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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啟用食品經營許可電子證書的通知

   2020-11-19 309
核心提示:各區市場監管局,委機關相關處室: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放管服改革精神,提高食品經營許可便利化和信息化水平,按照《中共
各區市場監管局,委機關相關處室: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放管服”改革精神,提高食品經營許可便利化和信息化水平,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加快推進食品經營許可改革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市市場監管委進一步深化食品經營許可改革,積極推進全程電子化工作,自即日起啟用食品經營許可電子證書。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食品經營許可電子證書的申請與發放
 
    (一)申請方式。通過“天津市食品經營許可管理系統”新申請食品經營許可的,申請、受理、審查、發證、查詢等,可全程網上辦理,審批通過后,默認即獲得電子證書。網上申請的途徑有三種:
 
    1.天津市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官網→在線服務→在線辦事→食品經營許可管理系統;
 
    2.天津網上辦事大廳→區級市場監管部門→法人服務→食品經營許可事項;
 
    3.直接輸入網址http://spxk.scjg.tj.gov.cn。
 
    食品經營許可審批完成后,申請人可隨時登錄申報平臺查看或自行下載打印電子證書。
 
    (二)紙質材料的提交方式。申請人網上提交申請后,可以在市場監管部門作出許可決定前,現場提交紙質申請材料,或通過郵寄的方式提交,實現“一次都不用跑”。
 
    (三)原持證經營者的獲取方式。原持有紙質食品經營許可證書的經營者,在申請食品經營許可變更、延續時,通過網上申報平臺辦理,即可獲得電子證書。原紙質證書應當交回。
 
    同時,針對不便于通過網上申請的申請人,仍保留原現場申報方式,線上線下均可辦理。
 
    二、食品經營許可電子證書的使用
 
    (一)電子證書的法律效力。市場監管部門制作的食品經營許可電子證書與印制的食品經營許可證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電子證書的公示。食品經營者應當在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懸掛或者擺放食品經營許可證正本。已取得食品經營許可電子證書的食品經營者,可以展示自行打印的食品經營許可證正本,也可以以電子形式展示。
 
    (三)紙質證書的申領。已取得食品經營許可電子證書的經營者,可以向屬地市場監管部門申領紙質食品經營許可證書正、副本,市場監管部門應當做好發放情況記錄。在今后申請變更、延續、注銷時,應當交回原紙質證書。
 
    附件:   天津市食品經營許可管理系統電子證書相關功能操作說明(企業端及審批端)
 
    2020年11月19日
 
    (此件主動公開)


 
地區: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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