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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省公安廳關于印發山東省農村食品安全監管與專項整治實施方案的通知(魯食安辦發〔2014〕7號)

   2014-05-05 684
核心提示:各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局:  根據《國務院食品安全辦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 工商總
各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局:


  根據《國務院食品安全辦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 工商總局關于嚴厲打擊生產經營假冒偽劣食品違法行為進一步加強農村食品市場監管工作的通知》(食安辦〔2014〕7號)和《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14年全省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魯政辦字〔2014〕29號)要求,省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公安廳聯合制定了《山東省農村食品安全監管與專項整治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當地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省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省公安廳


  2014年4月16日


  山東省農村食品安全監管與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為切實保障農村地區食品安全,認真落實《國務院食品安全辦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 工商總局關于嚴厲打擊生產經營假冒偽劣食品違法行為進一步加強農村食品市場監管工作的通知》(食安辦〔2014〕7號)精神,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14年全省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魯政辦字〔2014〕29號),結合我省農村食品安全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重點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中央農村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山東時的重要指示,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強農村食品安全監管的工作要求,以落實“四個最嚴”為核心,以保障農村食品安全為目標,針對農村食品市場存在的突出問題和食品安全風險隱患,認真開展專項整治,切實加強日常監管,嚴厲打擊生產經營假冒偽劣食品行為,夯實農村食品市場監管基礎,構建長效監管機制,讓農村食品安全得到實實在在的改善。


  (二)工作重點


  1.重點問題。生產加工環節重點抓好農村食品市場存在的“兩超一非”問題,即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在食品中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及使用劣質原料加工食品等問題。流通環節重點抓好無生產廠家、無生產日期、無保質期的“三無”食品,以及銷售假冒食品、過期食品、無食品生產許可、無食品標簽等問題食品。餐飲服務環節重點抓好現制現售食品中以假充真、以次充好、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等。


  2.重點區域。城鄉結合部、校園及其周邊、旅游景區農家樂、行政自然村,以及其他問題易發、多發區域等重點區域。


  3.重點場所。批發市場、集貿市場、農村廟會和集市、農村中小食品生產企業和小作坊、食雜店、中小學食堂、紅白喜事集體聚餐、小飯店等重點場所。


  4.重點品種。群眾日常大宗消費食品、兒童食品,以及當地民俗特色食品等重點品種。


  二、工作規范及基本要求


  (一)規范農村食品生產行為


  食品生產者應當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完善內部各項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嚴格食品加工過程的質量控制,探索開展質量安全追溯制度、信用檔案建設等工作,提高企業質量管理水平。


  1.食品生產企業。按照《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監督檢查規定》(國家質檢總局2009年第119號公告)規定,嚴格落實主體責任。食品生產企業應建立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嚴格按照發證條件對生產過程進行控制,規范食品標簽標識的標注,切實落實出廠檢驗和記錄等制度。


  2.食品小作坊。按照有關規定,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應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和出廠食品查驗記錄制度,生產的預包裝食品參照《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進行標注。


  3.企業(小作坊)負責人。認真貫徹落實《食品安全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牢固樹立法制意識、責任意識和誠信意識,依法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二)規范農村食品經營行為


  農村食品經營者應當根據《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建立并認真執行進貨檢查驗收、索證索票、購銷貨臺賬、退(換)貨、食品儲存、不合格食品退市以及質量承諾等各項自律制度。


  1.經營預包裝食品。應當履行食品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制度,按照食品標簽標注的條件貯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2.經營散裸裝食品。應當履行食品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制度,以標牌的形式公示食品名稱、來源、加工日期、保質期、銷售商姓名及聯系方式等信息。


  3.經營食用農產品。應當履行食用農產品進貨查驗制度,對食用農產品信息進行標牌公示。


  4.食品市場開辦者。應當加強市場管理,審查入場經營者經營資格,督促經營者建立健全并嚴格落實進貨檢查驗收、索證索票、購銷臺帳等自律制度,發現違法行為及時向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報告。配合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推行食用農產品標識準入等制度,實現對食用農產品經營的可追溯管理。


  (三)規范農村餐飲服務行為


  農村餐飲服務者要加強自我管理和自查自糾,落實好“五專兩公開”制度、進貨查驗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加強從業人員體檢和培訓,不斷提高自身規范化管理和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1.農村餐飲服務單位。加強廚房清洗衛生規范管理,掛牌經營,實現廚房操作規范,環境清潔衛生,食品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消費者飲食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對農村小飯店實施許可、登記、備案管理,合法、固定經營,實現“布局基本合理,設施基本齊全,制度基本落實,安全基本保障”的目標。


  2.農村流動餐飲服務者。建立并落實農村流動廚師持證上崗制度。紅白喜事等農村集體用餐活動要建立申報備案制度。


  3.農村中小學食堂。嚴格落實《山東省學校食堂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規定,嚴格執行季度檢查制度,學校食堂要按規定設置食品安全管理機構或配備專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加強食品采購、加工、留樣、從業人員管理和責任追究。


  4.農村學校周邊餐飲單位。嚴格落實《山東省學生小飯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和《山東省提供餐飲服務的食品攤販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實施學生小飯桌登記備案制度。


  三、切實加強農村食品日常監管


  (一)加強對農村食品生產行為的日常監管


  1.嚴格食品企業生產許可管理。依法嚴格審查食品企業生產許可條件,對不具備與生產品種、數量相適應的設施設備等生產條件的,一律不得予以許可。


  2.嚴格對食品生產企業的監督管理。加大對食品生產企業的現場監督檢查工作力度,著重檢查食品生產企業原輔料進貨把關,生產過程,食品添加劑的儲存、使用、管理,食品標簽標識管理,以及出廠檢驗和記錄等制度落實情況,督促食品生產企業依法組織生產、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


  3.強化農村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生產經營活動的監管。各地要結合當地實際,強化組織領導,明確部門監督管理責任,督促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改善生產條件,鼓勵集中生產,引導其規范發展。


  (二)加強對農村食品經營行為的日常監管


  1.嚴把農村食品市場經營主體準入關。依法嚴格許可審批,全面核查清理農村食品經營的主體資格,及時查處無證無照經營食品違法行為。


  2.嚴格監督食品經營者履行法定責任和義務。監督食品經營者認真落實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制度,嚴把進貨關、銷售關和退市關,確保食品可追溯。


  3.監督食品經營者自律自查自清。切實做到不進、不存、不銷假冒、劣質、過期變質等問題食品和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


  (三)加強對農村餐飲服務行為的日常監管


  1.嚴格餐飲服務許可管理。嚴格許可審核,確保農村地區餐飲服務單位滿足餐飲食品安全基本條件和要求,做到餐飲服務監管全覆蓋。


  2.規范餐飲服務行為。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嚴格規范餐飲服務單位加工操作行為,嚴格規范餐飲服務單位非自產食品銷售行為,嚴禁使用非食用物質加工制作食品,嚴禁銷售假冒、仿冒、劣質酒水、飲料等食品。


  3.強化量化分級管理。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加大農村地區餐飲服務單位量化分級動態管理力度,提高動態等級評定的覆蓋面。


  (四)加強農村高風險、重點食品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


  結合當地實際,針對農村食品市場的特點和存在的突出質量安全問題,以與農村地區群眾日常生活消費關系密切、監督檢查中發現問題較多、消費者投訴舉報較為集中、社會反映突出的食品為重點品種,有針對性的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工作。重點加大對肉及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油、米面等糧食制品、豆制品、糖果、飲料、調味品,以及當地民俗、特色食品、兒童食品的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工作力度,依法及時處置和查處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中發現的問題食品,增強發現問題的靶向性,提高解決問題的及時性,嚴防問題食品流入農村市場。


  四、深入開展農村食品安全專項整治


  (一)對食品生產加工行為進行專項整治


  1.對食品生產主體開展清理規范行動。對生產條件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和相關要求,或在許可核準地址以外的場所生產、加工、儲存食品的生產經營者,責令停止整改并依法從重從嚴查處,直至吊銷食品生產許可證,重點取締無證無照生產食品的“黑窩點”。


  2.集中整治農村食品市場存在的“兩超一非”問題。嚴厲打擊食品生產加工中存在的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和在食品中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等使用劣質原料加工食品問題。


  (二)對食品經營行為進行專項整治


  1.開展食品經營者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落實情況整治行動。對拒不落實食品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制度,或購入和銷售無合法來源或無質量合格證明文件食品的經營者,責令停業整改并依法從重從嚴查處,直至吊銷食品流通許可證。


  2.嚴把農村食品市場經營主體準入關。各地食品藥品監管、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要全面核查清理農村食品經營的主體資格,嚴格許可審批程序,嚴把市場主體準入關。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國發〔2014〕7號文件推進工商注冊制度便利化加強市場監管的實施意見》文件要求,進一步落實監管責任,及時查處無證無照經營食品違法行為。


  3.嚴格監督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進一步強化農村食品經營主體法制和自律意識,監督市場開辦者和食品經營者嚴格落實內部食品質量管理制度,規范食品質量市場準入行為,嚴把食品質量進貨關,確保食品質量安全。


  4.集中開展打擊假劣食品違法整治行動。集中整治農村食品市場銷售無生產廠家、無生產日期、無保質期“三無”食品及銷售假冒、摻雜摻假、過期和無食品生產許可、無食品標簽等違法行為。


  (三)對農村餐飲服務行為進行專項整治


  1.加強農村“小飯店”規范整治。開展農村“小飯店”食品安全整治行動,重點整治規范學校周邊、城鄉結合部鄉鎮村小飯店、旅游景區、鄉村游集散地農家樂等餐飲單位和大型集體聚餐場所餐飲服務行為,力爭將全部農村餐飲服務單位納入監管。


  2.加強餐飲服務從業人員管理。落實進貨索證索票和查驗制度。加強餐飲服務量化分級動態管理,提高動態等級評定覆蓋面。加強農村餐飲服務食品監督抽檢,加大對節日、廟會等時間段和易變質自制食品監督抽檢力度。嚴厲打擊濫用食品添加劑、使用來源不明食品,制售“三無”食品行為。


  3.加強農村流動餐飲服務監管。建立并落實農村流動廚師持證上崗制度。建立紅白喜事等農村集體聚餐活動申報備案制度。


  4.實施清潔廚房行動。加強農村餐飲服務單位廚房清洗衛生規范管理。


  (四)開展農村食品市場侵權假冒違法行為整治行動


  各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會同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結合國務院、工商總局和省政府關于深入開展打擊侵犯商標專用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專項行動的統一部署和工作重點,以及《山東省工商局關于印發<開展商標印制專項整治從源頭上打擊商標侵權行為實施方案>的通知》(魯工商明電〔2014〕20號)要求,集中組織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嚴厲打擊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擅自使用知名食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擅自使用與知名食品近似的名稱、包裝、裝潢,銷售侵權食品,以及非法印制食品假冒侵權商標等違法行為;要進一步健全完善商標保護長效機制,加強商標印制管理,維護商標印制秩序,從源頭上遏制食品商標侵權行為。


  (五)嚴厲打擊農村食品違法犯罪行為


  本著依法、及時、從嚴、從重的原則,加大對整治中發現的食品違法案件查處力度。加強案源管理,建立案源信息登記臺賬,做好案源信息上報工作,強化輿情信息收集,加強稽查辦案與日常監管、監督抽驗等工作的銜接配合,對各種案件信息線索都要認真分析研判,依法從重從快查處。加強結案管理,全面實行案件主辦人制度,每一個案件都必須明確具體主辦人,案件主辦人從立案到結案要負責到底。強化部門協調配合,整治中發現的任何案件信息線索,都必須追查問題食品來源和生產源頭,屬于本部門職責范圍的案件要及時組織力量查處,不屬于本部門職責范圍的案件要及時移交有關部門,并做好移交記錄。


  要加強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銜接,對涉嫌食品犯罪的案件,相關監管部門要依法及時移交公安機關,對可能涉嫌食品犯罪的線索,要及時通報公安機關,會同公安機關迅速組織力量調查處理。專項整治期間,對公安機關調查的食品犯罪案件和線索中需要檢驗鑒定的,各級食品藥品監管、工商行政管理等行政監管部門的檢驗鑒定、認定機構應在鑒定資質范圍內予以鑒定、認定,及時出具鑒定結論、檢測報告或認定意見。


  各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加強與公安機關的聯動執法,對可能存在暴力抗法的執法活動,要通報公安機關予以配合。各級公安機關對專項整治中妨礙監管部門依法執行公務或者暴力抗法的,要依法從嚴迅速查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監管責任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農村食品市場問題存在的嚴峻性、長期性、復雜性和頑固性,高度重視農村食品安全監管與專項整治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精心安排部署,嚴厲打擊各類生產銷售假冒偽劣食品的違法行為,堅決守住不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這個底線,做到守土有責、守土盡責。省里已成立農村食品安全監管與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見附件1)。各市、縣(市、區)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成立相應機構,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監管任務和責任,細化工作步驟、工作要求和完成時限,層層分解任務,確保責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實到位。要認真分析研究農村市場存在的突出問題,強化部門間、地區間的協調協作,追根溯源,綜合治理,增強監管合力。


  (二)堅持標本兼治,實施綜合治理


  結合專項整治行動,以媒體報道和群眾投訴舉報或反映為線索,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風險隱患和突出問題,掌握當地農村地區食品問題多發、易發的重點區域、重點業態、重點場所、重點單位和重點問題,并建立重點整治臺賬。對農村生產作坊、食雜店、小飯店等進行調查摸底,予以登記,納入監管。 對發現的問題食品,及時查清進貨渠道和生產源頭,依法嚴厲查處。對目前能夠解決的問題要立即著手解決,決不能放任、縱容。對長期性、復雜性問題,要在總結整治經驗和做法的基礎上,探索建立有針對性的長效整治和監管機制,保持高壓態勢。堅持標本兼治、先行


  治標、重在治本,打好農村食品安全整治“持久戰”。


  (三)加強宣傳教育,強化社會監督


  各市要結合農村食品消費特點,充分利用新聞媒體、互聯網、鄉村農民圖書室、廣播站、文化站、鄉村中小學等渠道,通過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食品安全風險提示、公布典型案例、印發食品安全宣傳冊或掛畫等方式,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假冒偽劣食品鑒別、消費維權等方面的知識,倡導安全、理性、科學消費觀念。以農村食品安全為重點,精心組織“食品安全宣傳周”活動。要引導廣大農村消費者積極參與食品安全工作,鼓勵其成為食品安全的志愿監督員、信息員,自覺抵制、舉報假冒偽劣食品,不斷打壓假冒偽劣食品在農村的存在空間。要加大有獎舉報工作機制推進力度,按照“誰查處、誰獎勵”的原則,對符合獎勵條件的投訴舉報人及時兌現獎勵,做到“一事一獎、應獎盡獎”,提高全社會舉報食品違法犯罪行為的積極性;充分發揮“12331”“12315”等投訴舉報熱線作用,提高全社會舉報食品違法犯罪行為的積極性,進一步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對消費者投訴要及時回應,依法處理,對有關農村食品安全的舉報線索,要及時核查,做到件件有結果,事事有回音。要建立并實行監管執法信息公開制度,依法主動公開案件信息。省、市、縣三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在其網站上開辟農村食品安全違法案件信息專欄。


  (四)加強協作配合,強化監督檢查


  各市食安辦要發揮綜合協調和督查指導作用,及時總結推廣好經驗、好做法。對職責不清、監管空白問題,及時明確責任部門,堵塞監管漏洞,確保工作順利進行。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為確保工作成效,省農村食品安全監管與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將組織力量深入農村基層、深入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采取定期督導檢查、不定期暗查暗訪和交叉檢查考核等方式,加強督促檢查,及時通報結果。對責任不落實、監管不作為、情況不報告、問題不解決的單位和工作人員,要通報批評并嚴肅追究責任。


  各市請將打擊農村假冒偽劣食品行為、加強食品安全監管與專項整治工作數據統計表和書面總結,分別于6月10日、9月10日和11月10日前,報省食安委成員上級有關單位(見附件);書面總結要重點總結打擊農村食品假冒偽劣違法行為,加強食品安全日常監管和專項整治的措施、做法和經驗、典型案例,分析主要問題,提出構建長效監管機制的意見建議。


  聯系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流通監管處 張金水。電話:0531-88592583(傳真),手機:13573779577。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消費者權益保護處 何珂。


  電話:0531-88527383(傳真),手機:13853189878。


  省公安廳食品藥品與環境犯罪偵查總隊食品犯罪偵查支隊


  王新龍。電話:0531-85121654,傳真:0531-85121667,手機:18615171620。


     附件下載:⒈山東省農村食品安全監管與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名單


  ⒉農村食品安全監管與專項整治工作統計表


  ⒊農村食品安全監管與專項整治投訴舉報和案件信息統計表


  ⒋偵辦農村食品犯罪案件情況統計表


 
地區: 山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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