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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做好商貿流通等服務業企業復工復業工作的通知 (錫防指企控〔2020〕8號)

   2020-02-21 353
核心提示:各市(縣)、區和無錫經開區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市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為貫徹落實省市有關做好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企業
各市(縣)、區和無錫經開區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市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
 
    為貫徹落實省市有關做好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企業復工復業工作的文件精神,根據無錫市企業復工復產工作協調小組要求,現就組織我市商貿流通等服務業企業復工復業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強指導服務,推進企業復工
 
    各地要按照屬地管理、分類指導、落實防控的原則,嚴格落實企業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和政府部門監管責任,確保企業防控機制、員工排查、設施物資、內部管理、宣傳教育、安全生產管理等“六個到位”。落實好企業防控主體責任的各類市場經營主體,在符合防控要求的基礎上即可自行復工。市商務局編制了《無錫市商貿流通等服務業企業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見附件),供各地參考執行。
 
    二、加強問題協調,確保復工到位
 
    各地要成立企業復工復業督導組,建立重點企業掛鉤聯系和聯絡員服務制度,加強對復工復業企業的服務和事中事后監管。各地要加大支持力度,貫徹落實《關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業共渡難關保障經濟平穩運行的政策意見》(錫委發〔2020〕20號),對商貿流通等服務業企業復工復業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積極采取措施,推動協調解決,保障符合條件的企業順利復工復業。對企業在疫情防控期間經營狀況、面臨困難問題和相關政策建議,要密切跟蹤服務,需市級層面協調解決的要及時上報。
 
    三、加強安全生產,落實主體責任
 
    對于復工復業的商貿流通等服務業企業,各地要督促指導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安全生產管理,確保安全責任、安全培訓、安全投入、安全管理和應急救援到位。規模較大的商貿流通等服務業企業復工復業后,應當采取24小時電話值班等方式保持應急聯系,配合做好監督檢查。
 
    聯系人:市商務局 祝敏威,聯系電話:81825997 13961808796,郵箱:764555870@qq.com
 
    附件:無錫市商貿流通等服務業企業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無錫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2020年2月19日
 
    (此件公開發布)


 
地區: 江蘇 無錫市
標簽: 感染 服務業 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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