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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職業健康“十三五”規劃》的通知 (新安監安健〔2017〕24號)

   2019-06-21 237
核心提示: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各地、州、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自治區大中型企業,中央駐疆單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安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各地、州、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自治區大中型企業,中央駐疆單位: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職業健康“十三五”規劃》已經2016年12月22日第十次局辦公會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自治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2017年3月20日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職業健康“十三五”規劃
 
    為有效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危害,切實維護廣大勞動者的職業健康權益,促進自治區經濟和社會健康持續發展,實現全區職業健康形勢穩定好轉,根據《國家職業病防治規劃(2016-2020年)》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安全生產“十三五”規劃》,制定本規劃。
 
    一、職業健康現狀和面臨的形勢
 
    在自治區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和正確領導下,全區各地、各部門和各單位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職業病防治工作方針,加大全區職業健康監管工作力度,開展職業危害源頭治理和重點行業領域職業危害專項整治,規范用人單位職業健康工作,嚴肅查處危害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違法違規行為,勞動者職業健康意識逐步增強,大中型企業勞動條件有了較大改善,職業病高發勢頭得到一定遏制,全區職業健康工作取得積極進展。
 
    但是當前我區職業健康工作還面臨著諸多問題和挑戰。一是職業健康責任意識淡薄。用人單位職業健康主體責任和第一責任人的意識落實不到位,社會責任感缺失。勞動者缺乏對職業危害的基本認識,職業危害防護意識和法制觀念淡薄。二是職業健康管理能力不足。部分用人單位片面追求經濟利益最大化,存在職業健康管理混亂,生產設備陳舊、簡陋,缺乏必要的職業危害防護設施,導致從業人員的健康權益得不到有效保障。三是職業健康監管能力不足。全區各地在職業健康監管職責劃轉、機構隊伍建設和工作開展等方面進展很不平衡,執法人員專業化水平有待提高,職業健康監管力量比較薄弱。四是職業健康技術支撐保障能力不足。全區職業健康技術服務機構數量不足,且覆蓋面較窄,分布不均衡,服務能力和水平參差不齊,尚不能完全滿足工作需要。這些都與《職業病防治法》以及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差距較大,“十三五”時期的職業健康工作面臨嚴峻挑戰。
 
    二、指導思想和規劃目標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按照“四個全面”戰略布局以及“健康中國”的要求,著力落實《職業病防治法》,以切實保護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為根本目的,加強地方政府領導,落實職業健康監管職責。推動用人單位落實職業健康主體責任,全面提升職業健康管理能力,有效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危害,促進經濟和社會持續、協調、健康發展。
 
    (二)基本原則
 
    1.源頭控制,綜合防治。堅持標本兼治、防控結合、重在治本,引導和推動用人單位工藝改造和轉型升級,淘汰職業危害嚴重的落后產能,加強職業危害的源頭控制,采取工程技術、個體防護和職業健康管理等綜合治理措施,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危害。
 
    2.依法管理,改革創新。以《職業病防治法》為指導,加快《職業病防治法》配套的地方法規和標準的修訂和制定,依法依規開展職業危害防控工作。加強職業健康監管策略的研究,創新監管方式。推行安全生產與職業健康一體化監管、職業健康分類分級監管,提高監管效能。
 
    3.健全體系,強化監管。加強職業健康法規標準、監督管理、監管信息、技術支撐、宣教培訓、科技創新等體系的建設,堅持管安全生產必須管職業健康,建立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一體化監管執法體制。強化職業危害嚴重行業領域的監督執法和專項治理,加大監管力度,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全面提升政府職業健康監管能力和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管理水平。
 
    4.統籌規劃,落實責任。建立政府統籌規劃、部門協調配合、用人單位負責、行業規范管理、職工群眾監督的職業健康工作機制,全面落實各級政府、行業主管部門、技術支撐機構和用人單位的職業健康工作責任,明確職責分工,著力解決職業健康工作中的突出問題,形成職業健康工作信息互通、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規劃目標
 
    到2020年,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管理水平和政府職業健康監管能力明顯提升。加強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職業健康監管執法隊伍建設,建立完善職業健康工作目標和責任考核體系。礦山、化工、金屬冶煉、陶瓷生產、耐火材料、電子制造等重點行業領域用人單位職業健康主體責任得到全面落實,基本實現粉塵、化學毒物和噪聲等主要職業危害的有效控制。具體工作目標:
 
    ——重點行業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率達到100%。
 
    ——重點行業用人單位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定期檢測率達到100%。
 
    ——重點行業勞動者在崗期間的職業健康檢查率達到100%。
 
    ——重點行業用人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管理人員職業健康培訓率均達到100%。
 
    ——重點行業用人單位執法監督覆蓋率達到100%。
 
    三、主要任務
 
    (一)提升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管理能力
 
    1.繼續推進用人單位基礎建設。以基礎建設為抓手,建立用人單位職業健康工作長效機制,從責任體系、規章制度、管理機構、前期預防、工作場所管理、防護設施、個體防護、教育培訓、健康監護、應急管理等10個方面,開展職業健康基礎建設工作。做到基礎建設活動與職業危害嚴重行業領域專項治理相結合、與監督執法工作相結合,以專項治理和監督執法推動企業主動落實基礎建設活動要求。培育一批先進典型,利用典型引領推動基礎建設活動的開展,切實推動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管理工作。
 
    2.落實用人單位職業健康主體責任。通過職業危害防治評估、專項治理、監督執法等手段,確保用人單位落實職業健康主體責任,強化用人單位建設項目職業危害的源頭管理。督促指導轄區內存在職業危害的用人單位健全職業健康管理機構,配備管理人員,建立管理制度,配備必要的防護設施、防護用品和應急救援器材。加強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檢測及評價,嚴格落實建設項目職業健康“三同時”制度,加大職業健康監護工作,規范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3.提高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科學技術水平。將職業健康科技項目納入自治區公共安全科技重點支持范圍,鼓勵和支持用人單位研制、開發、推廣、應用有利于保護勞動者健康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加強職業危害工程治理的技術研究,提高職業健康科學技術水平。
 
    (二)加強職業健康監管體制建設
 
    1.推進安全生產與職業健康監管工作一體化。依托現有機制體制,將職業健康工作納入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范疇,職業健康監管與安全生產監管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考核、同執法。充分利用現有的資源整合、服務升級、信息共享等優化措施,推動自治區級、地(州、市)、縣(市、區)安監局安全生產與職業健康監管工作在行政許可、執法檢查、宣傳教育、隱患治理、達標創建、考核評比等重點環節的有機融合。通過一體化實施進一步提高監管效率,減輕企業負擔,優化監管機制,實現安全生產與職業健康監管工作的強化和提升。
 
    2.建立健全職業健康監管責任制。理順職業健康監管體制,明確職業病“防、治、保”(即職業危害防治、職業病診斷治療、職業病人社會保障)各級政府相關部門的職業健康監管職責,實現職業健康工作的常態化、規范化、制度化管理。
 
    (三)加強職業健康監管能力建設
 
    1.制定完善職業健康法規體系標準。建立完善《職業病防治法》配套的地方性法規標準體系,發揮地方立法優勢,加快職業健康地方性法規制修訂工作。制訂《自治區職業健康監督管理辦法》、《自治區職業健康技術服務機構及從業人員管理辦法》、《自治區職業健康專家管理辦法》等法規制度,積極推進地方職業健康法規標準制修訂工作。
 
    2.創新職業健康監管方式。突出執法重點,確定轄區內職業健康監管的重點縣(市、區)、行業和用人單位,逐步推行基于職業危害風險的職業健康分類分級監管,研究創新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方式方法,合理分配監督力量,提高監管效能。
 
    3.加強職業健康監管機構與隊伍建設。合理配置職業健康監管機構和人員編制,壯大地(州、市)、縣(市、區)監管力量,做到人員編制與工作任務相適應。從職業健康與安全生產一體化建設的角度統籌考慮安全生產與職業健康監管人員的比例。通過探索委托執法和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加強和規范縣(市、區)、鄉及各類經濟開發區職業健康監管工作。
 
    4.強化職業健康監管執法保障建設。健全職業健康監管執法經費保障機制,配備現場監督檢查與調查取證分析專用設備、個人防護用品、執法交通車輛等職業健康監管執法裝備,提高職業健康監管智能化、信息化水平。到2017年,所有執法人員配備使用便攜式移動執法終端。到2020年,全區各級安全監管部門監管執法及應急救援交通工具、監管執法裝備全部達到國家標準要求,業務用房基本達到國家標準要求。
 
    5.加強職業健康監管人員的專業化建設。加強職業健康監管人員的思想建設、作風建設和業務建設,提升專業能力和執法水平。鼓勵和支持各級職業健康監管人員多渠道、多形式參加培訓學習。組織開展監管執法人員的監管知識、執法實操、執法文書寫作等職業健康執法能力培訓以及職業健康業務知識培訓,每3年對全區職業健康執法人員輪訓一遍,提高履職盡責能力。加強職業健康專業人才發展統籌規劃和分類指導,積極探索我區大中專院校設立健康工程等職業健康學科體系,實施職業健康工程技術人才培養計劃。
 
    (四)加強職業健康監督執法
 
    1.嚴格規范監督執法程序。規范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監管執法的內容、標準、方法、程序和監督檢查行為,保證執法工作的規范性、有效性。改進監督檢查方式,制定職業健康監督執法計劃,按照“雙隨機”和暗查暗訪、現場抽查檢測等形式實施公平、公正執法。
 
    2.加強職業危害源頭管理和過程管控。根據國家職業危害嚴重的落后工藝、材料和設備淘汰、限制名錄,推動職業危害嚴重企業轉型升級和淘汰退出,依法關閉、暫停、治理、整頓職業危害嚴重、改造后仍無法達標的用人單位。加大建設項目職業健康“三同時”事中事后監管力度,強化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檢測與評價,落實職業危害告知和健康監護制度,督促用人單位切實履行職業健康主體責任。
 
    3.繼續深化職業危害嚴重行業領域專項治理。組織開展石英砂加工、石棉開采和石棉制品、木質家具制造、水泥制造、石材加工、金屬冶煉、機械加工等行業專項治理“回頭看”活動,鞏固專項治理成果。繼續以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機械、電力、皮革及其制品、電鍍、蓄電池加工、陶瓷生產、耐火材料制造等職業危害嚴重的行業領域為重點開展專項治理,加強外包作業職業健康管理。在專項治理中堅持做到“四個一批”:樹立一批規范化管理的正面典型企業、治理一批職業危害嚴重企業、關閉一批職業健康不達標的企業、曝光一批在專項治理中無動于衷的企業。結合專項治理工作開展創建職業健康規范化企業活動,通過示范創建,典型引路,進一步推進職業健康工作。
 
    4.以執法為核心推進職業健康監管工作。與“打非治違”、隱患排查有機結合,制定年度職業健康執法計劃。加大對重點行業、重點企業、存在職業危害嚴重的建設項目以及職業健康技術服務機構的監督檢查力度,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對職業危害嚴重、改造后仍無法達標的用人單位,嚴格依法責令停止產生職業危害的作業,或者依照法定程序責令停建、關閉。
 
    (五)建設職業健康監管信息體系
 
    1.開展職業危害狀況普查工作。摸清我區職業危害的種類、數量、分布和管理等基本信息,將普查工作與基礎建設活動、專項治理、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職業健康“三同時”、職業健康執法檢查等工作有機結合起來,有效推進普查工作全面開展。對職業危害普查信息進行復核、匯總、統計分析和總結工作,確保普查信息的準確、真實。
 
    2.加強職業健康信息統計分析工作。基于自治區安全生產信息系統建立職業健康監管信息系統,強化信息系統在職業健康指標考核以及年度監管工作計劃制定中的應用,發揮信息系統在分析與評估職業危害防控中的基礎作用,提高我區職業健康監管工作的信息化水平與工作效率。
 
    3.建立職業健康信息互通與共享機制。加強與衛生計生、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民政等部門和工會組織溝通聯系,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信息互通與共享機制,及時溝通職業健康監管信息、工作動態和重大案件線索,加強各部門在職業病“防、治、保”三個環節中密切協作、形成合力。
 
    (六)強化職業健康技術支撐體系
 
    1.健全自治區、市、縣各級技術支撐體系。制定職業健康技術支撐機構發展規劃,加強職業健康技術支撐體系建設,構建覆蓋自治區、地(州、市)、縣(市、區)三級職業健康技術支撐網絡。全區設置職業健康技術服務甲級機構2-3家,各地(州、市)及重點縣(市、區)設置職業健康技術服務機構1-2家。繼續開展職業健康技術服務機構專業技術人員培訓發證工作,建立專業技術人員網上申報、資格審核、網上公示、實時查詢的登記注冊管理模式。督促機構加大資金投入,提高技術裝備水平,加強專業技術隊伍建設,為安全監管部門執法提供有力的技術支撐。
 
    2.規范職業健康技術服務機構的從業行為。建立職業健康技術服務機構動態管理機制,加強日常監督檢查。推進職業健康技術服務機構誠信體系建設,建立約談機制和“黑名單”制度,對違法違規、弄虛作假的職業健康技術服務機構,依法追究機構、負責人和有關工作人員的法律責任。
 
    3.加強職業健康專家隊伍的建設與管理。制訂相關管理辦法,規范專家組的建立和使用。多渠道吸納專業人才,健全職業健康專家庫,發揮職業健康專家在監督執法、職業危害事故調查處理、職業健康技術服務機構管理、職業健康宣傳培訓等方面的技術支撐作用。根據工作需要,不定期召開專家組會議,并與專家組成員保持經常性的聯系,認真聽取專家的意見和建議,對專家提出的職業健康問題,及時研究解決。
 
    4.推進行業自律工作。發揮行業協會作用,開展宣傳教育、交流合作、誠信體系建設等工作,在政府與社會、政府與用人單位、協會與會員之間發揮橋梁紐帶作用,建立有關工作制度及運行機制,為逐步推進職業健康技術服務機構的行業自律奠定基礎。
 
    (七)開展職業健康宣傳教育培訓
 
    1.加大職業危害防護知識宣傳力度。充分利用《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安全生產宣傳月等契機,借助報刊、電視、廣播、雜志、網站及中國職業健康微信平臺、微博、微門戶等宣傳媒體,采取編印掛圖、宣傳手冊、發布微信等方式加大對《職業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和職業危害防護知識的宣傳,在全社會營造關心、關注職業健康的濃厚輿論氛圍。
 
    2.加強用人單位從業人員職業健康培訓。把職業危害防護培訓作為督促用人單位落實職業健康主體責任的一項重要措施,結合實際,突出針對性和操作性,認真抓好用人單位主要負責人、管理人員以及職業危害嚴重崗位作業人員的分類培訓工作,檢查并督促用人單位對勞動者尤其是職業危害嚴重崗位的勞動者進行上崗前和在崗期間的職業健康培訓,提高用人單位主要負責人的責任意識、管理人員的職業健康管理水平和勞動者的職業危害防護意識。
 
    3.發揮輿論監督和社會監督作用。結合安全生產誠信體系建設,對職業健康違法違規企業加大曝光力度,讓違法失信者寸步難行。督促用人單位每年要向職工代表大會報告職業健康工作情況,充分發揮職工對職業危害防護工作的民主參與、民主監督、民主管理作用。積極探索和建立企業職業健康違法行為有獎舉報制度,鼓勵單位和個人向負有職業健康監管職責的部門舉報職違法行為和職業危害事故。
 
    四、重點工程
 
    (一)職業健康監管能力建設
 
    統籌考慮安全生產與職業健康監管的一體化建設,為全區重點工業園區安監機構配備監管執法裝備。為自治區、地(州、市)、縣(市、區)執法隊伍配備執法車輛和監管執法裝備。
 
    (二)職業健康技術支撐能力建設
 
    推進職業健康科技保障能力建設。開展職業健康公眾宣傳、培訓考核、實習實訓(模擬)、職業危害因素檢測與鑒定、職業健康技術與裝備研發。推動在庫車、烏蘇和哈密伊州區建設3個區域性職業健康檢測檢驗機構。
 
    (三)職業危害嚴重行業領域專項治理
 
    鞏固和深化職業危害嚴重行業領域的專項整治,依托自治區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實施石棉開采、水泥生產、石材加工、金屬冶煉等職業危害嚴重用人單位的技術改造、設備更新以及關閉退出等“回頭看”治理行動。重點推進職業危害嚴重生產環節的技術升級改造,實現自動化生產。在總局確定的重點治理行業基礎上,結合我區實際,再選擇1-2個非煤礦山、電力、化工等職業危害嚴重的行業進行專項治理。
 
    (四)職業危害治理關鍵技術研究
 
    重點圍繞粉塵、化學毒物和噪聲等職業危害的治理,研發職業健康關鍵技術與裝備,鼓勵和支持職業健康先進技術與裝備的推廣應用,開展防塵防毒技術示范。
 
    1.家具制造業手動噴漆房毒物危害控制技術研究。針對我區家具制造行業手動噴漆崗位的毒物危害嚴重的現狀,對手動噴漆房均勻流送風技術、手動噴漆房氣流均一型垂直流和斜降流吹吸式通風技術與毒物控制特性進行研究,提出該部位毒物危害的關鍵控制技術,并在示范工程基礎上推廣應用,通過健康工程技術手段解決木質家具制造企業手動噴漆房的毒物超標問題。
 
    2.氣體保護焊槍高效輕便排煙技術裝備研究。研究分析氣體保護焊槍焊接煙塵的發生、擴散規律,研究CO2氣體流量、控制風速與焊接質量的關系,研發氣體防護焊槍的排風罩及其排風裝置和系統集成技術,形成可產業化的氣體保護焊槍高效輕便排煙技術裝備,為我區有效防治電焊煙塵危害奠定技術與裝備基礎。
 
    3.水泥生產企業包裝和裝卸作業場所粉塵控制關鍵技術研究。針對我區中、小水泥用人單位包裝及裝卸崗位作業場所粉塵濃度超標嚴重的現狀,通過現場調查、檢測、計算機模擬及模型實驗等手段,設計高效集成的誘導型局部排風除塵裝置方案,提出包裝及裝卸作業場所通風除塵設施的評估技術指標,并在示范工程基礎上推廣應用,全面提升我區水泥生產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管理水平。
 
    (五)職業健康相關理論研究項目
 
    1.用人單位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及量化分級監管技術研究。制定職業健康監督評價指標體系并量化賦值,將動態管理評估結果應用于科學確定不同職業健康風險等級用人單位的監管頻次、分配區域職業危害控制資源和指導用人單位職業危害預防控制工作,研發職業危害量化分級應用軟件。為目前的單純監管轉向監管與技術指導并重的動態的科學的新型監管模式開辟了新思路,有利于合理配置監管資源,提高監管效能。
 
    2.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管理規范化體系研究。研究建立基于《職業病防治法》主體責任要求的用人單位工作場所職業危害風險評估與管理的基本方法,確立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管理標準化建設要素,研究提出科學、可行的用于規范、指導用人單位日常職業健康工作的標準化技術規范,確保用人單位職業健康工作的科學性和有效性。
 
    3.新疆工業企業職業健康摸底調查及監管對策研究。根據《國家職業病防治規劃(2016-2020年)》主要任務,以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工作為切入點,摸清我區職業危害程度、職業危害因素種類及行業、地區、分布情況等職業健康底數,發揮基礎數據在職業健康監管與職業健康風險評估中的作用,建立科學、有效的職業健康監督管理機制,為制定職業健康監管政策和職業健康標準提供科學依據。
 
    4.化工行業職業危害評價預警及職業健康風險評估的研究。以新疆典型的化工企業的職業危害評價數據為基礎,進行職業危害因素分析研究,建立新疆化工行業職業健康的模糊數學評價預警體系,同時進行相應的職業人群健康風險評估,以期建立指導新疆職業危害評價預警及職業健康風險評估體系,有效預防和控制職業病,保護勞動者身心健康。
 
    五、保障措施
 
    (一)落實責任,把職業健康納入安全生產年度目標責任考核范圍
 
    各地區和單位要把職業健康工作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發揮規劃的指導、引領作用,將規劃納入本地區安全生產規劃和本單位發展規劃,把職業健康重要指標、主要任務、重點工程作為各地和各單位的工作重點,納入年度工作計劃和目標責任考核。根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職業病防治工作責任制與責任追究制》的要求,落實各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在職業健康工作中的職責,嚴格責任追究,建立“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的責任體系,構建政府、部門、用人單位、社會之間緊密配合的長效機制,實現職業健康工作的常態化、規范化、制度化。
 
    (二)加大保障資金投入,建立職業健康規劃落實評估制度
 
    各地和各單位要高度重視職業健康規劃的實施工作,制定具體的配套措施,將規劃的各項要求進行分解細化,納入年度工作目標考核范疇明確責任,保障規劃目標和任務落實到位。要在地區、單位預算中列出專項資金,按照工作計劃,分年度、有步驟的用于職業健康規劃中的各項重大工程,并積極發揮工傷保險基金在職業健康工作中效用。針對規劃的實施情況,適時組織開展檢查、評估、總結和調整,采取有效措施,確保規劃目標的順利完成。
 
    (三)加大職業健康監督管理力度,推動用人單位落實職健康主體責任
 
    按照職責分工,依法認真履行職業健康監管職責。各地要針對本地區職業危害特點,加大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人群的監督檢查力度。嚴格建設項目職業健康“三同時”監督檢查,強化源頭管理。嚴肅查處違反《職業病防治法》、損害勞動者健康及其相關權益的違法行為。對不履行或不認真履行工作職責的,要依法依紀追究相關責任人和負責人的責任;對因失職、瀆職導致重大職業危害事故發生,或者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社會影響惡劣的,要依法追究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四)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不良記錄“黑名單”制度
 
    通過執法檢查或經舉報,將發現職業病病人或疑似職業病病人后,瞞報、謊報或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有關證據的;作業崗位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強度或濃度嚴重超標,經指出或者責令限期整改后,不按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存在其他嚴重違反職業健康法律法規行為的用人單位列入安全生產不良記錄“黑名單”管理。對列入“黑名單”的企業,安監、工商、金融、財政、發展改革、建設、國土資源、人力資源、人力社保、海關、公安、質監等部門要加強聯動,在經營、投融資、政府采購、工程招投標、國有土地出讓、授予榮譽、進出口、出入境、資質審核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依法對“黑名單”企業進行懲戒約束。


 
地區: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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