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省政府安委會各成員單位:
2021年是建黨100周年、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新征程開啟之年、“十四五”規劃起步之年,做好2021年全國兩會期間安全防范工作是我們必須肩負的政治責任、必須完成的重大政治任務,意義重大、責任重大。為認真貫徹落實全國兩會安全防范工作視頻會議精神,防范各類生產安全事故,有力應對各類自然災害,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強化安全責任落實。全國兩會正值春節過后氣溫回升、土壤融凍、企業復工復產,森林火災、地質災害、生產安全事故同步處于易發多發時期,安全防范工作壓力加大,安全生產形勢嚴峻復雜。各級各部門要清醒認識抓好當前安全防范工作的極端重要性,切實提高政治站位,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要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國務院安委會、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上,認真檢視工作中的問題不足,堵漏洞、補短板、強弱項,抓實抓細安全防范工作,特別是在全國兩會特殊敏感時期,更應高度重視、抓的緊之又緊、細之又細。要從嚴從細落實煤礦、危險化學品、建筑施工、道路運輸等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監管責任,按照分級分類安全監管監察辦法實行差異化精準監管,做到無事不擾、無處不在、科學監管,要研究制定過硬的制度措施并不折不扣執行下去,以更加嚴實的作風打贏全國兩會安全防范這場硬仗。
二、突出重點行業領域,深入排查治理風險隱患。各級各部門要深入分析研判全國兩會時期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對安全生產帶來的影響,深刻吸取襄汾“8·29”、太原“10·1”等重大事故及長治“2·19”火災事故教訓,舉一反三,加強重點行業領域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整治。
(一)煤礦。緊盯高瓦斯、煤與瓦斯突出、沖擊地壓、水害嚴重等高風險礦,嚴格落實國務院安委辦關于加強礦山安全生產工作9條規定和我省煤礦安全生產特別規定、煤礦安全監管專員、礦長考核計分等制度措施,強化瓦斯專項治理、水害防治和機電提升運輸管理,對技改礦、停產礦、整合礦、基建礦要與生產礦一并納入監管重點,嚴防各類事故。
(二)危險化學品。緊盯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企業,加強對危險化學品儲罐區和儲存倉庫進行檢查,加大“小化工”企業整治力度,以防范液氯、液氨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氣體的燃爆事故為重點,切實做好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經營、運輸、使用和處置等環節的安全監管。
(三)道路交通。強化橋梁隧道、長大下坡、急彎陡坡、臨水臨崖等重點路段的交通引導管控,嚴管“兩客一危一貨”等重點車輛,緊盯校車、貨車、農村面包車,嚴查“三超一疲勞”、酒駕醉駕毒駕、假牌套牌等突出違法行為。
(四)建筑施工。深入開展模板支撐、深基坑、腳手架等重點施工部位安全隱患治理,加強建筑起重機械、棄渣棄土堆放安全管理,強化危大工程專項施工方案管理,嚴格施工方案編審、交底、實施、驗收等關鍵環節管控,防范坍塌和高空墜落事故。
(五)燃氣。嚴厲打擊無證經營、違法經營以及超范圍經營等行為,加大瓶裝液化石油氣行業非法儲存、充裝等環節的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力度。加強餐飲場所及大型綜合體用氣安全管理,全面整治使用不合格燃具、軟管老化、未安裝減壓閥和燃氣泄漏報警裝置等各類安全隱患。
(六)非煤礦山和尾礦庫。全面排查整治地下礦山、露天礦山、尾礦庫安全隱患,開展地下礦山水害、大型采空區、下游情況復雜的排土場和露天礦山高陡邊坡治理,加強尾礦庫安全管理和日常監控,嚴厲打擊非煤礦山企業存在的非法違法分包轉包行為,杜絕企業安全主體責任懸空現象。
(七)冶金工貿。開展復工復產、高溫熔融液態金屬吊裝運輸、外委施工、有限空間管理、檢修作業、皮帶運輸、動火清倉等環節隱患排查治理。督促企業抓好煤氣安全管理,以煤氣柜、煤氣管道、監測監控、可靠切斷、涉煤氣危險作業、涉煤氣特種作業持證上崗等為重點進行全面安全檢查。
(八)人員密集場所。加大對商業綜合體、賓館飯店、商場影院、景點景區、養老院、學校、醫院等人員密集場所及高層建筑、地下空間、“城中村”“三合一”等高風險場所隱患排查治理,加強防火和燃氣安全檢查,特別是對落實防疫措施造成通道出口堵塞的要堅決糾治,嚴防發生群死群傷火災事故。
(九)特種設備。抓好大型游樂設施、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氣(液)體充裝站、電梯、起重機械、鍋爐等特種設備隱患排查整治,對集中使用液化石油氣的餐廳、食堂、飯店的鋼瓶進行全面檢查,嚴禁鋼瓶監管體系外循環和過量充裝。
(十)電力用戶。突出樓宇建筑、居民住宅、商業綜合體、餐飲場所等用電重點場所以及老舊小區、電動車充電場所,加強用電安全檢查。
其他各行業領域要針對本行業領域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加強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嚴防各類事故。
三、加強聯防聯控,科學應對森林火災等自然災害。深刻吸取近年來森林火災事故多發的教訓,認真引以為鑒,嚴肅正視問題,堅決克服麻痹思想和僥幸心理,從思想深處筑起“護林防火、常抓不懈”堅固防線。堅持以推進林長制為抓手,進一步建立健全黨委、政府和部門負責的責任體系,嚴格落實黨政同責、行政首長負責制,大力推行省、市、縣、鄉、村干部和護林員分級包干、網格化管理和定點巡查管護責任機制,確保每一個山頭、每一個地塊都有明確的責任人。要全面加強聯防聯護,組織發動群眾參與林草防火,采取“人盯人、人看人”措施,盯住“五頭”、看好“五口”、嚴查“五邊”,切實提升社會化防控水平。要以貫徹禁止野外用火決定為抓手,重拳出擊,鐵腕治火,將火源擋在山外林外。要建立完善專家會商機制,林草、應急等部門要主動與氣象部門溝通會商,及時發布林草火災預警信息,提前做好撲滅火準備。要對土壤融凍期地質災害多發的特征重點關注,全面落實防災減災救災主體責任,完善地質災害排查和群防群控機制,建立完善地質災害風險點臺賬,針對性地制定防范措施,及時消除致災因素。要組織力量對災害隱患點進行全面排查,發現重大災害險情征兆時,提前做好人員轉移、避險安置、停產撤人等工作。
四、加強督查檢查,確保安全防控措施落實到位。各級各部門要堅決貫徹全國兩會安全防范工作視頻會議精神,深入基層一線和企業現場從嚴從實開展監管執法,依法嚴厲打擊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堅持問題導向,增強檢查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堅決避免事故暴露出的問題在企業重演。對隱患整改不徹底或拒不整改的,要依法采取關閉取締、行政處罰、停產整頓等措施,確保排查到位、整改到位。對存在重大隱患不能保證安全生產的、要堅決停產整頓,以高壓態勢促進企業加強安全管理,全面落實事故隱患自查自糾責任,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兩會期間,省政府安委辦、省各有關部門要采取明察暗訪、突擊檢查、隨機抽查、電話督查等方式進行督導檢查,督查發現凡是對安全生產工作落實走過場的,一律對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凡是發現重大隱患不進行整改的,一律依法立案查處;凡是在全國兩會期間發生安全責任事故的,一律從嚴、從快、從重追究事故責任。同時,要對各地2021年度安全生產重點任務安排部署情況進行檢查,對以會議落實會議、以文件落實文件的立即予以糾正;對省里出臺的“三管三必須”實施細則、重大事故隱患調查處理辦法、重點行業領域分級分類監管辦法以及農村自建房建設、改建裝修、用作經營場所的“四辦法、一標準”等制度措施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督促各地特別是縣鄉基層單位抓好落實。
五、加強應急值班值守,提高突發事件處置能力。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在崗帶班、重要崗位24小時值班和信息報告制度,保障信息渠道暢通,堅決杜絕離崗、脫崗和遲報、漏報、瞞報、謊報現象,對發生安全事故、森林火災、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信息遲報、漏報、瞞報的要嚴格依法依規追究責任。各級領導干部既要在崗在位又要查鋪查哨,對突發事故災害、重大險情和救援行動要親自協調、靠前指揮,及時有力應對處置。要加強應急準備,落實救援隊伍、裝備、物資等應急資源,完善應急預案,強化應急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各類應急救援隊伍要靠前駐防,確保發生險情能夠做到及時應對、有效處置。
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2021年3月1日
2021年是建黨100周年、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新征程開啟之年、“十四五”規劃起步之年,做好2021年全國兩會期間安全防范工作是我們必須肩負的政治責任、必須完成的重大政治任務,意義重大、責任重大。為認真貫徹落實全國兩會安全防范工作視頻會議精神,防范各類生產安全事故,有力應對各類自然災害,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強化安全責任落實。全國兩會正值春節過后氣溫回升、土壤融凍、企業復工復產,森林火災、地質災害、生產安全事故同步處于易發多發時期,安全防范工作壓力加大,安全生產形勢嚴峻復雜。各級各部門要清醒認識抓好當前安全防范工作的極端重要性,切實提高政治站位,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要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國務院安委會、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上,認真檢視工作中的問題不足,堵漏洞、補短板、強弱項,抓實抓細安全防范工作,特別是在全國兩會特殊敏感時期,更應高度重視、抓的緊之又緊、細之又細。要從嚴從細落實煤礦、危險化學品、建筑施工、道路運輸等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監管責任,按照分級分類安全監管監察辦法實行差異化精準監管,做到無事不擾、無處不在、科學監管,要研究制定過硬的制度措施并不折不扣執行下去,以更加嚴實的作風打贏全國兩會安全防范這場硬仗。
二、突出重點行業領域,深入排查治理風險隱患。各級各部門要深入分析研判全國兩會時期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對安全生產帶來的影響,深刻吸取襄汾“8·29”、太原“10·1”等重大事故及長治“2·19”火災事故教訓,舉一反三,加強重點行業領域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整治。
(一)煤礦。緊盯高瓦斯、煤與瓦斯突出、沖擊地壓、水害嚴重等高風險礦,嚴格落實國務院安委辦關于加強礦山安全生產工作9條規定和我省煤礦安全生產特別規定、煤礦安全監管專員、礦長考核計分等制度措施,強化瓦斯專項治理、水害防治和機電提升運輸管理,對技改礦、停產礦、整合礦、基建礦要與生產礦一并納入監管重點,嚴防各類事故。
(二)危險化學品。緊盯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企業,加強對危險化學品儲罐區和儲存倉庫進行檢查,加大“小化工”企業整治力度,以防范液氯、液氨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氣體的燃爆事故為重點,切實做好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經營、運輸、使用和處置等環節的安全監管。
(三)道路交通。強化橋梁隧道、長大下坡、急彎陡坡、臨水臨崖等重點路段的交通引導管控,嚴管“兩客一危一貨”等重點車輛,緊盯校車、貨車、農村面包車,嚴查“三超一疲勞”、酒駕醉駕毒駕、假牌套牌等突出違法行為。
(四)建筑施工。深入開展模板支撐、深基坑、腳手架等重點施工部位安全隱患治理,加強建筑起重機械、棄渣棄土堆放安全管理,強化危大工程專項施工方案管理,嚴格施工方案編審、交底、實施、驗收等關鍵環節管控,防范坍塌和高空墜落事故。
(五)燃氣。嚴厲打擊無證經營、違法經營以及超范圍經營等行為,加大瓶裝液化石油氣行業非法儲存、充裝等環節的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力度。加強餐飲場所及大型綜合體用氣安全管理,全面整治使用不合格燃具、軟管老化、未安裝減壓閥和燃氣泄漏報警裝置等各類安全隱患。
(六)非煤礦山和尾礦庫。全面排查整治地下礦山、露天礦山、尾礦庫安全隱患,開展地下礦山水害、大型采空區、下游情況復雜的排土場和露天礦山高陡邊坡治理,加強尾礦庫安全管理和日常監控,嚴厲打擊非煤礦山企業存在的非法違法分包轉包行為,杜絕企業安全主體責任懸空現象。
(七)冶金工貿。開展復工復產、高溫熔融液態金屬吊裝運輸、外委施工、有限空間管理、檢修作業、皮帶運輸、動火清倉等環節隱患排查治理。督促企業抓好煤氣安全管理,以煤氣柜、煤氣管道、監測監控、可靠切斷、涉煤氣危險作業、涉煤氣特種作業持證上崗等為重點進行全面安全檢查。
(八)人員密集場所。加大對商業綜合體、賓館飯店、商場影院、景點景區、養老院、學校、醫院等人員密集場所及高層建筑、地下空間、“城中村”“三合一”等高風險場所隱患排查治理,加強防火和燃氣安全檢查,特別是對落實防疫措施造成通道出口堵塞的要堅決糾治,嚴防發生群死群傷火災事故。
(九)特種設備。抓好大型游樂設施、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氣(液)體充裝站、電梯、起重機械、鍋爐等特種設備隱患排查整治,對集中使用液化石油氣的餐廳、食堂、飯店的鋼瓶進行全面檢查,嚴禁鋼瓶監管體系外循環和過量充裝。
(十)電力用戶。突出樓宇建筑、居民住宅、商業綜合體、餐飲場所等用電重點場所以及老舊小區、電動車充電場所,加強用電安全檢查。
其他各行業領域要針對本行業領域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加強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嚴防各類事故。
三、加強聯防聯控,科學應對森林火災等自然災害。深刻吸取近年來森林火災事故多發的教訓,認真引以為鑒,嚴肅正視問題,堅決克服麻痹思想和僥幸心理,從思想深處筑起“護林防火、常抓不懈”堅固防線。堅持以推進林長制為抓手,進一步建立健全黨委、政府和部門負責的責任體系,嚴格落實黨政同責、行政首長負責制,大力推行省、市、縣、鄉、村干部和護林員分級包干、網格化管理和定點巡查管護責任機制,確保每一個山頭、每一個地塊都有明確的責任人。要全面加強聯防聯護,組織發動群眾參與林草防火,采取“人盯人、人看人”措施,盯住“五頭”、看好“五口”、嚴查“五邊”,切實提升社會化防控水平。要以貫徹禁止野外用火決定為抓手,重拳出擊,鐵腕治火,將火源擋在山外林外。要建立完善專家會商機制,林草、應急等部門要主動與氣象部門溝通會商,及時發布林草火災預警信息,提前做好撲滅火準備。要對土壤融凍期地質災害多發的特征重點關注,全面落實防災減災救災主體責任,完善地質災害排查和群防群控機制,建立完善地質災害風險點臺賬,針對性地制定防范措施,及時消除致災因素。要組織力量對災害隱患點進行全面排查,發現重大災害險情征兆時,提前做好人員轉移、避險安置、停產撤人等工作。
四、加強督查檢查,確保安全防控措施落實到位。各級各部門要堅決貫徹全國兩會安全防范工作視頻會議精神,深入基層一線和企業現場從嚴從實開展監管執法,依法嚴厲打擊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堅持問題導向,增強檢查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堅決避免事故暴露出的問題在企業重演。對隱患整改不徹底或拒不整改的,要依法采取關閉取締、行政處罰、停產整頓等措施,確保排查到位、整改到位。對存在重大隱患不能保證安全生產的、要堅決停產整頓,以高壓態勢促進企業加強安全管理,全面落實事故隱患自查自糾責任,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兩會期間,省政府安委辦、省各有關部門要采取明察暗訪、突擊檢查、隨機抽查、電話督查等方式進行督導檢查,督查發現凡是對安全生產工作落實走過場的,一律對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凡是發現重大隱患不進行整改的,一律依法立案查處;凡是在全國兩會期間發生安全責任事故的,一律從嚴、從快、從重追究事故責任。同時,要對各地2021年度安全生產重點任務安排部署情況進行檢查,對以會議落實會議、以文件落實文件的立即予以糾正;對省里出臺的“三管三必須”實施細則、重大事故隱患調查處理辦法、重點行業領域分級分類監管辦法以及農村自建房建設、改建裝修、用作經營場所的“四辦法、一標準”等制度措施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督促各地特別是縣鄉基層單位抓好落實。
五、加強應急值班值守,提高突發事件處置能力。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在崗帶班、重要崗位24小時值班和信息報告制度,保障信息渠道暢通,堅決杜絕離崗、脫崗和遲報、漏報、瞞報、謊報現象,對發生安全事故、森林火災、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信息遲報、漏報、瞞報的要嚴格依法依規追究責任。各級領導干部既要在崗在位又要查鋪查哨,對突發事故災害、重大險情和救援行動要親自協調、靠前指揮,及時有力應對處置。要加強應急準備,落實救援隊伍、裝備、物資等應急資源,完善應急預案,強化應急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各類應急救援隊伍要靠前駐防,確保發生險情能夠做到及時應對、有效處置。
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