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區)安委會辦公室,自治區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有關企業: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專題視頻會議精神,深刻吸取河北省張家口市“11·28”重大爆燃事故教訓,堅決遏制危險化學品較大以上事故,有效防范一般事故,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就進一步加強全區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通知如下:
一、吸取事故教訓,盡快補齊短板
河北省張家口市“11·28”重大爆燃事故,造成 23人死亡、 22人受傷,傷亡重大,損失慘重,教訓深刻。各地各有關部門和企業一定要高度重視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舉一反三,吸取教訓,立即采取補救措施,堅決杜絕同類事故發生。當前我區類似化工企業,存在危險化學品儲罐、氣柜、管道等重大危險源靠近國省道;廠區外道路停放排隊等待裝卸的貨運車輛包括危貨運輸車輛,遇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險化學品泄漏,極有可能發生類似事故;個別危險化學品企業內部風險對外部周邊環境的影響辨識不全面、不科學、不準確,沒有針對性的防范措施等問題,這些都是我區防范類似事故發生的“短板”,必須補齊。各地、各部門和企業要按照《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裝置個人可接受風險標準和社會可接受風險標準(試行)》,對存在上述問題的化工企業進行科學評估判定,凡是風險不能達到可接受標準的,必須立即采取補救措施消除隱患。各級應急(安監)、公安、交通等部門要結合正在開展的危險化學品專項檢查工作,按照職責要求立即組織開展對化工企業、危險化學品單位夜間停放車輛的專項整治,合理劃定停放區域,嚴格規范停放秩序。
二、突出重點環節,管控安全風險
結合我區化工企業火災、中毒窒息、高處墜落、機械傷害、灼燙以及檢維修作業和承包商環節事故多發的實際,各地各部門和企業要重點排查、管控以下重點環節的安全風險:危險化學品裝卸及運輸過程管控要強化多部門、跨區域聯動機制加以防范;“兩重點一重大”管理要注重“科技保安”,落實信息化、自動化等硬性要求;化工過程管理要突出規范化、標準化操作,確保設施設備安全運行,堅決杜絕“三違”行為;企業下水管網、污水處理設施要嚴禁帶有物料的廢水排出廠外、進入市政管網,化工生產、儲存設備、工藝管道等受限空間要嚴格落實可燃、有毒氣體檢測分析制度;化工企業冬防工作要切實做好設備、管線的防凝、防凍、防泄漏、防火、防爆等安全措施;停產半停產企業要嚴格落實停產、復產報告制度,制定嚴密的工作方案;外委檢維修作業和承包商管理要做好安全交底,建立健全安全責任制和約束機制,嚴格落實作業票制度和動火、高處作業等特殊作業許可。各化工企業要通過全面摸排安全風險,確定各自風險管控重點,落實管控措施,不能確保安全的化工裝置和儲存設施,要堅決停用。同時,各地各有關企業要針對今年安全生產巡查、督查檢查和“除隱患、保安全”專項行動中發現的問題,深化隱患排查治理,逐一對賬銷號,嚴禁帶“病”生產、運行。
三、提高政治站位,狠抓工作落實
當前正值年終歲尾和機構改革的關鍵期,各項工作任務重、頭緒多、要求高,各地各部門和化工企業要敢于正視問題、勇于解決問題,思想不亂,工作不斷,緊緊盯住重大安全風險,在工作落實上下功夫、見成效。一是開展化工企業安全大排查。要按照“大抓60天,爭取零事故”活動的要求,結合危險化學品專項檢查和中低閃點易燃液體摸底排查工作,深化化工企業排查內容,列出問題清單,明確整改時限,落實防范措施,保證大排查取得實效。二是抓好“八條措施”的落實。自治區安委辦制定并印發了《化工企業安全生產“八條措施”》,各地要從各類人員的培訓教育入手,務必把“八條措施”宣傳好、落實好,自治區安委辦將適時對各地和企業落實情況進行督查檢查。三是持續推進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各地各部門要認真對照《自治區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實施方案》的工作任務、責任分工和時間節點,進行“回頭看”,特別是有關廳(委)、局安全風險分布“一張圖一張表”建設要抓緊完成,做好迎接國務院年度安全生產考核工作。四是完成“規定動作”。要一絲不茍、不折不扣貫徹落實應急管理部和自治區有關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規定動作”,當前尤其要抓好“五項制度”和“八條措施”的落實,嚴格實行企業風險隱患公告承諾制度。五是嚴格監管執法。按照“四個一律”和“五個一批”的要求,運用罰款、停產、關閉、扣押等各類執法手段,堅決打擊非法生產、儲存、經營危險化學品和“未批先建”等違法行為,杜絕“三違”現象,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企業進行嚴肅處理和責任追究。
四、加強值班值守,提高應急能力
全區各化工企業要嚴格執行企業主要負責人外出報備制度和重大緊急信息報告制度,嚴格落實24小時領導帶班、企業主要負責人跟班規定,主要負責人外出3天(含3天)以上要請假報備,確保信息暢通、政令暢通,遇有險情能夠及時應對。各級應急、安監部門要加強針對災害性天氣的預報、預警、預防工作,及時發布預警信息,督促、指導化工企業落實安全防范措施,強化應急演練,儲備應急物資裝備,加強專兼職救援隊伍建設,熟練應急處置基本要領和現場救援基本技能,發揮第一現場應急處置作用。要加強應急值守,非在崗值守人員要保證通信暢通,隨時聽從指令。各級安全生產、消防等應急救援隊伍要強化練兵和備勤,時刻保持應急狀態,確保發生險情第一時間響應、第一時間應對處置,最大限度減少損失影響,確保社會安全穩定。
自治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2018年12月3日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專題視頻會議精神,深刻吸取河北省張家口市“11·28”重大爆燃事故教訓,堅決遏制危險化學品較大以上事故,有效防范一般事故,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就進一步加強全區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通知如下:
一、吸取事故教訓,盡快補齊短板
河北省張家口市“11·28”重大爆燃事故,造成 23人死亡、 22人受傷,傷亡重大,損失慘重,教訓深刻。各地各有關部門和企業一定要高度重視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舉一反三,吸取教訓,立即采取補救措施,堅決杜絕同類事故發生。當前我區類似化工企業,存在危險化學品儲罐、氣柜、管道等重大危險源靠近國省道;廠區外道路停放排隊等待裝卸的貨運車輛包括危貨運輸車輛,遇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險化學品泄漏,極有可能發生類似事故;個別危險化學品企業內部風險對外部周邊環境的影響辨識不全面、不科學、不準確,沒有針對性的防范措施等問題,這些都是我區防范類似事故發生的“短板”,必須補齊。各地、各部門和企業要按照《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裝置個人可接受風險標準和社會可接受風險標準(試行)》,對存在上述問題的化工企業進行科學評估判定,凡是風險不能達到可接受標準的,必須立即采取補救措施消除隱患。各級應急(安監)、公安、交通等部門要結合正在開展的危險化學品專項檢查工作,按照職責要求立即組織開展對化工企業、危險化學品單位夜間停放車輛的專項整治,合理劃定停放區域,嚴格規范停放秩序。
二、突出重點環節,管控安全風險
結合我區化工企業火災、中毒窒息、高處墜落、機械傷害、灼燙以及檢維修作業和承包商環節事故多發的實際,各地各部門和企業要重點排查、管控以下重點環節的安全風險:危險化學品裝卸及運輸過程管控要強化多部門、跨區域聯動機制加以防范;“兩重點一重大”管理要注重“科技保安”,落實信息化、自動化等硬性要求;化工過程管理要突出規范化、標準化操作,確保設施設備安全運行,堅決杜絕“三違”行為;企業下水管網、污水處理設施要嚴禁帶有物料的廢水排出廠外、進入市政管網,化工生產、儲存設備、工藝管道等受限空間要嚴格落實可燃、有毒氣體檢測分析制度;化工企業冬防工作要切實做好設備、管線的防凝、防凍、防泄漏、防火、防爆等安全措施;停產半停產企業要嚴格落實停產、復產報告制度,制定嚴密的工作方案;外委檢維修作業和承包商管理要做好安全交底,建立健全安全責任制和約束機制,嚴格落實作業票制度和動火、高處作業等特殊作業許可。各化工企業要通過全面摸排安全風險,確定各自風險管控重點,落實管控措施,不能確保安全的化工裝置和儲存設施,要堅決停用。同時,各地各有關企業要針對今年安全生產巡查、督查檢查和“除隱患、保安全”專項行動中發現的問題,深化隱患排查治理,逐一對賬銷號,嚴禁帶“病”生產、運行。
三、提高政治站位,狠抓工作落實
當前正值年終歲尾和機構改革的關鍵期,各項工作任務重、頭緒多、要求高,各地各部門和化工企業要敢于正視問題、勇于解決問題,思想不亂,工作不斷,緊緊盯住重大安全風險,在工作落實上下功夫、見成效。一是開展化工企業安全大排查。要按照“大抓60天,爭取零事故”活動的要求,結合危險化學品專項檢查和中低閃點易燃液體摸底排查工作,深化化工企業排查內容,列出問題清單,明確整改時限,落實防范措施,保證大排查取得實效。二是抓好“八條措施”的落實。自治區安委辦制定并印發了《化工企業安全生產“八條措施”》,各地要從各類人員的培訓教育入手,務必把“八條措施”宣傳好、落實好,自治區安委辦將適時對各地和企業落實情況進行督查檢查。三是持續推進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各地各部門要認真對照《自治區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實施方案》的工作任務、責任分工和時間節點,進行“回頭看”,特別是有關廳(委)、局安全風險分布“一張圖一張表”建設要抓緊完成,做好迎接國務院年度安全生產考核工作。四是完成“規定動作”。要一絲不茍、不折不扣貫徹落實應急管理部和自治區有關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規定動作”,當前尤其要抓好“五項制度”和“八條措施”的落實,嚴格實行企業風險隱患公告承諾制度。五是嚴格監管執法。按照“四個一律”和“五個一批”的要求,運用罰款、停產、關閉、扣押等各類執法手段,堅決打擊非法生產、儲存、經營危險化學品和“未批先建”等違法行為,杜絕“三違”現象,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企業進行嚴肅處理和責任追究。
四、加強值班值守,提高應急能力
全區各化工企業要嚴格執行企業主要負責人外出報備制度和重大緊急信息報告制度,嚴格落實24小時領導帶班、企業主要負責人跟班規定,主要負責人外出3天(含3天)以上要請假報備,確保信息暢通、政令暢通,遇有險情能夠及時應對。各級應急、安監部門要加強針對災害性天氣的預報、預警、預防工作,及時發布預警信息,督促、指導化工企業落實安全防范措施,強化應急演練,儲備應急物資裝備,加強專兼職救援隊伍建設,熟練應急處置基本要領和現場救援基本技能,發揮第一現場應急處置作用。要加強應急值守,非在崗值守人員要保證通信暢通,隨時聽從指令。各級安全生產、消防等應急救援隊伍要強化練兵和備勤,時刻保持應急狀態,確保發生險情第一時間響應、第一時間應對處置,最大限度減少損失影響,確保社會安全穩定。
自治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2018年12月3日