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食品網

安徽省安全生產工作考核辦法 (皖政辦〔2016〕62號)

   2019-06-24 790
核心提示: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安徽省安全生產工作考核辦法》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安徽省安全生產工作考核辦法》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10月21日
 
  安徽省安全生產工作考核辦法
 
  第一條  為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有效防范和遏制生產安全事故,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根本好轉,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的要求,根據《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安徽省安全生產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省級政府安全生產工作考核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16〕64號)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對各市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省政府安委會成員單位(以下簡稱被考核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情況的年度考核。
 
  第三條 考核工作在省政府領導下,由省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省政府安委會)負責組織,省政府安委會辦公室負責實施。
 
  第四條 考核工作堅持客觀公正、科學合理、公開透明、注重實效的原則,突出工作重點,注重工作過程,強化責任落實。
 
  第五條 考核內容包括以下方面:
 
  (一)對各市政府主要考核內容。
 
  1.落實安全責任。貫徹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的要求,明確和落實屬地管理責任,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
 
  2.推進依法治理。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完善地方安全生產制度和標準體系,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執法能力建設,依法依規查處各類生產安全事故。
 
  3.完善體制機制。健全安全生產監管執法機構,強化基層監管執法力量,落實監管執法經費、裝備,創新監管機制,提高執法效能,健全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管理體系。
 
  4.加強安全預防。建立和落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性工作機制,深入推進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積極實施安全生產保障能力提升工程。
 
  5.強化基礎建設。加大安全投入,提高安全生產科技和信息化水平,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發揮市場機制推動作用,筑牢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基礎。
 
  6.防范遏制事故。加強重點行業領域事故防控,生產安全事故起數、死亡人數進一步減少,有效防范較大事故,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對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省政府安委會成員單位主要考核內容。
 
  1.落實監管責任。貫徹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的要求,堅持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健全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制機制,依法依規認真履行本部門、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2.開展專項治理。組織本行業領域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治理,建立和落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性工作體系,防范安全風險,消除安全隱患。
 
  3.強化監管執法。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和省關于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執法的規定和要求,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強化執法檢查。
 
  4.夯實基礎工作。加強安全生產法制建設,強化應急管理、宣傳教育和事故統計等工作。
 
  5.防范遏制事故。加強本行業領域事故防控,生產安全事故起數、死亡人數進一步減少,有效防范較大事故,遏制重特大事故。
 
  第六條  省政府安委會辦公室依據本辦法和年度安全生產重點工作目標任務,擬定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考核細則,經省政府安委會審定后實施。
 
  第七條  考核采取評分制,標準分為100分。對照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考核細則,逐項扣分,直至單項分值扣完為止。
 
  第八條  被考核單位在健全安全生產體制機制、組織事故搶險救援等工作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的,經省政府安委會辦公室認定,給予適當加分;對未完成工作任務、不按規定執行有關要求,以及受到警示通報、約談等,給予相應減分。
 
  第九條 根據評分結果,將被考核單位確定為4個等次(以上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
 
  90分以上的為安全生產工作先進單位;
 
  80分以上至90分以下的為安全生產工作良好單位;
 
  60分以上至80分以下的為安全生產工作合格單位;
 
  60分以下的為安全生產工作不合格單位。
 
  第十條  強化重特大事故防控情況考核,發生重大以上責任事故的按不合格評定。
 
  第十一條  考核工作采取自查自評與組織考核、年度考核與平時考核、現場考核與綜合復核相結合的辦法。每年1月中旬,被考核單位將上年度安全生產工作總結和自查自評結果書面報省政府安委會辦公室。省有關部門和單位根據工作職責,提出對各市政府安全生產工作的書面意見,報省政府安委會辦公室。省政府安委會辦公室組織現場核查和綜合復核。
 
  第十二條  考核結果經省政府安委會全體會議審議后報省政府審定,省政府對安全生產工作考核結果予以通報,考核結果納入省委綜合考核體系。同時將考核結果抄送省委組織部、省綜治辦、省文明辦,并向社會公開。
 
  第十三條 對考核結果為不合格的單位,實行“一票否決”,并責令其在考核結果通報后一個月內,制定整改措施,向省政府安委會書面報告。省政府安委會辦公室負責督促落實。
 
  第十四條 對在考核工作中弄虛作假、瞞報謊報的單位,視情節輕重給予責令整改、通報批評、降低考核等次等懲處;對造成不良影響的,依法依規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第十五條 被考核單位應結合實際,制定實施本地、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工作考核辦法。
 
  第十六條 本辦法由省政府安委會辦公室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之前與本辦法規定不相符的,依照本辦法執行。


 
地區: 安徽
反對 0舉報 0 收藏 0 打賞 0
 
更多>同類法規
 
鹽池灘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