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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加強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9-06-21 646
核心提示: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有關部門,中央駐魯企業和省管企業:近年來,隨著國民經濟快速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我省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有關部門,中央駐魯企業和省管企業:
 
    近年來,隨著國民經濟快速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我省石油化學工業取得了長足的發展,石油化工建設項目特別是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也逐年增多。據調查,全省現有在建和已建成試運行的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500多個。這些項目中,多數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辦理了投資管理、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建設、消防和特種設備等方面許可或備案的有關手續,安全生產條件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規定;但是,仍有一些項目沒有按照國家及省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在開工建設之初就埋下了嚴重的事故隱患。今年7月11日,山東德齊龍化工集團有限公司一分廠壓縮工序技術改造項目在壓縮機調試過程中發生爆炸事故,造成9人死亡,1人受傷,是違法違規建設導致事故發生的典型案例。為認真吸取事故教訓,把好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源頭準入關,確保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安全,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貫徹國辦發明電[2007]38號文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魯政辦發明電[2007]122號)和《關于加強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魯政辦發[2006]110號),按照省政府領導的指示精神,現就進一步加強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管理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嚴格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生產條件和審批程序
 
    新建、改建和擴建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項目,選址必須符合城市或村莊集鎮規劃;生產工藝、設備或者儲存方式、設施及周邊安全防護距離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有關規定;必須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必須符合法律、法規、國家標準規定的其他條件。建設單位在項目審批(核準、備案)、設計、施工、試生產和竣工驗收的各階段,必須依法進行安全評價、環境影響評價,嚴格按照國家和省有關法規規定,向發展改革、經貿、外經貿、安監、公安(消防)、環保、建設、質監、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申請辦理項目審批(核準、備案)、安全生產及消防許可、環保審批、工程管理、特種設備管理、工商登記等有關手續。
 
    二、加強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試生產(使用)安全管理
 
    建設單位將建設項目試生產(使用)前,必須制定嚴密的試生產(使用)方案,并經項目的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審查同意后,按規定報安監部門備案;必須嚴格按照化工建設項目試車程序,對裝置特別是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進行嚴格的安全檢查,對組織和參與試車的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培訓,使之熟悉生產工藝、操作方法和緊急處置措施;必須制定完善的事故應急處置預案,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和安全防護用品,并進行有針對性的應急救援演練。要堅決做到隱患不消除不開車,條件不具備不開車,應急處理措施不落實不開車,確保各項安全防范措施落實到位。各級安監、質監、建設等部門要加強對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試生產(使用)環節的監督檢查,對未制定試生產(使用)方案、未辦理特種設備登記檢測手續、施工質量不符合要求等不具備試生產(使用)條件的,一律依法責令停止試生產(使用)活動并限期整改,直至其條件完備可靠。
 
    三、開展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清理整頓工作
 
    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要結合當前正在開展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和全省安全整治大檢查活動,立即部署開展對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的清理整頓工作,堅決糾正和查處各類違法違規建設行為及事故隱患。各級發展改革、經貿、外經貿、安監、公安(消防)、環保、建設、質監、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要按照各自的職責,對在建和已建成試運行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的審批(核準、備案)、安全生產及消防許可、環保審批、工程管理、特種設備管理、工商登記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進行全面清理。對項目審批有關手續不齊全、已開工建設的項目,不符合有關規定要求的,要堅決停止建設,由當地政府依法關閉或取消項目;符合有關規定要求的,由有關部門依法處理后限期補辦項目審批有關手續。要實行對項目存在問題整改的跟蹤調度制度,下達執法文書要充分利用錄音、錄像、照片等科技手段,確保證據翔實,并認真跟蹤督查。對拒不接受檢查、拒不整改的,要及時報當地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各級政府要堅持“安全發展”的指導原則,嚴格控制新上劇毒化學品建設項目,加強對地方支柱或骨干企業的安全監管,要采取部門聯動、聯合執法等措施,對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存在的問題進行清理整頓,堅決打擊違法違規建設行為。各市、各有關部門清理整頓工作情況要于2007年10月31日前報省安委會辦公室,由省安委會辦公室匯總后報省政府。
 
    四、落實責任,強化監管
 
    各級政府要把加強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管理作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重要工作,加強領導,明確責任,抓好各項工作措施的落實。各級發展改革、經貿、外經貿、安監、公安(消防)、環保、建設、質監、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要認真履行對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的監管職責。安監、公安(消防)、質監等部門要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要求,對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的安全條件進行認真審查把關。發展改革、經貿、外經貿、環保、建設、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要按照國家和省制定的產業政策、行業準入標準、發展規劃、環境保護、工程建設、工商登記等有關規定,對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進行認真審查,嚴格把關。凡未通過安全審查、環境影響評價和不符合產業政策及有關規定的,有關部門不得辦理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手續;凡不具備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工程建設、工商登記等條件的,有關部門不得辦理有關審批手續。對履行職責不到位以及失職、瀆職的,要嚴肅追究有關單位、部門和責任人的責任。
 
    山東省安全生產委員會
 
    二〇〇七年九月六日


 
地區: 山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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