單位領導責任。
(二)對違法制種、繁種、銷售轉基因種子(種苗)的,對以轉基因品種冒充非轉基因品種申請試驗審定的,嚴格按《種子法》第七十五條規定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三)對違規進口轉基因生物,安全管控措施落實不力的進口企業和加工企業,依法責令停止進口,停止加工資格,給予行政處罰。
三、落實管理制度
(一)強化屬地管理責任。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是本行政區域內農業轉基因生物的監管主體,主要領導負總責。要嚴格按照《種子法》《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要求,認真履責、勇于擔當、主動監管、嚴格執法,將轉基因監管工作制度化,并在人員、經費和裝備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二)建立協同監管機制。加強部門間分工合作,形成科教、農業綜合執法、種子系統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科教管理機構要牽頭抓總,依法履行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職責,承擔轉基因作物研究試驗階段的監督管理工作。農業綜合執法系統要將轉基因安全執法納入日常監管范圍,加強對制種企業、種子市場、經營門店的執法監督檢查,嚴厲打擊非法試驗、生產、銷售轉基因種子的行為,并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對涉及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查處。種子管理機構承擔轉基因作物品種試驗審定和種子生產加工監督管理工作,嚴防轉基因品種冒充非轉基因品種進行審定和生產加工,要加強對制種企業資質和生產基地監管,督促企業和基地執行種子生產轉基因檢測制度,做好種子生產基地抽檢工作。
(三)落實主體責任。督導研究試驗單位、種子企業、進口
企業、加工企業切實擔負起主體責任,進一步提高認識、建立制度、落實監管措施。督促種子生產經營者和進口加工企業依法持證經營,健全管理檔案,規范標識管理。
(四)落實長效機制。轉基因作物監管工作已納入農業部延伸績效考核范圍,各市縣也要將轉基因生物監管納入重點工作范圍,進一步落實好績效考核、約談問責、督導檢查制度,層層傳導壓力,層層壓實責任。落實好轉基因監管信息報送制度,案件查處信息實行月報,沒有案件的零報告。
(五)加大案件曝光力度。各市縣對已結案的違規違法案件,各地要及時公布查處結果。并及時將詳細案情和查處情況報告省農業廳。
(六)加強科普宣傳。落實轉基因科普宣傳“進黨校、進機關、進校園、進社區”的要求,各市要開展形式多樣的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政策和科普知識宣傳活動,至少要組織1次當地黨校對領導干部的轉基因專題講座,1次對農業系統干部的宣傳培訓,1次對在校青年學生的科普知識宣傳活動和1次社區科普宣傳活動。各市縣級農業主管部門門戶網站要鏈接農業部官方網站“熱點專題—轉基因權威關注”,注重統籌資源,創新機制,尊重科學,客觀公正,突出宣傳效果,形成科普合力,為轉基因科研和產業化營造良好輿論環境。
(七)主動接受社會監督。省農業廳設立舉報郵箱,各地也
要建立相應的舉報平臺,鼓勵社會各界對違規行為進行舉報。對
于舉報的線索,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接受群眾監督。
四、工作安排
(一)動員部署。各市及各責任部門要根據本通知要求,抓緊制定印發全年監管實施方案,明確工作重點、任務分工,細化工作措施和要求,抓緊部署監管工作。
(二)組織實施。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切實擔負屬地監管責任,根據實施方案落實年度任務,認真開展執法監管,確保各項監管措施落到實處。農業廳將對各市及相關責任部門監管情況進行督查。
(三)信息上報。各市要及時上報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管工作開展情況,對轉基因安全監管當中發現的問題和好的經驗做法及時總結,我廳將根據實際情況及時全面總結,發現問題,推廣經驗。
舉報郵箱:sxsnytkjc@163.com
附件:1.

2.

3.種子生產經營單位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明白卡
山西省農業廳
2017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