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生產企業: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同意相關公共服務事項調整的函》(2020﹝360號﹞)要求,我委擬從2021年1月1日起,將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工作委托下放到市(州)衛生健康委辦理,請相關食品生產企業及時向本地區衛生健康委咨詢,做到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工作無縫銜接。
四川省衛生健康委
2020年12月6日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同意相關公共服務事項調整的函》(2020﹝360號﹞)要求,我委擬從2021年1月1日起,將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工作委托下放到市(州)衛生健康委辦理,請相關食品生產企業及時向本地區衛生健康委咨詢,做到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工作無縫銜接。
四川省衛生健康委
2020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