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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做好2020年糧食棉花進口關稅配額再分配申報工作的通知

   2020-09-08 1015
核心提示:各市、廣德市、宿松縣發展改革委,有關省屬企業:根據《2020年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再分配公告》(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公告2020年
各市、廣德市、宿松縣發展改革委,有關省屬企業:


    根據《2020年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再分配公告》(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公告2020年第4號,以下簡稱《公告》)要求,為做好我省糧食、棉花進口關稅配額再分配申報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申報


    1.本次符合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再分配申請條件的企業為:獲得2020年糧食棉花進口關稅配額并全部使用完畢(需提供進口報關單復印件)的最終用戶,以及符合《2020年糧食進口關稅配額申請和分配原則》和《2020年棉花進口關稅配額申請和分配原則》中所列申請條件但在年初分配時未獲得2020年進口關稅配額的新用戶。


    2.各地要嚴格按照《公告》和《安徽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做好2020年糧食棉花進口關稅配額申報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時通知、指導企業準備申報材料,并對申報材料進行嚴格初審。


    二、申報時間


    9月1日至15日,各市、廣德市、宿松縣發展改革委按企業申請時間順序,將符合條件的申報材料(包括企業申請表原件、各地匯總表,一式三份)以書面形式報送省政務服務中心省發展改革委窗口(合肥市馬鞍山路509號,聯系電話:0551-62999756)。省屬企業直接將申報材料報送省政務服務中心省發展改革委窗口。


    請你們抓緊組織申報,對符合條件的材料,省發展改革委將按照先來先報原則上報國家發展改革委。


    三、其他事項


    請各地督促持有配額的企業抓緊完成進口,并及時將進口報關單和配額證第一聯交還省發展改革委核銷。對于當年未就全部配額數量簽訂進口合同,或已簽訂進口合同但預計年底前無法從始發港出運的,均應將其持有的關稅配額量中未完成或不能完成的部分于9月15日前交還省發展改革委。對最終用戶9月15日前沒有交還且年底前未充分使用的配額,國家發展改革委將在分配下一年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時按比例相應扣減。


      附件:
    糧食再分配申請表.xls


    棉花再分配申請表.doc


    安徽省2020年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再分配申請匯總表.xls


 
地區: 安徽
標簽: 農產品 糧食 進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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