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農業農村局、沈撫示范區產業發展局、遼寧省農科院、沈陽農業大學、遼寧省農業發展服務中心,其他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關于“尊重科學、嚴格監管,有序推進生物育種產業化應用”的決策部署,根據《生物安全法》《種子法》《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21年農業轉基因生物監管工作方案〉的通知》(農辦科〔號)精神,結合監管工作實際,我廳制定了《遼寧省2021年農業轉基因生物監管工作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落實。
遼寧省農業農村廳辦公室
2021年2月24日
(主動公開)
遼寧省2021年農業轉基因生物監管工作方案
2020年,全省農業農村部門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和省里相關決策部署,一手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手抓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管,嚴格落實各項監管任務,全省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管工作取得實效。為進一步做好三法一條例四規章。依法開展農業轉基因生物加工審批。重點打擊農業轉基因非法研究、試驗、制繁種、經營、加工等違法違規行為,保障我省農業轉基因研發應用安全、平穩發展,確保監管態勢持續向好。
二、重點工作
(一)壓實主體責任。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切實擔負起本轄區內的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要通過召開工作會議、開展監督檢查、宣講政策法規、約談違規單位等方式,督促農業轉基因從業者落實主體責任,強化自我約束和管理;研發單位應成立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小組,單位法定代表人要實實在在擔負起監管的法定責任,落實安全小組審查、監督、檢查、報告等職責,健全從實驗室到田間試驗的各項管理制度;種子生產經營單位應加強對制種親本的管理,建立健全各類檔案,確保源頭和流向可追溯,嚴防生產經營非法轉基因種子;進口原料加工企業要強化內部管理,加快設施設備升級改造,逐步完善各項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嚴防原料擴散和改變用途。
(二)加強研究試驗監管。各市農業農村局要根據省廳統一部署和市本級工作方案對轄區內農業轉基因研發單位實行全覆蓋檢查。嚴查中間試驗是否依法報告,環境釋放和生產性試驗是否依法報批;基因編輯等新育種技術研究、中外合作研究試驗是否依法開展。對試驗前控制條件合規性,試驗中控制措施到位性,試驗材料可追溯性及試驗后收獲物、殘余物處理等情況進行全面監管。對發現的問題要立即報告并配合做好違規行為查處工作。對違規開展試驗的單位,省廳將視其嚴重程度給予責令停止試驗,并處一定數額罰款的懲戒,情節嚴重的,將建議農業農村部不再批準其開展試驗。
(三)加強品種審定監管。嚴格落實農作物品種審定制度。申請單位在提交參試品種樣本前,應確保品種不含有未經批準的轉基因成分,組織開展品種試驗的單位應對品種進行轉基因成分檢測,發現未經批準轉基因成分應立即終止試驗,并做好后續處置工作。逐步完善品種退出制度,依法嚴格落實相應管控措施。
(四)加強制種環節監管。繼續保持打擊非法制種高壓態勢,查早查小,組織開展全省春季農作物種子監管專項行動,并結合作物收獲季,對制種基地、種子田塊開展排查,一經發現非法轉基因制種田,立即予以鏟除銷毀,嚴防非法轉基因種子流入市場。
(五)加強南繁基地監管。繼續加大對南繁基地的監督檢查力度,對我省南繁單位育繁種基地進行全覆蓋檢查,增加地塊抽查密度,嚴查私自、違規開展試驗行為和非法育繁種行為。各市農業農村局應加強本市南繁單位育種基地的抽樣檢測工作,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查處,約談違規單位負責人,責令限期整改,堅決鏟除非法育繁種材料。
(六)加強進口原料加工監管。強化進口原料流向和標識環節管控,嚴格執行農業轉基因生物加工許可制度,現場檢查覆蓋率應達到100%,嚴查運輸、倉儲、加工、廢棄物滅活等過程控制措施落實情況,核查產品采購、生產、銷售檔案記錄,加工企業要明確與采購方及物流方的安全責任劃分,嚴防改變進口轉基因原料用途,確保全部用于加工。
(七)加強種子加工購銷監管。加大對種子生產企業、種子市場、種子經營門店玉米種子轉基因抽檢力度,檢查從事玉米生產經營的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和種植大戶采購的玉米種子是否含有非法轉基因成分。保護育種主體和廣大農民合法權益,營造公平良好的種子市場競爭環境。
(八)加強科普宣傳引導。充分利用傳統媒體和新媒體,宣貫農業轉基因知識。市、縣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應將轉基因科普宣傳納入基層農技推廣補助項目和高素質農民培育能力提升培訓公共課程,重點宣講國家對農業轉基因的各項方針政策,提升科普宣傳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擴大科普宣傳覆蓋面。
三、具體要求
(一)強化責任和制度落實
市、縣農業農村局應嚴格落實屬地化管理責任,提高認識、勇于擔當。要成立由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的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領導小組,主要負責同志要專題研究部署監管工作,建立專門的工作機制,明確轄區內農業轉基因監督檢查、行政執法、科普宣傳等職責分工,層層傳導壓力,保障人員、裝備和經費足額到位,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請各市農業農村局按照本方案具體內容,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本市2021年監管方案,并于3月30日前在單位官網發布。
(二)加強監督檢查和信息報送
抓住種子春耕和種子秋收關鍵時節,提高執法檢查的力度和頻次,針對重點地區開展督導檢查,落實監管線索督辦和約談負責人制度,提升監管實效。健全完善監管信息報送制度,監管信息和案件查處實行信息月報制,無案件的零報告,如遇重大案件應隨時報告,并于結案后15日內將案情和查處情況報省廳相關業務處。請各市農業農村局于每月1日前將《農業轉基因監管信息統計表》,于2021年7月1日、12月1日前,分別將半年工作進展和年度工作總結報送省廳科教處。
(三)加大查處和督導力度
全面摸排收集違法線索,嚴厲查處違規行為,發現非法擴散線索,要及時組織排查,查清主體,及時立案,依法處理。堅決打擊非法轉基因種子制售源頭,鼓勵社會各界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舉報,要深挖源頭,一查到底。對依法予以行政處罰的案件要及時做好信息公開。我廳將適時對各市工作進行督導檢查,對工作不力、材料報送不及時的進行通報,對工作較好的予以表揚。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關于“尊重科學、嚴格監管,有序推進生物育種產業化應用”的決策部署,根據《生物安全法》《種子法》《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21年農業轉基因生物監管工作方案〉的通知》(農辦科〔號)精神,結合監管工作實際,我廳制定了《遼寧省2021年農業轉基因生物監管工作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落實。
遼寧省農業農村廳辦公室
2021年2月24日
(主動公開)
遼寧省2021年農業轉基因生物監管工作方案
2020年,全省農業農村部門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和省里相關決策部署,一手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手抓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管,嚴格落實各項監管任務,全省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管工作取得實效。為進一步做好三法一條例四規章。依法開展農業轉基因生物加工審批。重點打擊農業轉基因非法研究、試驗、制繁種、經營、加工等違法違規行為,保障我省農業轉基因研發應用安全、平穩發展,確保監管態勢持續向好。
二、重點工作
(一)壓實主體責任。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切實擔負起本轄區內的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要通過召開工作會議、開展監督檢查、宣講政策法規、約談違規單位等方式,督促農業轉基因從業者落實主體責任,強化自我約束和管理;研發單位應成立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小組,單位法定代表人要實實在在擔負起監管的法定責任,落實安全小組審查、監督、檢查、報告等職責,健全從實驗室到田間試驗的各項管理制度;種子生產經營單位應加強對制種親本的管理,建立健全各類檔案,確保源頭和流向可追溯,嚴防生產經營非法轉基因種子;進口原料加工企業要強化內部管理,加快設施設備升級改造,逐步完善各項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嚴防原料擴散和改變用途。
(二)加強研究試驗監管。各市農業農村局要根據省廳統一部署和市本級工作方案對轄區內農業轉基因研發單位實行全覆蓋檢查。嚴查中間試驗是否依法報告,環境釋放和生產性試驗是否依法報批;基因編輯等新育種技術研究、中外合作研究試驗是否依法開展。對試驗前控制條件合規性,試驗中控制措施到位性,試驗材料可追溯性及試驗后收獲物、殘余物處理等情況進行全面監管。對發現的問題要立即報告并配合做好違規行為查處工作。對違規開展試驗的單位,省廳將視其嚴重程度給予責令停止試驗,并處一定數額罰款的懲戒,情節嚴重的,將建議農業農村部不再批準其開展試驗。
(三)加強品種審定監管。嚴格落實農作物品種審定制度。申請單位在提交參試品種樣本前,應確保品種不含有未經批準的轉基因成分,組織開展品種試驗的單位應對品種進行轉基因成分檢測,發現未經批準轉基因成分應立即終止試驗,并做好后續處置工作。逐步完善品種退出制度,依法嚴格落實相應管控措施。
(四)加強制種環節監管。繼續保持打擊非法制種高壓態勢,查早查小,組織開展全省春季農作物種子監管專項行動,并結合作物收獲季,對制種基地、種子田塊開展排查,一經發現非法轉基因制種田,立即予以鏟除銷毀,嚴防非法轉基因種子流入市場。
(五)加強南繁基地監管。繼續加大對南繁基地的監督檢查力度,對我省南繁單位育繁種基地進行全覆蓋檢查,增加地塊抽查密度,嚴查私自、違規開展試驗行為和非法育繁種行為。各市農業農村局應加強本市南繁單位育種基地的抽樣檢測工作,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查處,約談違規單位負責人,責令限期整改,堅決鏟除非法育繁種材料。
(六)加強進口原料加工監管。強化進口原料流向和標識環節管控,嚴格執行農業轉基因生物加工許可制度,現場檢查覆蓋率應達到100%,嚴查運輸、倉儲、加工、廢棄物滅活等過程控制措施落實情況,核查產品采購、生產、銷售檔案記錄,加工企業要明確與采購方及物流方的安全責任劃分,嚴防改變進口轉基因原料用途,確保全部用于加工。
(七)加強種子加工購銷監管。加大對種子生產企業、種子市場、種子經營門店玉米種子轉基因抽檢力度,檢查從事玉米生產經營的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和種植大戶采購的玉米種子是否含有非法轉基因成分。保護育種主體和廣大農民合法權益,營造公平良好的種子市場競爭環境。
(八)加強科普宣傳引導。充分利用傳統媒體和新媒體,宣貫農業轉基因知識。市、縣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應將轉基因科普宣傳納入基層農技推廣補助項目和高素質農民培育能力提升培訓公共課程,重點宣講國家對農業轉基因的各項方針政策,提升科普宣傳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擴大科普宣傳覆蓋面。
三、具體要求
(一)強化責任和制度落實
市、縣農業農村局應嚴格落實屬地化管理責任,提高認識、勇于擔當。要成立由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的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領導小組,主要負責同志要專題研究部署監管工作,建立專門的工作機制,明確轄區內農業轉基因監督檢查、行政執法、科普宣傳等職責分工,層層傳導壓力,保障人員、裝備和經費足額到位,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請各市農業農村局按照本方案具體內容,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本市2021年監管方案,并于3月30日前在單位官網發布。
(二)加強監督檢查和信息報送
抓住種子春耕和種子秋收關鍵時節,提高執法檢查的力度和頻次,針對重點地區開展督導檢查,落實監管線索督辦和約談負責人制度,提升監管實效。健全完善監管信息報送制度,監管信息和案件查處實行信息月報制,無案件的零報告,如遇重大案件應隨時報告,并于結案后15日內將案情和查處情況報省廳相關業務處。請各市農業農村局于每月1日前將《農業轉基因監管信息統計表》,于2021年7月1日、12月1日前,分別將半年工作進展和年度工作總結報送省廳科教處。
(三)加大查處和督導力度
全面摸排收集違法線索,嚴厲查處違規行為,發現非法擴散線索,要及時組織排查,查清主體,及時立案,依法處理。堅決打擊非法轉基因種子制售源頭,鼓勵社會各界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舉報,要深挖源頭,一查到底。對依法予以行政處罰的案件要及時做好信息公開。我廳將適時對各市工作進行督導檢查,對工作不力、材料報送不及時的進行通報,對工作較好的予以表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