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農業農村局:
按照《農業農村部畜牧獸醫局關于組織開展第三批獸用抗菌藥使用減量化行動試點報名活動的通知》(農牧便函〔2020〕242號)部署,為做好我省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報名程序
(一)各市農業農村局組織轄區內養殖場積極報名。
(二)養殖場自愿申報,提交紙質“獸用抗菌藥使用減量化行動試點報名表”(附件1)一式兩份,并將電子文件 (報名表和有關材料如營業執照、證書、證件等掃描文件)報省農業農村廳畜牧獸醫局。
(三)省農業農村廳畜牧獸醫局根據報名條件和評價標準,對報名的養殖場進行初審,在養殖場報名表及相關資料(紙質)簽署推薦意見,匯集所有申報材料后統一報送農業農村部。
(四)農業農村部組織中國畜牧業協會會同中國獸醫協會、中國獸藥協會和中國奶業協會,對推薦的養殖場申報材料進行審查。符合要求的,將列入全國獸用抗菌藥使用減量化行動試點養殖場。
二、報名條件
(一)資質條件
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養殖場,可自愿申報。
1.在國家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正式登記注冊,并已在農業農村部養殖場直聯直報系統中備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養殖場。
2.具有獸醫技術人員,配備相對固定的執業獸醫師。
3.從事蛋雞、肉雞、肉鴨、生豬、奶牛、肉牛、肉羊、肉兔、奶山羊等商品代養殖。
4.產蛋雞存欄5萬只以上;肉雞年出欄20萬只以上;肉鴨出欄5萬只以上;生豬年出欄5萬頭以上;成母奶牛存欄1000頭以上;肉牛年出欄5000頭以上;肉羊年出欄5000只以上;肉兔年出欄1萬只以上;奶山羊存欄 1000只以上。
5.具備《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三年內未發生重大動物疫病和重大動物產品質量安全事件。
6.依法取得環評手續,并落實了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二)防疫管理
1.飼料、獸藥等不同類型的投入品分類分開儲藏,設施設備完善,儲藏標識清晰。
2.場區入口有車輛、人員消毒池,生產區入口有更衣消毒室。
3.具有解剖室、診斷室、化驗室等獸醫功能室。
(三)糞污處理
1.采用適宜清糞工藝和經濟高效的處理方式,配套農田面積符合土地承載力要求。
2.畜禽養殖廢棄物處理設施運行正常,能夠達到國家、行業或地方標準規定的無害化或排放要求。對畜禽養殖廢棄物建立處理臺賬,且記錄真實、完整。
(四)管理制度與記錄
1.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并具有制度執行的記錄。
2.具有縣級以上畜牧獸醫行政管理部門備案登記證明;按照農業農村部《畜禽標識和養殖檔案管理辦法》要求,建立養殖檔案(包括生產、消毒、免疫、抗體監測、解剖、無害化處理、預防和治療使用獸藥等記錄)。
3.所用的飼料及飼料添加劑應符合《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具有飼料使用的連續記錄。無論是自配或外購飼料均須提供不同飼養階段所用飼料的營養成分表。其中應有促生長劑(包括藥物飼料添加劑)等相關品種的名稱和使用量的記錄。
4.所用獸藥應符合《獸藥管理條例》要求,具有完整的獸藥使用記錄和獸用處方藥使用記錄。
三、材料清單
(一)養殖場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9年 12 月 31日基本信息(表一)、報名信息(表二)一式兩份。
(二)有效的《養殖場法人營業執照》或其他相關許可經營資質證書的復印件。
(三)《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復印件。
(四)養殖場未來5年獸用抗菌藥減量使用的目標和獸藥使用管理計劃。
四、有關要求
請各市農業農村局按照有關要求,組織做好轄區內養殖場報名和推薦工作,并于2020年4月22日前將《獸用抗菌藥使用減量化試點養殖場推薦名單匯總表》及推薦場申報材料報送省農業農村廳畜牧獸醫局。
附件:
1、獸用抗菌藥使用減量化行動報名表.docx
2、獸用抗菌藥使用減量化試點報名匯總表.docx
山西省農業農村廳辦公室
2020年4月14日
按照《農業農村部畜牧獸醫局關于組織開展第三批獸用抗菌藥使用減量化行動試點報名活動的通知》(農牧便函〔2020〕242號)部署,為做好我省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報名程序
(一)各市農業農村局組織轄區內養殖場積極報名。
(二)養殖場自愿申報,提交紙質“獸用抗菌藥使用減量化行動試點報名表”(附件1)一式兩份,并將電子文件 (報名表和有關材料如營業執照、證書、證件等掃描文件)報省農業農村廳畜牧獸醫局。
(三)省農業農村廳畜牧獸醫局根據報名條件和評價標準,對報名的養殖場進行初審,在養殖場報名表及相關資料(紙質)簽署推薦意見,匯集所有申報材料后統一報送農業農村部。
(四)農業農村部組織中國畜牧業協會會同中國獸醫協會、中國獸藥協會和中國奶業協會,對推薦的養殖場申報材料進行審查。符合要求的,將列入全國獸用抗菌藥使用減量化行動試點養殖場。
二、報名條件
(一)資質條件
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養殖場,可自愿申報。
1.在國家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正式登記注冊,并已在農業農村部養殖場直聯直報系統中備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養殖場。
2.具有獸醫技術人員,配備相對固定的執業獸醫師。
3.從事蛋雞、肉雞、肉鴨、生豬、奶牛、肉牛、肉羊、肉兔、奶山羊等商品代養殖。
4.產蛋雞存欄5萬只以上;肉雞年出欄20萬只以上;肉鴨出欄5萬只以上;生豬年出欄5萬頭以上;成母奶牛存欄1000頭以上;肉牛年出欄5000頭以上;肉羊年出欄5000只以上;肉兔年出欄1萬只以上;奶山羊存欄 1000只以上。
5.具備《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三年內未發生重大動物疫病和重大動物產品質量安全事件。
6.依法取得環評手續,并落實了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二)防疫管理
1.飼料、獸藥等不同類型的投入品分類分開儲藏,設施設備完善,儲藏標識清晰。
2.場區入口有車輛、人員消毒池,生產區入口有更衣消毒室。
3.具有解剖室、診斷室、化驗室等獸醫功能室。
(三)糞污處理
1.采用適宜清糞工藝和經濟高效的處理方式,配套農田面積符合土地承載力要求。
2.畜禽養殖廢棄物處理設施運行正常,能夠達到國家、行業或地方標準規定的無害化或排放要求。對畜禽養殖廢棄物建立處理臺賬,且記錄真實、完整。
(四)管理制度與記錄
1.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并具有制度執行的記錄。
2.具有縣級以上畜牧獸醫行政管理部門備案登記證明;按照農業農村部《畜禽標識和養殖檔案管理辦法》要求,建立養殖檔案(包括生產、消毒、免疫、抗體監測、解剖、無害化處理、預防和治療使用獸藥等記錄)。
3.所用的飼料及飼料添加劑應符合《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具有飼料使用的連續記錄。無論是自配或外購飼料均須提供不同飼養階段所用飼料的營養成分表。其中應有促生長劑(包括藥物飼料添加劑)等相關品種的名稱和使用量的記錄。
4.所用獸藥應符合《獸藥管理條例》要求,具有完整的獸藥使用記錄和獸用處方藥使用記錄。
三、材料清單
(一)養殖場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9年 12 月 31日基本信息(表一)、報名信息(表二)一式兩份。
(二)有效的《養殖場法人營業執照》或其他相關許可經營資質證書的復印件。
(三)《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復印件。
(四)養殖場未來5年獸用抗菌藥減量使用的目標和獸藥使用管理計劃。
四、有關要求
請各市農業農村局按照有關要求,組織做好轄區內養殖場報名和推薦工作,并于2020年4月22日前將《獸用抗菌藥使用減量化試點養殖場推薦名單匯總表》及推薦場申報材料報送省農業農村廳畜牧獸醫局。
附件:


山西省農業農村廳辦公室
202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