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關于印發<加強進口冷鏈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風險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的通知》(防組〔2020〕83號)、《關于印發<黑河市進口冷鏈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風險防控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黑市疫領發〔2020〕94號)等規定,為進一步加強對進口冷鏈食品疫情防控和來自疫情風險地區食品的管控,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做到“人、物、環境”同防,現就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凡是從黑河市域外購進進口冷鏈食品的單位(商場、超市、商店及批發商店、餐飲、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農貿市場、第三方冷庫和自建及附屬冷庫、物流運輸企業和鐵路運輸部門、寄遞服務企業等,下同)和個人,必須向供貨方及時索證索票,對無《海關進口貨物報關單》《消毒證明》《入境貨物檢驗檢疫合格證明》《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合格證明》以及走私或來源不明的進口冷鏈食品,一律不得采購、銷售和使用。
二、從黑河市域外購進進口冷鏈食品的單位,在食品入庫(柜)前,經營主體和主辦方要主動負責查驗核對有關票據和進貨記錄,查驗《海關進口貨物報關單》《消毒證明》《入境貨物檢驗檢疫合格證明》《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合格證明》,經查驗票證齊全、證物相符后才能入庫(柜),入庫(柜)后必須做到核酸檢測每件必檢,檢測合格后方可銷售。不得購進和銷售來自疫情風險地區無核酸檢測合格報告的食品。
三、全市凡是從事進口冷鏈食品運輸、貯存、加工分裝、經營銷售、餐飲的單位,必須建立進出貨臺帳,查驗《海關進口貨物報關單》《消毒證明》《入境貨物檢驗檢疫合格證明》《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合格證明》,按規定做好轉運區域、運輸工具、貨物外包裝及其他相關用品用具的清潔和消毒,強化疫情風險排查和環境衛生整治。經營銷售環節必須實行專柜銷售,不得與其他食品混存混賣,實行消費實名登記或掃碼支付銷售,確保全程可追溯。
四、全市凡是從事進口冷鏈食品運輸、貯存、加工分裝、經營銷售、餐飲消費的單位,必須建立從業人員實名制管理臺帳,落實佩戴口罩、手套,穿著工作服等防護措施,主動配合相關部門每周開展一次環境、食品及包裝、人員核酸檢測,“應檢盡檢”人員名單要及時上報至當地疾控部門,確保食品和從業人員健康安全,消除疫情風險隱患。
五、廣大市民盡可能不網購冷鏈食品,不購買來源不明的冷鏈食品,不購買無法提供《海關進口貨物報關單》《消毒證明》《入境貨物檢驗檢疫合格證明》《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合格證明》的進口冷鏈食品,不購買、不攜帶來自疫情風險地區沒有核酸檢測合格報告的食品。對進口冷鏈食品和來自疫情風險地區的食品包裝物,要做好消毒處理。處理食材前要洗手,在接觸進口冷鏈食品和來自疫情風險地區的食品時應佩戴一次性手套,避免用手觸摸口鼻眼等處。烹飪進口冷鏈食品和來自疫情風險地區的食品,要做好餐具和臺面的清潔,食物煮熟煮透,確保食品安全。食用后一旦出現發熱等癥狀,要及時到發熱門診就診,并主動告知食材種類、來源及食用時間等信息。
六、全市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按照《關于印發<黑河市進口冷鏈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風險防控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黑市疫領發〔2020〕94號)的要求,對已經明確的工作職責主動作為,嚴格管控,切實加強相關領域、相關環節的進口冷鏈食品疫情防控工作。
七、對違反本公告規定的單位和個人,對全市疫情防控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后果的,有關部門將依法依規從嚴從重處理。請廣大市民積極提供線索,舉報相關違法違規行為。
舉報電話:12315。
黑河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12月16日
一、凡是從黑河市域外購進進口冷鏈食品的單位(商場、超市、商店及批發商店、餐飲、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農貿市場、第三方冷庫和自建及附屬冷庫、物流運輸企業和鐵路運輸部門、寄遞服務企業等,下同)和個人,必須向供貨方及時索證索票,對無《海關進口貨物報關單》《消毒證明》《入境貨物檢驗檢疫合格證明》《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合格證明》以及走私或來源不明的進口冷鏈食品,一律不得采購、銷售和使用。
二、從黑河市域外購進進口冷鏈食品的單位,在食品入庫(柜)前,經營主體和主辦方要主動負責查驗核對有關票據和進貨記錄,查驗《海關進口貨物報關單》《消毒證明》《入境貨物檢驗檢疫合格證明》《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合格證明》,經查驗票證齊全、證物相符后才能入庫(柜),入庫(柜)后必須做到核酸檢測每件必檢,檢測合格后方可銷售。不得購進和銷售來自疫情風險地區無核酸檢測合格報告的食品。
三、全市凡是從事進口冷鏈食品運輸、貯存、加工分裝、經營銷售、餐飲的單位,必須建立進出貨臺帳,查驗《海關進口貨物報關單》《消毒證明》《入境貨物檢驗檢疫合格證明》《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合格證明》,按規定做好轉運區域、運輸工具、貨物外包裝及其他相關用品用具的清潔和消毒,強化疫情風險排查和環境衛生整治。經營銷售環節必須實行專柜銷售,不得與其他食品混存混賣,實行消費實名登記或掃碼支付銷售,確保全程可追溯。
四、全市凡是從事進口冷鏈食品運輸、貯存、加工分裝、經營銷售、餐飲消費的單位,必須建立從業人員實名制管理臺帳,落實佩戴口罩、手套,穿著工作服等防護措施,主動配合相關部門每周開展一次環境、食品及包裝、人員核酸檢測,“應檢盡檢”人員名單要及時上報至當地疾控部門,確保食品和從業人員健康安全,消除疫情風險隱患。
五、廣大市民盡可能不網購冷鏈食品,不購買來源不明的冷鏈食品,不購買無法提供《海關進口貨物報關單》《消毒證明》《入境貨物檢驗檢疫合格證明》《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合格證明》的進口冷鏈食品,不購買、不攜帶來自疫情風險地區沒有核酸檢測合格報告的食品。對進口冷鏈食品和來自疫情風險地區的食品包裝物,要做好消毒處理。處理食材前要洗手,在接觸進口冷鏈食品和來自疫情風險地區的食品時應佩戴一次性手套,避免用手觸摸口鼻眼等處。烹飪進口冷鏈食品和來自疫情風險地區的食品,要做好餐具和臺面的清潔,食物煮熟煮透,確保食品安全。食用后一旦出現發熱等癥狀,要及時到發熱門診就診,并主動告知食材種類、來源及食用時間等信息。
六、全市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按照《關于印發<黑河市進口冷鏈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風險防控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黑市疫領發〔2020〕94號)的要求,對已經明確的工作職責主動作為,嚴格管控,切實加強相關領域、相關環節的進口冷鏈食品疫情防控工作。
七、對違反本公告規定的單位和個人,對全市疫情防控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后果的,有關部門將依法依規從嚴從重處理。請廣大市民積極提供線索,舉報相關違法違規行為。
舉報電話:12315。
黑河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