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鏈接: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 《市場輕微違法違規經營行為免罰清單》的通知 (皖市監法〔2020〕1號)
一、制定的必要性
2017年以來,黨中央、國務院就優化營商環境多次作出重要部署。優化營商環境是事關長遠發展的一件大事,是提升城市核心競爭力的內在需要。近年來,我局連續實施優化營商環境改革,推出了一批先行突破、行之有效、廣受好評的改革舉措,需要予以系統化、規范化、制度化。制定《市場輕微違法違規經營行為免予處罰清單》(以下簡稱《清單》),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優化營商環境重要部署的重要舉措,是細化落實國家《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的客觀需要,是固化提升改革經驗加強法治保障的必然要求。
二、起草的思路和過程
《清單》起草過程遵循以下思路:實施輕微違法違規經營行為免罰,就是對市場主體首次、輕微且沒有造成明顯危害后果的違法行為建立容錯機制,給予當事人改正的機會。市場監管部門在日常監督檢查、“雙隨機”抽查以及通過投訴舉報、部門移送、上級交辦等掌握案件線索后開展的執法檢查過程中,初步認定并告知當事人存在輕微違法行為,經批評教育,當事人自愿及時糾正或在約定時間內糾正,則市場監管部門不再予以查處的一種制度?!肚鍐巍菲鸩葸^程中,始終牢牢堅持包容審慎的基本原則,依據現行法律規定,將確實屬于情節輕微、依法依規可免罰的違法違規行為具體化、標準化,不能讓出臺后的《清單》成為企業逃避處罰的借口。省局法規處二次征求了省藥監局,各市、省直管縣(市)市場監管局,省局機關各處室(局、中心)、各直屬掛靠單位意見,廣泛聽取相關建議近百條,同時借鑒上海、浙江、江蘇等地先進經驗,經認真研究形成《清單》。經省市場監督管理局2020年7月6日召開局長辦公會研究同意,省局出臺《清單》,并于2020年7月24正式印發。
三、主要內容
《清單》包括輕微違法行為,屬初次違反且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不予行政處罰和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二個部分,共53條。《清單》對此次列入的53項市場輕微違法違規行為進行了嚴格限定,其中,主要涉及執法稽查處、個私處、價監局、網監處、廣告處、質量監管處、食品生產處、食品流通處、特設處、計量處、登記注冊局、12315指揮中心等多個處室職責。
一、制定的必要性
2017年以來,黨中央、國務院就優化營商環境多次作出重要部署。優化營商環境是事關長遠發展的一件大事,是提升城市核心競爭力的內在需要。近年來,我局連續實施優化營商環境改革,推出了一批先行突破、行之有效、廣受好評的改革舉措,需要予以系統化、規范化、制度化。制定《市場輕微違法違規經營行為免予處罰清單》(以下簡稱《清單》),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優化營商環境重要部署的重要舉措,是細化落實國家《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的客觀需要,是固化提升改革經驗加強法治保障的必然要求。
二、起草的思路和過程
《清單》起草過程遵循以下思路:實施輕微違法違規經營行為免罰,就是對市場主體首次、輕微且沒有造成明顯危害后果的違法行為建立容錯機制,給予當事人改正的機會。市場監管部門在日常監督檢查、“雙隨機”抽查以及通過投訴舉報、部門移送、上級交辦等掌握案件線索后開展的執法檢查過程中,初步認定并告知當事人存在輕微違法行為,經批評教育,當事人自愿及時糾正或在約定時間內糾正,則市場監管部門不再予以查處的一種制度?!肚鍐巍菲鸩葸^程中,始終牢牢堅持包容審慎的基本原則,依據現行法律規定,將確實屬于情節輕微、依法依規可免罰的違法違規行為具體化、標準化,不能讓出臺后的《清單》成為企業逃避處罰的借口。省局法規處二次征求了省藥監局,各市、省直管縣(市)市場監管局,省局機關各處室(局、中心)、各直屬掛靠單位意見,廣泛聽取相關建議近百條,同時借鑒上海、浙江、江蘇等地先進經驗,經認真研究形成《清單》。經省市場監督管理局2020年7月6日召開局長辦公會研究同意,省局出臺《清單》,并于2020年7月24正式印發。
三、主要內容
《清單》包括輕微違法行為,屬初次違反且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不予行政處罰和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二個部分,共53條。《清單》對此次列入的53項市場輕微違法違規行為進行了嚴格限定,其中,主要涉及執法稽查處、個私處、價監局、網監處、廣告處、質量監管處、食品生產處、食品流通處、特設處、計量處、登記注冊局、12315指揮中心等多個處室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