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商務局、黨委宣傳部、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公安局、自然資源局、住房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文化和旅游局、國資委、市場監管局、煙草局、藥監局:
為推動我區品牌連鎖便利店品牌化、連鎖化、智能化發展,現將《推動廣西品牌連鎖便利店加快發展的實施意見》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廣西壯族自治區商務廳
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宣傳部
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廣西壯族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安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自然資源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交通運輸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文化和旅游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廣西壯族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廣西壯族自治區煙草專賣局
廣西壯族自治區藥品監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14日
推動廣西品牌連鎖便利店加快發展的實施意見
品牌連鎖便利店是指統一形象標識、統一門店管控、統一設施配置、統一服務標準、統一商品采購、統一物流配送,以直營或加盟方式開展經營的,以食品和日用品為主的小型零售店。發展品牌連鎖便利店是一項民生工程,對于促進消費升級,提升城市消費,更好滿足居民便利消費、品質消費需求意義重大。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流通促進商業消費的意見》(國辦發〔2019〕42號)、《商務部等13部門關于推動品牌連鎖便利店加快發展的指導意見》(商流通函〔2019〕696號)精神,加快完善城市公共服務基礎設施,織密便民消費網格,優化便利店營商環境,促進便利店品牌化、連鎖化、智能化發展,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優化便利店網點布局,進一步完善便民消費網絡
(一)強化規劃政策保障。將品牌連鎖便利店納入城市公共服務基礎設施體系建設。圍繞打造“一刻鐘便民生活服務圈”目標,完善便利店網點配置。鼓勵各地研究制定便利店等便民商業設施配建規劃,細化便利店配置標準,預留便利店業態空間,推動新建便利店等配套商業設施與住宅建設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和交付使用,固化用途功能。推動落實新建社區商業和綜合服務設施面積占社區建筑面積比例不低于10%的要求。(自治區自然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商務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完善便利店網點布局。將便利店納入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支持范圍,引導便利店企業在老舊社區拓展門店,滿足社區居民便利消費需求,補齊城市老舊小區便利店發展短板。支持便利店企業有計劃、分階段、按步驟由中心城市向周邊城市、小城鎮和農村拓展,便利城鄉居民消費,填補城市郊區、小城鎮和農村發展空白。加強城市核心商圈便利店規劃引導,減少同質化競爭,實現錯位發展。(自治區商務廳、住房城鄉建設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拓展便利店發展空間。鼓勵政府和企事業單位有效利用閑置空間資源,引進品牌連鎖便利店或設置智能零售終端等便民商業設施。推動各地開放公共服務空間,在高校、體育場館、醫院、公園、景區、地鐵站等場所布局或改造品牌連鎖便利店,提升公共服務給空間消費便利度。鼓勵在特定場所探索發展移動便利店、廂式智能便利店等非固定便民商業設施。(自治區自然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優化便利店營商環境,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
(四)簡化便利店企業證照辦理。對符合條件的連鎖便利店企業實行“一照多址”,簡化連鎖便利店登記程序;支持各市試行跨轄區“一照多址”,探索企業總部在不同縣(區)級登記機關管轄區域內新開設連鎖門店的,可直接辦理新增經營場所登記,無需辦理新設分支機構。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探索減少許可證改革,合并壓減品牌連鎖便利店需要辦理的審批手續。(自治區市場監管局、相關許可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優化食品經營許可條件。對食品經營企業連鎖門店數量達到10家以上的,新開設門店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按“申請人承諾制”辦理。對于從事預包裝食品簡單加熱項目的便利店,可將許可證經營項目核定為“預包裝食品銷售”。對品牌連鎖便利店企業申請預包裝食品銷售等經營項目以及食品經營許可變更、延續、補辦等不改變經營場所、設備設施和布局的,企業作出承諾后,不再進行現場核查。申請現場制售類經營項目的,壓縮現場審查時間,從提交完整材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頒發食品經營許可。加快推動網上辦理許可流程,推進食品經營許可電子證書的發放使用。(自治區市場監管局負責)
(六)簡化藥品經營審批手續。品牌連鎖便利店可按有關標準申請零售經營乙類非處方藥,并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申請二類醫療器械經營備案的可由企業總部統一配備質量管理人員,簡化有關審批流程和申請材料,縮短審批時間,提高辦理效率,進一步降低企業制度化成本。(自治區藥監局負責)
(七)推動便利店煙草經營改革試點。在南寧市率先開展試點工作,對商務主管部門推薦、擁有直營門店30家以上的品牌連鎖便利店企業,進一步放寬準入門檻,簡化審批手續。連鎖便利店網上申請的,只需提交申請表和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圖片;連鎖企業多家便利店線下申請,重復性材料只需向同一辦證機關提交一次。對連鎖便利店申請煙草專賣許可證的,審批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5日內作出行政許可決定。除連鎖便利店自身原因外,煙草部門應保證連鎖便利店自領證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能夠首次訂貨,在訂貨后最近的送貨周期安排送貨。對于新入網經營卷煙的連鎖便利店,可參照同區域、同業態、同經營條件零售客戶的平均檔位,按“就高不就低”原則確定初始檔位。對于入網經營時自愿將卷煙零售流水數據實時共享至當地煙草商業企業的連鎖便利店,可在初始檔位基礎上調高一檔。對于實時共享數據且采用網上配貨訂購卷煙的連鎖店,可適當上浮限量投放卷煙的數量。(自治區煙草專賣局、商務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降低企業成本費用。全面落實工商用電同價政策,推動實行“一戶一表”,強化對轉供電主體電價監管,降低連鎖便利店企業用電成本。加強對轉供電主體違規收費的查處,切實把降價成果惠及連鎖便利店企業。(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規范執法檢查。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重點推進多部門聯合雙隨機檢查,切實減少對市場主體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干預,壓減不必要的現場檢查和核查活動。在試點推行告知承諾制前提下,對連鎖便利店企業僅申請預包裝食品銷售經營項目以及食品經營許可變更、延續、補辦等不改變經營場所、設備設施和布局,同時不改變經營項目的,不再進行現場核查。(自治區市場監管局負責)
三、優化商品服務供給,進一步推動品牌化發展
(十)加快便利店品牌建設。強化便利店企業品牌意識,支持品牌連鎖便利店統一設置代表企業特色的標識牌匾,突出企業特點,提升企業品牌影響力。加大對企業品牌及知識產權的保護力度,為企業依法維權提供支持。引導企業對標業內領先企業,建立高水平的服務標準,增強服務體驗,提升品牌美譽度。鼓勵企業加強與知名文娛品牌合作,建設文化主題便利店,發展集文化服務和便民服務等功能為一體的“書店+便利店”模式。擴大品牌宣傳推介,打造一批具有示范作用的品牌連鎖便利店,提升品牌便利店形象。(自治區黨委宣傳部、商務廳、文化和旅游廳、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優化商品供給。鼓勵有條件的便利店企業發展自有商品品牌,開發差異化、個性化、特色化商品。支持連鎖便利店與餐飲企業、食品加工企業聯合開發鮮食產品,積極推進傳統主食、小吃工業化、規模化生產,深入挖掘地方特色美食和傳統美食,對符合國家產業目錄規定的新建和擴建為連鎖便利店等企業提供主食、副食、調料等配送的中央廚房、食品生產企業給予用地支持。擴大鮮食產品銷售,鼓勵增加適應便利消費特點的半成品、短保質期冷鏈食品,支持提供簡餐、飲品等現場制售服務。鼓勵食品制造企業生產適合便利店銷售的小包裝、小容量商品,豐富商品種類。鼓勵發展生鮮便利店,滿足居民就近購菜需求。(自治區商務廳、自然資源廳、工業和信息化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拓展便民服務功能。支持連鎖便利店搭載書報經營、打印復印、代扣代繳、代收代發、養老家政、廢舊商品回收等便民生活服務項目。從事書報刊發行業務的便利店企業可實行“總部審批、單店備案”。鼓勵在便利店設置水、電、氣等繳費業務以及醫療、教育等政務服務的自助終端。推動各地品牌連鎖便利店與公安部門合作,建立便捷報警渠道,提升城市報警服務能力水平。引導企業提供免費WiFi、熱水、衛生間等公益服務。有條件的門店可設置就餐、休閑區域(室內或外擺)。鼓勵便利店24小時營業,增加夜間商品種類,提高夜間消費便利度和活躍度。(自治區商務廳、公安廳、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推動連鎖化、智能化發展,進一步提高行業發展水平
(十三)推動企業數字化改造。鼓勵便利店創新轉型,多業態融合,加強現代化信息技術應用,以云計算和人工智能等數字化的提升改造,建立由消費大數據驅動商品采購、庫存管理、訂單管理等全過程高效協調的智慧供應鏈。構建新零售場景,增強服務體驗。鼓勵品牌連鎖便利店推廣自助結算、掃碼支付、刷臉支付等移動支付技術,鼓勵采用數字貨架、電子價簽、無線射頻等商品管理技術,開設無人便利店,24小時便利店,開發APP或應用微信小程序,支持有條件的門店提供智能快遞柜、智能提貨柜,提升門店服務智能化水平,優化顧客消費體驗。鼓勵企業整合連鎖門店資源與在線流量資源,優化線上線下服務,自建線上系統、會員體系,加強與電商、配送等平臺企業合作,積極推進便利店O2O模式,開展全渠道經營,提供線上下單、線下體驗、配送到家、社區團購等服務。依托門店網點發展線上會員,提供社區物業、水電繳費、票務、金融等服務,發展社區電商等新型業態,打造智慧社區。(自治區商務廳負責)
(十四)提升連鎖化、集約化水平。積極引進國內外知名便利店企業,發揮龍頭企業引領帶動作用,支持發展直營連鎖、加盟連鎖等多種經營模式,支持品牌連鎖便利店企業加強特許經營體系建設,各地對經營管理規范的加盟店在許可證辦理、優惠政策等方面可以與直營店同等待遇。支持總部設在我區的品牌連鎖便利店企業跨區域發展,推進多業態融合,擴大經營規模,提升品牌競爭力。鼓勵連鎖便利店企業股權并購、強強聯合,推動國有便利店企業與民營企業進行混合所有制改革,提升行業集約化水平。鼓勵知名便利店企業與大型商業企業開展品牌授權經營合作,跨區域拓展便利店網絡。鼓勵品牌連鎖便利店通過開展連鎖或股權加盟方式,改造提升老舊小商店、雜貨店、副食店、小賣部等,整合分散經營的門店資源,擴大連鎖經營規模。鼓勵各地通過行業協會、龍頭企業、職業院校等多方作用加大便利店等連鎖零售專業人才培訓,增強行業發展內生動力。(自治區商務廳、國資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加強物流配送體系建設。支持便利店企業自建或采用第三方物流服務,加強與在線零售、超市等零售業態的物流配送協同共享,實施共同配送、集中配送,建設集約、高效的物流配送體系。支持將便利店物流配送納入城鄉高效配送體系,扎實推進城市綠色貨運配送示范工程,有條件的企業可建立城鄉全程冷鏈配送系統,完善便利店配送網絡,提高城鄉配送效率。支持設立便利店倉儲配送中心和前置倉,購置新能源配送車輛,推動物流配送降本、提質、增效。(自治區商務廳、交通運輸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為推動我區品牌連鎖便利店品牌化、連鎖化、智能化發展,現將《推動廣西品牌連鎖便利店加快發展的實施意見》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廣西壯族自治區商務廳
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宣傳部
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廣西壯族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安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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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交通運輸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文化和旅游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廣西壯族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廣西壯族自治區煙草專賣局
廣西壯族自治區藥品監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14日
推動廣西品牌連鎖便利店加快發展的實施意見
品牌連鎖便利店是指統一形象標識、統一門店管控、統一設施配置、統一服務標準、統一商品采購、統一物流配送,以直營或加盟方式開展經營的,以食品和日用品為主的小型零售店。發展品牌連鎖便利店是一項民生工程,對于促進消費升級,提升城市消費,更好滿足居民便利消費、品質消費需求意義重大。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流通促進商業消費的意見》(國辦發〔2019〕42號)、《商務部等13部門關于推動品牌連鎖便利店加快發展的指導意見》(商流通函〔2019〕696號)精神,加快完善城市公共服務基礎設施,織密便民消費網格,優化便利店營商環境,促進便利店品牌化、連鎖化、智能化發展,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優化便利店網點布局,進一步完善便民消費網絡
(一)強化規劃政策保障。將品牌連鎖便利店納入城市公共服務基礎設施體系建設。圍繞打造“一刻鐘便民生活服務圈”目標,完善便利店網點配置。鼓勵各地研究制定便利店等便民商業設施配建規劃,細化便利店配置標準,預留便利店業態空間,推動新建便利店等配套商業設施與住宅建設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和交付使用,固化用途功能。推動落實新建社區商業和綜合服務設施面積占社區建筑面積比例不低于10%的要求。(自治區自然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商務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完善便利店網點布局。將便利店納入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支持范圍,引導便利店企業在老舊社區拓展門店,滿足社區居民便利消費需求,補齊城市老舊小區便利店發展短板。支持便利店企業有計劃、分階段、按步驟由中心城市向周邊城市、小城鎮和農村拓展,便利城鄉居民消費,填補城市郊區、小城鎮和農村發展空白。加強城市核心商圈便利店規劃引導,減少同質化競爭,實現錯位發展。(自治區商務廳、住房城鄉建設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拓展便利店發展空間。鼓勵政府和企事業單位有效利用閑置空間資源,引進品牌連鎖便利店或設置智能零售終端等便民商業設施。推動各地開放公共服務空間,在高校、體育場館、醫院、公園、景區、地鐵站等場所布局或改造品牌連鎖便利店,提升公共服務給空間消費便利度。鼓勵在特定場所探索發展移動便利店、廂式智能便利店等非固定便民商業設施。(自治區自然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優化便利店營商環境,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
(四)簡化便利店企業證照辦理。對符合條件的連鎖便利店企業實行“一照多址”,簡化連鎖便利店登記程序;支持各市試行跨轄區“一照多址”,探索企業總部在不同縣(區)級登記機關管轄區域內新開設連鎖門店的,可直接辦理新增經營場所登記,無需辦理新設分支機構。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探索減少許可證改革,合并壓減品牌連鎖便利店需要辦理的審批手續。(自治區市場監管局、相關許可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優化食品經營許可條件。對食品經營企業連鎖門店數量達到10家以上的,新開設門店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按“申請人承諾制”辦理。對于從事預包裝食品簡單加熱項目的便利店,可將許可證經營項目核定為“預包裝食品銷售”。對品牌連鎖便利店企業申請預包裝食品銷售等經營項目以及食品經營許可變更、延續、補辦等不改變經營場所、設備設施和布局的,企業作出承諾后,不再進行現場核查。申請現場制售類經營項目的,壓縮現場審查時間,從提交完整材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頒發食品經營許可。加快推動網上辦理許可流程,推進食品經營許可電子證書的發放使用。(自治區市場監管局負責)
(六)簡化藥品經營審批手續。品牌連鎖便利店可按有關標準申請零售經營乙類非處方藥,并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申請二類醫療器械經營備案的可由企業總部統一配備質量管理人員,簡化有關審批流程和申請材料,縮短審批時間,提高辦理效率,進一步降低企業制度化成本。(自治區藥監局負責)
(七)推動便利店煙草經營改革試點。在南寧市率先開展試點工作,對商務主管部門推薦、擁有直營門店30家以上的品牌連鎖便利店企業,進一步放寬準入門檻,簡化審批手續。連鎖便利店網上申請的,只需提交申請表和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圖片;連鎖企業多家便利店線下申請,重復性材料只需向同一辦證機關提交一次。對連鎖便利店申請煙草專賣許可證的,審批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5日內作出行政許可決定。除連鎖便利店自身原因外,煙草部門應保證連鎖便利店自領證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能夠首次訂貨,在訂貨后最近的送貨周期安排送貨。對于新入網經營卷煙的連鎖便利店,可參照同區域、同業態、同經營條件零售客戶的平均檔位,按“就高不就低”原則確定初始檔位。對于入網經營時自愿將卷煙零售流水數據實時共享至當地煙草商業企業的連鎖便利店,可在初始檔位基礎上調高一檔。對于實時共享數據且采用網上配貨訂購卷煙的連鎖店,可適當上浮限量投放卷煙的數量。(自治區煙草專賣局、商務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降低企業成本費用。全面落實工商用電同價政策,推動實行“一戶一表”,強化對轉供電主體電價監管,降低連鎖便利店企業用電成本。加強對轉供電主體違規收費的查處,切實把降價成果惠及連鎖便利店企業。(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規范執法檢查。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重點推進多部門聯合雙隨機檢查,切實減少對市場主體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干預,壓減不必要的現場檢查和核查活動。在試點推行告知承諾制前提下,對連鎖便利店企業僅申請預包裝食品銷售經營項目以及食品經營許可變更、延續、補辦等不改變經營場所、設備設施和布局,同時不改變經營項目的,不再進行現場核查。(自治區市場監管局負責)
三、優化商品服務供給,進一步推動品牌化發展
(十)加快便利店品牌建設。強化便利店企業品牌意識,支持品牌連鎖便利店統一設置代表企業特色的標識牌匾,突出企業特點,提升企業品牌影響力。加大對企業品牌及知識產權的保護力度,為企業依法維權提供支持。引導企業對標業內領先企業,建立高水平的服務標準,增強服務體驗,提升品牌美譽度。鼓勵企業加強與知名文娛品牌合作,建設文化主題便利店,發展集文化服務和便民服務等功能為一體的“書店+便利店”模式。擴大品牌宣傳推介,打造一批具有示范作用的品牌連鎖便利店,提升品牌便利店形象。(自治區黨委宣傳部、商務廳、文化和旅游廳、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優化商品供給。鼓勵有條件的便利店企業發展自有商品品牌,開發差異化、個性化、特色化商品。支持連鎖便利店與餐飲企業、食品加工企業聯合開發鮮食產品,積極推進傳統主食、小吃工業化、規模化生產,深入挖掘地方特色美食和傳統美食,對符合國家產業目錄規定的新建和擴建為連鎖便利店等企業提供主食、副食、調料等配送的中央廚房、食品生產企業給予用地支持。擴大鮮食產品銷售,鼓勵增加適應便利消費特點的半成品、短保質期冷鏈食品,支持提供簡餐、飲品等現場制售服務。鼓勵食品制造企業生產適合便利店銷售的小包裝、小容量商品,豐富商品種類。鼓勵發展生鮮便利店,滿足居民就近購菜需求。(自治區商務廳、自然資源廳、工業和信息化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拓展便民服務功能。支持連鎖便利店搭載書報經營、打印復印、代扣代繳、代收代發、養老家政、廢舊商品回收等便民生活服務項目。從事書報刊發行業務的便利店企業可實行“總部審批、單店備案”。鼓勵在便利店設置水、電、氣等繳費業務以及醫療、教育等政務服務的自助終端。推動各地品牌連鎖便利店與公安部門合作,建立便捷報警渠道,提升城市報警服務能力水平。引導企業提供免費WiFi、熱水、衛生間等公益服務。有條件的門店可設置就餐、休閑區域(室內或外擺)。鼓勵便利店24小時營業,增加夜間商品種類,提高夜間消費便利度和活躍度。(自治區商務廳、公安廳、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推動連鎖化、智能化發展,進一步提高行業發展水平
(十三)推動企業數字化改造。鼓勵便利店創新轉型,多業態融合,加強現代化信息技術應用,以云計算和人工智能等數字化的提升改造,建立由消費大數據驅動商品采購、庫存管理、訂單管理等全過程高效協調的智慧供應鏈。構建新零售場景,增強服務體驗。鼓勵品牌連鎖便利店推廣自助結算、掃碼支付、刷臉支付等移動支付技術,鼓勵采用數字貨架、電子價簽、無線射頻等商品管理技術,開設無人便利店,24小時便利店,開發APP或應用微信小程序,支持有條件的門店提供智能快遞柜、智能提貨柜,提升門店服務智能化水平,優化顧客消費體驗。鼓勵企業整合連鎖門店資源與在線流量資源,優化線上線下服務,自建線上系統、會員體系,加強與電商、配送等平臺企業合作,積極推進便利店O2O模式,開展全渠道經營,提供線上下單、線下體驗、配送到家、社區團購等服務。依托門店網點發展線上會員,提供社區物業、水電繳費、票務、金融等服務,發展社區電商等新型業態,打造智慧社區。(自治區商務廳負責)
(十四)提升連鎖化、集約化水平。積極引進國內外知名便利店企業,發揮龍頭企業引領帶動作用,支持發展直營連鎖、加盟連鎖等多種經營模式,支持品牌連鎖便利店企業加強特許經營體系建設,各地對經營管理規范的加盟店在許可證辦理、優惠政策等方面可以與直營店同等待遇。支持總部設在我區的品牌連鎖便利店企業跨區域發展,推進多業態融合,擴大經營規模,提升品牌競爭力。鼓勵連鎖便利店企業股權并購、強強聯合,推動國有便利店企業與民營企業進行混合所有制改革,提升行業集約化水平。鼓勵知名便利店企業與大型商業企業開展品牌授權經營合作,跨區域拓展便利店網絡。鼓勵品牌連鎖便利店通過開展連鎖或股權加盟方式,改造提升老舊小商店、雜貨店、副食店、小賣部等,整合分散經營的門店資源,擴大連鎖經營規模。鼓勵各地通過行業協會、龍頭企業、職業院校等多方作用加大便利店等連鎖零售專業人才培訓,增強行業發展內生動力。(自治區商務廳、國資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加強物流配送體系建設。支持便利店企業自建或采用第三方物流服務,加強與在線零售、超市等零售業態的物流配送協同共享,實施共同配送、集中配送,建設集約、高效的物流配送體系。支持將便利店物流配送納入城鄉高效配送體系,扎實推進城市綠色貨運配送示范工程,有條件的企業可建立城鄉全程冷鏈配送系統,完善便利店配送網絡,提高城鄉配送效率。支持設立便利店倉儲配送中心和前置倉,購置新能源配送車輛,推動物流配送降本、提質、增效。(自治區商務廳、交通運輸廳按職責分工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