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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源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轉發遼源市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遼府辦發〔2007〕22號)

   2011-04-25 658
核心提示: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關委、辦、局,各有關直屬機構:  市農業局制定的《遼源市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實施意見》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關委、辦、局,各有關直屬機構:

  市農業局制定的《遼源市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實施意見》已經市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二○○七年九月二十四日

  遼源市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實施意見

  (市農業局    2007年9月24日)

  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是保障消費安全、維護公眾健康的迫切需要,是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基礎,是推進現代農業建設、提升農產品市場競爭力的重要途徑。近年來,我市作為國家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試點城市,在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方面取得了顯著成效。為深入貫徹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全面落實胡錦濤總書記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十一次集體學習時關于做好農產品質量安全的重要指示,按照全省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會議的要求,盡快推進全市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邁向新階段,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思路

  堅持科學發展觀,深入貫徹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以維護公眾健康,推進現代農業建設為目標,以提高農產品質量和市場競爭力為核心,以壯大健康產業為支撐,全面實施標準化體系建設、檢測體系建設、認證體系建設、監管體系建設、現代流通體系建設、服務體系建設,努力實現農產品安全生產、放心消費,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和農村經濟協調發展。

  二、主要任務

  (一)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化體系建設。農業標準體系是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化的重要基礎。要做到農業生產全作物、全過程、全方位的標準化,就要在管理、技術和生產層面及產前、產中、產后各環節建立比較完善的標準化和質量追溯制度,必須建立覆蓋全過程,涉及各環節的農業標準體系。該體系應以《標準化法》、《產品質量法》、《計量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和《認證認可條例》等法律法規為框架,以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為骨干,以地方標準為基礎,以企業標準為補充的農業標準體系,其中包括管理標準、種植養殖作業標準、生產加工標準、儲運和銷售標準等。2007年-2008年全市要修訂農業生產標準28項。其中種植業12項,養殖業7項,特產業3項,加工業6項。各縣區要按照各自產業特色,加快修訂完善一批既實用、又通俗易懂的農業生產技術規程。按照“三位一體,整體推進”的工作思路,進一步加快農業標準化生產基地建設。2007年,我市要創建農業標準化示范縣一個,標準化農產品批發市場一個,市、縣(區)兩級農業標準化基地5個。2008年全市實現無公害農產品產地整體認定。要完成全國綠色食品標準化原料生產基地創建。

  (二)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建設。以完善檢測手段,提升檢測能力和技術水平為重點,以農產品質量安全評價鑒定為宗旨,充分利用現有的檢測設備資源,在生產加工企業和農產品生產基地、超市、農產品批發市場等流通領域增加配置不同層次的檢驗設備,實行快速檢測與實驗室標準檢測相結合,增加抽檢頻率,不斷擴大檢測監控的覆蓋面和檢測內容,形成企業自檢、社會中介機構委托檢測和具有法定資質的專業檢測相結合的三級檢驗檢測網絡。各縣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根據省、市《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體系建設規劃》,研究制定本級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建設規劃,積極爭取國家和省的支持,不斷完善檢測體系網絡,全面提高我市農產品質量安全技術保障能力。

  (三)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認證體系建設。進一步加強無公害、綠色、有機農產品質量安全認證管理工作,形成以無公害農產品認證為主體,以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及農業投入品認證為補充的認證體系。對認證的產品實行標識(牌)和證書管理,鼓勵和倡導獲得認證的農產品生產、加工企業,開展GAP、GMP、HACCP、QS食品生產許可證、ISO9000和ISO14000等質量體系認證。實施名牌戰略,培育市場叫得響、百姓信得過、競爭力強的知名農產品,開拓國內外市場。2007年?2008年培育、開發、認證各類名牌農產品30個。其中,吉林名牌農產品10個,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認證20個。

  (四)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流通體系建設。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是溝通農產品生產與消費的橋梁與紐帶,是現代農業發展的重要支撐。“十一五”期間,農產品流通必須更加有序、規范、安全、高效。為此,要加快推進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完善基礎設施,改善綜合服務,增強流通能力,提高流通效率,創造更好的市場流通條件,有效實現農產品價值,拉動農業和農村經濟持續發展。市各成員部門和各縣區要認真抓好農產品市場的質量安全監管工作。農產品批發市場要按照《農產品質量安全法》所賦予的法律責任,必須設立質量安全抽查檢測機構,具備擔當抽檢工作的能力。有條件的農產品批發市場可自行設立檢測機構,配備專業技術人員和相應的檢測設備。暫時無條件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室的批發市場要委托有資質的檢測機構對入市產品進行檢測。

  (五)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服務體系建設。要強化農產品質量安全生產、經營等技術培訓,提供市場、信息、管理等綜合服務,推進農業規模化、標準化、品牌化。充分發揮農業科研教育機構和農業技術推廣機構的作用,支持他們深入基層開展培訓和指導。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服務體系建設。進一步建立生產經營和食品監管信用檔案、信息數據庫,建立網絡服務系統。

  三、強化監管

  (一)強化產地環境質量監管。加強無公害農產品產地環境質量監管。對已認定的無公害農產品產地進行定期抽樣檢測,實行動態管理,對不合格的產地取消其已認定資格。開展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劃分工作。根據農業部《農產品產地安全管理辦法》要求,從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要求出發,根據品種特性和生產區域大氣、土壤、水體中有毒有害物質狀況等因素,進行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劃分,從產地環節切斷有毒有害物質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的危害途徑。加強農業投入品管理。各縣區要加大對農藥、化肥、種子、獸藥、飼料等銷售環節的監管力度,對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不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的農藥、獸藥、保鮮劑、防腐劑、添加劑等農業投入品要加大打擊力度,嚴把農業投入品生產、經營和使用三個關口,確保產地環境質量安全。

  (二)強化農產品質量日常和專項監管。各縣區要以農產品生產基地、生產加工企業、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和超市為重點,大力開展農產品農藥、獸藥、重金屬等有毒有害物質殘留日常檢測工作。要堅持在“五一”、“十一”、“元旦”、“春節”等重要節假日期間,開展農產品質量專項執法行動。要加強對已認證的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進行有計劃、有重點的持續監測和定期、不定期的監督抽查,全面、及時、準確地掌握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

  (三)強化農業標準實施監管。標準是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的重要前提,按標生產是農產品質量的根本保證。要組織、引導龍頭企業、專合組織、農民按標生產。按照標準對農產品產地環境、農業投入品、生產過程和產后的加工、保鮮、儲運、包裝、標識使用進行全過程監控,切實做到農產品生產有標可行,按標生產,標準化管理。

  (四)強化農產品市場準入監管。為保障消費安全,有效防止有質量安全隱患的農產品進入市場,應積極推行農產品質量安全準入制度。加強各部門的協調配合,結合農產品產地認證和產品標準管理,鼓勵生產加工企業和生產基地、超市、批發市場建立產銷對接,采取廠商掛鉤、廠地掛鉤、商地掛鉤的合作機制,把產品標簽與農產品認證標志、產品商標有機地結合起來,全面推行農產品質量安全準入制度。對目前尚無條件實行農產品質量安全準入制度的偏遠地區、經銷商要落實食品安全承諾協議制度,實行責任追究制,實現從生產到銷售全程質量追溯。特別要嚴格投入品的市場準入管理。深入開展農藥及農藥殘留、獸藥及畜禽產品違禁藥物濫用、水產品藥物殘留三個專項整治工作。進一步健全農藥、獸藥、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等重要農業投入品質量監測制度,完善標簽、標識等監管手段,依法對農業投入品進行質量安全檢查,堅決打擊制售和使用假冒偽劣農業投入品行為。2007年,市縣都要開展農產品批發市場準入試點,逐步探索和建立市場質量安全責任追溯、追究制度、市場業主先行賠付和保證金制度,對出現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市場,要依法追究市場業主和經營者的責任。

  四、加強領導

  農產品質量安全是一項公益性、社會性、政策性很強的工作。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責任重大。要切實加強領導,扎實做好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

  (一)健全組織機構。

  市成立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 長 魏啟生 副市長

  副組長 鄭 裕 市政府副秘書長

  宮成國 市農業局局長

  成 員 朱永庫 市牧業局副局長

  胡振忠 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副局長

  張 力 市發展改革委項目辦副主任

  肖向前 市財政局副局長

  馬興濤 市衛生局副局長

  陸 明 市質監局副局長

  岳潤川 市商務局副局長

  楊大偉 市工商局副局長

  王 福 市水務局副局長

  李玉平 市公安局副局長

  劉海峰 市農業局副局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在市農業局,辦公室主任劉海峰(兼),副主任由市農業局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主任王瑋擔任,具體日常工作。

  各縣區也要建立完善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的專門機構和人員。

  要進一步加強執法隊伍建設,切實承擔起法律賦予的職責。正確處理好行政管理和行政執法的關系,政府監管和行業自律的關系,依法監管和引導服務的關系。各成員單位要通力合作,各負其責。盡快建立政府主導、部門配合、上下聯動、社會各方面共同參與的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機制。

  (二)深入開展宣傳。各新聞單位要充分發揮輿論引導的強勢作用,廣泛深入地宣傳《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和農產品知識,引導安全生產,放心消費。開展好“農產品質量安全宣傳月”活動。組織農業科技人員進村入戶到基地、到田間宣傳相關法律知識。讓廣大農業生產者、經營者和消費者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增強全民質量安全法制觀念和法制意識,提高全社會依法治農的自覺性和主動性。

  (三)提高反應能力。各成員單位要根據農業部、省、市制定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結合各自實際,制定相應應急預案。在發生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時,迅速啟動應急預案,及時進行處理,做到反應迅速、處置果斷,有效控制事態發展,并及時上報有關情況。依托主管部門及行業協會,盡快建立重要農產品的數量、價格監測系統,堅持重點監控與系統監控結合。監控不同區域、不同品種農產品生產、消費、貿易狀況。加強農產品信息建設,建立我市農產品安全預警系統,保障全市人民的消費安全。密切關注和研究市場變化、重大自然災害等對食品供給帶來的影響,提前做好各種應對準備,及時采取有效措施,確保我市農產品質量安全。

  (四)明確工作責任。要建立科學合理的工作責任制,強化考核,加大檢查力度,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對不履行監督職責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予以追究,要自覺接受法律監督、民主監督和社會監督。

  (五)強化監管隊伍建設。建立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隊伍,構建與《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相適應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網絡,是全面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能力的重要基礎。各縣區要切實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行政管理、行政執法、檢驗檢測、技術服務隊伍建設,通過引進、培訓等多種途徑,充實技術力量和人員。要在現有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檢驗檢測和鄉鎮農技推廣隊伍中,選擇一批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的同志,擔任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員,承擔起監督管理、宣傳指導、技術培訓、協調配合等工作職責。通過加強監管隊伍建設,培養一批通曉農產品質量安全專業知識、法律法規的管理型人才和面向基層、面向實踐、面向生產第一線的實用型人才。

  (六)加大財政投入。根據《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的規定,各縣區要將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工作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將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切實加大對農產品質量安全體系建設的投入力度,保證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順利開展。



 
地區: 吉林 吉林市
標簽: 農業 產品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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