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農業廳關于廢止部分規范性文件的決定》已經2018年1月19日云南省農業廳2018年第1次廳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予通告,自通告之日起施行。
云南省農業廳
2018年1月22日
云南省農業廳關于廢止部分規范性文件的決定
為深入推進政府職能轉變,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統一,省農業廳根據經濟社會發展與行政審批、多證合一、簡證便民等制度改革的新要求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及其廢止、
修改的決定,對本廳制定的截至2016年底現行的30件規范性文件進行了全面清理。經清理,云南省農業廳決定對22件規范性文件予以廢止(見附件)。
本決定自通告之日起施行。
附件:云南省農業廳決定廢止的規范性文件目錄
云南省農業廳
2018年1月22日
云南省農業廳關于廢止部分規范性文件的決定
為深入推進政府職能轉變,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統一,省農業廳根據經濟社會發展與行政審批、多證合一、簡證便民等制度改革的新要求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及其廢止、
修改的決定,對本廳制定的截至2016年底現行的30件規范性文件進行了全面清理。經清理,云南省農業廳決定對22件規范性文件予以廢止(見附件)。
本決定自通告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